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重慶市為進一步加快變“荒山窮山”為“秀山寶山”,深入推進“森林重慶”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提出的意見。宜林荒山荒地綠化是“森林重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統籌城鄉林業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是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潛力、促進“兩翼”農戶萬元增收的有效途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 發布機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基本信息,意義和目標,建設要求,工程管理,保障措施,組織領導,
基本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的意見
渝辦發〔2011〕9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變“荒山窮山”為“秀山寶山”,深入推進“森林重慶”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提出如下意見:
意義和目標
宜林荒山荒地綠化是“森林重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統籌城鄉林業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是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潛力、促進“兩翼”農戶萬元增收的有效途徑。目前,“森林重慶”建設雖已取得階段性勝利,但發展尚不平衡,全市仍有約300萬畝確權荒山荒地沒有綠化。在“森林重慶”建設的攻堅階段,全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放到重要議事日程,大力開展以“創綠色家園,建富裕新村”為主題的“綠山富民”行動,從2011年起,力爭用3年時間全面消滅我市宜林荒山荒地。
建設要求
(一)科學規劃,整體推進。全市各地要對現有宜林荒山荒地全面摸底調查,掌握宜林荒山荒地的分布、權屬、類型、規模及立地條件等基本情況。按照3年綠化期限,以鄉鎮為單元,抓緊編制實施規劃,將宜林荒山荒地綠化任務規劃到小班。規劃做到“五個結合”:與森林工程總體規劃相結合,與國家退耕還林、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護等林業重點工程規劃相結合,與新農村建設、林農增收規劃相結合,與旅遊發展規劃相結合,與公路、鐵路、水庫、礦山、工業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相結合。要堅持“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以交通幹道、江河兩岸、重要水源和水土流失區的宜林荒山荒地綠化為重點,分步組織實施,帶動構建大型森林組團,突出景觀效應、生態效應、經濟效應。
(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生態優先,宜經則經”的原則,注重增資源、增效益、保質量、保成效。對有林地、疏林地、雜灌木林地開展撫育經營和補植補造,保護好現有植被,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對確權宜林荒山荒地實現全面綠化;對退耕還林失敗地,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補助種苗款,退耕農戶及時開展補植;對“大字報地”、25度以上陡坡地,原則上全部退耕用於營造生態、經濟兼用林;對廣種薄收的緩坡耕地,在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栽植經濟林;對“四旁”隙地見縫插綠,種植經果林或珍貴樹種。
(三)科學種植,注重實效。按照適地適樹、林分穩定性和造林可行性原則,科學選擇造林樹種,提倡造林樹種良種化、鄉土化、多樣化,大力培育“混交、復層、異齡”的健康森林。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在有條件的地方優先選擇經濟樹種,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堅持選用良種壯苗造林,在海拔600米以下區域,對經濟林按品種確定苗木規格,對生態林採用胸徑3―5厘米以上大苗造林;在海拔600米以上區域選用1―2年生優良適生壯苗。當年造林成活率要達到95%以上,3年保存率不低於90%,面積核實率達到100%。
工程管理
(一)計畫管理。實行造林任務與補助資金“雙包乾”。市里根據全市宜林荒山荒地調查摸底情況,將建設任務總額包乾到各區縣(自治縣),每年下達預安排計畫,統一補助標準,實行資金報賬制。各區縣(自治縣)按照總額包乾任務,自行確定年度建設計畫、實施地塊、投資標準等。
(二)種苗管理。全面推行種苗“一簽兩證”制、種苗生產供應招標制、市外調種(苗)準入制、種苗價格最高限價制和種苗質量責任追究制。大力加強苗圃基地建設,積極推進 “林苗一體化”,優先保障荒山造林苗木供應,著力推行定品種、定規格的定向育苗方式,實行“訂單育苗、定價收購、定向栽植”,提倡“就地育苗,就近造林”。切實加強信息服務,建立穩健的市場交流平台。嚴格種苗行政執法,加大種苗質量自檢和市級種苗質量抽檢力度,強化種苗檢疫檢驗,努力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
(三)質量管理。全面推行“工程管理五制”,切實加強工程檔案管理。全市各地要按照作業設計分段招標,聘請有造林綠化資質的專業公司造林;統一招標確定具有監理資質的單位或中介機構全程監理;實行“造管一體”,積極推行造林業主包成活並管護3年後交林權所有者的造林管護辦法。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將宜林荒山荒地綠化與森林工程建設結合起來,一併組織開展年度自查驗收。
(四)後續管理。牢固樹立“一分造、九分管”的理念,做到造林工程與管護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落實管養責任制,適時開展灌溉施肥、修枝整形、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管護措施。認真開展森林經營,全面提高林分質量。公益林的管護經費納入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五)依法護綠。對工程區內所有山體防護林全部落實封護措施,劃定封護範圍,設立封護標誌,落實管護人員。要制定規章制度,嚴格獎懲措施,抓好監督檢查,確保山體儘快綠化。對林相較好的公益林加強管護,實行季節性封護。堅決杜絕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工程區內禁止開礦採石、修路、建房、修墳、放牧等破壞林地的行為。確因國家重點工程損毀林木或占用綠地的,需按有關規定報批,並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方負責恢復植被。對人為蓄意損毀、縱容牲畜踐踏等破壞宜林荒山荒地綠化建設成果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保障措施
(一)籌措資金。積極向國家有關部委爭取重大造林項目和資金支持,落實以各級財政投入為主、民眾投工投勞和社會投資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市里按照300元/畝(含管護)的標準給予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苗木補助,實行先建後補。
(二)加強宣傳。全市各地各部門尤其是林業和宣傳部門要突出宜林荒山荒地綠化主題,全方位、多渠道運用新聞媒體和簡便易行方式,對宜林荒山荒地綠化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先進人物、典型事例和經驗做法進行深入宣傳,營造全民參與綠化的濃厚氛圍。
(三)廣泛動員。鼓勵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租賃、股份合作等方式,對荒山荒地進行流轉後開展造林綠化。對在契約限定時間內不造林的要中止契約,對只流轉不造林的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限期綠化。認真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調動林業經營主體的投資積極性。對個人承包的自留山和責任山撂荒2年以上的,由集體收回統一組織造林,在保持自留山和責任山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所造林木可由集體與農戶協商確定分成比例。深入開展捐資造林活動,認捐認建資金優先用於宜林荒山荒地綠化。廣泛發動全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
(四)科技支撐。大力實施科教興林戰略,建立以科研院校為主體的科技研究和開發體系,及時解決荒山荒地綠化關鍵技術問題。建立完善市、區縣、鄉鎮三級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強化林業培訓工作,為宜林荒山荒地綠化提供人才保障。大力推廣橫山種植,保留原生植被,配置生物綠籬,控制水土流失。科學設計整地方式,因地制宜採取 “魚鱗坑”整地、節水灌溉、設施育苗、容器育苗、難利用地造林、抗旱造林等林業實用型技術和成熟的造林模式。積極推行專業隊伍造林,做到科學造林、科學綠化。
組織領導
(一)落實責任。實行“任務到區縣、管理到區縣、責任到區縣”和“市里統一領導,區縣全面負責,鄉鎮具體實施”的管理方式,層層落實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責任,推行行政和技術雙線負責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綠化。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扶貧辦等有關部門,在下達退耕還林、石漠化治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土整治、水土保持和扶貧等項目時,要重點支持宜林荒山荒地綠化。
(二)嚴格考核。市里將宜林荒山荒地綠化納入各區縣(自治縣)“森林重慶”建設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年一考核,每年通報;三年一總評,兌現獎懲。對完成責任目標好的區縣(自治縣)落實“以獎代補”激勵政策,兌現造林苗木補助資金、管護費補助等。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