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
(津政規〔202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關於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的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主要內容
一、任務分工
(一)總體要求
1.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系統觀念,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科學精準實施巨觀政策,努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強化科技戰略支撐,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市政府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今年發展主要預期目標
2.堅定信心,攻堅克難,鞏固恢復性增長基礎,努力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地區生產總值增長6.5%。新增就業35萬人左右,城鎮調查失業率5.5%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以內。穩定外貿基本盤,推動外貿進出口促穩提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穩步增長。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7%,節能減排降碳指標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糧食產量達到228.5萬噸。(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三)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3.統籌推進疫情防控,慎終如始持續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工作。持續做好疫情處置工作,統籌做好新冠疫苗與常規免疫接種。(市政府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精準調控
4.鞏固拓展經濟持續向好態勢。密切監測疫情常態化防控下經濟運行情況,持續做好常規監測預測分析,做好旬監測、月分析、季匯報,及時預研預判預警,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五)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
5.進一步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重點領域和剛性支出保障力度。大力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持續嚴控一般性支出。加強基層運轉保障,落實市和區收入共同增長激勵機制,加大對困難區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層財政民生保障能力。落實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直達資金管理和監督,確保財政資金高效、規範、精準使用。(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六)最佳化和落實減稅政策
6.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對沖部分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市稅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七)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精準、合理適度
7.引導金融機構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要求,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加強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有效穩妥處理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問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貨幣流動性監測和管理,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適度。落實外匯市場“巨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8.繼續落實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支持普惠小微企業融資,推動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認真落實財政部有關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天津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推動人民銀行徵信系統非銀行信息採集工作,加強金融信用信息與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持續開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動金融機構最佳化信貸結構、下沉服務重心,擴大首貸、信用貸投放占比,加大科技、綠色等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加強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信貸支持。(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引導大型銀行加大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力度,確保實現貸款增速不低於30%的任務目標。(天津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12月底前完成)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為產業鏈供應鏈企業提供創新產品,規範發展存貨、倉單、訂單融資等業務模式。(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委、天津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人民銀行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政策。(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指導地方法人銀行穩妥有序降存量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加大對銀行開辦存款產品的監測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繼續讓利實體經濟,推動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不斷提高融資便利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八)就業優先政策要繼續強化、聚力增效
9.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市人社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延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範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高標準建設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濱海高新區、東麗區4個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畫”,促進更多人創業就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市人社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推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市人社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對靈活就業人員給予社保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繼續放開在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確保到2021年9月1日,全市高校畢業生整體畢業去向落實率超過70%。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工作。開展農民工就業服務“春風行動”。完善殘疾人、零就業家庭人員等困難人員就業幫扶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10.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範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和高職擴招三年行動目標,做好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推薦工作。(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通過業務培訓、政策宣傳等方式,提升各級就業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組織開展多層次公共就業服務活動,促進就業創業。(市人社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九)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11.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深入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印發《天津市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具體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動落實《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天津市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天津市2021年最佳化營商環境責任清單》等工作任務。編制市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市政務服務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市政務服務辦、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完善企業註銷“一網平台”。擴大企業簡易註銷改革試點範圍。(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對除危化品外的所有9類產品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核發及外省市遷入本市的獲證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生產準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12.建設全市統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化系統,實現部門聯合抽查全流程管理。落實《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提供國家和地方紅黑名單實時查詢。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法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套用推廣。不斷最佳化政務服務辦理流程,拓展數據共享集成套用,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一次辦。(市政務服務辦、市網信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工業耦合衍生,加快工業物聯網建設步伐,塑造現代高端製造業,體系化推進數據套用場景建設,規劃建設“津產發”平台。(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相關政策,推動擴大套用領域和互通互認。(市網信辦、市政務服務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推動76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委、市醫保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當年任務)
(十)用改革辦法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13.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能源、交通、電信等基礎性行業改革,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收費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善電力價格政策,推動落實降低電價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中小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市通信管理局牽頭,12月底前完成)推動天津市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工作。全面排查清理違規設定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市交通運輸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14.推動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公開透明化,加強對中介機構收費公示執行情況檢查。(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嚴厲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鞏固經濟恢復根基,進一步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一)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15.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民營企業發展精準施策,積極促進民營企業產業升級、壯大規模,激發內生動力和主體活力。(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市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積極穩妥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著力提升混改質量。(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大力宣傳民營經濟發展支持政策,充分展示本市民營企業發展的成就和未來前景。(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鞏固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成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健全數字規則。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市場監管委、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二)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
16.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加大預算公開力度,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部署,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強化公司治理,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券、永續債券補充資本。(天津銀保監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政策性銀行分類分賬改革。(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提升保險保障和服務功能。(天津銀保監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繼續推進科創板、創業板註冊制及新三板改革落地,加快推動本市企業上市、在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增強資本市場對提高本市直接融資比重的支持作用。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市機制。(天津證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穩妥推進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相關工作。全面實施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實現對創新行為全生命周期的包容審慎監管。壓實風險防範的各方責任,形成風險防範合力,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三)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7.積極推進海河實驗室籌建,打造培育和參與國家實驗室的“預備隊”。組織實施一批市級科技重大專項,創新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新型組織方式。(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發布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升主導產業集群競爭力。(市科技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實施生物醫藥產業鏈創新和公共衛生科技重大專項。(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組織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積極參與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和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市科技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建設完成中國(天津)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科研誠信宣傳與教育,積極營造良好科研生態。(市科技局牽頭,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最佳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試點實施天津市傑出青年基金經費使用“包乾制”。(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國防科工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四)運用市場化機制激勵企業創新
18.加強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深化產學研合作。推動高校院所落實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等權屬改革。修改完善天津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支持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科學編制雙創示範基地三年建設方案。(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提高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優惠政策落實力度,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市稅務局、市科技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五)最佳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19.著力鞏固“三去一降一補”成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市稅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提高製造業貸款比重。組織做好2021年支持先進制造業領域發展專項申報工作。加大重點項目服務力度,鼓勵引導製造業企業購置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天津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龍頭企業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合作,加快形成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產業生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實施“智匯天津”三年行動計畫,開展工業網際網路區域網路改造升級,培育一批示範性標桿企業。打造多層次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體系,分級推進跨行業跨領域、行業性和區域級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加快建設一批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速推動5G網路和千兆光纖“雙千兆”工程,累計建成5G基站3.3萬個。實施“5G+工業網際網路”512工程,在智慧型製造、智慧港口等垂直領域再推出100項5G套用精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嚴厲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加強重要數據全生命周期各環節的安全保護。開展APP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市網信辦、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統籌新興產業布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印發天津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深入推進質量攻關工作。(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六)穩定和擴大消費
20.落實本市促進汽車消費若干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布局,新增各類公共充電樁不少於2000台。推動二手車交易便利化。做大動力電池產業集群。(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重點從推動線上線下消費提速增效、提升新型消費基礎設施和服務能力、營造新型消費發展環境、加大新型消費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本市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落實舉措。大力實施“快遞進村”工程,力爭2021年底前實現“村村通快遞”。(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委、市體育局、市醫保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七)擴大有效投資
21.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積極發揮專項債券作用,優先保障在建續發項目,重點支持新動能引育等領域項目,促進天津高質量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新基建項目儲備。著力推進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綠色港口建設,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建設。提速建設京濱、京唐、津興鐵路,加快津濰高鐵前期工作;推動市域(郊)鐵路津靜線首開段開工建設,加快津武線、津寧線前期工作;推動軌道交通Z2線開工建設。加快防洪排澇工程建設。加快建設京津冀大數據基地等綠色數據中心。規範城市配送市場秩序。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簡化投資審批程式,推進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搭建“金項”對接平台,引導金融機構資金投向重點領域。加大項目謀劃推動力度,吸引優質社會資本參與。(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八)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22.持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對脫貧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健全幫扶機制,確保不出現大規模返貧致貧問題。進一步加強人才、教育、文化、科技等合作交流。支持建設一批鄉村振興示範村。(市合作交流辦、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供銷合作總社、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實現引導120家企業赴結對地區落戶投資,其中在東西部協作地區不少於70家;新增投資額達9億元以上;在東西部協作地區帶動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增收不少於5萬人。與結對地區攜手創建高水平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九)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
23.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創新選育一批作物新品種。推動開展小站稻育種及種植、農機等方面技術研究與集成示範。(市農業農村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成農業農村部下達本市的26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嚴格落實國家下達的耕地保護指標,嚴格執行占補平衡要求,確保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推進智慧型農業發展。(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設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定種糧農民補貼,適度提高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擴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試點範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完成糧食播種面積526萬畝、產量228.5萬噸。力爭蔬菜等高效經濟作物達到100萬畝,生豬存欄達到170萬頭,水產養殖投產面積達到83萬畝。加強口岸動植物及產品疫情疫病防控。(市農業農村委、天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促生產、保供應各項措施,保障農產品市場價格穩定。(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餐飲行業制止餐飲浪費。(市商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提升本市糧食安全保障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紮實推進農村改革和鄉村建設
24.鞏固提升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成果,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完成31萬畝農業生產託管任務。推動薊州區、靜海區深入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升完善天津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功能,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市農業農村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啟動供銷社“三會”制度建設及運行試點工作。鞏固國有林場改革成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林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啟動第二批150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建設。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動。提升改造農村公路300公里。加強農村水體治理,全面消除本市農村黑臭水體。深入開展鄉村愛國衛生運動。(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精心組織農村文化活動,豐富人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市農業農村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全面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市人社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積極推進鄉村產業發展載體建設計畫。落實返鄉創業支持政策,幫助更多本市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外出就業、返鄉創業。(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一)推動進出口穩定發展
25.繼續實施外貿小微企業信保統保政策,對其保費給予全額補助。進一步精準最佳化承保政策。穩步推進貿易外匯收支試點工作。(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進出口銀行天津分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引導企業利用線上對接會和境內國際性展會等平台拓展多元化市場。推動本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落地。(市商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持續做好進口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全面保障優質產品和服務進口環節稅收政策有效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打造中國國際航空物流中心。落實國家清理規範海運口岸收費工作任務。進一步提升天津口岸通關效率。(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
26.開展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縮減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0月底前完成)推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市商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動天津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支持天津港保稅區和天津港綜保區整合升級及臨港綜保區申建工作。組織辦好天津義大利中小企業經貿投資對接會,出台《中日(天津)健康產業發展合作示範區總體方案》及支持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天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大招商格局,協調推動重點外資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三)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27.實施中蒙合作蔬菜科技示範園區建設。推動津蒙東疆物流園項目合資公司投入運營。加快推進巴基斯坦瓜達爾港燃煤公用電廠項目建設。提升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水平。(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外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四)深化多雙邊和區域經濟合作
28.調動提升全市對外開放工作積極性,更好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制定全面對接服務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紮實推進高水平開放行動方案並推動落實。(市商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五)繼續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
29.編制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基本完成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PM2.5和臭氧年均濃度持續下降,優良天數比率鞏固提升。(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委、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開展重點入河入海排污口監測,實施入河排污口動態更新,推進入海排污口分類整治。加強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水監管,開展排水水質監測,推進園區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嚴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中有害垃圾處置工作。強化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處置。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陸海統籌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風險防控“三招”治海,鞏固深化渤海綜合治理成效。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完成年度封山育林任務。(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六)紮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
30.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持續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動鋼鐵等重點行業率先達峰和煤炭消費儘早達峰。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組織重點排放企業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及核查工作。積極對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做好全國碳排放註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聯建工作。提升本市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好人民銀行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引導金融機構為碳減排效果顯著的企業和項目提供融資支持。(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七)發展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教育
31.深入推進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工程。堅持城鄉一體化的中國小編制標準,提升鞏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實施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生均經費補助項目,啟動品牌高中建設,遴選首批品牌高中培育建設學校。進一步推動本市職業院校1+X證書試點工作。推動高等院校繼續教育實現學歷、非學歷繼續教育並舉並重,持續推進教育部天津市共建“雙一流”高校,實施“頂尖學科培育計畫”,加強全市高校學科建設規劃,建立基礎學科、套用學科、交叉學科分類發展新機制,支持市屬高校與中西部高校交流合作、幫扶共建。擴大國語水平測試、誦讀等專業人員規模,提升終身學習線上管理和服務水平。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進一步推動教育評價改革落細落地。提升本市家校共育水平,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健康發展。弘揚高尚師德。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足額落實市屬高校中西部協作計畫和面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畫。擴大市屬高校面向地方農村專項計畫。(市教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委、市體育局、市婦聯、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教師工作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改善鄉村教師待遇。落實教育支出“兩個只增不減”要求。(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八)推進衛生健康體系建設
32.持續推進衛生創建,提升全市愛國衛生工作水平。持續推進健康天津行動。(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生態環境局、市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疾控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全面提升本市重大疫情應對能力,推動分級診療,完成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成效驗收工作。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轉崗、專科加注全科醫生培訓。(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國資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堅持中西醫並重,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教委、市科技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社會辦醫機構信用體系。加強網際網路診療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融合。(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食品藥品疫苗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監管。(市市場監管委、天津海關、市農業農村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鞏固智慧醫療建設和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工作成效,持續深化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設。(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落實《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及時將新增藥品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市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33.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增加30元和5元。(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穩步擴大門診試點聯通地區,定點醫藥機構範圍和門診結算範圍,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門診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市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市醫保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會商聯動機制,做好短缺藥品清單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做好國家組織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實施工作。組織開展“3+N”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市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九)保障好民眾住房需求
34.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一城一策”方案,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確保本市房地產市場運行在合理區間。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穩控住房租金水平,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向7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房補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稅務局、天津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加強基本民生保障
35.按照國家調整增幅,同步提高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工作任務。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天津銀保監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動本市社會保險信息平台與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應接盡接。(市人社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市退役軍人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36.促進醫養康養相結合,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新建100個老年日間照料中心。新增100個社會化運營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和4000張養老床位。推動居家養老服務。推動餐飲、家政企業推出多渠道、多品類服務模式,方便社區居民用餐、保潔。制定天津市促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對有需求且具備改造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家庭和社區(村)進行無障礙改造。(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婦聯、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從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及最佳化交通出行、就醫、消費、政務服務方式等方面,推動老年人享受更加完善的傳統服務和更加普遍的智慧型化服務。(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做好查無身份的流浪乞討人員尋親找家工作。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明天計畫”和“孤兒助學”項目。組織落實好全國第五次殘疾預防日活動。動員本市團員青年積極參與助殘志願服務。(市民政局、市殘聯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團市委、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進一步做好睏難民眾兜底保障,推進社會救助服務規範化建設。(市民政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持續落實現有社區服務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市稅務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一)更好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
37.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脫貧攻堅精神,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加強全市廣播電視機構管理。編制天津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持續開展非遺進校園、進社區、進景區。推進村居文化設施建設,精心組織好第六屆市民文化藝術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發揮天津音樂學院茱莉亞研究院和天津茱莉亞學院作用,打造對外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市教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全市民眾體育健身設施進一步提檔升級。(市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38.進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市民政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誠信天津”建設。(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大力發展社會工作,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願服務、公益慈善發展。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婦聯、市殘聯、市紅十字會、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市信訪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提升法律援助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啟動實施本市“八五”普法規劃。(市司法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夯實應急管理基層基礎。持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工程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市應急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務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社會治安防控重點措施落地落實。建立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嚴厲打擊暴力犯罪、槍爆犯罪、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毒品違法犯罪、非法集資犯罪,深入打擊智慧財產權、財稅、商貿、金融等領域犯罪。(市公安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
39.全市各級政府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切實依法行政。堅持政務公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強化審計監督。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更好發揮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政府工作人員要自覺接受法律監督、監察監督和人民監督。加強廉潔政府建設,持續整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必須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著力辦好自己的事。要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謀發展、惠民生。要注重解民憂、紓民困,及時回應民眾關切,持續改善人民生活。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忌在工作中搞“一刀切”,切實為基層鬆綁減負。要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事不畏難、責不避險,有效防範化解各種風險隱患。要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推進改革開放,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要擔當作為,實幹苦幹,不斷創造人民期待的發展業績。(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四)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僑務政策
40.認真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市民族宗教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為重點,強化宗教界教育引導。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更大凝聚中華兒女共創輝煌的磅礴力量。(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五)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
41.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推進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強軍、人才強軍、依法治軍。統籌應對各方向各領域安全風險,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強化國防教育。(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打造形成航空航天、軍工電子、特種材料、動力工程四大產業聚集區。(市國防科工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全市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深入開展“雙擁”活動。(市退役軍人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
42.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揮港澳國際化平台作用,深化本市與港澳地區互利合作。(市港澳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七)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
43.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促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融合發展,同心共創民族復興美好未來。(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八)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44.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本市國際友城工作和民間外交工作,積極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堅持開放合作。(市外辦、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天津海關、市紅十字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責,抓緊制定本部門具體落實措施。要對照分工逐項建立工作檯賬,明確時間表、責任人和成果形式,確保各項任務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實。
(二)組織推動落實。各單位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任務牽頭單位和協同單位要立足大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不推諉扯皮。要加強形勢研判,搞好工作統籌,解決矛盾問題,堅定發展信心,確保任務落實。
(三)持續跟蹤督辦。為落實中央為基層減負要求,市政府辦公廳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督辦安排,跟蹤督辦重要工作落實情況,推動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