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2014〕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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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由國務院以國發〔2014〕15號文於2014年4月1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 發布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發〔2014〕15號
  • 發布時間:2014年4月17日
意見發表,意見全文,

意見發表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4-00039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發〔2014〕15號
發布日期:
2014年04月17日
主 題 詞:

意見全文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4〕15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2014年工作總體部署
  (一)向深化改革要動力。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從民眾最期盼的領域改起,從制約經濟社會發展最突出的問題改起,從社會各界能夠達成共識的環節改起,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推進有利於結構調整的改革,破除制約市場主體活力和要素最佳化配置的障礙,讓全社會創造潛力充分釋放,讓公平正義得以彰顯,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發展改革委牽頭。只明確一個或兩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二)保持經濟運行處在合理區間。完善巨觀調控政策框架,守住穩增長、保就業的下限和防通脹的上限,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今年安排財政赤字13500億元,比上年增加15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9500億元,由中央代地方發債4000億元。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隨著經濟總量擴大而有所增加,赤字率穩定在2.1%,體現財政政策的連續性。(財政部牽頭)貨幣政策要保持鬆緊適度,促進社會總供求基本平衡,營造穩定的貨幣金融環境。加強巨觀審慎管理,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適度增長。今年廣義貨幣M2預期增長13%左右。(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金融監管機構等負責)要加強財政、貨幣和產業、投資等政策協同配合,做好政策儲備,適時適度預調微調,確保中國經濟這艘巨輪行穩致遠。(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審計署等負責)
(三)著力提質增效升級、持續改善民生。要在穩增長的同時,推動發展從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創新驅動轉變,從主要依靠傳統比較優勢向更多發揮綜合競爭優勢轉換,從國際產業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從城鄉區域不平衡向均衡協調邁進。完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把各方面積極性引導到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實現科學發展上來,不斷增加就業和居民收入,不斷改善生態環境,使經濟社會發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質檢總局、統計局、林業局等負責)
二、2014年重點工作
   (一)推動重要領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1. 深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簡化前置性審批,充分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推進投資創業便利化。確需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一律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實施審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審批事項。基本完成省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繼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法制辦等負責)在全國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落實認繳登記制,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由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公示制度,讓市場主體不斷迸發新的活力。(工商總局、中央編辦牽頭)
2.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持放管並重,建立縱橫聯動協同管理機制,實現責任和權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推廣一站式審批、一個視窗辦事,探索實施統一市場監管。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共享,推動建立自然人、法人統一代碼,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3. 抓好財稅體制改革。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著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納入預算,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各級政府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要逐步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所有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打造陽光財政,讓民眾看明白、能監督。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要減少三分之一,今後還要進一步減少。推進稅收制度改革,把“營改增”試點擴大到鐵路運輸、郵政服務、電信等行業,清費立稅,推動消費稅、資源稅改革,做好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進一步擴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範圍,減輕企業負擔。抓緊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逐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穩定。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把地方政府性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推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財政部、稅務總局等負責)
4.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擴大金融機構利率自主定價權。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區間,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穩步推進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參股、投資金融機構及融資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實施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規範發展債券市場。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密切監測跨境資本流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讓金融企業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外匯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負責)
5. 增強各類所有制經濟活力。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最佳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制定非國有資本參與中央企業投資項目的辦法,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非國有資本推出一批投資項目。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實施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在更多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為民間資本提供大顯身手的舞台。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法制辦、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能源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二)開創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局面。
6. 擴大全方位主動開放。堅持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打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使中國繼續成為外商投資首選地。(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設好、管理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體制機制,並開展若干新的試點。(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擴展內陸沿邊開放,讓廣袤大地成為對外開放的熱土。(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從戰略高度推動出口升級和貿易平衡發展。今年進出口總額預期增長7.5%左右。要穩定和完善出口政策,加快通關便利化改革,擴大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實施鼓勵進口政策,增加國內短缺產品進口。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持企業打造自主品牌和國際行銷網路,發展服務貿易和承接服務外包,提升中國製造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鼓勵通信、鐵路、電站等大型成套設備出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外交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8. 在走出去中提升競爭力。推進對外投資管理方式改革,實行以備案制為主,大幅下放審批許可權。健全金融、法律、領事等服務保障,規範走出去秩序,促進產品出口、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抓緊規劃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推進孟中印緬、中巴經濟走廊建設,推出一批重大支撐項目,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拓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新空間。(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金融監管機構、外匯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9. 統籌多雙邊和區域開放合作。推動服務貿易協定、政府採購協定、信息技術協定等談判,加快環保、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積極參與高標準自貿區建設,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加快與韓國、澳大利亞、海灣合作委員會等自貿區談判進程。堅持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實現與各國互利共贏,形成對外開放與改革發展良性互動新格局。(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海關總署、國防科工局等負責)
(三)增強內需拉動經濟的主引擎作用。
10. 把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主要著力點。通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完善消費政策,培育消費熱點。要擴大服務消費,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服務機構,重點發展養老、健康、旅遊、文化等服務,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要促進信息消費,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加快發展第四代移動通信,推進城市百兆光纖工程和寬頻鄉村工程,大幅提高網際網路網速,在全國推行“三網融合”,鼓勵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維護網路安全。要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清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的各種關卡,降低流通成本,促進物流配送、快遞業和網路購物發展。充分釋放十幾億人口蘊藏的巨大消費潛力。(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保監會、供銷合作總社、旅遊局、郵政局、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11. 把投資作為穩定經濟成長的關鍵。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再推出一批民間投資示範項目,最佳化投資結構,保持固定資產投資合理增長。中央預算內投資增加到4576億元,重點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業、重大水利、中西部鐵路、節能環保、社會事業等領域,發揮好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帶動作用。(發展改革委牽頭)
12. 把培育新的區域經濟帶作為推動發展的戰略支撐。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推進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經濟率先轉型升級,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支持力度。要謀劃區域發展新棋局,由東向西、由沿海向內地,沿大江大河和陸路交通幹線,推進梯度發展。依託黃金水道,建設長江經濟帶。以海陸重點口岸為支點,形成與沿海連線的西南中南、東北、西北等經濟支撐帶。推進長三角地區經濟一體化,深化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加強環渤海及京津冀地區協同發展。實施差別化經濟政策,推動產業轉移,發展跨區域大交通大流通,形成新的區域經濟成長極。(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等負責)
13. 堅持陸海統籌,全面實施海洋戰略。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大力建設海洋強國。(發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海洋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四)促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村改革發展。
14. 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推進農業現代化。堅守耕地紅線,提高耕地質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把13億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農業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商務部、統計局、糧食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15. 強化農業支持保護政策。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格,繼續執行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探索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市場價格過低時對生產者進行補貼,過高時對低收入消費者進行補貼。農業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增加對糧油豬等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扶持牛羊肉生產。發揮深松整地對增產的促進作用,今年啟動1億畝試點。統籌整合涉農資金。不管財力多么緊張,都要確保農業投入只增不減。(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科技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林業局、扶貧辦、審計署、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糧食局、供銷合作總社等負責)
16. 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國家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今年安排中央預算內水利投資700多億元,支持引水調水、骨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節水灌溉等重點項目。各地要加強中小型水利項目建設,解決好用水“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快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抓緊培育一批重要優良品種,研發推廣一批新型高效農業機械。完善農村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改造農村危房260萬戶,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空心村”問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衛生計生委、能源局、林業局、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等負責)
17. 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今年再解決60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經過今明兩年努力,要讓所有農村居民都能喝上乾淨的水。(水利部、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18. 積極推進農村改革。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抓緊土地承包經營權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引導承包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慎重穩妥進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國有農牧林場改革。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農村改革要從實際出發,試點先行,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堅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農業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林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供銷合作總社、商務部、水利部等負責)
19. 創新扶貧開發方式。加快推進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國家加大對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協作的支持,加強生態保護和基本公共服務。地方要最佳化整合扶貧資源,實行精準扶貧,確保扶貧到村到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事業。今年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人以上。(扶貧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教育部、科技部、衛生計生委、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林業局、旅遊局等負責)
(五)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20. 解決好現有“三個1億人”問題。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負責)
21.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實行不同規模城市差別化落戶政策。把有能力、有意願並長期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對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建立居住證制度。使更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城鎮教育、實現異地升學,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使農業轉移人口和城鎮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現代文明。(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局、林業局、法制辦、扶貧辦等負責)
22. 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新型城鎮化的支持。提高產業發展和集聚人口能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從業。加快推進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中西部地區城市群和城鎮發展後勁。最佳化東部地區城鎮結構,進一步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發展改革委牽頭)
23. 加強城鎮化管理創新和機制建設。要更大規模加快棚戶區改造。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為指導,做好相關規劃的統籌銜接。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優先發展公共運輸,保護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避免千城一面。加強小城鎮和村莊規劃管理。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多元化城鎮建設投融資等機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民政部、文化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證監會、林業局、文物局等負責)
 (六)以創新支撐和引領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
24. 大力推進創新。創新是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的原動力。要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推動我國產業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25.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牽頭構建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措施。把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股權激勵、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等試點政策,擴大到更多科技園區和科教單位。(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加大政府對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社會公益技術、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的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務平台,完善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機制。改進與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實行國家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鼓勵科研人員創辦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重視科普工作和科學精神建設。(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統計局、知識產權局、自然科學基金會、國防科工局、中國科協、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深入實施人才發展規劃,統籌重大人才工程,鼓勵建立研發人員報酬與市場業績掛鈎機制,使人才的貢獻與回報相匹配,讓各類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財政部、國資委、僑辦等負責)
26. 依靠改革調整產業結構,進退並舉。優先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示範建設,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加快發展保險、商務、科技等服務業。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推動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提升精準管理水平,完善設備加速折舊等政策,增強傳統產業競爭力。設立新興產業創業創新平台,在新一代移動通信、積體電路、大數據、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趕超先進,引領未來產業發展。堅持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強化環保、能耗、技術等標準,清理各種優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嚴控新上增量。今年要淘汰鋼鐵2700萬噸、水泥4200萬噸、平板玻璃3500萬標準箱等落後產能,確保“十二五”淘汰任務提前一年完成,真正做到壓下來,決不再反彈。(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證監會、保監會、海洋局、國防科工局等負責)
(七)加強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建設。
27. 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公平發展。繼續加大教育資源向中西部和農村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要再增長10%以上,使更多農家子弟有升學機會。(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負責)加強農村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教師隊伍建設,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兒童營養狀況。發展學前教育。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等負責)繼續增加中央財政教育投入,提高使用效率並強化監督。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積極穩妥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高校辦學自主權,鼓勵發展民辦教育。加快構建以就業為導向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28. 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鞏固全民基本醫保,通過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政府、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國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加強城鄉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擴大到1000個縣,覆蓋農村5億人口。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破除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創新社會資本辦醫機制。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健全分級診療體系,加強全科醫生培養,推進醫師多點執業,讓民眾能夠就近享受優質醫療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提高重大傳染病、慢性病和職業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增加到35元。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落實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資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保監會、中醫藥局、中央編辦等負責)
29. 努力建設現代文化強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發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檔案等事業,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倡導全民閱讀。提升文化產業發展水平,培育和規範文化市場。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重視保護文物。加快文化走出去,發展文化貿易,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發展全民健身、競技體育和體育產業。(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外交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社科院、新聞辦、檔案局、文物局、僑辦等負責)
30. 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制定國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推動應急預案落實。完善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和跨區域應急聯動機制。加強應急處置專業力量和應急物資綜合保障能力建設。推進國家應急平台體系建設。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加大應急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做好地震、氣象、測繪等工作。(國務院辦公廳、民政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地震局、環境保護部、氣象局、海洋局、測繪地信局、國防科工局、能源局等負責)
31.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釐清信訪工作職能邊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大力推行網上信訪。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政策手段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及時就地化解社會矛盾。(信訪局牽頭)
32. 努力建設平安中國。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加大法律援助。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決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形成良好社會秩序。組織開展非正常上訪專項治理,切實規範信訪秩序。(公安部、法務部、安全部、財政部、外交部、法制辦、信訪局等負責)
(八)統籌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33.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最佳化就業創業環境,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今年高校畢業生將達727萬人,要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實施不間斷的就業創業服務,提高大學生就業創業比例。加大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做好淘汰落後產能職工安置和再就業工作。統籌農村轉移勞動力、退役軍人等就業工作。努力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使勞動者生活更加體面、更有尊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中國殘聯等負責)
34. 完善收入分配體制和調控機制。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努力縮小收入差距。(發展改革委牽頭)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在事業單位逐步推行績效工資,健全醫務人員等適應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斷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鄉居民收入與經濟同步增長,廣大人民民眾普遍感受到得實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統計局等負責)
35. 完善社保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計生委、稅務總局、保監會、社保基金會等負責)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水平,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為特殊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為人們創業奮鬥解除後顧之憂。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掛鈎聯動機制。發展老齡事業,做好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和殘疾預防,支持慈善事業發展。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注重運用法治方式,實行多元主體共同治理。健全村務公開、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全國老齡辦、中國殘聯等負責)保障婦女權益,關心青少年發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和困境家庭保障。(國務院婦兒工委、民政部等負責)
36. 完善住房保障機制。以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分級負責,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今年新開工700萬套以上,其中各類棚戶區470萬套以上,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進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創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資機制和工具,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為保障房建設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支持。各級政府要增加財政投入,提高建設質量,保證公平分配,完善準入退出機制,年內基本建成保障房480萬套。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應,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審計署、統計局、銀監會等負責)
37. 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深入開展煤礦、道路交通、油氣管線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深化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加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安全監管總局牽頭)
38. 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繼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商務部、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機制、社會共治制度和可追溯體系,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農產品源頭治理和重點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央編辦、質檢總局、農業部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負責)
(九)努力建設生態文明的美好家園。
39. 強化污染防治。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治理為突破口,抓住產業結構、能源效率、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健全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新機制,實行區域聯防聯控,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今年要淘汰燃煤小鍋爐5萬台,推進燃煤電廠脫硫改造1500萬千瓦、脫硝改造1.3億千瓦、除塵改造1.8億千瓦,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600萬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全國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柴油。實施清潔水行動計畫,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推進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實施土壤修復工程。整治農業面源污染,建設美麗鄉村。(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海洋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40. 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今年能源消耗強度降低3.9%以上,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2%。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發展智慧型電網和分散式能源,鼓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開工一批水電、核電項目。加強天然氣、煤層氣、頁岩氣勘探開採與套用。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實施建築能效提升、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發展清潔生產、綠色低碳技術和循環經濟,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強化節水、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加快開發套用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生機勃勃的朝陽產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統計局、能源局等負責)
41. 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今年安排500萬畝。實施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濕地恢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加強三江源生態保護。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推動建立跨區域、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發展改革委、林業局、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氣象局、海洋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十)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42. 加強法治政府和創新政府建設。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法制辦牽頭)創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機制,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改革。(財政部、法制辦等負責)
43. 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公務員素質。所有公務員都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潔奉公,勤勉盡責,真正當好人民公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牽頭)
44. 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加強廉潔政府建設。嚴格執行“約法三章”: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擴建。(國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負責)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只減不增。(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負責)“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財政部、國管局、外交部、審計署等負責)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發展改革委、國管局、財政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負責)加強行政監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監察部牽頭)加大審計和審計結果公告力度。今年要對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署牽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監察部、審計署負責)
45. 加大政務公開。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我們是人民政府,所有工作都要充分體現人民意願,全面接受人民監督。(國務院辦公廳牽頭)
 (十一)加強民族、宗教、國防、港澳台僑、外交工作。
46. 繼續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全面正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認真落實中央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繼續實施興邊富民行動。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國家民委牽頭)
47. 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促進宗教關係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宗教局牽頭)
48. 繼續加強僑務工作。團結海外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發揮僑胞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推進中外人文交流的獨特作用,使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凝聚力不斷增強。(僑辦、外交部等負責)
49. 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強國防科研和高新技術武器裝備發展。加強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強化日常戰備和邊防海防空防管控。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武裝警察力量。堅決完成搶險救災、反恐維穩、維和護航和處置突發事件等任務,積極參加和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外交部、海洋局、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質檢總局等負責)
50. 支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和發展。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大力發展經濟、有效改善民生、依法推進民主、維護社會和諧。進一步擴大內地與港澳合作,促進港澳自身競爭力提升。(港澳辦牽頭)
51. 拓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全面貫徹對台工作大政方針,堅持“九二共識”,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鞏固增進兩岸政治互信,促進經濟融合,推動交流合作,開展協商談判,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維護骨肉情誼,凝聚同胞心力,為建設中華民族美好家園、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大業貢獻力量。(台辦牽頭)
52. 務實、開放做好外交工作。繼續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始終不渝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切實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權益。全面推進周邊外交,鞏固睦鄰友好,深化互利合作。維護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決不允許開歷史倒車。加強同開發中國家團結與合作,維護髮展中國家共同利益。深化同各大國戰略對話與務實合作,推動建立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大國關係。辦好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積極參與國際多邊事務,為解決全球性問題和熱點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切實維護國際公平正義,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外交部牽頭)
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貫徹黨的十八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分工抓好《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把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各項任務作為履職盡責的重點,保持良好精神狀態,集中精力,撲下身子,著力謀發展、抓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努力完成今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不辜負人民民眾的期望。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並於4月20日前報國務院。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一把手要負總責。每一項工作都要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二要加強協作配合。各部門、各單位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多個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協辦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注重工作實效。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傾聽民意;強化公開,引入第三方評估,接受人民監督;要勇於創新,創造性地抓好落實。四要加強督促檢查。對各項任務落實,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做到年中重點抽查,年底集中督辦,確保重點工作按時完成。要著眼於確保政令暢通,強化績效考核和行政問責,做到令行禁止。國務院辦公廳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要進行跟蹤督促和匯總報告,對重點任務要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確保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國務院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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