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由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甘政辦發〔2022〕111號
  • 檔案全文
甘政辦發〔2022〕11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精神,科學有效推動我省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最佳化資源配置,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科學、生態、節儉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構筑西部生態安全螢幕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肅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恢復與修復並重。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實行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有序開展林草植被建設,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
堅持規劃引領,以水定綠。合理布局國土綠化空間,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學合理安排國土綠化任務。
堅持分區施策,適地適綠。根據不同區域氣候特點及生態環境狀況,科學選擇適宜的綠化方式和鄉土樹種草種,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
堅持質量優先,節儉造林。統籌考慮國土綠化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注重綠化質量,提升綠化效率,節儉務實開展國土綠化。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編制國土綠化規劃。各地要依據區域發展布局和生態保護格局,科學編制國土綠化專項規劃,合理確定規劃範圍、目標任務。規劃要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疊加至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要注重合理布局城鄉綠環綠廊綠道,使城鄉內部與外圍綠地、水系、森林等有機銜接,增強城鄉綠地的系統性、協同性。要將城市綠化和鄉村綠化統籌考慮,城市綠化要滿足城市發展、健康、安全和宜居要求;鄉村綠化要注重鄉土味道,體現鄉村特點,保護鄉村自然風貌,傳承鄉村特色文化。(省林草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合理確定綠化規模和強度。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時空分布和承載能力,以水定綠、宜綠則綠、宜荒則荒,合理確定綠化規模和強度,科學恢復林草植被。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區的國土綠化規劃,必須通過水資源論證和許可,堅持以節水為導向,積極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提倡使用中水,大力推廣節水保水技術,推廣低密度造林育林,適度有序開展城鎮周邊節水綠化,防止過度用水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年降水量400毫米及以上地區,堅持以雨養為導向,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積極推廣雨養保水保土技術,營造混交林,最佳化林分結構,提升林草生態系統穩定性。(省林草局、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依法依規安排綠化用地。以“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退化林地草地以及灌木林地、其他林地(疏林地、跡地)、其他土地(鹽鹼地、沙地、裸土地)等為主,科學劃定、合理安排國土綠化用地。積極推進園區、廢棄礦山、污染土地、地質災害區以及地表破壞區域的國土綠化和修復治理。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建設園林化陵園墓地。依法依規開展鐵路、公路、河渠兩側及湖庫周邊等通道綠化。嚴禁違規占用耕地造林綠化,確需占用的依法依規履行報批手續,並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結果上明確實施位置。嚴禁在河湖管理範圍內種植阻礙排水行洪的樹木。嚴禁開山造地綠化、在草原上植樹造林。(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蘭州鐵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科學選擇樹種草種。選用鄉土和馴化的樹種草種開展國土綠化,提升林草良種使用率,審慎使用外來樹種草種。加大優良樹種草種採種生產、種苗繁育力度,引導就近育苗、就近栽植,推廣使用容器苗,提高苗木成活率。中部沿黃區域,選擇抗逆性強、根系發達、防護功能強的樹種草種。河西走廊區域,選擇耐乾旱、耐瘠薄、抗風沙的樹種草種。隴東南區域,選擇鄉土闊葉樹種和經濟林果樹種。甘南黃河上游區域,選擇根量多、根域廣的樹種和抗逆性強、建群快的草種。在居民區周邊,要兼顧民眾健康因素,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提升城鄉居民綠色宜居感。(省林草局、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規範開展設計施工。國土綠化項目要科學編製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作業設計的用地、用水、技術措施等進行合理性評價。社會普遍關心且政府主導的重大綠化項目,必須科學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加強綠化施工管理,保護原生植被、野生動物棲息地、珍稀植物等,嚴防施工引發林草火情和有害生物擴散。科學確定蓄水保墒的整地方式,對不穩定的高陡坡、地災隱患體、破碎山體等,進行適度修整,穩定後再綠化,禁止毀壞表土、全墾整地,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建立完善技術人員包片蹲點現場技術指導制度,進一步提升苗木栽植質量。(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蘭州鐵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科學實施重點區域植被恢復。根據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布局和全省國土空間規劃,科學實施一批綠化項目,加快推進重點區域植被恢復。中部沿黃區域,注重水土保持和廊道綠化,建設水土保持林和護岸林、生態走廊林、防風固沙林,實施封山育林育草,促進林草自然恢復,推動黃河幹流和支流區域植被恢復,加快蘭西城市群國土綠化,打造“省門第一道”綠色走廊,提升區域生態系統承載力。河西走廊區域,注重水源涵養和防沙治沙,加強祁連山水源涵養林、綠洲—戈壁防風固沙林建設,強化農田林網,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實施荒漠草原植被修復,持續推進流域防沙治沙生態綜合治理工程,提升區域生態系統安全性。隴東南區域,注重自然恢復和綜合治理,加強天然林保護,推進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設,實施林下林間種草,發展林—草—畜結合的生態畜牧業,開展毛烏素沙地治理,加強山體植被恢復和礦區生態修復,提升區域生態系統完整性。甘南黃河上游區域,注重水源涵養和草原修復,營造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強天然林草植被保護,實施退化草原治理及草原禁牧、草畜平衡,遏制草原退化、沙化,促進草原植被恢復,提升區域水源涵養能力。(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穩步推進退耕還林還草。繼續實行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屬地政府負責制,全面落實退耕還林還草政策。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成果,將已退耕還林還草的地塊及時納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範圍,並做好不動產變更登記和頒證工作,切實維護退耕還林還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退耕還林還草生長鬱閉情況,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充分考慮民眾意願,兼顧生態和經濟效益,科學發展特色經濟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經濟、木本油料等綠色富民產業,增加退耕民眾的收益,鼓勵社會多元主體參與退耕還林還草。(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節儉務實開展城鄉綠化。結合城市更新改造,採取拆違建綠、拆牆透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樓院綠化等方式增加城市綠地。推廣抗逆性強、養護成本低的植物,提倡種植低耗水草坪。選擇適度規格苗木,除必須截桿栽植的樹種外,應使用全冠苗。尊重自然規律,堅決反對“大樹進城”等急功近利行為,嚴禁脫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搞綠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依據村莊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行動,利用農村“四旁地”、廢棄閒置土地開展村莊綠化,推動森林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加大城鄉公園綠地建設,推廣小微公園、口袋公園,提升城鄉綠地生態功能,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園體系,有效發揮綠地服務居民、休閒遊憩、體育健身、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鞏固提升綠化質量和成效。建立和完善綠化後期養護管護制度和投入機制,對新造幼林地實行封山育林、撫育管護、補植補造,提高成林率。國有林業經營單位實施森林經營,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加大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最佳化森林結構和功能。加大人工針葉純林改造力度,培育復層異齡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態系統質量、穩定性和碳匯能力。鼓勵發展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支持國有林場場外造林,科學開展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實施草原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恢復,提升草原生態功能和生產能力。採取有償方式合理利用國有森林、草原及景觀資源開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提高林草資源綜合效益。(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進一步加強林草資源保護。加強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嚴厲打擊濫砍亂伐林木、非法開墾、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公園綠地、野外違規用火等違法行為。加強古樹名木及周邊環境的保護管理,對古樹名木及時搶救復壯,實行掛牌保護。全面開展外來物種入侵監測,重點做好美國白蛾、紅火蟻的預防,及時做好松材線蟲病、草原鼠兔害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加強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基礎能力建設,提升防控能力。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和生物災害監測預警,特別在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重點時期,加強對重點林區、重點草原的巡查力度,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省林草局、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科學評價國土綠化成效。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將綠化任務和成果落到實地、圖斑及資料庫。國家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要推進作業設計編制、施工、檢查驗收全過程監管,全面監測林草資源狀況變化。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綜合監測評價體系,運用自然資源調查、林草資源監測及年度更新成果,對綠化地塊跟蹤監測,並將變化地類納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範圍,及時更新自然資源本底資料庫,實現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統一管理和動態更新。因地制宜設定評價指標,科學評價國土綠化成效。(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紮實推動林長制落地見效,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草原資源的目標責任。各級綠化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協調指導等作用,持之以恆推進全民義務植樹,切實做好國土綠化的實施、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背科學規律和民眾意願的不當綠化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弘揚科學綠化理念,普及科學綠化知識,倡導節儉務實綠化風氣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樹立正確的綠色發展觀和政績觀。(各級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投入機制。各地要合理安排資金,將國土綠化列入財政預算。要用足用好開發性、政策性金融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國土綠化。發揮政府投入帶動作用,不斷最佳化投資結構,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要持續支持國土綠化,建立綠化後期養護、管護投入機制,實行差異化財政補助政策,鼓勵採取先造後補、以獎代補、以地換綠等方式,創新國土綠化投入機制。繼續利用中央財政造林補助等資金渠道,統籌推進鄉村綠化。積極推進林草碳匯工作,制定林草碳匯行動方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加快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省財政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依法依規參與國土綠化,集中連片實施以林草地修復為主的項目,對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經營主體,可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依法依規辦理用地審批和供地手續後,利用不超過3%的修復面積,從事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相關生態產業開發。落實造林和撫育管護貸款貼息政策,嚴格執行林木採伐管理政策,優先保障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林分更新改造等採伐限額,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經營,規模經營的人工商品林可單獨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統一納入年度採伐限額管理。對符合公益林區劃界定標準的地塊,按程式審批後納入公益林管護範圍,享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將綠化後期管護納入生態護林(草)員職責範圍,並與績效掛鈎。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明確所有權、使用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規範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科技支撐。鼓勵企業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開展造林綠化,企業可申報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相關部門要遴選儲備、推廣實施一批實用管用的生態保護修復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開展林草種質資源普查和林木良種、草品種選育審(認)定和登記,加強主要鄉土樹種草種資源收集保護和開發利用。整合科技資源和技術力量,通過國家、省級科技計畫專項和基金,支持在種苗繁育、珍稀樹種培育、困難地綠化、林草水平衡、綠化機械裝備、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預警等重點領域,開展關鍵技術科研攻關。完善國土綠化技術標準,加強國土綠化技術培訓和推廣套用,提升國土綠化科技含量。(省林草局、省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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