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關於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印發,要求各地結合自身實際,統籌各類資金,拿出務實管用措施推動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對出租人減免租金的,稅務部門根據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
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國有企業落實租金減免政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指導各地落實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非國有房屋出租人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外,鼓勵各地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優惠。
據了解,該通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配套印發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旨在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人民銀行、國資、稅務、市場監管、銀保監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各盡其責,增強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相關統計上報工作。各地要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作用,建立投訴電話解決機制,受理涉及租金減免工作的各類投訴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各地切實採取措施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印發《關於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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