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經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津政辦發〔2022〕2號
  • 發文日期:2022年01月17日
發布通知,規劃全文,解讀,

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6日

規劃全文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十四五”時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成效的關鍵時期,是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為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家有關規劃計畫,以及《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形勢背景
一、“十三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進展成效
“十三五”時期,全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實施“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個十條”,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探索實踐“依靠結構調整控污染增量、依靠工程治理減污染存量、依靠鐵腕治污管污染排放、依靠區域協同阻污染傳輸、依靠生態建設擴環境容量”的生態環境治理之路,推動生態環境取得歷史性、轉折性、突破性好轉。
生態優先認識更深。成立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動員全市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紮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發布實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1+8”三年作戰計畫,謀劃推進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全市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市民民眾、新聞媒體關心關注生態環境,參與意識明顯提高,參與程度廣泛活躍。
結構調整舉措更實。調整產業結構,整合撤銷取締246個工業園區,關停退出3家鋼鐵企業,有效破解“園區圍城”、“鋼鐵圍城”,分類整治2.2萬家“散亂污”企業。調整能源結構,完成120多萬戶散煤取暖清潔化治理,改燃關停1.1萬台燃煤鍋爐,煤炭消費總量較“十二五”時期末減少17.4%。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加快打造綠色港口,天津港停止接收“汽運煤”、停止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集疏港,鐵礦石鐵路運輸占比達到60%以上。
污染治理力度更大。堅持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新建項目污染“五控”治氣。火電行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鋼鐵企業全部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環節超低排放改造,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基本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重點行業全面實施工業爐窯廢氣深度治理,758家重點企業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累計淘汰近50萬輛老舊車。持續實施道路揚塵“以克論淨”和街鎮降塵量監測排名。堅持控源、治污、擴容、嚴管“四措”治水。完成城市、千人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主城區消減131.08平方公里污水管網空白區,改造27.41平方公里雨污合流區。市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實現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從2016年的306萬噸提高到2021年的401萬噸,110座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每年10億噸廢水實現資源化利用。規劃保留村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河湖海灣等水域全面“掛長”。堅持陸海統籌減負、生態保護修復、風險防範應對“三招”治海。“一河一策”治理12條入海河流,開展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罰”專項行動,實施“藍色海灣”整治修復,建成環境風險信息庫、應急物資儲備庫。堅持農用地、建設用地“兩控”治土。完成農用地詳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治理修復一批受污染地塊,基本實現土壤安全利用。
生態保護範圍更廣。在全國首批劃定生態保護紅線1393.79平方公里,占全市陸海總面積的9.91%。加快推進“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升級保護875平方公里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建設736平方公里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穩步提升153公里渤海近岸海域岸線生態功能。薊州區、西青區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薊州區、西青區王穩莊鎮成功創建全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改革創新突破更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按照“一年一部環保法規”的節奏,制修訂6部地方性法規、21項地方標準。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環境保護企業“領跑者”制度。出台《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創造性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覆蓋全市16個區和生態環境任務較重的市級部門。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鄉鎮街道全部設立環保工作辦公室。實施市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聯繫點制度、駐區現場督辦檢查制度。市、區兩級全部設立公安駐環保工作組。建立大氣、水環境質量月排名通報獎補制度,實行“靠後區”補償“排前區”。建立民眾有獎舉報制度、典型環境違法案例公開制度。發布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意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實現全覆蓋。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強化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加快打造京津冀東部綠色生態屏障。連續實施兩期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定。加強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聯動,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鞏固完善區域環保執法聯動機制。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聯合應急演練。
生態環境改善更好。大氣環境質量持續穩定向好,全市(16個國控點位)PM2.5年均濃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較“十二五”時期末下降31.4%,重污染天數11天、較“十二五”時期末減少15天。水環境質量實現歷史性好轉,20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優良水質比例達到55%、較“十二五”時期末提高30個百分點,劣V類水質斷面首次“清零”、較“十二五”時期末下降65個百分點;城市建成區全部消除黑臭水體;12條入海河流全部消劣。近岸海域水質得到突破性改善,優良水質比例達到70.4%,較“十二五”時期末提高62.6個百分點。土壤環境質量始終保持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噪聲環境質量狀況保持穩定。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保持在100%。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良好。生態狀況由“十二五”時期末的“一般”提升到“十三五”時期末的“良好”。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污降碳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十二五”時期末分別下降16.8%、18.5%、31.1%、29.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十二五”時期末下降超過23%。
二、“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挑戰
“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具有多方優勢和條件。從國家層面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綠色低碳發展成為普遍共識,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從全市層面看,“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基本實現,“津城”、“濱城”雙城發展格局初步形成,經濟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為解決生態環境保護根源性、深層次問題,持續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創造了有利條件。
同時,生態文明建設仍然面臨諸多矛盾和挑戰,生態環境保護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攻堅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任務艱巨,生態環境保護依然任重道遠。
環境質量改善任重道遠。大氣環境質量仍未擺脫“氣象影響型”,秋冬季細顆粒物(PM2.5)、夏季臭氧污染時有發生,成因機理還不明朗,治理管控難度較大。水環境質量仍未擺脫“資源短缺型”,缺乏必要的生態用水,來水水質差、境內徑流短,持續改善難度較大。近岸海域水質仍未擺脫“季節波動型”,洋流活動、汛期泄洪影響較大,穩定改善難度較大。
結構調整任重道遠。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運輸為主的交通結構沒有根本改變,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發展、能源結構“高碳依賴”的特徵依然明顯。部分重點行業排放強度高、總量大,清潔化、綠色化改造任務艱巨。
污染治理任重道遠。部分中小企業污染物收集及治理不完善、環保設施無法確保定期維護、穩定運行。中心城區及環外建成區雨污合流串接混接依然存在,海水養殖、漁港等污染治理設施仍有短板。部分工業遺留場地屬於污染地塊,治理修復任務艱巨。
生態建設任重道遠。自然生態空間占比較低,森林覆蓋率低於全國平均值。天然蘆葦濕地面積減少,自然岸線長度占比較小,侵占生態空間問題依然存在,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待提升。
環境風險防控任重道遠。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轉運、處置體系仍需完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有待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和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有待加強,應急回響平台、應急監測隊伍、應急處置技術、應急物資儲備等仍需提升。
改革創新任重道遠。環境治理市場機制有待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尚未建立,推動結構調整的價格、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創新不多。環境治理科技體系尚不健全,數字賦能治理、管理不夠充分,生態環保產業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不高,難以有效支撐科學治污、精準治污。
總體來說,“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機遇與挑戰並存,必須保持戰略定力,錨定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堅持系統思維、變革思維、戰略思維、創新思維,準確把握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堅持不懈、久久為功,奮力建設生態宜居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發展和保護,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建設,有效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生共榮的美麗天津。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完善市級統籌、區級落實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導機制,壓緊壓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統籌發展和保護的能力,為協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以解決民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紮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系統綜合治理。從生態系統、區域流域完整性出發,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海一體化保護修復,統籌推進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強化京津冀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注重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堅持改革牽引和創新驅動,豐富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政策措施,綜合運用法治、行政、市場、科技等手段,強化依法治污、精準治污、科學治污,提高污染治理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美麗天津建設取得新進展,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
綠色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最佳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污染排放強度、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大氣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全域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全部消除城鎮劣V類水體。近岸海域水質鞏固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更加綠色宜居。
生態系統質量顯著提升。生態保護紅線全面劃定。“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取得重大進展,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
生態環境安全有效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基本保障,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提高。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市場手段、經濟政策運用更充分,數位化、智慧型化技術普遍套用,科學決策、精準監管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展望2035年,天津將基本建成創新發展、開放包容、生態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大氣環境質量根本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水生態恢復取得明顯成效,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環境根本好轉,藍天白雲、綠水青山成為常態,基本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四、主要指標
“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指標包括環境質量、綠色發展、污染治理、風險防控、生態保護等5類23項。
天津市“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指標體系
指標類別
序號
指標體系
2020年
2025年
指標屬性
環境質量
1
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
65.3
72.6
約束性
2
細顆粒物(PM2.5)濃度(微克/立方米)
49
38
約束性
3
地表水達到或好於III類水體比例(%)
44.4
44.4
約束性
4
地表水劣V類水體比例(%)
2.8
0
約束性
5
黑臭水體比例(%)
0
導向性
6
地下水質量V類水比例(%)
56.25
保持穩定
導向性
7
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類、二類)比例(%)
66.4
72
導向性
綠色發展
8
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約束性
9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約束性
10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
7.7
≥10
導向性
11
單位GDP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
≥30
導向性
12
單位GDP水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
≥30
導向性
污染治理
13
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氮氧化物
2.08
約束性
揮發性有機物
0.99
化學需氧量
1.60
氨氮
0.04
14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
96
≥97
導向性
15
污泥無害化處置率(%)
97
≥97
導向性
16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82.8
≥90
導向性
風險防控
1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1
93左右
導向性
18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
92
100
導向性
19
放射源輻射事故5年累計發生率(起/萬枚)
0
≤5
導向性
生態保護
20
生態質量指數(EQI)
穩中向好
導向性
21
森林覆蓋率(%)
13
13.6
約束性
22
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平方公里)
不減少
約束性
23
自然岸線保有量(公里)
18
≥18
約束性
註:①按照生態環境部新調整的“十四五”20個國控點位現狀值統計。
②按照生態環境部新調整的“十四五”36個國控斷面現狀值統計。
③2019年現狀值。
④2018—2020三年現狀平均值。
⑤非化石能源包括外受電中的非化石電量。
⑥大氣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
⑦水污染物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
第三章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堅持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機制,加快推動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結構調整,積極引導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動生產生活方式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一、加快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機制
加強頂層設計協同。統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制定實施碳達峰實施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強化目標任務協同、政策措施協同、技術創新協同、監督管理協同。推動煤電、鋼鐵、化工、石化、建材等行業有序達峰。
加強源頭防控協同。結合主體功能區定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快推進“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實施套用。發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的引導作用,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為重點的源頭預防體系,依法開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探索實行碳排放、污染排放的強度和總量“雙評雙控”,對標國際國內行業先進水平,嚴格限制排放強度高、排放總量大的項目。嚴格落實產業政策、能耗“雙控”、產能置換、煤炭減量替代、“三線一單”、污染物區域削減等要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除已審批同意並納入市級專項規劃的項目外,垃圾焚燒發電廠、水泥廠等原則上不再新增以單一焚燒或協同處置等方式處理一般固體廢物的能力。
加強治理過程協同。篩選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雙高熱點格線,一體推進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行動。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碳排放評價,最佳化工藝流程,推進節能降耗減碳。合理規劃污染地塊用途,儘量用於土壤生態空間,實施綠色低碳修復。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強城市垃圾和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強化生產與生活系統循環銜接。
加強監督管理協同。統籌建立碳排放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實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逐步建立減污降碳綜合評價考核體系,把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推進本市碳交易市場建設,進一步提升交易平台服務功能,完善配額分配方法,嚴格落實履約制度。
加強試點示範建設。結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無廢城市”等創建活動,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建設,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區、工業園區、企業建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打造一批國家級綠色低碳高水平示範園區、污染物和碳“雙近零”排放標桿企業。推動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率先實現碳達峰,努力打造碳中和示範區。
二、推動工業領域綠色轉型
推動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實施綠色製造工程,推動工業企業資源能源投入、生產過程、產品設計、物流運輸、污染治理等全流程綠色化改造。強化清潔生產審核,統籌碳排放、污染排放,制定推進清潔生產審核的政策措施,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自願性清潔生產評價認證,鼓勵重點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開展整體審核模式試點。推動鋼鐵行業實施升級轉型、流程再造,逐步從“長流程”向“短流程”轉變。推動石化行業工藝技術、原料路線、主要設備等關鍵環節升級改造。鼓勵化工企業加快由重化工向精細化工、由單體材料到高分子複合材料、由基礎化學品到高端化工新材料的結構提升。加快提升鑄造行業工藝裝備水平,顯著提高高端鑄造行業產能及產量占比。
推動產業園區綠色化改造。參照綠色園區評價指標體系、《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HJ 274—2015)等,建立工業園區綠色評價體系,引導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強化產業園區資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態建設、風險防範等調查評估,推動工業園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推動產業園區實施循環化、節能低碳化改造,促進資源循環利用、能量梯級利用。
壯大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發展壯大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通過發布技術名錄、推廣示範工程等方式,鼓勵支持環境治理企業關鍵治理技術產品自主創新,推動首台(套)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示範套用,加快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裝備水平,推進5G、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節能環保產業的深度融合創新。
三、推動能源領域低碳轉型
持續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削減煤炭消費總量,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控煤減煤目標任務。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及工業爐窯,除在建項目外,不再新增煤電裝機規模。有序推動天津石化、渤化永利、國華能源、玖龍紙業、大沽化工等自備燃煤機組改燃關停。基本淘汰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30公里範圍內全部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機組。綜合考慮電力分區、供電安全、熱力保障、污染排放強度等因素,科學調控本地煤電機組運行負荷,主要通過清潔能源或外受電解決新增電力需求。
大幅提升天然氣、綠電、非化石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供應量。依託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管道氣和沿海液化氣資源,鞏固多氣源、多方向的天然氣供應格局。爭取新增“外電入津”通道,形成“三通道、兩落點”特高壓格局,進一步提升外受電能力,持續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增加本地非化石能源,新建新能源項目配置一定比例的儲能裝置。到2025年,天然氣消費量力爭達到145億立方米以上,淨外受電比例超過1/3(其中綠電占比力爭達到1/3),非化石能源裝機規模達到6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10%。
四、推動交通領域綠色轉型
加快建設綠色港口。推進綠色低碳運輸。加快打造“公轉鐵+散改集”雙示範綠色港口。提升南疆港區散貨運輸能力,新建遠航南貨場2條裝車線,新增礦石鐵路疏運能力1000萬噸/年。加快天津港南27號碼頭配套鐵路工程建設,新增礦石鐵路運輸能力1000萬噸/年。最佳化港口布局,不斷提升北疆貨櫃及滾裝汽車貨類吞吐量占比。持續提升“公轉鐵”和鐵水聯運比例。
推進柴油貨車治理。充分利用天津港現有車牌識別系統和企業門禁系統數據,結合機動車線上監控信息開展排放特徵和排放總量分析,基本實現重型貨車全口徑分析和管控。加強柴油車線上監控,天津港集團自有和協定柴油貨車線上監控率不低於80%。2023年底前,濱海新區制定實施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限行政策,天津港停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集疏港。加快推進天津港專用貨運通道建設,逐步實現北進北出、南進南出。
推進港口清潔作業。加快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新增或更換港作機械優先使用電能、氫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2023年底前,新能源、清潔能源和國三及以上排放水平港作機械占比達到70%以上。具備條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電子圍欄管控。加大技術革新和新科技套用,推進港口裝卸、運輸、倉儲等關鍵環節升級改造,提高大宗散貨作業清潔化水平。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加強船舶使用岸電檢查,推動具備受電條件的船舶全部使用岸電,不斷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
加強港口環境監管。加強揚塵管控,散貨裝卸、堆放等作業嚴格落實抑塵措施,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乾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實施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加強港口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大氣、水環境監測網路,增設臨港降塵考核點,擴大降塵考核區域範圍,天津港平均降塵量控制在濱海新區平均水平以上。
持續推進“公轉鐵”。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工業企業、新建物流園區要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150萬噸以下的工業企業、新建物流園區要採取共建共用鐵路專用線或新能源車輛集疏運方式。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運線能力,持續提高大宗物料鐵路運輸比例,確保穩定在50%以上。2022年,鋼鐵企業停止使用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運輸大宗物料和產品。水泥企業大宗原料鐵路運輸比例穩定在90%以上,到2025年,80%以上的產品採用國六貨車或新能源汽車運輸。開展貨櫃運輸、商品車滾裝運輸、全程冷鏈運輸、電商快遞班列等多式聯運試點示範創建。探索構建“外集內配、綠色聯運”的公鐵聯運城市配送新體系。到2025年,鐵路貨運量占比進一步提高。
推動車輛升級最佳化。加快淘汰高排放車輛。2024年底前,全市基本停止使用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清掃車、灑水車、垃圾運輸車、郵政車。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停止使用並逐步淘汰採用稀薄燃燒技術的老舊燃氣公車。
大力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在新增或更新的車輛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行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到25%左右。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套用,推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升級,到2025年,新能源機械占比達到50%左右。
推進道路最佳化與交通疏解。加強津歧、津圍、津同、京哈、津榆等公路交通組織最佳化,減少車輛擁堵點。推動西青奧森物流園等外環線以外5公里範圍內物流園區搬遷。2023年底前,研究調整外環線以內貨車限行方案。最佳化調整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引導通行車輛結構升級。
五、加快推動城鄉建設低碳轉型
推進城鄉建設低碳轉型。建立完善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管理機制,杜絕“大拆大建”。開展建築能效測評,逐步推行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加強建築用能基本情況統計,構建城市建築能源監管平台,支持契約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機制的實施。
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築。制定實施綠色建築相關標準技術規範,完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制度,新建建築全部執行綠色建築設計標準。加強綠色建築技術標準規範研究,開展綠色建築技術的集成示範。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通過建築布局、立體綠化、建築材料使用等被動式節能措施,降低建築能源需求。
加快提高建築用能效率。持續推動既有建築、老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築能效提升改造。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大力推廣能源計量、高效節能光源、供暖空調系統高效運行、新風熱回收、節能灶具等節能技術,提高建築用能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套用,推廣太陽能光伏、地源熱泵和空氣源熱泵等技術,探索可再生能源套用和推廣模式。農村地區因地制宜推進熱泵、燃氣、生物質、地熱等高效清潔供暖方式。
六、加快推動農業綠色轉型
最佳化調整種養結構。結合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調整種植業布局和結構,最佳化小站稻、小麥、蔬菜等作物品種,推廣節水作物,構建科學合理、特色突出的種植業布局。科學規劃畜牧養殖布局,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落實環城特色養殖區、遠郊生態養殖區分區管控要求,合理髮展畜禽養殖規模,推動形成種養結合的都市型生態畜牧業發展模式。最佳化水產養殖布局,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實施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允許養殖區“三區劃定”,科學確定養殖種類、規模和密度,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推廣多層次的糧經飼統籌、種養結合、農林牧漁融合循環發展模式。積極推進寶坻、寧河等地區稻漁綜合種養發展,建立各具特色的稻漁綜合種養基地。
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加強農業節水,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完善農業灌溉用水定額管理制度,全市新增節水灌溉面積40萬畝,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72以上。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完善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提高利用效率。嚴格畜禽、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規範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減量使用抗菌藥物。建立健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電子追溯制度。
提高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涉農區積極推進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利用率達到98%以上,基本實現全量化。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建立農膜回收服務網點。強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置。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七、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倡導簡約適度生活方式。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鼓勵公眾綠色低碳行為。加大政府綠色產品採購力度,逐步提高綠色產品占比。提倡“按需買衣+綠色洗滌+舊衣回收”的用衣方式。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鼓勵購買節水器具、節電燈具、節能家電,實行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完善城市慢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強化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銜接,加快公交站點和充電、加氫、停車換乘等配套設施建設,引導鼓勵步行、騎行、公共運輸等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鼓勵賓館、飯店、景區推出綠色旅遊、綠色消費措施,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
深入推進綠色創建。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活動。各級黨政機關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推行綠色辦公。2022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第四章 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加強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
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強化區域協作、流域協同,持續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推動京津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支撐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實施。
一、推動區域協同發展綠色轉型
服務協同發展。全力服務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區建設,服務重大建設項目落地,服務天津市國家級開發區與雄安新區共建特色產業園區。服務清潔能源供應保障,推動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推動構建區域綠色交通體系,加快調整大宗散貨運輸結構。
完善協同機制。深化鞏固京津冀生態環境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推動“飛地”管理體制改革,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管理。加強規劃政策、法規標準、執法監管、預警應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銜接合作。加強環境基礎信息共享、區域聯動執法監管,經常性開展跨區域、跨流域聯合執法,加大生態環境聯合治理和協同保護力度。探索區域污染治理設施共建共享,加快建立京津冀危險廢物轉移“白名單”制度,推動靜海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打造京津冀地區再生資源交易平台。完善引灤入津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
二、強化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
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聯合治理攻堅行動。進一步完善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預警預報機制和應急聯動長效機制。探索開展臭氧及前體物聯合監測。
深化重點水域流域污染協同治理。強化流域協同治理,落實京津冀河湖長制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跨界河湖生態保護聯動機制和水環境污染聯合處置機制。加強海河流域上下游和環渤海城市環保協作,推動聯合監測、信息共享、研判預警、問題處置、糾紛調處等協同開展。
打造京津冀生態環境共建共享示範區。協同推進區域生態保護建設,加快建設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重點保護北部盤山—於橋水庫—環秀湖生態建設保護區,中部七裏海—大黃堡—北三河生態濕地保護區,南部團泊窪—北大港生態濕地保護區,形成京津冀東部綠色生態屏障。以大運河文化帶主軸為重點,強化大運河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加強獨流減河沿岸濕地建設和保護,協同做好雄安新區白洋淀保護修復,打造南運河—大清河—白洋淀—雄安新區生態廊道。
第五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突出依法治污、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集中攻克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一、強化協同治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堅持源頭防控,綜合施策,強化PM2.5和O3協同治理、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區域協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深化燃煤源污染治理。持續推進燃煤機組深度治理或改造,對達到服役期而實施延壽改造或替代的煤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加快工業爐窯、焚燒爐原料及燃料煤清潔化替代。推進燃煤鍋爐改燃併網整合,全市基本實現燃煤鍋爐(非電)清零。加強居民散煤動態排查,將已完成居民清潔取暖並穩定運行的區域及時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鞏固清潔取暖治理成效。嚴格煤炭監管,加強重點行業煤質管控,拉網式排查違法售煤行為,開展汽運煤炭車輛專項聯合執法,嚴把煤炭準入關、運輸關、堆存關、集疏港關。
深化工業源污染治理。實施重點行業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開展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石化、鑄造、平板玻璃、垃圾焚燒、橡膠、製藥等行業深度治理,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實施鍋爐、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全面開展鍋爐動態排查,推進燃氣鍋爐煙氣再循環系統升級改造,整改或淘汰排放治理設施落後無法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建立並動態更新全口徑爐窯清單,推進重點行業實施“一爐一策”精細化管控。重點涉氣排放企業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確需保留的,安裝線上監管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推進VOCs全過程綜合整治。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嚴格新改擴建項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高的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建立排放源清單,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替代、過程減排、末端治理全過程全環節VOCs控制體系。推進源頭替代,引導工業塗裝、包裝印刷行業低(無)VOCs原輔材料替代。強化過程管控,涉VOCs的物料儲存、轉移輸送、生產工藝過程等排放源,採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推進末端治理,開展VOCs有組織排放源排查,對採用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全面實施升級改造。探索VOCs集中處理示範模式,塗裝工藝集中、活性炭使用量大、有機溶劑使用量多的園區和集群,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塗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有機溶劑回收中心。加強精細化管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及提升改造,動態更新工業企業VOCs排放源清單,對排放量大的企業實施“一廠一策”,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動態更新機制,強化企業無組織排放環節專項執法檢查。
深化移動源污染治理。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控。加強新車監管,2023年7月起,新增重型貨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嚴格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管,開展一致性檢驗。強化在用車監管,非免檢柴油車註冊登記前要實行排放檢驗,以國省幹道和城市道路為重點,開展柴油車排放檢測,加強入戶檢查,重點用車單位入戶監管檢查全覆蓋,加強機動車遙感監測,重型貨車實施線上監控。
強化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完善使用登記制度,升級管理信息平台,有序推動線上監控。研究調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範圍。
推進船舶、飛機等污染防治。推動船舶發動機升級或尾氣處理,建設港區船舶尾氣遙感檢測系統,嚴查船舶油品含硫量。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近、遠機位基本配套安裝航空器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設施。
加強油品和油氣管控。嚴格執行油品質量標準,加強車用油品、車用尿素監管。推進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建設,汽油年銷量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線上監控,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動加油車。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施工揚塵治理,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外環線以內區域、濱海新區核心區以及各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等城市建成區範圍內施工工地,100%使用低揮發性工程塗料和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長距離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加強道路揚塵治理,推進外環線、中心城區及其他區屬重點道路實施修復硬化,渣土運輸車實施硬覆蓋與全密閉,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面積,最佳化“以克論淨”考核方式和範圍。加強裸地、堆場揚塵治理,沿海及內河大型煤炭、礦石等乾散貨碼頭和主要交通幹線、鐵路物料堆場,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到2025年,各區年均降塵量力爭控制在6噸/月·平方公里以下。
解決好異味、噪聲等民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推進惡臭、異味污染治理,以化工、醫藥、橡膠、塑膠製品、建材、金屬製品、食品加工等工業源,餐飲油煙、汽修噴漆等生活源,垃圾、污水等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為重點,集中解決一批民眾身邊突出的惡臭、異味污染問題。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規範化氨排放清單,加強重點行業氨排放治理,強化工業源氨排放治理和氨逃逸防控,提升養殖業、種植業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探索推進大型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總量控制。
深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強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實現城市7—10天預報,進一步提升PM2.5、O3預報準確率。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回響機制,健全應急減排措施,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規範化、標準化,逐步擴大績效分級管理行業範圍,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提高應急減排精準性,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
二、強化系統治理,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統籌水資源、水污染、水環境、水生態,突出流域整體性,“一河一策”,強化控源、治污、擴容、嚴管四大舉措,全部消除城鎮劣V類水體,部分河流實現“有水有魚有草”,不斷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加強水資源管理。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最佳化調整城鎮、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於橋水庫、爾王莊水庫、王慶坨水庫等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全封閉管理,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及隔離設施管理維護力度,強化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檢查。加強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淡化海水規模化利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建立水資源利用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強化區域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及取水許可管理,優先保障生活用水,適度控制生產用水,增加生態用水。堅持節水優先,開展全民節水行動,強化工業節水減排、農業節水增效、城鎮節水降損,加強高耗水行業取水管理,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居民小區創建。推進水資源和水環境監測數據共享。
深化水污染治理。強化工業廢水治理,工業園區加強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污水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涉水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規劃建設張貴莊二期、津沽三期等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一批污泥處置設施,加快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加強初期雨水治理,持續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動態排查治理雨污串接混接點,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立完善排水管網汛前清掏機制,降低汛期城市河道污染強度。強化農業農村污水治理,推進水稻等種植業農田退水、水產養殖尾水綜合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網建設和運維,逐步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強化水環境管理。完善管理機制,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監管機制,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清單,開展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有效削減入河污染,強化河(湖)長制落實,建立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協同治理機制。強化管理考評,完善地表水監測考核網路,實施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持續開展各區水質定期監測、排名、獎懲。
加強水生態保護。加強水生態監測評價,探索建立分流域水生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水生態專項調查和生態系統健康評估。加強河湖生態補水,制定重要河湖濕地生態用水保障方案,確定重要河湖生態水量(水位)目標,統籌利用外調水、再生水、雨洪水等水資源,保障重要河湖生態用水,斷流乾涸河道(段)逐步恢復“有水”,加強河道水系連通、水體流動,加快建設南部河流水系連通、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河道治理及水系連通工程,到2025年,海河幹流等重要河湖在正常來水條件下,穩定達到生態水量(水位)目標。加強河湖生態修復,開展永定河、潮白新河、大清河等河道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加強大運河天津段生態保護修復,以獨流減河西青段沿線為示範,建設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支流入幹流等區域人工濕地水質淨化處理工程。加強水生生物保護,試點開展河道水生植被恢復工作,加大對本地魚類保護,因地制宜開展增殖放流,恢復州河鯉魚、潮白河鯽魚等土著魚類。開展美麗河湖創建,因地制宜、科學施策,推動部分重點河湖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
三、強化陸海統籌,鞏固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
堅持陸海統籌、河海聯動,深化陸海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風險防範應對,持續減少入河、入海污染總量,鞏固提升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建設“水清灘淨、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
深化陸海統籌污染治理。鞏固入海河流穩定消劣成果,深入實施“一河一策”,統籌推進工業、城鎮和農業農村污水協同治理,加強總氮排放控制,實施入海河流總氮削減工程,到2025年,入海河流國控斷面總氮濃度達到國家目標要求。深入開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建立實施入海排污口分類監管體系、動態台賬及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海水養殖污染防治,開展池塘海水養殖標準化改造示範工程建設,推廣綠色生態養殖,嚴格管控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到2025年,海水池塘養殖面積控制在900公頃左右。強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港口碼頭環保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開展漁港碼頭綜合整治,加強“船—港—城”協作,完善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轉運—處置”治理體系,嚴格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制度,到2025年,天津港各港區以及主要漁港全部落實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置率達到100%。開展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污染現狀調查及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加強海洋微塑膠等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究。完善“海上環衛”機制,強化親海岸線、岸灘及海漂垃圾的治理,提升海漂垃圾預測打撈能力。
強化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強入海河流水資源統籌調配,推動河口海灣生態系統恢復。實施“藍色海灣”整治修復,加強海岸帶分類管控,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禁止新增圍填海,對歷史圍填海遺留區域進行科學規劃,引導綠色環保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存量資源,到2025年,自然岸線保有量不低於18公里。加快岸線整治和濕地修復,積極推進臨海新城北堤岸線、臨港區域生態岸線、南港工業區岸線等生態修復工程以及大神堂“退養還濕”整治修復。到2025年,整治修復岸線不少於18公里,整治修復濱海濕地不少於180公頃。加強親海岸段環境綜合治理,在中新天津生態城南灣濱水區、東疆保稅港區等區域打造生態休閒綠色海岸帶。加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和監測,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態監測評估網路體系,落實伏季休漁制度,加大漁業資源保護力度,持續開展增殖放流,加強候鳥遷徙路線和棲息地保護,開展近岸海域標誌性關鍵物種及棲息地的調查、監測和保護,積極防控和整治外來物種入侵。最佳化調整海洋生態紅線,強化海洋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空間監管,建立健全海洋生態紅線監管制度,將海洋生態紅線納入全市生態紅線監管平台。
加強海洋生態風險管控。加強沿海石化集聚區等重點陸源涉海環境風險源排查,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並開展環境風險源整治,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加強沿海重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完善海洋生態環境應急回響機制。建立健全原油危化品碼頭、船舶等近岸海域環境風險源專項排查與日常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嚴防因海上運輸事故等引發的次生溢油污染事件。加強船舶裝備、物資保障、監測預警預報等能力建設。到2025年,海上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達到2500噸。強化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損害評估和受損海域整治修復,落實國家海洋生態損害賠償有關規定。加強赤潮、綠潮、水母災害等海洋生態災害早期預警監測與應急監測,及時發布海洋生態災害預警信息。
深入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完善灣長制管理機制,強化與河(湖)長制的協調銜接,建設灣長制綜合監管信息平台。開展“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關鍵技術體系和實施路徑研究,在濱海新區中新天津生態城臨海新城岸段率先建設“美麗海灣”。
四、強化風險管控,防治土壤污染
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強化農用地、建設用地安全利用,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推動農村生態振興。
強化土壤、地下水協同防治。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基礎資料庫,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推進實現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空間信息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新(改、擴)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加強土壤、地下水綜合監管,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重點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輪排查整改,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地下水環境監督性監測。加強調查評估,防範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周邊土壤污染,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管理,對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業企業和關停搬遷的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業集聚區等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
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鞏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統籌開展農用地土壤、農產品協同監測,在安全利用類耕地設定長期定位觀測點,監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變化動態。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制定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細化安全利用措施,因地制宜實施安全利用。
加強建設用地全過程管控和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加強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加強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嚴格管控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開發建設活動。開展“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研究及創新實踐。推廣綠色修復理念,防控修復過程二次污染。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後期管理機制。
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定。202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監測網路建設,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解析污染來源,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以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典型工業集聚區和危險廢物處置場,2023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其他典型污染源2025年底前完成調查評估。各區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質保持(改善)方案,分類實施水質鞏固或提升行動,探索城市區域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污染治理修復模式,積極爭取納入國家地下水污染修複試點城市。
推進鄉村生態振興。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2025年底前,全市村莊全部完成環境整治任務。統籌農村污水、垃圾治理,鞏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完善農村垃圾收集點建設,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深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動態排查、動態治理、動態清零。
第六章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建設
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留白、留綠、留璞”,構建科學合理的生態安全格局。統籌生態保護、修復、建設,推進山水林田湖海系統治理,完善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和生態產品供給。
一、加強重要生態空間保護
加大生態空間保護力度。落實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實施生態功能區劃,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構建“三區兩帶中屏障”的生態空間格局。嚴格生態紅線保護,確保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編制實施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及各自然保護地規劃,整合最佳化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升自然生態空間承載力,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範圍內人類活動。
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圍繞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重要生態功能區等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加強全市生態質量監測評估,定期發布評估報告,推動監測評估成果綜合套用。
加強生態保護監督管理。加快建設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實現與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互聯互通。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和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及時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破壞問題並監督保護修復情況。加大對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行為的懲處力度,對生態破壞問題集中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察,對違反生態保護管控要求、造成重大生態破壞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將生態保護修復與管理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
持續推動生態創建。積極推進全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加快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樹立一批生態文明建設先進典型。
二、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建設工程
推進“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全面加強七裏海、大黃堡、北大港、團泊4個濕地自然保護區保護和修復,加快實施退耕還濕、生態補水等工程,打造國家濕地保護與修復的典範。深入推進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建設,推進造林綠化、水系連通和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到2025年一級管控區森林(綠化)覆蓋率達到25%,構建貫穿天津南北的生態廊道。實施“藍色海灣”整治修復,推進生態廊道、岸灘修復等工程建設,鞏固退圍還灘還海成果,不斷增加自然灘涂占比。定期組織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
推進重要生態功能區修復工程。持續開展薊州北部山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加強山林保護,重建山體自然生態,提升北部山區生態涵養功能。北部山區實施重點公益林管護和封山育林,平原地區重點開展森林撫育和林分更新,增強森林碳匯能力。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建設。完善城市綠地體系,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依託外環線外側500米防護綠帶建設環城生態公園帶。高標準推進城市水網、藍道河湖岸線生態緩衝帶建設,恢復河湖水系連通性和流動性。到2025年,全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以上。
三、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部門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形成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合力。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推進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強化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開展外來入侵物種科普和監測預警,強化外來物種引入管理,加強農業和森林濕地等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治,開展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成效評估,完善防控監測體制。
第七章 強化風險防控 築牢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統籌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重金屬、化學品、白色污染等要素,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加強氣候變化應對,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嚴格落實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加強放空天然氣和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等處置設施甲烷排放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推廣標準化、規模化養殖,控制畜禽養殖甲烷、氧化亞氮排放。
提高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完善城鄉防洪排澇體系,提高排澇抗旱能力。推進城市內澇治理工程,改造積水片、易積水地道和老舊排水管網,新改擴建雨水泵站,提高城市排水系統標準和能力。加強圍填海區域海平面上升(潮位和地面沉降)監測,啟動建設重點區域海堤、海防路工程。
二、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推進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統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和廢物減量,支持重點行業企業採用固體廢物減量化工藝技術,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綠色產品認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管理,重點行業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實現可追溯、可查詢。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推進電力、冶金、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主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置。持續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補齊處理設施短板,推動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推動大件垃圾示範項目建設,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新建投入運行廚餘垃圾處理設施8座,完善4座建築垃圾消納場。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推進白色污染治理。加強源頭管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膠製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推廣使用可降解可循環易回收的替代產品。到2025年,集貿市場、賓館酒店、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推進物流、網路購物平台綠色包裝的套用。到2025年,不可降解的塑膠包裝袋、塑膠膠帶、一次性編織袋等快遞包裝全面禁止使用。規範塑膠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加強塑膠廢棄物回收和清運,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開展塑膠污染治理部門聯合行動,常態化開展塑膠垃圾專項排查整治,重點解決隨意傾倒堆放導致的塑膠污染問題。
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充分發揮好中新天津生態城“無廢城市”示範帶動作用,制定天津市全域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整體方案,研究推動固體回收燃料替代化石能源等無廢技術套用。到2025年,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步下降,固體廢物循環利用體系逐步形成,“無廢”理念深入人心,全域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中新天津生態城、濱海高新區、東疆保稅港區基本建成“無廢城市”。
三、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
嚴密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清單,完善本市危險廢物綜合監管信息系統,逐步推進視頻監控、電子標籤等集成智慧型監控手段,推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自建信息化管理套用,實現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全過程跟蹤管理,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強化信息系統集成聯動。嚴厲打擊非法轉移、非法傾倒、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
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健全危險廢物收運和利用處置體系,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開展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利用能力匹配情況評估及設施運行情況評估,科學制定並實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進一步最佳化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確保本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全覆蓋收集體系,鼓勵發展移動式醫療廢物收集及處置設施,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
強化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範。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鑑別制度,積極推動華北地區危險廢物聯防聯控聯治合作機制建立,加強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常態化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化工園區危險廢物智慧型化可追溯管控平台。探索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範教育培訓實習基地。
深化重金屬污染治理。嚴格涉重金屬項目環境準入。完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確保排放總量不增長。
加強化學品風險防控與應對履約形勢。加強優先控制化學品的風險管控,重點防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化學品物質的環境風險,研究推動重點環境風險企業、工序轉移,新建石化項目向南港工業區集聚。嚴厲打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非法生產和使用、添汞產品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開展新污染物篩查與評估,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實施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管控物質統計調查和淘汰工作。
四、強化核與輻射安全
全面提升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建立健全核與輻射安全市級協調聯動機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強化核與輻射事中事後監管。
保障核技術利用輻射環境安全。實施核技術利用單位安全隱患排查三年行動。強化輻射安全執法檢查。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推動新增高風險移動工業探傷用放射源納入實時線上監控體系。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推動輻射安全許可證、放射性同位素審批備案線上辦理,探索下放核與輻射政務服務事項許可權。加強放射性廢物(源)安全管理,廢舊放射源100%安全收貯。
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建設市控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路,設定大氣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重點區域電磁輻射環境線上自動監測站、布設近岸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監測點位,開展海域輻射環境現狀調查。加強重點核技術利用企業監督性監測。加強區級核與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
建立完善核與輻射應急體系。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體系,完善輻射應急機構聯動機制。完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演練,提升妥善應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推動市級輻射事故應急平台建設。按照京津冀一體化要求,做好跨區域核與輻射事故協同聯動。加強核與輻射應急回響必要的應急物資配備。
五、強化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
加強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強化噪聲污染防治,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最佳化聲環境監測點位布局,將噪聲影響作為空間布局、交通運輸、項目建設等重要考量因素,提升建築物隔聲性能,落實降噪減振措施。推動鋪裝低噪聲路面,採取隔聲屏障、建築物隔聲、禁鳴、限速、車型限制等綜合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交通幹線對民眾生活的影響。嚴格夜間施工審批並向社會公開,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加強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社會生活噪聲監管整治。持續開展“安靜小區”創建活動。積極爭取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建設,鼓勵科研機構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基礎研究,探索開展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以涉危險化學品、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對象,以臨港經濟區、南港工業區等化工、石化企業聚集區為重點區域,開展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建立風險源清單,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統籌推進重點行業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防控。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實施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修訂完善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健全完善跨區域應急物資調配機制,實行應急物資數位化管控。推動重點區域流域建設環境應急實訓基地。
第八章 深化改革創新
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責任體系,強化環境治理監管、法治、市場、科技政策體系,提升生態環境信息、監測、執法、宣教、應急能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健全責任體系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的責任體系。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專業知識培訓,增強統籌發展和保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紮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健全企業主體的責任體系。組織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法人代表、環境管理人員環境保護法律政策技術專題培訓,提高企業環境保護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落實督查檢查制度,探索推行污染排放量較大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度。通過財稅、信用、價格、信貸等市場機制,推動企業落實治污主體責任。
健全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責任體系。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各類社會團體和生態環保志願者作用,暢通和規範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治理途徑,完善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加大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力度,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二、完善政策體系
完善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健全排污許可制管理,實施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融合銜接,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管理制度銜接,逐步將排污許可執行報告作為固定污染源統計數據來源,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執法,試點開展以排污許可證為依據的“審計式”執法監督、監測監管。實施基於環境質量改善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動完善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體系,著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推行工業園區單位面積、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污染排放強度監測評估體系。落實國家政務誠信建設要求,建立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強化環保政務信用信息使用。推動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重點企業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完善環境治理法治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標準,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強節能降耗、減污降碳標準建設。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推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有效銜接。
完善環境治理市場體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規範市場秩序,健全環境監測機構質量控制管理體系,探索環境治理企業分級評估評價機制。創新環境污染治理模式,推進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鄉鎮(街道)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穩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在大氣污染重點行業、水污染重要流域探索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嚴格落實國家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高污染企業懲罰性電價機制、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穩定的市、區兩級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制定實施生態保護補償辦法,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生態保護修復建設、環境治理重大工程以及環境治理基礎能力建設。
完善環境治理科技體系。加大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服務力度,強化企業生態保護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完善生態環保科技人才培養機制,激發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科技創新活力,建立多元化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加強污染成因、機理等基礎性研究,開展新污染物等典型環境問題調查性與研究性監測。聚集生態保護修復重點領域和環境污染治理重要問題,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生態環境核心技術,加快建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減污降碳技術示範工程。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推廣。培育和壯大環保產業發展,健全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形成一批生態環保龍頭企業。
三、提升治理能力
提升生態環境信息能力。推動數位技術賦能生態環境治理,加強生態環境數據資源規劃,統籌經濟發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等數據匯聚,建立內容完整、層次清晰、職責明確、互聯共享、動態更新的生態環境數據資源體系。開展生態環境數據綜合分析及智慧化套用,強化數據分析能力,探索構建生態環境質量預測預警、污染溯源追因、環境容量分析、減排潛力評價、措施效果評估等算法模型。加強生態環境數據更新維護和安全保障,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信息一張圖和固定污染源統一資料庫,提升網路安全、信息安全防護水平。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立健全基於現代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最佳化監測站網布局,基本補齊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監測能力短板,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推進與生態環境部監測信息聯網。最佳化調整市、區兩級空氣、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聲等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定和指標項目。推進天地一體生態質量監測網路建設,推動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建設生態質量綜合監測站點。加強大氣、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中企業線上監測全覆蓋,加強主要入河(海)排污口以及直排海污染源監測,規範已核發排污許可證單位的自行監測,探索排污單位用能監控與污染排放監測一體化試點。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監督管理,探索建立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評估通報機制,開展量值溯源與傳遞工作,開展監測質量專項監督檢查,加強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協同機制,提高環境監測對監管執法的支撐能力。
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能力。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加強執法機構規範化建設,全面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建設,執法監測費用納入執法經費予以保障。推動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建立與市級有關執法隊伍協作執法機制,加快推進環保專職格線員納入全市“全科格線”體系。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補齊海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短板,充分利用全國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創新環境執法監管模式,充分利用線上監控、衛星遙感、走航、無人機等高效監測偵查手段,開展非現場監管。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提升生態環境宣教能力。加強生態環境宣傳教育隊伍業務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能力,打造生態環境宣傳“尖兵”隊伍。健全多元化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平台,完善新聞發布會制度,提高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時效、發布頻次、原創水平和內容質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培訓,加強生態環境網路宣傳教育,完善新媒體矩陣建設,開發形式多樣的生態文化宣傳產品。加大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制度、進展成效、實踐經驗的宣傳力度,做好典型示範、先進人物和集體優秀事跡的宣傳報導。
提升生態環境應急能力。加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平戰結合、區域聯動的環境應急體系。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基層環境應急人員培訓,建立完善環境應急專家庫。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和基地建設,加強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完善與公安、消防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聯動機制,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提高應急協同支撐能力。
第九章 組織實施
強化組織推動。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節能降碳減污等約束性指標管理,圍繞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任務,研究謀劃工程項目、政策措施,細化實施進度,建立任務台賬,確保落地落實。
強化調度評估。建立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總結評估機制,2023年、2025年底,分別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銜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績效考核,加強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
強化投入保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財政保障重點,加大對綠色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修復、應對氣候變化、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等重點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生態環境投入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
強化鐵軍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注重領軍人才、專業骨幹、年輕幹部培養鍛鍊,加強區級、鄉鎮(街道)等基層生態環境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激勵機制和容錯機制。加強作風建設,著力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解讀

1.《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出台背景
“十三五”時期,全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實施“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個“十條”,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探索實踐“依靠結構調整控污染增量、依靠工程治理減污染存量、依靠鐵腕執法管污染排放、依靠區域協同阻污染傳輸、依靠生態建設擴環境容量”的環境治理之路,推動生態環境取得歷史性、轉折性、突破性好轉。
“十四五”時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之後,向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邁進的第一個五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2019年底,根據全市“十四五”規劃統一安排,我們全面啟動《規劃》編制工作,會同各區、各部門科學評估“十三五”規劃、三個“十條”執行情況,客觀分析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成效,聚焦“2035年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這一目標,聘請國家規劃團隊開展了中長期戰略研究,為編好《規劃》紮實了基礎。編制過程中,堅持開門問策、集思廣益,通過在津雲、天津日報等媒體發布公告,公開向社會徵集意見建議,並多次赴各區、各部門調研交流,邀請專家座談指導,廣泛聽取意見建議。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科學謀劃了重點任務、主要舉措和保障措施,對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天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十四五”期間,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是向美麗中國建設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對標2035年美麗中國建設的遠景目標,《規劃》提出,到2025年,我市“綠色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最佳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污染排放強度、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大氣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全域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全部消除城鎮劣V類水體;近岸海域水質鞏固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更加綠色宜居。‘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取得重大進展,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
3.本次《規劃》的編制有什麼特點
一是嚴格對標對表。緊扣習近平總書記“雙碳”重要指示批示,全面對標中央“十四五”規劃建議、全國“十四五”規劃綱要,嚴格落實我市“十四五”規劃建議、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任務措施。全面對標中央《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全國“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徵求意見稿)》《全國“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細化分解、逐項落實,確保國家要求有體現、重點任務能落地。
二是保持充分銜接。統籌銜接我市相關領域規劃,吸納有關指標任務。系統銜接我市《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行動方案》,確保關鍵指標、核心目標、重點任務保持統一。
三是緊密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天津特點,設定了環境質量、綠色發展、污染治理、風險防控、生態保護等五大方面23項指標。其中,10項約束性指標,有8項與全國生態環保規劃一致,目標值按照國家要求設定,同時增加自然資源利用規劃確定的“生態紅線保護面積”“自然岸線保有量”2項指標;13項導向性指標,有9項與全國規劃基本一致,吸納我市“十四五”規劃綱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污泥無害化處置率”2項目標,特別是首次增加“單位GDP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單位GDP水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2項指標,更加突出綠色低碳發展導向。
4.問:《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的總體結構由9個章節組成,分為3大板塊,主要包括總述、主要任務、組織實施。
第一板塊總述,包括第一章形勢背景、第二章總體要求,總結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進展成效,指出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挑戰,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指標。這一部分的總體考慮是,總結成績要全面,分析問題要客觀,目標設定要科學,工作思路要突出重點。
第二板塊主要任務。包括第二章至第八章,聚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錨定“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遠景目標,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確定了6大重點任務。
一是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圍繞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機制,推動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結構調整,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等,提出7方面26項任務。
二是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圍繞強化區域協作、流域協同,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提出2方面5項任務。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圍繞強化協同治氣、系統治水、陸海統籌治海、風險管控治土等,提出4個方面23項任務。
四是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建設。圍繞加強重要生態空間保護、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提出3方面8項任務。
五是強化風險防控,築牢環境安全底線。圍繞應對氣候變化、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等,提出5方面17項任務。
六是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圍繞健全三大責任體系、完善四大政策體系、提升五大治理能力等,提出3方面12項任務。需要說明的是,“十四五”時期,是生態環境質量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會觸及更深層次、更多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必須依靠改革創新這個關鍵一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形成政策合力。因此,《規劃》專章闡述了“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相關內容,統籌謀劃了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努力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政策體系。
第三板塊組織實施。圍繞強化組織領導、調度評估、投入保障、鐵軍建設等提出了各項保障措施。
5.“十四五”期間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請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思路
從“十三五”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意味著污染防治觸及的矛盾問題層次更深,涉及的領域範圍更廣,要求也更高。“十四五”時期,我們繼續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更加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高的標準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集中攻克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天津。
一是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深化燃煤源、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針對燃煤效率低、排放大的設施,有序推進電廠周邊燃煤鍋爐淘汰關停,分類推進自備煤電機組改燃關停,進一步壓減煤炭消費總量;針對鋼鐵、化工、石化等重點行業,“一企一策”推進流程再造,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針對排放強度大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提高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補齊治理設施短板;針對大宗物料、大宗物流,加快推動鐵路專用線建設,實現“公轉鐵”,針對公車、物流配送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鼓勵推進新能源替代;持續推進工地、道路、裸地等排查治理。突出PM2.5、O3分段治理控制秋冬季霧霾污染。到2025年,全市PM2.5達到3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2.6%,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堅持控源、治污、擴容、嚴管“四措”治水,嚴密監管於橋水庫、地下水等飲用水源地,確保用水安全;健全“查、測、溯、治”長效機制,進一步減少入海、入河污染負荷;統籌城鎮鄉村、農業農村污水治理,更好發揮既有設施的處理效率,全面消除農村黑臭水體;重點圍繞獨流減河、潮白新河、海河下游等河流,推動建設一批人工濕地,提高生態容量。到2025年,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44.4%,劣Ⅴ類水體、黑臭水體全面消除,部分河流實現“有水有魚有草”,
三是深入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堅持陸海統籌、河海聯動,深化陸海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風險防範應對,持續減少入河、入海污染總量,鞏固提升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建設“水清灘淨、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類、二類)比例達到72%。
四是深入打好淨土保衛戰。堅持農耕地、建設用地風險“兩控”治土,持續完善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全面開展污染隱患排查,強化監管、杜絕污染下地入土,確保不新增受污染土壤、地下水。堅持實行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場地利用管控機制,確保不安全、不利用。深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6.“十四五”期間我市將有哪些具體保障措施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十四五”期間,我們將繼續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機制,強化保障措施,凝聚推動實施的強大合力,確保規劃任務不折不扣執行。
一是強化組織推動。更好地發揮生態環保委、攻堅戰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協調推動作用。建立起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各區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是強化調度評估。我們將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跟蹤分析和評估考核,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別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及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績效考核等。
三是強化投入保障。各級政府在年度預算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保護需求,最佳化資金支出結構,統籌保障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完善多元投入機制,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
四是強化鐵軍建設。繼續加強隊伍建設,培養領軍人才、專業骨幹、年輕幹部,特別是更加注重基層生態環境隊伍建設。深化作風建設,推動思想政治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業務建設協同推進,加快打造生態環保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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