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

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co-environment-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EOD模式),是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採取產業鏈延伸、聯合經營、組合開發等方式,推動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統籌推進,一體化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是一種創新性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
  • 外文名:Eco-environment-oriented Development
  • 簡稱:EOD模式
發展歷程,核心要義,

發展歷程

2016年11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 65號):探索環境治理項目與經營開發項目組合開發模式模式意義。
2018年8月,《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環規財[2018] 86號):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城市開發(EOD)模式。
2019年1月,《生態環境部全國工商聯關於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環綜合 [2019 ]6號) :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城市開發(EOD) 模式。
2020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創新環.境治理模式,對工業污染地塊,鼓勵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
2020年5月,《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節能環保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發 改環資.[2020] 790號) :推進商業模式創新,積極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參與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創新。
2020年9月,《關於推薦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0] 489號) :向各地徵集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備選項目;《關於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 .[2020] 1409號) :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環境治理模式創新。
2021年4月,《關於同意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的通知》(環辦科財函[ 2021 J201號) :確定36個項目開展EOD模式試點;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鼓勵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與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權益掛鈎。
2021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項目試點。
2021年10月,《關於推薦第二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 環辦科財函[2021] 468號) :向各地徵集第二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備選項目;《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 [2021] 40號) :提出社會資本可採取“生態保護修復+產業導入”方式,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

核心要義

1、推進公益性生態環境治理與關聯產業開發項目有效融合,肥瘦搭配。
2、一個市場主體統籌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作為整體項目的投入要素一體化推進,建設運維一體化實施。
3、在項目邊界範圍內力爭實現項目整體收益與成本平衡,減少政府資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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