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是為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4月6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4月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4月6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辦函〔2016〕38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包括具體數額、完成比例和分省數據)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三、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6日
(本文有刪減)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
序號
工 作 任 務
牽頭負責部門
1
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2
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
3
安排財政赤字2.18萬億元,赤字率提高到3%
4
安排地方專項債券4000億元
財政部
5
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2016年安排500億元
財政部
6
推進5萬個行政村通光纖
7
鐵路投資8000億元以上
發展改革委
8
公路投資1.65萬億元
9
再開工20項重大水利工程
10
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5000億元
發展改革委
11
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貧困農戶危房改造314萬戶
12
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3
退耕還林還草1500萬畝以上
發展改革委
14
增加深鬆土地1.5億畝
15
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
水利部
16
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
交通運輸部
17
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增長43.4%
財政部
18
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380萬輛
環境保護部
19
中央財政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60億元,增長9.6%
財政部
20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21
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
衛生計生委
國務院醫改辦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從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衛生計生委
22
廣義貨幣M2預期增長13%左右
23
社會融資規模餘額增長13%左右
人民銀行
24
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5%和8%
25
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6
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長12.2%
財政部
27
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
財政部
28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7%
發展改革委
29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
發展改革委
30
完成1000萬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其中易地搬遷脫貧200萬人以上
扶貧辦
31
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3%
環境保護部
32
完成2100萬人次以上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任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內容解讀

4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情況。根據該分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被具體量化成了32項指標,14個部門牽頭負責相應的指標任務。今年的政府工作量化指標數量比去年多出7個,14個牽頭部門中,財政部牽頭負責的指標任務最多,達到7個。
根據分工情況,今年的政府工作量化指標包括涉及國內生產總值赤字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內容的巨觀經濟方面,涉及水利工程、公路、鐵路等投資的工程建設方面,涉及就業、醫療補助、棚改等內容的民生方面等等。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5項量化指標中,24項都順利完成,僅進出口增長6%的指標未完成。考慮到今年經濟形勢複雜嚴峻,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今年的外貿發展時,沒有提出具體數字指標,而是以“進出口回穩向好”代之。
14個牽頭負責完成指標的部門中,財政部的任務最重,要牽頭負責7項指標任務的完成。其次是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6項指標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4項指標,衛生計生委負責3項指標,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分別牽頭負責2項指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醫改辦、農業部、民政部、扶貧辦分別牽頭負責1項指標。
國辦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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