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時期。科學編制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對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提升自然資源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意義。

本規劃根據《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明確天津市國土空間布局最佳化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是未來五年指導本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檔案發布,規劃內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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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索   引  號 :111200000001250229/2021-0017
發 布 機 構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 文 字 號 :津政辦發〔2021〕24號
主 題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成 文 日 期 :2021年06月30日
發 文 日 期 :2021年07月0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
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30日   

規劃內容

第一章 “十三五”時期主要成績及未來面臨的形勢
一、“十三五”時期主要成績
“十三五”時期,本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整合組建了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科學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嚴格保護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自然資源,加強生態修復保護,保障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全面完成“十三五”時期確定的土地、海洋、林業等各類約束性指標,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自然資源基本實現統抓統管,生態修復保護效果突顯。完成第三次國土調查。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實現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427萬畝的目標。全市完成170萬畝營造林任務,規劃736平方公里天津市綠色生態屏障。強化海岸線保護。落實濕地自然保護區“1+4”規劃。完成1195公頃礦山生態修復。市域範圍內每平方公里城鎮工礦建設用地地區生產總值從2015年的83738萬元逐年上升到2018年的97256萬元。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32個,整理復墾建設用地3180公頃。海洋經濟總量達到5399億元,海洋經濟三次產業結構比為0.2∶48.4∶51.4。新增1處中低溫大型地熱田,全市地熱回灌率超過60%。
規劃引領促進城鄉空間不斷最佳化,雙城格局雛形顯現。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積極推進“一區二十一園”承載平台規劃,持續推進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穩步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改革,編制完成《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積極開展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涉農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規劃引領重點地區建設不斷加快,海河沿線、津灣廣場、泰安道五大院等為中心城區樓宇經濟、服務外包、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了載體空間。外環線東北部調線工程竣工通車,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空間格局和路網體系。臨港經濟區、南港工業區、東疆保稅港區等功能區建設進展順利,濱海新區綜合功能得到提升。環城四區和外圍五區建設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功能不斷增強,集聚效應逐步顯現,形成了聯動發展的新模式。規劃實施引導城鄉空間格局不斷調整最佳化,雙城格局雛形顯現。
規劃剛性確保城鄉建設有序實施,空間管控體系正在形成。嚴格落實執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的管控要求。建立“田長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耕地保護機制。開展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深化工作,創新控規編制管理體系。出台《大運河天津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試行)》。全面開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基本實現應編盡編。逐步健全鄉村規劃管理體系,規範村莊規劃審查工作。持續三年實施“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開展一系列土地整治專項行動。
資源保障支撐能力不斷提升,重點領域項目順利推進。推進“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加大“補短板”用地支持力度,提高供給體系質量效益。保障約500所民辦幼稚園、10所醫院、1座市級公共圖書館、1座民眾藝術館、27座區級公共圖書館、86.6萬套保障型住房、147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8624萬平方米老舊小區改造等一批民生工程順利落地。國家海洋博物館建成並運行,累計接待超166萬人次。支撐京濱、京唐、津興鐵路開工建設,開展津濰鐵路(京滬高鐵二通道)、津承城際前期工作。推動“1001工程”電力項目、中俄天然氣管道、天津濱海國際機場T3航站樓等重點工程規劃建設實施。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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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利用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主要是:資源環境治理水平存在較大差距,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壓力較大;維護民生髮展仍有差距,城市空間品質有待提升;支撐營商環境建設還有不足,自然資源的管理效能仍需提高。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背景下,天津進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攻堅階段,生態文明建設和全面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任務加重,資源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設用地增量有限,推進存量挖潛和城市更新任務巨大,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轉型任務迫切。總體而言,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將進入三大重要發展階段。
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進入全面構建階段。根據我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進程,未來五年要健全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體系、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全面實施國土空間監測預警和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十四五”時期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構建的關鍵五年。
自然資源發展要素進入全面趨緊階段。經濟發展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依賴擴大資源增量推動發展難以為繼。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明確,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倒逼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式擴張向內涵式效益提升轉變。“十四五”時期全面進入資源要素緊約束的發展階段。
資源環境治理體系進入全面轉型階段。生態文明背景下,資源管理髮展理念由傳統資源要素型管理轉向資源功能型管理,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保護和修複製度,健全治理監管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建設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進入全面轉型階段。自然資源管理向現代化治理體系轉型成為“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保護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自然資源,完善城市空間布局,服務城市民生髮展,努力實現“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為基本建成創新發展、開放包容、生態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自然資源保障和發展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規劃制定和落實全過程,確保黨在自然資源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最佳化空間格局。促進區域協調,落實國土空間規劃改革,科學劃定三條控制線,最佳化國土空間保護開發格局,創新規劃實施機制,提升城市空間管控水平。
堅持保護修復並重。統籌推進自然資源保護和修復,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為原則,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保障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
堅持節約高效利用。全面推進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降低資源消耗強度,提高資源利用質量和效益,加快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實現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
堅持社會民生共享。以人民為中心,發揮自然資源在社會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基礎設施、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調節、支撐和保障作用,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推進法治建設,完善自然資源法規體系,規範自然資源運行監督體系,提高行政效能,建成法制完備、權責統一的自然資源管理體系。
三、總體目標
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市域國土空間開發和保護,實現發展和管控統一。至2035年,區域發展更加協調,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全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形成,資源利用更加集約,生態環境更加美麗,海灣魅力更加彰顯,形成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基本建成環渤海地區綠色高質量的美麗國土空間。至2025年,“十四五”期間基本實現如下目標。
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和管控作用更加有效。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全力做好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強化底線約束,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質量與效率,“津城”、“濱城”雙城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空間格局基本形成。
自然資源的保護利用成效不斷呈現。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布局、結構和時序安排,推動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顯著下降,更加重視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海洋等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系統效率,“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取得明顯進展,全面維護生態安全格局。
生態保護和修復成效不斷顯現。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海岸線修復、自然保護地保護、濕地修復,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和永續利用。
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基本建立。落實國家及自然資源部相關要求,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完善資源價格、收益分配與補償機制,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綠色安全宜居城市建設取得新實效。以人民為中心,建立覆蓋城鄉、均等化、多層次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多元融合的社區生活圈,建設更多富有人文關懷的城市公共活動空間,大力推進鄉村振興,塑造特色城鄉風貌,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水平,建設韌性城市,提升城鄉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然資源管理效能顯著提高。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的法規體系更加完備,依法行政和科學決策能力顯著提高,土地督察制度和執法監管體系不斷健全,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行政審批效能不斷提升,營商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四、主要指標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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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  推進高質量發展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努力實現“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以及海域保護線,強化底線約束,為可持續發展預留空間,努力將天津建設成為促進環渤海地區發展的世界名城,一座開放活力之城、智慧型科技之城、幸福宜居之城、生態魅力之城。
一、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一)對接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群建設
堅持把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歷史機遇,主動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動服務雄安新區建設,對接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群建設,增強服務輻射功能,基本實現“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加快京津同城化發展,支持與北京毗連區域融入新版北京城市規劃。支持重點區域改革創新,探索建立“通武廊”產業合作示範園區,推動打造“京東黃金走廊”,支持“靜滄廊”地區一體化改革,探索理順“飛地”管理機制,推進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加強對河北省地縣級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強化對東北、西北和山東等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二)強化區域產業功能對接
圍繞“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構建新發展格局,最佳化海洋產業結構和布局,進一步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堅持製造業立市。全力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區建設,建立健全承接布局動態調整機制,為深入推進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合作共建,加快推進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創新發展,提升寧河京津合作示範區、武清京津產業新城、北辰國家級產城融合示範區、中日(天津)健康產業發展合作示範區等平台聚集能力提供規劃支撐。推進“微中心”規劃建設,打造功能承接“第二戰場”。
(三)保障區域交通體系建設
推動“軌道上的京津冀”重大項目建設,強化京津冀地區便捷交通聯繫,多方向拓展腹地,繼續做好京濱、京唐、津興鐵路以及津濰、津承、津雄、津滄鐵路前期工作的資源保障,增強與北京通州城市副中心、大興國際機場、雄安新區等區域重點城市和地區的聯繫,基本實現京津雄半小時通勤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至2小時交通圈。強化雙城之間及雙城與外圍組團之間的快速聯繫,科學規劃“津城”至“濱城”、武清、靜海、寧河市域(郊)鐵路,強化中心城區與外圍組團、與北京城市軌道交通的快速聯繫和無縫銜接。大力提升天津港北方國際航運樞紐功能,發揮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區域航空樞紐和國際航空物流中心作用,深化區域港口群、機場群協作,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綠色港口,構建貫通“三北”地區連通中蒙俄經濟走廊腹地的運輸網路。
(四)推進生態系統共保共治
共築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建設京津濕地生態過渡帶、環渤海灣生態修復帶,有機連線京津冀森林濕地。聯通京津冀生態廊道,推進北部薊州山區、中部七裏海—大黃堡濕地、南部大清河—獨流減河三片生態保障區域建設,推進生態河流廊道治理和湖泊濕地保護與修復。融入京津冀環首都生態屏障帶,繼續推進天津市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加快生態修復,重塑津沽水生態環境,恢復湖泊濕地涵養功能,重現物種多樣性,提高森林覆蓋率,構築南北聯通的津沽綠色森林屏障。構建濕地公園體系,推進多類型、多層級、多功能的濕地公園建設,提升環首都生態格局與質量。
二、強化國土空間管控
(一)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高標準完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高標準編制完成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涉農區、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的編制指南,在試點研究基礎上開展天津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編制工作。全力推進天津市40餘項涉及空間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確保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同步編制、相互協同。開展總體城市設計,強化空間形態建設引導,構建藍綠交織、水城共融、集約緊湊的生態城市布局。開展“津城”核心區慢行系統城市設計,提出慢行系統目標與策略,對重要街道和公共空間節點提出控制指引,營造具有吸引力的城市空間。
健全國土空間規劃法規技術體系。配合國家相關部門完成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適時出台天津市地方法規規章,開展地方標準化體系建設,進一步明確天津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體系。研究制定天津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開展相關技術指南或編制規程研究,統籌引導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相關重點內容編制工作。分層級研究不同區域的控規新編、修編、修改等技術標準和規程,引導建立國土空間詳細規劃體系。研究制定天津市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編制規程,規範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編制內容和要求。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體系。強化規劃“鋼性”和“剛性”,依託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對各類管控邊界、約束性指標等進行監督檢查,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督察內容。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實施監測機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規劃定期評估結果,對國土空間規划進行動態調整完善,對違反規劃管控要求的行為進行及時預警和依法處理。
(二)嚴格實施底線管控
嚴守資源環境底線,明確重要資源利用上限,嚴格遵守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將其作為保護生態和耕地資源、約束城鄉開發建設不可逾越的紅線。
嚴格管控生態紅線。劃定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和海洋生態紅線,劃定自然岸線。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系統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環境準入機制,採用正面清單進行管理,根據生態保護紅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域生態保護要求以及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變化等,每5年開展一次評估和更新。
嚴格管控永久基本農田。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實施最嚴格管控,禁止非農化、嚴禁違規占用種樹挖塘,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除國家規定的重點項目外,一律不許占用。穩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數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保護質量,注重發揮生態等多重功能,構建全面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體系。探索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積極實施現有耕地提質改造、農用地整治等工程,促使永久基本農田朝著規模化和集中化方向發展。
嚴格管控城鎮開發邊界。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防止城鎮規模盲目擴張和建設用地無序蔓延,推動城鎮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城鎮開發邊界內採取多種手段實行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堅持留白、留綠,為城鎮重大戰略性功能控制留白區域,為應對城鎮發展的不確定性預留彈性空間。鼓勵城鎮開發邊界外現有城鎮建設用地有序騰退,積極推進建設用地復墾。
三、最佳化城鎮功能空間格局
(一)構建“津城”、“濱城”雙城空間格局
樹立“緊湊城市”、“精明增長”理念,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嚴守城市開發邊界,構建“一市雙城多節點”的城鎮功能空間格局。打造緊湊活力“津城”和創新宜居“濱城”,推動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合理、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
做強“津城”,打造中央活力區,形成若干現代服務業標誌區,建設具有競爭力的核心承載區。依託西青新城和華苑地區建設智慧科技城,依託東麗華明和空港經濟區建設國際航空城,依託北辰國家級產城融合示範區和北辰京津醫藥谷建設醫藥活力城,依託津南海河教育園區和國家會展中心(天津)建設科創會展城。調整最佳化市域城鎮體系,強化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的資源集聚能力,打造一批獨具特色的區域節點。
大力推進“濱城”建設,按照城市標準規劃建設濱海新區,最佳化資源布局,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增強要素承載能力,全面提升“濱城”經濟實力、科技實力、文化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建設生態、智慧、港產城融合的宜居宜業美麗濱海新城,打造海洋強國建設支撐引領區、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國家海洋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國家海洋文化交流先行區、國家海洋綠色生態宜居示範區。完善五大開發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中新天津生態城)公共服務和商業配套設施,強化與周邊大型居住區的聯繫,加快人口和產業集聚。
加快雙城交通聯繫,強化樞紐和交通支撐能力,加快推進軌道交通Z2線建設,形成20分鐘直達軌道線網。沿海河魅力主軸布局一批“專精特新”專業化特色功能區,重點發展會展、設計、智慧型科技服務等高端業態,打造海河服務經濟綜合發展帶。建設全球創意城市網路“設計之都”,構建國家會展經濟片區,打造海河服務經濟綜合發展帶。
(二)提升“5+5”區域節點城市融合發展
規劃武清、寶坻、靜海、寧河、薊州5個區域性城市以及西青、津南、空港經濟區、濱海新區大港、中新天津生態城5個綜合性節點。充分發揮區域性城市和綜合性節點在最佳化空間、集聚人口、帶動發展中的作用,承載京津冀特色化職能,培育區域輻射、服務功能。
(三)推進建設9個特色化發展組團
注重維護生態底線,強化空間管控,調控人口增長,遏制城市蔓延,形成組團化的城鎮空間格局。規划子牙、未來科技城、州河、京津新城、大雙、油田、青雙、雙街、西堤頭9個特色組團。有序推進特色功能組團建設,提升專業化職能,推進產城融合,引導人口與產業集聚。
(四)加快小城鎮和特色小鎮規劃建設
著力推動人口、建設用地、資金和技術要素向區位較優、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小城鎮和特色小鎮有序集中,切實增強其經濟實力和服務鄉村、帶動鄉村發展的能力。
四、著力構建生態安全格局
(一)構建“三區兩帶中屏障”的生態空間格局
塑造“三區兩帶中屏障”的市域生態格局,強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統保護,防止蔓延連綿發展。以北部盤山—於橋水庫—環秀湖生態建設保護區、中部七裏海—大黃堡—北三河生態濕地保護區、南部團泊窪—北大港生態濕地保護區三大南北生態保護片區為核心,以西部生態防護帶、東部國際藍色海灣帶兩條生態屏障帶和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為聯繫紐帶,構建聯通南北的市域生態安全網路。
(二)大力保護“七廊五湖四濕地”的水系生態空間
保護水系生態空間和濕地生態空間,以海河、大運河、薊運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獨流減河、子牙新河七條重要河流生態廊道為骨架,以於橋水庫、北大港水庫、北塘水庫、爾王莊水庫、王慶坨水庫五處重要湖庫和七裏海、大黃堡、團泊、北大港四處濕地自然保護區為重要節點,提升水質環境,加強河道生態修復工作,協同環中心城區生態功能區,形成獨具天津特色、功能複合的水系生態廊道網路。
五、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一)推進村鎮規劃編制
將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作為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以城帶鄉、城鄉融合、協調發展、共同繁榮。強化規劃保障,健全鄉村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制度。積極推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合理確定鄉鎮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安排鄉鎮土地利用、村莊布局和各項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基礎設施一體化,著力提升“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保障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需求。深入挖掘鎮村歷史文化遺產資源,塑造鄉村特色風貌。完善鄉村地區規劃資源管理制度,提高鄉村規劃資源管理效能。
(二)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
在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堅持集約節約用地的前提下,保障農村產業發展用地合理需求。新編區、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堅持存量優先、適度增量,統籌城鄉產業發展,合理安排農村產業用地布局,引導工業向城鎮產業空間集聚,合理保障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探索規劃“留白”機制,為農村產業發展預留空間。結合鄉村產業發展用地需求,研究點狀供地、土地複合利用的落實措施,切實為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徵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逐步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推動城鄉土地要素有序流動,加快城鄉融合發展,增強鄉村經濟發展活力,促進鄉村振興。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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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  推進綠色發展
深入踐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的生態文明理念,以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為原則,突出保護耕地,統籌自然資源各要素的保護和修復,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和永續利用。全面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提升資源利用的效率,健全完善和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政策和標準,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一)嚴格耕地保護責任
逐級簽訂責任書,層層壓實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推廣並實施耕地保護“田長制”,形成格線化耕地管理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國家下達的耕地保護指標,確保糧食安全。
(二)強化耕地保護制度
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深入實施“藏糧於地”戰略。嚴格執行“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占補平衡要求,更加科學、務實、高效地做好補充耕地工作,促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積極爭取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指標,強化補充耕地核查,保證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研究制定市級耕地保護激勵性機制,調動耕地保護各方積極性。
(三)加強耕地保護考核監督
將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綠化造林、挖湖造景、非農建設等耕地“非農化”行為納入考核內容。對亂占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及時預警,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充分發揮考核效用。
二、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綜合治理力度
(一)推進國土綜合整治
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開展生態、農業、城鎮三大空間國土綜合整治,塑造綠色高質量發展的美麗國土格局。積極推動國土綜合整治試點項目實施,適時推廣開展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工作,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整體推進農用地、建設用地整理。推進閒置土地復墾復耕,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與新增建設用地置換、掛鈎,拓寬閒置土地復墾渠道,提高土地復墾的積極性,優先推動生態功能區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加快摸清城鎮及村莊低效閒置用地範圍底數,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地。
(二)提升生態系統綜合治理
編制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自然生態系統修復治理。加快推進“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打造“綠林滿溢、濕地環抱、碧海相擁”的良好生態格局。強化水源涵養功能,嚴格限制重點水源涵養區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加強地表、地下水源、水庫及其集水涵養區的生態保護與恢復。建立和完善生態廊道,以薊北山區、中南部重要河湖濕地為重點,改善生物棲息地的生境質量,維護生物多樣性。建設環城生態公園帶。
鼓勵各類主體通過租賃、置換等方式擴大自然生態空間。嚴格占用條件,建立健全依法建設占用耕地、林地的占用補償制度。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從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角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賠償制度。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原則,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政策措施,激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
(三)實施“藍色海灣”整治修復
推動落實天津市“藍色海灣”整治修復工程項目,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提高濱海濕地生物多樣性,提升海洋資源承載力。自然岸線保有量不低於18公里。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占管轄海域面積的比例保持10%以上。完善“海上環衛”工作機制,實現新修測海岸線500米淨岸的目標。
(四)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保護修復
完善濕地公園體系建設,建立濕地分級體系,加強4個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實現濕地系統保護,構建區域生態格局。加強對國家重要濕地和市級重要濕地保護與恢復力度,開展重點濕地區域的能力建設和濕地恢復工程。全面加強七裏海、大黃堡、北大港、團泊4個濕地保護和修復,加快推進退耕還濕、生態補水等工程,打造國家濕地保護與修復典範。建立和完善濕地資源監測體系,加強各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濕地監測能力,將重要濕地資源監測納入到濕地保護管理的常態化定期調查監測軌道。
(五)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
開展北部礦山生態修復,實施山區重點公益林管護和封山育林,重建山體自然生態,提升北部山區生態涵養功能。協調推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建立完善天津市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檔案,及時掌握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進展情況。遵照“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開展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南部平原區地勢平坦,土壤條件較好,以自然恢復為主;北部山區地形複雜,土壤條件較差,輔以治理工程。
三、促進自然資源高效利用
(一)提升土地資源利用效率
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強重大項目用地、用海等資源要素保障,保障項目順利推進。科學實施土地徵收成片開發,創新用地供給方式,建立適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特點的靈活土地供應機制,保障產業發展用地需要。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繼續嚴格落實“增存掛鈎”政策,做好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工作。加強開發區內閒置土地的處置,推進工業用地改造升級和集約利用。促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提升國有企業存量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的價值。
(二)持續加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
嚴格落實林地定額和採伐限額制度,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主體責任。推進實施林長制。將林地、林木、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等林業生態資源納入各級林長管理體系,建立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體系。加大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監督檢查,深入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和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建立京津冀鳥類聯合保護長效機制,協同開展鳥類遷徙期保護救助行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嚴格審查外來物種,審慎準入。
(三)推進礦產資源高效利用
發揮地質工作基礎性、先行性作用,針對“津城”、“濱城”雙城格局構建,開展多要素城市地質調查。強化地質工作對天津城市地質安全保障和國土空間管控支撐作用,實施地質資源綜合調查、監測和地質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等工作。開展天津市地熱資源潛力評價,進一步摸清地熱資源底數,合理控制地熱資源開採總量,科學投放礦業權,完善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系統,持續推動地熱資源整合和回灌保護力度,提高資源綜合利用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地熱資源“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的集約節約利用和可持續發展模式。繼續高水平辦好中國國際礦業大會。
(四)加強海洋資源管理
嚴格海洋資源管理和利用。嚴格落實國家圍填海管控政策,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加強海域動態監管,推進海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修編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以天津市城市功能定位的實際需求為引導,堅持海域與近岸陸域發展銜接聯動,統籌陸海產業發展,最佳化海域功能布局,促進海洋產業用海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促進海域資源高效利用。按照新修測成果對海岸線實施分類管理、分段保護,禁止占用自然岸線的開發建設活動,進一步最佳化和完善岸線保護布局,加強岸線保護利用和精細化管理,持續拓展“親海近海”空間,構建天津海域發展新格局。
推動構建海洋經濟發展新格局。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以“津城”、“濱城”為雙核引領,五大海洋產業集聚區為拓展聯動,沿海藍色生態休閒帶為生態屏障,推動構建“雙核五區一帶”海洋經濟發展格局。大力培育新興海洋產業,以臨港海洋經濟示範區為依託,加快推進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海洋工程裝備產業鏈條,加快發展海洋金融、融資租賃等海洋服務業,積極謀劃海洋經濟新動能。繼續做強優勢海洋產業,推動天津港建設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綠色港口,壯大海洋油氣、海洋文旅、海洋工程建築等優勢海洋產業,創建一流的國家海洋博物館,打造一批“藍色品牌”。持續最佳化傳統海洋產業,加快推進海洋漁業、海洋鹽化工和海洋船舶工業轉型步伐,促進綠色可持續發展。深化完善海洋經濟監測評估體系,拓展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節點,推進海洋經濟數據共享,豐富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成果,為海洋經濟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四、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
(一)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工作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整合最佳化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升自然生態空間承載力。對天津市自然保護地進行本底調查,全面摸清重要生態系統、重要自然遺蹟、重要風景資源和保護物種集聚區域的分布格局,明確各區域的保護價值,建立自然保護地本底資料庫。按照“保護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保護性質不改變”的總原則,對盤山風景名勝區、黃崖關長城風景名勝區以外的15個自然保護地進行整合最佳化。完成天津市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預案,推動自然保護地管理和保護修復不斷最佳化升級,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啟動編制天津市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及各自然保護地規劃。
(二)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法規制度
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研究制定自然保護地相關地方性法規,制定各自然保護地的相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加強和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建設。對整合後的自然保護地,結合實際情況,歸併原有管理機構,設立相應級別的管理機構,以屬地政府管理為主,負責自然保護地的保護管理工作。探索公益治理、社區共建、共同治理等保護形式。
五、實施國土綠化
(一)加快天津市綠色生態屏障建設
繼續推進736平方公里天津市綠色生態屏障建設,推進區域內造林綠化、水系連通和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構建“雙城生態屏障、津沽綠色之洲”,逐步解決雙城之間生態發展不協調不充分問題。到2025年,一級管控區森林(綠化)覆蓋率達到25%。
(二)落實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完善天然林管護制度,嚴格管理天然林資源。建立天然林護林員隊伍,實行管護責任協定書制度。實施天然林修復工程,逐步提高森林質量。組織開展天然林保護修復監測評估。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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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  提升自然資源價值
落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的要求,按照國家關於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積極推進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以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為基礎,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為重點,以落實產權主體為關鍵,支撐和保障自然資源集約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修復。建立健全本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一、推進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工作
(一)開展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
按照國家統一的自然資源分類標準,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充分利用現有相關自然資源調查成果,根據國家部署安排,開展自然資源調查,掌握重要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權屬、保護和開發利用狀況。依照國家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評價制度,開展實物量統計,探索價值量核算,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自然資源動態監測制度,及時跟蹤掌握各類自然資源變化情況。執行國家統一權威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信息發布和共享機制。
(二)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堅持確權登記法治化,制定本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重點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森林、山嶺、濕地、河流等重要生態空間確權登記,逐步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所有權、使用權邊界。健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構建信息共享機制,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一)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
進一步完善土地、礦產、森林、海域海島等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進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畫,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大力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創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式,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建設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進一步區分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一、二級市場,採取不同的監管原則。積極擴大可流轉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範圍和方式。科學設定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主體準入制度,引入多元化的自然資源使用權主體。
(二)落實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
完善落實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規則,健全服務體系,提高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與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相銜接,推動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加快構建分類科學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落實承包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開展經營權入股、抵押。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探索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權出讓、轉讓、抵押、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權能。完善水域灘涂養殖權利體系,依法明確權能,允許流轉和抵押。
(三)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
加強對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的宣傳。積極推動公共服務項目有償使用。對可以使用劃撥建設用地的項目,鼓勵以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供應土地,進一步縮小國有建設用地劃撥範圍。落實自然資源部鼓勵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的部署。
三、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
(一)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權益管理工作
落實所有者權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資產清查制度,查清實物量,估算經濟價值,核查資產清查成果,開展分析套用研究,探索核實國家所有者權益。開展評價考核工作,探索建立所有權行使主體對資源環境損害依法請求賠償或提起訴訟的工作機制。向市人大專項報告本市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情況。參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開展委託代理工作,明確產權責任主體和委託人的權利、責任、義務等,落實產權責任主體。根據國家部署,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平衡表,開展數據核查、匯總和分析工作,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負債研究。
(二)理順利益主體間收益分配關係
開展收益管理探索,結合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分資源種類研究體現所有者權益的收益管理政策,逐步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探索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價格實現機制,結合國家發布的案例,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市場路徑、政府路徑和政府與市場結合路徑。
四、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監管和法規體系
(一)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監管體系
發揮人大、行政、監察、司法、審計和社會監督作用,形成監管合力。根據法律授權和代理行使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制度,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考核評價制度,持續推進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落實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三維時空資料庫,提升監督管理效能。完善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機制,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加強自然資源督察,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督察執法體制,加強督察執法隊伍建設,嚴肅查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領域重大違法案件。
(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法規體系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和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進程,適時制定、修訂、廢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協商、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和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各級人民政府牽頭、多部門配合的權屬糾紛調處機制。全面落實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等法律制度,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協同審判機制。
第六章 塑造城市特色  增進民生福祉
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在服務改善民生和基礎設施建設上補短板、強弱項,統籌做好各項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突出城市特色和品質的塑造,提升城市防災減災能力,強化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塑造城市文化特色
(一)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深入挖掘天津歷史文化資源,完善歷史文化名城、14片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三級歷史文化保護規劃體系。構建層次完善、結構嚴整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推動歷史城區的整體保護與復興。落實世界文化遺產相關保護要求,加強對大運河天津段、薊州長城的保護,突出規劃引導,著重保護文化遺產和生態空間。加強對薊州古城整體格局與歷史風貌的保護,保持歷史街巷和院落肌理的空間尺度。加強對濱海新區歷史文化資源的挖掘、保護與利用,重點保護對天津近代城市發展、工業與港口建設、軍事海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的歷史文化遺產,突出天津海洋文化與港口文化特色。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挖掘保護一批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鎮村。
(二)塑造多層次城鄉風貌特色
分類建設城鄉風貌區,彰顯各片區風貌特色。加強傳統歷史風貌保護與現代濱海特色塑造,建設魅力人文之都。以“津城”中央活力區、“濱城”中央創新區作為風貌展示的兩大核心,重點打造雙城風貌核心區。建設高品質、尺度宜人、豐富多彩的城市中心,打造天津“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城市名片,突出天津的文化底蘊。提升地區中心及特色片區中心,形成城鄉風貌展示節點體系。管控建築高度,形成有韻律的城市天際線。加強建築色彩指引,塑造大氣、文雅的城市形象。創新城市開發建設模式,提升公共空間魅力。完善建築設計管理機制,提升建成空間品質。
(三)提升消費空間規劃設計
助構“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擴大內需,促進消費,支撐培育多元化消費模式,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區域商貿中心城市。依託商業步行街、特色餐飲街、文化場館、科研院校集中地區、傳統街道里巷及特色文化街區等,按照國際品牌時尚型消費集聚區、餐飲集聚型消費集聚區、文體型消費集聚區、便利服務型消費集聚區、生活型消費集聚區的目標,打造一批促進消費的載體空間。提升消費型街區的環境風貌設計,最佳化亮化美化環境,促進業態引進調整,提升消費影響力和輻射力。培育夜間消費場景,打造意式風情區、五大道、時代奧城等標誌性夜市街區,豐富夜間消費體驗。打造區域商業地標,打造1至2個國際商圈和2至3個主題消費商圈,建成一批老字號特色聚集區。
二、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一)推進城市有機更新
開展城市更新規劃管理研究工作,針對城鎮老舊小區等城市空間,研究城市更新規劃土地管理政策。加強低效建設用地、閒置樓宇資源“二次開發”。繼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水電氣路信等設施,完善配套養老撫幼、無障礙設施、全民健身、便民市場等服務設施,鼓勵配建停車位和充電樁等設施。開展綠色城區創建,促進老舊片區煥發新活力。
(二)提升社區活力
按照步行15分鐘可達、平均規模約3至5平方公里的原則劃定“15分鐘社區生活圈”,並最佳化空間布局,滿足日常生活服務需求。完善城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提升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步行可達的覆蓋率。聚焦民眾關切,積極推動就醫、入學、養老服務、全民健身等民生項目規劃建設及年度重點工程規劃建設。保證電力、燃氣、交通、消防和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的空間落位。編制社區規劃,加強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銜接。強化社區整體設計,促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建立社區規劃師制度,廣泛吸納居民民眾參與社區規劃。
(三)保障一老一小設施布局
按照標準加強養老院、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布局,提升老人保健康復、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設施需求。提升社區規劃,支持社區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等設施需求。以社區生活圈為單元,推動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老年日間照料中心規劃建設。
滿足各類人群受教育需求,以15分鐘社區生活圈為單位,優先按照標準最佳化提升各類學齡兒童的義務教育設施規劃布局。結合生育政策,為健全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供規劃支撐。積極推動街鎮與社區活動中心結合設定社區學校。已建成社區鼓勵通過存量用地改造更新完善學校配置。
(四)最佳化城市公園布局
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公園、專類公園、遊園等城市公園,形成類型豐富的城市公園網路。以“津城”核心區、“濱城”核心區、外圍五區為重點,加強地區級公園規劃布局,提升步行可達的公園覆蓋率。結合社區規劃,按照標準,提升社區級公園規劃布局,力爭實現城市各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推動公園綠地服務半徑未覆蓋地區的規劃綠地實施,通過產業社區轉型新增綠地、邊角地整理、見縫插綠等方式,針灸式新增微型公園,力爭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80%。
三、強化城市發展保障
(一)保障產業發展空間
支持製造業立市,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重點產業項目規劃和用地需求,保障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對接重點產業發展載體、重點城市片區、鄉村地區,提升規劃設計水平,保障城鄉發展建設。加強和規範土地儲備管理,圍繞擴大有效投資,加快建設用地審批和供應。積極推進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試點,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用地成本。
(二)保障交通強市建設
高水平編制軌道交通、停車設施規劃,做好交通強市重大項目建設的資源保障。最佳化路網和道路空間格局,構建“窄路密網”微循環體系,做好次支路網系統建設的資源保障。加大城市規劃與交通互動性研究,制定緩解城市擁堵的對策,支持公交優先戰略,推動慢行交通建設。做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以及新基建項目的資源保障。
(三)強化公共安全保障
支持公共衛生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落實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用地需要,提升城市安全避難需要。支持城市防洪排澇系統用地保障。加強韌性城市建設,提高城市安全發展的包容性。
四、做好自然災害防治防控
(一)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加強京津冀平原地面沉降聯防聯控,做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開展薊州北部山區高精度地質災害調查和重點片區地面沉降調查,評價地質災害風險,科學劃分天津市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防治分區。提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水平。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新技術套用,構建突發性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體系,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精準度。實施地面沉降地—空立體化監測,擴大監測覆蓋面,提高監測效率。加強地面沉降影響機理和防治措施研究,完成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任務。分類型、分級別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減小地質災害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威脅。
(二)持續加大森林防火力度
增強源頭治理水平。發揮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加強預警能力建設,提高初期火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森林防火信息化及高科技防滅火建設。編制市、區兩級森林火災風險系列專題圖,修訂和編制森林火災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加大森林以水滅火設施建設,突破山區鄉鎮以及國有林場以水滅火裝備薄弱匱乏的瓶頸。突出火災高風險期防控,確保不發生重大森林火災。
(三)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預警監測
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推動監測任務常態化,做好海洋災害預警監測任務。推動海洋災害信息共享,做好海洋災害風險普查。提高海洋災害預警監測能力,提升海洋環境預報精細化服務水平。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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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最佳化營商環境  提升管理效能
圍繞中心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持續營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進規劃資源管理數位化轉型,持續抓好重大項目保障,提升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一、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一)積極推進依法行政
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法治建設。充分開展立法調研論證,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加快推動相關地方性法規修訂進程,適時研究起草相關法規規章。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加強法規規章清理評估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不斷完善規劃資源管理制度體系。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中的參謀作用。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制,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二)著力強化執法監督
加強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完善自然資源督察職能,大力推進規劃和自然資源各類違法問題查處,對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強化市級直查。進一步規範違法用地查處、執法監督工作程式。推動建立違法查處部門聯動機制,解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問題。夯實執法監督平台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持續加大重大案件曝光和掛牌督辦力度,確保行政執法監督落到實處。
(三)持續深化“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
營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提升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升級版。推進業務融合和流程再造,以辦好“一件事”為標準,打破處室、部門界限,研究規範政務服務事項的要件、流程,讓辦事速度快起來。深入實施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推進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改革,進一步精簡重複審批、不必要審批,全面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整體審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大力實施“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和“信用承諾制”、“容缺受理”,並深化與事中事後監管的銜接。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操作規程和審批管理標準化、規範化。
二、提升業務管理效能
(一)建設規劃和自然資源“一張網”
整合天津市國土、林業、海洋各類信息系統、網路、專線,構建涵蓋業務網、電子政務外網(網際網路)的規劃和自然資源“一張網”,保障自然資源管理數據逐級匯交上報,實現“部—市—區—鄉鎮(街道)”網路暢通,實現政務數據共享。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築分層安全防護技術機制及制度規範,確保涉密數據和敏感數據的安全可靠存儲,滿足相關係統穩定運行需要。
(二)構建規劃和自然資源“一張圖”
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及補充細化調查成果為統一底圖,以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為統一底線,整合土地、礦產、海洋、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數據,按照統一數據標準、空間參考,開展數據治理,完善數據資源建設,提升數據質量;建立“分兵把守、有機集成、統一服務”的數據分散式更新維護機制,提高數據準確性和時效性。
(三)搭建全局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
在整合現有系統等相關信息化資源基礎上,構建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立平台套用和系統開發標準,完善平台用戶許可權體系,加強平台數據共享服務,擴展平台分析預警套用服務,形成對規劃和自然資源“一張圖”分散式管理和共享套用機制,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政務服務、執法監督和分析評價提供數據支撐和技術保障。在此基礎上,圍繞用地、用海、礦產資源、森林資源等開展專題套用和大數據監測。
(四)構建規劃和自然資源監管決策套用體系
在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和“一張圖”數據中心的基礎上,圍繞規劃和自然資源業務職能,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實現本市國土空間規劃“四級三類”統一規劃審查、成果管理、實施評估、預警監測。不斷完善擴展規劃和自然資源業務管理系統,將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土地綜合整治、海域使用監管等業務納入系統統一管理,推進規劃和自然資源業務融合,打通規劃、土地、林業、海洋等各領域業務關聯。加強對承諾制情形後期監管,實現內部審批數據共享、要件共享、成果共享。構建執法監督管理系統,實現外業巡查管理、線索管理、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後監管。
(五)構建規劃和自然資源“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套用體系
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等改革要求,建立規劃和自然資源“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套用體系。完善智慧型審批,深化數據共享、開放,推進移動政務服務,與天津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對接,實現“一網通辦”、“全城通辦”、“掌上辦”、“指尖辦”,進一步突破時間、地域和環境的限制,真正提高辦事民眾和企業的體驗感和獲得感。
(六)持續最佳化不動產登記
進一步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限,實現企業間轉移登記全部即時辦結。推動區級不動產登記業務進駐各區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不動產登記“一站式”辦理。建立不動產登記保險制度。不動產登記結果納入電子證照庫實時共享。實現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不斷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提升不動產登記便民利企服務水平。深入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等事項跨省通辦。
三、鼓勵科技創新支撐
(一)提升科技引領作用
落實自然資源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綱要,加大科技創新投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立完善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專家庫,發揮智庫支撐作用。以承擔國家標準編制為契機,建立完善規劃和自然資源技術標準體系。
(二)建立科技支撐體系
整合科技創新資源,布局科技研發和工程技術攻關,構建國土空間規劃與用途管制的大數據技術平台,打造領先的自然資源全要素調查監測體系,強化生態修復工程技術創新與綜合解決方案。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治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自然資源衛星套用技術推廣等重大科技工程。
(三)助力智慧城市建設
加強規劃和自然資源“一張圖”數據對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專業委、辦、局,高新企業及普通民眾的信息共享,為自然資源領域調查、監測、監管、評估、決策等工作提供數據基礎,提升智慧城市、健康城市和安全城市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水平,實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自然資源監管、國土空間最佳化、生態系統修復、氣候災害預警、海上實施救援等工作的實時監控、定位及精準施策。
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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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
加強黨對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黨建工作與自然資源業務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幹部的帶頭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以黨政領導幹部、公務員隊伍為重點,加強自然資源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創新培訓機制,提升廣大幹部的素質和能力。
二、健全實施機制
按照規劃實施分工,分解落實任務目標,建立規劃監督落實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開展規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及時研究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規劃調整和完善建議。強化協調、督導、推進和落實,做好項目立項、資金籌措、風險評估、過程監管等工作,確保重大工程取得預期成果。
三、強化實施支撐
強化重大項目支撐,圍繞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集中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合理安排財政支出規模和結構,強化金融政策的支撐作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支持本規劃明確的重點領域。
四、推進公眾參與
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普及,結合全國土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濕地日、世界海洋日、世界森林日、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世界城市日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引導公眾自覺增強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意識。搭建多方參與規劃實施的平台,引導公眾共同參與規劃監督,共同維護規劃實施成果。

解讀

主要背景是落實黨中央、市委的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編制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方式。五年規劃編制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方方面面,同人民民眾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要開門問策、集思廣益,齊心協力把‘十四五’規劃編制好”。鴻忠書記要求,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爭創一流、奮勇爭先的精神狀態,高水平謀劃我市“十四五”發展思路、目標任務、重大舉措、重大項目,努力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展現天津作為。
2020年4月,天津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天津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明確了48項市級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其中《規劃》均被列為重點專項規劃之一,為落實我市“十四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我局全力推動《規劃》編制的各項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我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充分考慮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空間管控要求,深入分析我市自然資源現狀和面臨形勢,借鑑先進地區經驗,充分徵求民眾和專家的意見,2020年8月底形成了《規劃》(初稿)。在此基礎上,全面對標對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中共天津市委關於制定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我市自然資源領域“十四五”規劃編制的新要求,2020年11月形成了《規劃》。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徵求了16個區政府和18個市級部門意見,召開了2次專家諮詢會,對反饋的意見進行充分研究吸納。經局長辦公會會議和局黨委會審議通過,報請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由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
“十三五”時期,我市科學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嚴格保護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自然資源,加強生態修復保護,保障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全面完成“十三五”時期確定的土地、海洋、林業等各類約束性指標。一是自然資源基本實現統抓統管,生態修復保護效果凸顯。完成第三次國土調查。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實現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427萬畝的目標。全市完成170萬畝營造林任務。完成1195公頃礦山生態修復。海洋經濟總量達到5399億元。新增1處中低溫大型地熱田,全市地熱回灌率超過60%。二是規劃引領促進城鄉空間不斷最佳化,雙城格局雛形顯現。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積極編制“一區二十一園”承載平台規劃,持續推進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穩步推動國土空間規劃改革,編制完成《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引領重點地區建設不斷加快,中心城區樓宇經濟、服務外包、創意產業健康發展,空間格局和路網體系進一步完善。臨港經濟區、南港工業區、東疆保稅港區等功能區建設進展順利,濱海新區綜合功能得到提升。三是規劃剛性確保城鄉建設有序實施,空間管控體系正在形成。嚴格落實執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的管控要求。建立“田長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耕地保護機制。開展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化工作,創新編制管理體系。全面開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基本實現應編盡編。四是資源保障支撐能力不斷提升,重點領域項目順利推進。推進“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加大“補短板”用地支持力度,提高供給體系質量效益。保障一批民生工程順利落地。支撐京濱、京唐、津興鐵路開工建設,開展津濰鐵路(京滬高鐵二通道)、津承城際前期工作。推動“1001工程”電力項目、天津濱海國際機場T3航站樓等重點工程規劃建設實施。
但是,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利用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主要是:資源環境治理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壓力較大;民生髮展仍有短板,城市空間品質有待提升;支撐營商環境建設還有不足,自然資源的管理效能仍需提高。
總體而言,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將進入三大重要發展階段。一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進入全面構建階段。根據我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進程,未來五年要健全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體系、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全面實施國土空間監測預警和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十四五”時期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構建的關鍵五年。二是自然資源發展要素進入全面趨緊階段。經濟發展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依賴擴大資源增量推動發展難以為繼。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明確,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倒逼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式擴張向內涵式效益提升轉變。“十四五”時期全面進入資源要素緊約束的發展階段。三是資源環境治理體系進入全面轉型階段。生態文明背景下,資源管理髮展理念由傳統資源要素型管理轉向資源功能型管理,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保護和修複製度,健全治理監管體系、法規政策體系,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進入全面轉型階段。
我們著眼於全市“十四五”規劃綱要確定的, 2035年基本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的遠景目標,分別提出了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2035年遠景目標和“十四五”目標。2035年我市的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的總體目標是,區域發展更加協調,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全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形成,資源利用更加集約,生態環境更加美麗,海灣魅力更加彰顯,形成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基本建成環渤海地區綠色高質量的美麗國土空間。 “十四五”時期我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的主要目標是: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和管控作用更加有效。自然資源的保護利用成效顯著呈現。生態保護和修復成果不斷顯現。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基本建立。綠色安全宜居城市建設取得新成果。自然資源管理效能顯著提高。圍繞上述目標,按照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從土地、海洋、礦產、林業、濕地和城市發展等6個方面,提出了20個主要發展指標。
圍繞發展目標和指標,規劃主要從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塑造城市特色、最佳化營商環境五個方面,謀劃未來五年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重點工作。一是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推進城鄉高質量發展。高標準編制完成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涉農區、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全力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區建設,為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等重大項目提供規劃支撐和用地保障。全面助力鄉村振興,為鄉村振興提供規劃保障和用地支撐。二是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推進綠色發展。持續推進土地資源領域整治專項行動,堅決處置土地領域違法行為。推廣並實施耕地保護“田長制”。最佳化生態空間格局,加快推進“871”生態工程建設。實施國土綠化,確保完成“十四五”森林覆蓋率目標。完成自然保護整合最佳化,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繼續嚴格落實“增存掛鈎”政策,做好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三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提升自然資源價值。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森林、山嶺、濕地、河流等重要生態空間確權登記。創新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式,引入多元化的自然資源使用權主體。落實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資產監管體系和法規體系。四是塑造城市特色,增進民生福祉。深入挖掘天津歷史文化資源,完善歷史文化保護規劃體系。分類建設城鄉風貌區,彰顯各片區風貌特色。加強傳統歷史風貌保護與現代濱海特色塑造,打造天津“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城市名片。助構“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做好城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保障。開展城市更新規劃管理研究工作。加強京津冀平原地面沉降聯防聯控,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加強森林防火信息化及高科技防滅火建設。提高海洋災害預警監測能力。五是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管理效能。營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提升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整體審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推進規劃資源管理數位化轉型。提升不動產登記便民利企服務水平和效率。搭建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完善自然資源督察職能。
主要制定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黨對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黨建工作與自然資源業務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按照規劃實施分工,分解落實任務目標,建立規劃監督落實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開展規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及時研究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三是強化重大項目支撐,圍繞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集中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四是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引導公眾自覺增強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意識。搭建多方參與規劃實施的平台,引導公眾共同參與規劃監督,共同維護規劃實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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