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長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是長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通知。

長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長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3日
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8號),推動我市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走科學、生態、節儉的綠化發展之路。全面推行林長制,大力開展國土綠化,積極培育保護森林資源,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為推進中等城市建設,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先鋒區和幸福城市提供生態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系統治理。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開展林草植被建設,著力提高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統籌推進沿黃平原區域生態保護治理。
堅持規劃引領、最佳化布局。合理布局綠化空間,統籌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構建科學綠化新格局。
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綠。立足我市自然資源稟賦,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構建健康穩定的生態系統。
堅持質量優先、節儉務實。統籌考慮生態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堅持數量和質量並重,著力提升林業綜合效益,高質量開展國土綠化。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編制綠化規劃。組織編制國土綠化相關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合理確定規劃範圍和綠化目標任務,最佳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體現本地特色風貌。住建、住房保障、交通運輸、公路、水利、河務、農業農村等部門行業規劃要統籌考慮綠化建設,不得隨意變更已經批准的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面積、性質和用途。
責任單位:林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不再列出。
(二)科學確定綠化用地。按照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確定的地類和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土地用途,科學劃定綠化用地,實行精準化管理,充分利用沙化土地、農村“四旁”隙地、廢棄場礦、嚴格管控類土地開展綠化。結合城市有機更新,採取拆違建綠、推行屋頂(立體、垂直)綠化、建設小微(口袋)公園等方式,增加城市綠地。通過建設用地騰挪、農用地轉用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綠力度,留足綠化空間。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森林特色小鎮和森林鄉村建設,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落實農田林網林帶規劃用地,合理配置樹種,因地制宜建設農田防護林。依法依規開展鐵路、公路、河渠兩側和湖庫塘周邊等綠化建設。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依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嚴禁毀林造地、填平坑塘綠化,禁止在河道管理範圍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河務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垣車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科學選用綠化樹種草種。加大優良鄉土樹種草種繁育基地建設力度,引導以需定產、訂單育苗、就近育苗,多培育實生苗、原冠苗。加強種苗質量監管,探索建立種苗質量可追溯體系。適地適樹選種優良鄉土樹種草種,審慎使用外來樹種草種。優先選用榆樹、泡桐、椿樹、楝樹、無絮楊等防護功能強、碳匯量大的高大喬木。生態廊道以高大鄉土喬木樹種為主,合理搭配常綠、落葉、彩葉和花灌樹種。鄉村綠化要喬灌花草藤結合,推動果樹進村。城鎮及居民區周邊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推廣抗逆性強、養護成本低的地被植物,反對奇花異草、貪大求洋,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
責任單位:林業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水利局、河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垣車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科學開展生態修復。嚴格執行生態修復技術規程,合理選擇綠化苗木規格和修複方式,充分保護自然植被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綠化項目建設單位要依法依規編製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下同),綠化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作業設計的用地、用水、施工技術、原生植被保護等進行合理性評價,並監督實施。尊重自然規律,選擇適度規格的苗木,除必須截乾栽植的樹種外,應使用全冠苗,堅決反對“大樹進城”等急功近利行為。
責任單位:林業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水利局、河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垣車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提升森林質量。建立健全綠化後期養護管護制度和投入機制,對新造幼林地加強撫育管護、補植補造,提高成林率。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採取間伐、補植補造等措施,對中幼林進行撫育。對林草結構和穩定性失調、系統功能退化或喪失且難以自然恢復的林草植被進行人工修復。逐步最佳化森林結構和功能,提高森林質量,加快構建健康、穩定、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增強森林碳匯能力。支持家庭林場、其他涉林社會主體開展適度規模經營,依法合理利用森林景觀資源發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提高森林資源綜合效益。
責任單位:林業局、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水利局、河務局、農業農村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垣車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綠化資源管護。保護現有林地,嚴格林地草地征占用審批管理,嚴厲查處亂砍濫伐、非法侵占林地草地、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森林防滅火基礎能力建設,建立森林防火預警監測系統,落實森林防火格線化管理和防火責任,強化火源隱患管控和應急處置,“十四五”期間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建立林草有害生物綠色防控體系,加強美國白蛾、加拿大一枝黃花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和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防治和檢疫,“十四五”期間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6‰以下。嚴格保護修復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對古樹名木實行掛牌保護,及時搶救復壯。
責任單位:林業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水利局、河務局、農業農村局、氣象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垣車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國土綠化科技研發套用。推進科學綠化標準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種源、鄉土樹種挖掘和森林質量提升等方面新技術新成果推廣套用,探索建立林業碳匯項目培育開發機制,建立健全林業鄉土專家培養、評選、考核機制。
責任單位:林業局、科協、財政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資源監測評價。全面監測森林資源狀況變化,加快構建綜合監測評價體系。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將綠化任務和綠化成果落到實地、圖斑和資料庫,對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要加強作業設計編制、施工、檢查驗收全過程監管。制定國土綠化成效評價辦法,建立指標體系,科學開展綠化成果評價工作。
責任單位:林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把科學綠化納入林長制工作內容。市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同向發力,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綠化體系。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背科學綠化規律和民眾意願的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追責。
責任單位:市綠化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政策支持。完善科學綠化支持激勵政策,建立健全資金保障機制,加大對造林綠化、森林撫育、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的投入力度。創新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和吸引金融資本、民營資本及其他社會資本參與科學綠化工作。積極爭取上級國土綠化項目、區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項目。
責任單位:政府辦(金融工作局)、發改委、財政局、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管理制度。對集中連片開展國土綠化、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經營主體,可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規辦理用地審批和供地手續後,將一定的面積用於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相關產業發展。支持森林經營主體依據經營方案執行採伐限額,優先保障森林撫育等提升森林質量的採伐需求和規模經營的人工商品林單獨的採伐需求。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弘揚科學綠化理念,充分利用植樹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宣傳普及生態保護修復知識,倡導節儉務實的綠化風氣。持之以恆推進全民義務植樹,推動生態工程全民共建、生態產品全民共享,營造植綠、愛綠、護綠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宣傳部(融媒體中心)、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