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根據國務院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家標準委《關於開展第二批機關事務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局辦〔2019〕89號)中“推動重要業務領域分項標準出台和有效實施,全面提升管理和保障效能”部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徵集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內市監函字〔2019〕33號)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的協助下,申報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項目,並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19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抽調相關業務骨幹,邀請專家教授和社會專業機構,組織成立標準起草小組,標準起草小組在蒐集、整理和分析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方面的相關檔案標準及資料,初步形成了制定標準的整體思路和方向。
標準起草小組按照分工要求,查閱並學習文獻資料,結合其他省市發布實施的相關標準,研究並草擬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地方標準框架結構。
2019年8月,標準起草小組召開了研討會,對標準的框架進行了探討,確定了標準的結構和內容。標準起草小組隨後研製起草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討論稿)。
2019年10月,標準起草小組召開了第二次標準研討推進會。著重突出“黨政機關辦公區”這一範圍,將大數據的運用和厲行節約的實施貫徹到標準中。
2019年10月底,向內蒙古自治區各盟市下發《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制綠化養護地方標準針對各盟市辦公區綠化情況摸底調查表》,在廣泛收集掌握第一手資料基礎上,對掌握的材料進行整理、分析、歸納,使標準的涵蓋面更廣,量化指標更符合實際情況,實踐操作更具有可行性。
標準起草小組結合前期調研和研討會意見,並認真研讀了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住建部發布的《園林綠化養護標準》(CJJ/T 287-2018)《城市古樹名木養護和復壯工程技術規範》(GB/T 51168),又召開了多次標準起草工作組會議,進一步修改完善《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討論稿),形成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
標準起草小組將已完成的《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就標準的適用性、準確性和指導性通過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向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標委服務業標準化研究所等27個部門徵求意見。
2020年6月,編寫小組召開研討會,對於徵集意見後,各行業領域專家提出的寶貴意見,標準編寫小組依照科學性、實用性、統一性、規範性原則對標準進行了改進。同月,完成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送審稿)。
2020年10月26日,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DB15/T 2009-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1月26日,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DB15/T 200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內蒙古蒙草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
主要起草人:劉滿義、諾拉、丁建華、何煒明、張克勤、楊瑞敏、郭剛、杜羽、閆曉雲、張景峰、高旭、張躍華、康永霞、蔣檸、呂慧枝、王燕妮。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 範圍 | |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 術語和定義 | |
---|
4 基本原則 | |
---|
5 節約型綠地建設 | |
---|
6 植物養護 | |
---|
7 綠地管理 | |
---|
8 養護服務要求 | |
---|
9 考核評價 | |
---|
附錄A(規範性)養護質量等級表 | |
---|
附錄B(資料性)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考核表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DB15/T 2009-2020)規定了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管理的基本原則、節約型綠地建設、植物養護、綠地管理、養護服務要求、考核評價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各級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的日常管理。
引用檔案
GB/T 51168 城市古樹名木養護和復壯工程技術規範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化養護及服務管理規範》(DB15/T 2009-2020)的制定,為黨政機關辦公區綠地養護和服務管理的標準化發展提供有益的實踐,也為該領域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進行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