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2月14日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2月14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湘政辦發〔2022〕8號
全文,解讀,

全文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動我省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南,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科學節儉開展國土綠化,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提供良好生態保障。
  (二)目標任務。到2025年,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育,森林總量持續平穩增加,森林質量明顯提高,森林效能顯著增強,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9%以上,森林蓄積量不低於7.1億立方米,新增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面積 500萬畝,縣以上城鎮新增公園綠地7.5萬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新增綠道3000公里,著力推進科學綠化試點示範工作。到2035年,森林、草原等生態系統整體功能大幅提高,穩定性大幅增強,構建起完善的林業生態安全格局,森林覆蓋率達到60%,森林蓄積量不低於10億立方米,新增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面積1500萬畝,城市綠地生態系統布局和結構進一步完善,實現生態、景觀、遊憩、文化、科教、防災等多功能綜合協調發展,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
  二、主要任務
  (三)科學編制綠化規劃。依託國土空間規劃、《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十四五”林業草原保護髮展規劃綱要》和《湖南省“十四五”林業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構建“一心五區多廊”的科學綠化國土空間格局。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重點實施林相改造提質,著力提高綠心地區森林質量和林地生產力,全面提升景觀與生態服務功能。科學實施武陵-雪峰山區、南嶺山區、幕阜-羅霄山區、環洞庭湖區、湘中丘陵區等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著力開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退化林修復、退化草原修復,加強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設,全面提升生物多樣性和森林生態系統功能。依法依規開展長江岸線、湘資沅澧、骨幹路網、重要節點的生態廊道建設,打造湘江“千里濱水走廊”和野生動物遷徙通道。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緊扣全省科學綠化國土空間布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綠化相關規劃。要堅持規劃引領,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喬灌草結合,做到因地制宜、分區施策。要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專項規劃、林地保護規劃、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相銜接,疊加至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四)科學安排綠化用地。各地要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的基礎上,結合“三區三線”劃定,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確定規劃造林綠化空間和位置,落實到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行精準化管理。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區、紫色土丘陵坡地等生態退化區域以及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等區域見縫插綠增彩。結合城市更新、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老舊小區改造,採取拆違建綠、留白增綠,充分利用城鄉廢棄地、邊角地、零星綠地、房前屋後等地增綠添彩,增加城市綠地。結合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因害設防,科學營造農田防護林。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禁止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依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已經違規占用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逐步退出並復墾。加強林地、草地和綠地用途管制。嚴控森林資源消耗,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綠地等違法犯罪行為。(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科學選擇綠化方式。按照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的要求,從實際出發,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宜造則造、宜封則封,封造結合。深山遠山區,特別是重要河流源頭和湖庫上游,以自然修復為主,實施封山育林、飛播造林,恢復林草植被。淺山丘陵區,以人工造林為主,集中力量開展造林綠化攻堅戰,增加森林資源和綠色公共空間。因地制宜建設海綿型綠地,提升綠地系統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雨水的海綿功效。堅持目標引領,因地制宜,採取差異化的造林模式。加大防火林帶和木材戰略儲備林建設。(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科學編製作業設計。承擔國家投資或以國家投資為主的綠化項目建設單位要科學編製作業設計(或綠化設計方案),綠化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用地、樹種草種等工程材料選擇、技術措施等進行合理性評價,並按照相關規定嚴格監督實施。社會普遍關心且政府主導的重大綠化項目,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在作業設計及其後續綠化施工管理中,要充分保護原生植被、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珍稀植物等,禁止毀壞表土、全墾整地等,加強表土資源保護和利用,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對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等非規劃綠化用地造林的,不得開展造林作業設計,不得核實驗收造林面積,不得安排造林投資補助。(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科學配置樹種草種。積極採用鄉土樹種草種藤本良種進行綠化,審慎使用外來樹種草種藤本,提倡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持近自然配置理念,採用多樹種營造混交林,多草種混播種草,豐富生物多樣性。堅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光、熱、水、土等自然因素和植被生長發育規律及生態、生產、生活需求,選擇易成活、品質優、效益高的樹種草種藤本。立地條件適宜的地段,要選擇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兼具的優質鄉土珍貴樹種造林,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長中短結合。居民區廠區周邊要兼顧民眾健康因素,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藤本。江河湖岸、水土流失嚴重的生態脆弱地區要優先選用抗逆性強、根系發達、固土能力強、防護性能好的樹種草種藤本。難利用地要優先選用耐乾旱、耐瘠薄的灌木樹種和先鋒草種。水熱條件好、土層深厚的地區要選用材質好、產量高、抗逆性強的優良珍貴用材樹種以及能為鳥類提供果實的樹種。兼顧生態為民、生態惠民,適當選擇栽培歷史悠久的名特優經濟果木樹種。松材線蟲病等疫區及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避免選用松科樹種,易發多發地質災害的陡坡邊坡地段避免選用竹類植物和淺根性樹種。加大鄉土優質樹種草種採種生產、種苗繁育基地建設力度,引導以需定產、訂單育苗、就近育苗、就近栽植。(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科學保護古樹大樹。認真執行《湖南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嚴格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將古樹名木生境保護範圍信息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以及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落實古樹名木管護措施,按照“一樹一檔”要求建立並動態更新古樹名木圖文信息檔案,實行掛牌保護,對衰弱、瀕危古樹名木及時搶救復壯,探索開展古樹名木保險制度。在城鄉建設和城市更新中,不得採用非通透性材料覆蓋樹木周圍地面,不得過度修剪出現“斷頭樹”,建設項目影響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的,建設單位應當採取避讓措施。在保護優先的前提下,鼓勵挖掘古樹名木生態景觀、歷史文化、鄉愁傳承功能,科學建設古樹名木公園,打造一批名片和品牌,有效增強公眾古樹名木保護意識。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移植大樹古樹行為,堅決遏制“大樹進城”等急功近利行為。(省林業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科學推進城鄉綠化。堅持節約優先、量力而行,節儉務實開展城鄉綠化。增強城鄉綠地的系統性、協同性,構建綠道網路和林蔭路體系。加大城鄉公共綠地和公園建設力度,推進建設公園綠地服務圈,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園綠地體系。提升城鄉綠地率、綠化率和綠地生態功能,滿足居民休閒遊憩、體育健身、防災避險等綜合服務需求。支持利用陽台、屋頂、圍欄、高架橋下等空間開展立體綠化和屋頂花園建設。城市綠化倡導多使用本地喬木樹種,著力解決綠量分布不均衡、綠化景觀不豐富、有綠不蔭或有綠少蔭、季相不分明及生態功能不突出等問題。推廣抗逆性強、養護成本低的地被植物。鼓勵農村“四旁”種植鄉土珍貴樹種,打造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選擇適度規格的苗木綠化,除必須截乾栽植的樹種外,應使用全冠苗,積極推廣使用兩年生及以上鄉土珍貴樹種容器苗上山造林。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揮,嚴禁脫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搞綠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堅持低影響的更新建設模式,保護城鄉生態系統和自然山水環境,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樹,不隨意更換行道樹。深入實施全民義務植樹和城市綠化周活動,推廣認建認養、“網際網路+”等義務植樹模式,開展綠化知識普及活動,提高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科學提升綠化質效。加強新造林管護,建立完善綠化後期養護管護和投入長效機制。制定完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規範和養護定額標準,糾正重建輕管、只建不管現象。精準提升森林質量,開展森林撫育,修復改造退化林低效林,提高森林生態系統質量、碳匯能力。組織國有林場科學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科學、規範、可持續開展森林經營活動。加強經濟林基地建設,鼓勵發展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推動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能力建設。加大人工純林改造力度,增強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生態災害治理能力。採取有償方式合理利用國有或集體森林、草原及景觀資源開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發展林下經濟等,探索國家森林步道建設,將城鎮、林場、鄉村、景區景點等串聯起來,提高林草資源綜合效益,推進鄉村振興。加強綠地日常管護,切實執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對侵占綠地、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行為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創新開展林草資源監測評價,提升國土綠化狀況監測管理信息化水平。(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行林長制,按照“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原則,壓實各級政府科學綠化主體責任,明確相關部門的目標任務和落實措施。各級綠化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協調指導等作用,強化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背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和民眾意願搞綠化的錯誤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追責,持之以恆推進國土綠化。(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創新體制機制。各級政府要根據科學綠化任務安排,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當地營造林建設支出標準,切實加大相關林業專項資金統籌力度,構建穩定可靠的資金保障機制,通過以獎代補、先建後補、貸款貼息等方式,積極推進科學綠化工作順利開展。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開展全民所有草原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採用市場化、公司化、專業化運作模式,引導集體、個人、社會組織等多方面資金投入綠化。制定林業碳匯行動方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補償賠償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科技支撐。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開展監測評估,將綠化任務和綠化成果落到實地、落到圖斑、落到資料庫。開展林草種質資源普查和林木良種、草品種審定,加強重要鄉土樹種草種資源收集保護、開發利用、種苗繁育、綠化廢棄物處置等關鍵技術和設施研發。最佳化完善國土綠化技術標準體系。健全綠心、退耕還林、草原等生態定位觀測監測體系。開展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鄉土珍稀樹種擴繁、難利用地造林綠化等科技攻關。增加林業科技投入,提高機械化水平,加大國土綠化和生態保護修復機械裝備研發力度,將造林、撫育機械的研製與開發作為創新攻關重點實行“揭榜掛帥”。遴選儲備、推廣實施一批實用管用的生態保護修復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推廣第三方造林服務組織。加強技術服務和培訓,積極推廣造林綠化實用技術,不斷提升國土綠化科技水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14日

解讀

一、《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3部分13條,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結構與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應,充分體現了國家《指導意見》的主要精神,並保持了湖南地方特色。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實施意見》第一條指導思想,對應國家《指導意見》的指導思想。第二條目標任務,提出了我省的科學綠化目標任務。
  (二)落實“在哪造”。《實施意見》第三條科學編制綠化規劃、第四條科學安排綠化用地,對應國家《指導意見》第三條科學編制綠化相關規劃、第四條合理安排綠化用地、第八條科學推進重點區域植被恢復和第九條穩步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落實我省“在哪造”的問題。
  (三)落實“怎么造”。《實施意見》第五條科學選擇綠化方式、第六條科學編製作業設計和第九條科學推進城鄉綠化,對應國家《指導意見》第七條規範開展綠化設計施工、第八條科學推進重點區域植被恢復和第十條節儉務實推進城鄉綠化,重點落實我省“怎么造”的問題。
  (四)落實“造什麼”。《實施意見》第七條科學配置樹種草種、第九條科學推進城鄉綠化的綠化樹種草種苗木選擇內容,對應國家《指導意見》第六條科學選擇綠化樹種草種、第十條節儉務實推進城鄉綠化的綠化樹種草種苗木選擇的內容,重點落實我省“造什麼”的問題。
  (五)落實“怎么管”。《實施意見》第八條科學保護古樹大樹、第十條科學提升綠化質效、第十一條加強組織領導、第十二條創新體制機制和第十三條強化科技支撐,對應國家《指導意見》第十一條鞏固提升綠化質量和成效、第十二條創新開展監測評價、第十三條完善政策機制、第十四條健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條強化科技支撐和第十六條加強組織領導,重點落實我省“怎么管”的問題。
  二、《實施意見》充分體現湖南特色
  《實施意見》是在國家《指導意見》精神的指導下研究制定,充分體現了湖南特色。一是在“科學編制綠化規劃”中提出了構建“一心五區多廊”的科學綠化國土空間格局。針對我省重點區域突出的生態問題,科學實施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著力開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退化草原修復。二是在“科學配置樹種草種”中提出了“松材線蟲病等疫區及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避免選用松科樹種,易發多發地質災害的陡坡邊坡地段避免選用竹類植物和淺根性樹種”。三是在“創新體制機制”中提出了“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在郴州市全域、桑植縣南灘國家草原自然公園開展全民所有草原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等內容。
  三、《實施意見》解決了一些關鍵問題
  我省以往秉承科學綠化理念,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違規占用耕地綠化、煉山全墾整地、毀灌(草)造林、毛竹侵蝕、外來樹種入侵、松材線蟲病和居民區周邊樹木致人體過敏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實施意見》著重解決這些問題。
  一是明確了我省科學綠化的國土空間範圍。《實施意見》明確綠化相關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專項規劃、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相銜接,疊加至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合理確定國土綠化規劃範圍、綠化目標任務。禁止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綠化造林,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依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已經違規占用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逐步退出並復墾。對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等非規劃綠化用地造林的,不得開展造林作業設計,不得核實驗收造林面積,不得安排造林投資補助。
  二是明確了我省科學綠化的措施。《實施意見》明確科學綠化要堅持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喬灌草結合,做到因地制宜、分區施策。按照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的要求,從實際出發,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宜造則造、宜封則封,封造結合。積極採用鄉土樹種草種藤本進行綠化,審慎使用外來樹種草種藤本。松材線蟲病等疫區及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避免選用松科樹種,易發多發地質災害的陡坡邊坡地段避免選用竹類植物和淺根性樹種。居民區周邊要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
  三是創新科學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行林長制,按照“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原則,壓實地方各級政府科學綠化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綠化後期養護管護制度,實行綠化用地和綠化成果落地上圖、入庫管理。創新開展資源監測評價,提升國土綠化狀況監測管理信息化水平。強化林地草地綠地用途管制,嚴厲打擊非法侵占、破壞林草資源的違法行為。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基礎能力建設,提升松材線蟲病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控能力。
  四是加大了古樹大樹保護力度。認真執行《湖南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嚴格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將古樹名木生境保護範圍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信息平台以及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落實古樹名木管護措施,按照“一樹一檔”要求建立並動態更新古樹名木圖文信息檔案,實行掛牌保護,對衰弱、瀕危古樹名木及時搶救復壯,探索開展古樹名木保險制度。在城鄉建設和城市更新中,不得採用非通透性材料覆蓋樹木周圍地面,不得過度修剪出現“斷頭樹”,建設項目影響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的,建設單位應當採取避讓措施。在保護優先的前提下,鼓勵挖掘古樹名木生態景觀、歷史文化、鄉愁傳承功能,科學建設古樹名木公園,打造一批名片和品牌,有效增強公眾古樹名木保護意識。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移植大樹古樹行為,堅決遏制“大樹進城”等急功近利行為。堅持低影響的更新建設模式,保護城鄉生態系統和自然山水環境,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樹,不隨意更換行道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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