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旨在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積極性,築牢西部生態安全螢幕障,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旨在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積極性,築牢西部生態安全螢幕障,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意見。
《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旨在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積極性,築牢西部生態安全螢幕障,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意見。參與領域(一)森林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針對森林草原覆蓋低、資源總量不足...
《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是湖南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檔案,是湖南省首次出台市場化方式全方位推進生態保護修復的...
市級有關部門要立足職能職責,建立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激勵制度。各區縣要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修復後的集體農用地經營權依法流轉給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對修復後符合規劃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納入農村集體經營...
《山西省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實施辦法》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全面推動我省生態保護修復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實施市場主體倍增工程,...
第一條 為加快拉薩南北山國土綠化步伐,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綠化工程建設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各方力量開展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三)加強科技支撐。支持草原科技創新,發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產業創新團隊技術優勢,加強對草原生態、監測預警、保護修復技術集成、鄉土草種、林草融合、飼草飼料...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2021〕40號)、《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
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集體建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投入修復也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修復後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的,可以出租、出讓用於發展相關產業,並在出讓、出租、轉讓契約中明確生態修復有關責任。對...
2021年10月,《關於推薦第二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 環辦科財函[2021] 468號) :向各地徵集第二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備選項目;《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 [2021...
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多方力量開展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鼓勵金融機構創設適合草原特點的金融產品,強化金融支持。積極主動開展草原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3、強化科技服務支撐。大力支持草原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高等...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滹沱河流域生態環境的義務,對破壞流域生態環境的行為有權進行舉報或者控告。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滹沱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工作。第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
第七條【科研推廣】鼓勵開展礦山生態保護與修復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和方法,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普及相關科學技術知識,提高礦山生態保護與修復水平。第八條【社會參與】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採取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模式參與...
――示範引領,逐步深化。結合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推進生態保護領域市場化試點,鼓勵國有資本加大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探索建立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的機制。(三)主要目標 市場供給能力增強。環保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基本滿足環境治理...
第十六條 民間資本投資人依法享有其出資建設的水土保持工程設施,國家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第十七條 徵收或徵用民間資本參與治理開發的水土流失土地,應依法對其治理成果給予補償。第十八條 工程建設過程中,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2015年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以發改農經〔2015〕488號印發《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明確參與範圍和方式、完善優惠和扶持政策、落實投資經營主體責任、加強政府服務和...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生態保護意識。第九條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第十條對在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
鼓勵金融機構創設適合草原特點的金融產品,強化金融支持。鼓勵地方探索開展草原政策性保險試點。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草原保護基金,參與草原保護修復。(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人民...
第六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漳澤湖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構建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漳澤湖生態保護與修復的建設和運營。第七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
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運用“網際網路+”義務植樹平台,支持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國土綠化和生態保護修復。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實施碳匯林基地建設項目中積累經驗,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集體建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投入修復,也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修復後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於發展相關產業。各地依據國土...
國辦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印發《區域生態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編制《科學綠化氣象保障服務工作方案》。實行差異化投資補助政策,大幅提高西部地區造林種草投資標準。探索開展林業經營收益權等抵押貸款,林...
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1年10月24日國發〔2021〕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 (2021年10月25日國辦發〔2021〕40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