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16號印發《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該《意見》分工作分工、工作要求2部分。
工作分工中,分更好支持實體經濟,努力穩定經濟成長;強化創新支撐引領,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激發市場與社會活力;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村發展、農民增收;搶抓新的戰略機遇,努力提高開發開放水平;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動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城鄉環境質量;深入推進依法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建設法治政府10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16號
- 印發時間:2015年2月12日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
川辦發〔2015〕16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2015年工作部署和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更好支持實體經濟,努力穩定經濟成長。
1.從多方面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牽頭單位:四川銀監局),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牽頭單位:財政廳);加大要素保障,對重大產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穩定和擴大政府公共投資規模,對接國家重大工程包,加強水利、交通、能源、環保等領域項目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加快推進500個省重點項目和50個省重點推進項目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提高研發創新和高端製造業投資比重,支持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投入,促進產業投資穩定增長(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3.抓新產業、新產品、新網路促進消費。擴大養老健康家政、信息、旅遊、住房、綠色、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消費;繼續開展“惠民購物全川行動”、“川貨全國行”活動;支持城鄉消費設施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構築城鄉現代流通體系(牽頭單位:商務廳)。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高中低收入民眾收入(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4.拓展對外貿易,深入推進“萬企出國門”活動,開展國際化經營。擴大傳統優勢產品出口,穩定發展加工貿易,積極發展服務貿易,支持發展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加快地方電子口岸建設。(牽頭單位:商務廳)
(二)強化創新支撐引領,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5.加強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對接產業鏈布局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產品培育;支持和組建20家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新增高新技術企業300家,力爭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突破1.5萬億元;推進科技與金融融合,扶持中小微企業創新,力爭在孵科技型中小企業5000家以上;激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牽頭單位:科技廳)。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牽頭單位:省知識產權局)。
6.推進發展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加快培育一批高端產品,抓好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車和通用航空產業園等56個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組織實施500個重點技改項目;加快實施“51025”重點園區培育計畫;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後產能(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加快發展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產業,推進“寬頻中國”計畫實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7.優先發展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推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網際網路金融等產業融合發展(牽頭單位:商務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政府金融辦、科技廳、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繼續實施服務業“雙百工程”,支持打造一批“千億級”、“百億級”服務業集聚區,推動建設區域服務中心城市(牽頭單位:商務廳)。推動以成都為中心,以省內高品質旅遊資源為支撐,建設世界旅遊目的地;高水平打造精品旅遊景區、路線(牽頭單位:省旅遊局)。
(三)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激發市場與社會活力。
8.繼續清理最佳化行政權力目錄,公布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項目清單,實現省市縣聯網審批(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牽頭單位:省編辦)。深化擴權強縣改革(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9.繼續推進國企國資、財稅金融、投融資和價格等領域改革。(牽頭單位:省國資委、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
10.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四)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村發展、農民增收。
11.加快發展優勢特色農業,抓好現代農業、畜牧業重點縣發展,新建和改造提升200個萬畝億元示範區,新增高標準農田500萬畝、有效灌面100萬畝、蓄引提水能力4億立方米;加快建設畜禽、瓜果、蔬菜、茶葉等一批優質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加快農技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農業廳)。抓好現代林業重點縣發展(牽頭單位:林業廳)。
12.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新培育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300家、家庭農場省級示範場200家。加強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管理,推進供銷社改革、財政支農資金形成資產股權量化改革,以及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牽頭單位:省委農工委、農業廳)
13.促進農民增收。穩定農產品價格,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大力發展涉農二三產業,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試點,落實惠農政策。(牽頭單位:省委農工委、農業廳)
14.繼續推進新農村建設。力爭新村建設覆蓋40﹪左右的行政村。繼續實施“美麗鄉村新面貌行動計畫”,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文明鄉村。(牽頭單位:省委農工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搶抓新的戰略機遇,努力提高開發開放水平。
15.加快構建以水運、鐵路、公路、航空為主的綜合立體交通走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
16.支持成都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川西北生態經濟示範區、天府新區、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川渝合作示範區(廣安片區)建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調整改造老工業基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加快綿陽科技城集中發展區建設(牽頭單位:科技廳)。
17.推動開放合作。辦好“中外知名企業四川行”、“川歐經濟合作交流暨投資項目洽談會”等專題招商和重大開放活動,力爭引進到位國內省外資金9000億元,利用外資保持在100億美元以上;大力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和境外投資;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合作機制(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積極推廣上海自貿區經驗,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外向型產業示範園區建設(牽頭單位:商務廳)。
(六)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18.擴大城市規劃建設“多規合一”試點。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年行動”。繼續實施“百萬安居工程建設行動”。大力推進“百鎮建設行動”。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
19.加強城鄉統籌發展。繼續推進“五個統籌”,深入實施“五項改革”,抓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七)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動社會事業發展。
20.繼續實施好“十項民生工程”,突出辦好20件民生大事。(牽頭單位:省政府督查室)
21.全面推進社會事業發展。深化教育、醫藥、衛生、文化、體育改革發展。辦好第五屆國際非遺節。促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體育產業發展,辦好全國第九屆殘運會暨第六屆特奧會。(牽頭單位: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殘聯)
22.全面完成蘆山地震災區教育、城鎮住房重建。抓好康定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牽頭單位:省重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
(八)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城鄉環境質量。
23.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推動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循環發展。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啟動污染土壤治理與修複試點示範;狠抓污染企業掛牌整治(牽頭單位:環境保護廳)。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行動,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
24.加強節能減排工作,力爭單位GDP能耗下降2﹪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力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3﹪、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提高3個百分點(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減排指標和“十二五”減排目標任務(牽頭單位:環境保護廳)。
25.實施川西藏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加強自然生態保護修復,啟動濕地生態補償試點。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新一輪退耕還林、水土保持、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工程,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增加森林面積180萬畝。(牽頭單位:林業廳)
(九)深入推進依法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6.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建設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司法廳)。開展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落實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牽頭單位:省委政法委)。加快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加大中介機構監管力度(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牽頭單位:民政廳)。
27.加強禁毒工作,強化反恐和反分裂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牽頭單位:公安廳)。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煤礦安全綜合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牽頭單位:公安廳、省安全監管局、交通運輸廳)。加快建立食品藥品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牽頭單位:商務廳)。繼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做好地震、氣象監測預報和測繪等工作(牽頭單位:省政府應急辦)。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化解和防範民間金融風險(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
28.做好民族、國防動員和人民防空工作。(牽頭單位:省民族宗教委、省國動委綜合辦、省人防辦)
(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29.依法公開行政職權目錄,規範行政職權運行。(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
30.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加快地方智庫建設,暢通民間智庫發揮作用的渠道(牽頭單位:省政府參事室)。
31.改革行政執法體制。(牽頭單位:省編辦)
32.加強權力制約監督。(牽頭單位:監察廳、審計廳、省政府信息公開辦)
33.持續推進作風建設。(牽頭單位:監察廳)
二、工作要求
(一)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紮實推進《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
(二)牽頭單位要主動會同相關部門制訂工作方案,層層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三)省政府督查室要適時對《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納入績效管理,確保實現預期工作目標。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