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鄭政辦〔2022〕103號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19日
內容
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為有效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積極應對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著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確保我市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認識“穩市場主體就是穩增長、保市場主體就是保就業保民生”的重大意義,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作為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需要,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和供給水平,不斷發展壯大我市市場主體。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穩經濟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工作重點,將穩市場主體與穩經濟穩增長有機結合,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紓困幫扶減負力度,充分激發我市市場主體活力,穩住經濟大盤,力爭到2022年年底全市市場主體規模達到180萬戶。
三、措施及要求
(一)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1.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推行企業設立登記(合併社保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企業開辦事項“一網通辦、一次辦妥、一日辦結”。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經營範圍自主勾選、住所信息自主承諾,擴大電子證照套用領域和推進互通互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大數據局、市政務辦、市公積金中心)
2.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全市範圍對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清單之外無審批,逐項明確具體審批要求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不設兜底條款,便利市場主體準入準營。鼓勵各相關部門推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服務舉措。(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市司法局、市大數據局、自貿區鄭州片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3.大力推行歇業備案制度。積極引導暫時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通過歇業備案暫停生產經營並保留主體資格,待條件好轉後恢復經營。市場主體歇業期間可不再租用登記的住所,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可包括市場主體的電子信箱等電子送達地址。市場主體歇業期間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不視為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4.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實施範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市稅務局)
5.推行社保費緩繳政策。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製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實施範圍,將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等17個行業納入緩繳政策實施範圍。緩繳擴圍行業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年底。(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6.多方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自2022年起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12個月房租;對存在轉租情形的房屋,要將國有單位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方。對承租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鼓勵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出台房租減免政策。鼓勵對承租農村集體資產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主體減免部分租金。(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農委)
7.降低水電氣暖使用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用電實行3個月階段性優惠,以相關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6月份至8月份抄表電量為準,按到戶電度電價的95%結算電費。鼓勵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對企業防疫物資、消殺服務、閉環管理等支出進行補貼。將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較2021年再降10%。開展水電氣暖行業價格收費專項整治,加強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監管,嚴厲查處轉供電不合理加價等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國網鄭州供電公司、市發展改革委、市通管辦、市市場監管局)
(三)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8.推行個體工商戶智慧型登記。採用“網上自主申報、系統智慧型登記、實時自動發照、全流程無人工干預”模式,簡化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材料、流程、環節,實行個體工商戶登記全程零見面、零跑腿、零干預、零收費,打造個體工商戶全天候、無障礙創業環境。(市市場監管局)
9.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充分發揮鄭州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和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見》,鼓勵發展良好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在字號延續、稅費減免、社保、財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政策;延續認可轉型前獲得的榮譽及文明誠信;延續認可轉型前的各類許可,相關行政審批部門應給予辦理或變更;激發個體工商戶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河南省直第三稅務局、鄭州航空港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10.扶持個體工商戶電商發展。引導個體工商戶電商登記註冊,推行一批“綠燈”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電商做大做強。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經營者通過電子商務類平台開展經營活動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網路經營場所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準入限制,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均允許個體工商戶電商進入。(市市場監管局)
11.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查處不正當搶占市場份額、擠壓個體工商戶生存發展空間的行為,確保個體工商戶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市市場監管局)
(四)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
12.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全市新增發放10.53億元以上創業擔保貸款,進一步加大貼息扶持力度。對新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國家支持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實行財政全額貼息,除中央、省級補助外,由市、縣級財政承擔,其中,國家貼息政策按照中央、省政策執行,地方貼息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加大返鄉創業支持力度,積極參加省返鄉創業示範園區、返鄉創業示範項目、助力鄉村振興優秀項目評選活動,選樹30名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之星,並向省推薦一批返鄉創業典型。(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3.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由60%提高至90%。實施失業保險擴崗補助政策,自2022年5月份起,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重複享受,實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4.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5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擴大中小企業契約規模,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市財政局)
(五)暢通融資渠道
15.推廣普惠小微貸款。繼續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加大對涉農、小微、民營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將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按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2%提供。嚴禁銀行、保險機構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服務費用或變相轉嫁服務成本。(市金融局)
16.推行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交通運輸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年底。鼓勵各保險公司開發針對性的保險產品,大力發展貨物運輸保險、道路貨運承運人責任保險等業務。(市金融局)
17.加大融資幫扶力度。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開闢“三農”、小微企業、綠色(碳中和)、雙創、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票據債券發行“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地方的小微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階段性採取下調利率、減免服務收費、調整還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18.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作用。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及時撥付獎補資金,推動全市融資擔保機構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能保盡保”。(市財政局)
(六)最佳化營商環境
19.打造“六最”營商環境。全面推進營商環境系統性改革,對標國內先進地區做法、對接國際通行慣例,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導向,推動審批制度、監管制度、政務服務制度等創新,打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六最”營商環境,為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提供強有力支撐。(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20.構建“一體化”綜合服務體系。聚焦市場主體需求全要素保障,依託河南省政務服務網,以“鄭好辦”APP、鄭州政務服務網為基礎,以商事登記、“親清線上”“穩經濟促增長、助企惠民”“信易貸”“心通橋”“鄭州發布”為支撐,建立“一體化”企業綜合服務體系,構建政務、政策、訴求、數據、金融、科技等綜合服務體系,實現許可事項“一鍵審批”、政策兌付“即申即享”、企業訴求“一鍵直達”、企業融資“一鍵即達”、政企交流“一窗對話”,企業培育“一站服務”,打造涉企服務事項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21.最佳化投資審批流程。實行“容缺辦理”“區域評估”“聯合審驗”,實現建設工程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60天,實行承諾制的備案類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將重大項目市級聯審聯批頻次加密到一周一次。(市城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局、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
22.推動疫情防控與企業生產雙線嵌合。依託省“四保”(保生產經營、保物流暢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白名單企業(項目)運行調度平台,持續完善白名單企業(項目)信息,落實分行業(領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單保障辦法,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狀態下企業正常生產、項目正常建設、商貿正常經營、物流正常配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衛健委、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
23.深入推進“萬人助萬企”活動。堅持服務企業就是服務全市工作大局,圍繞“八個深化”重點任務,依託各活動工作組,加大走訪調研力度,幫助企業破瓶頸,擴市場,解難題,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創新創造活力。(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局)
24.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做好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完善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舉措,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有訴即辦”“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格執行抽查計畫,不得擅自開展計畫外事項的檢查,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依法保障市場主體合法經營權益。嚴格規範市政工程占道及圍擋施工,合理設定臨時通道,切實保障沿街商戶正常經營。(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25.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依法制定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事項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業信用修復救濟機制,開通受疫情影響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綠色”通道,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修復申請審核。(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各有關單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統籌指導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落實屬地責任
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找準適合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方法路徑,按照“能出盡出”原則不斷完善政策措施,與穩經濟穩增長、“萬人助萬企”、“三個一批”等結合起來,細化工作舉措,狠抓政策落實。
(三)形成工作合力
市農委、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分別牽頭推動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市場主體的培育壯大工作,明確具體目標和措施。與市場主體發展密切相關的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積極引導各行業市場主體壯大發展。
(四)建立工作機制
1.建立旬報通報制度。由市政務辦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建立監測評估指標,按期通報截至每月5日、15日、25日各開發區、區縣(市)市場主體發展情況,根據預期目標完成進度和增長率進行排名,呈報市領導,傳送至各開發區、區縣(市)、各成員單位。
2.建立月調度制度。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每月月底對全市市場主體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總結,及時通報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取得的工作成效,對完成進度慢、排名靠後的地方,通過召開調度會議、實地調研、書面調查等方式進行工作調度,查擺存在問題,加強督促指導。
3.建立簡報制度。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總結推廣好的做法,每月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5篇以上簡報素材。總結推廣好的做法,開發區、各區縣(市)每月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不少於2篇簡報素材,各成員單位每月提供不少於1篇簡報素材,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簡報素材提供情況作為對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考核評價的參考依據。
4.建立聯絡員制度。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聯絡員,負責傳達省、市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加強溝通銜接,協調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5.建立督導督查制度。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督促指導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開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各部門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納入市經濟社會發展“四掛鈎”考核。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弄虛作假,情節嚴重依紀依規問責。
附屬檔案: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姚志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李雪生市城管局局長
張濤市稅務局局長
朱焰天市通管辦主任
丁和平國網鄭州供電公司總經理
政策解讀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先後出台實施了穩經濟大盤一攬子政策措施,通過穩市場主體來穩增長、保就業、保基本民生。省委樓陽生書記、省政府王凱省長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重點工作,強調要以超常規舉措推動穩市場主體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穩住經濟大盤。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有力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積極應對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確保全市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專門印發《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實施方案》,著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激發大眾創業活力。
主要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
二、重要意義
市場主體是經濟發展的底氣所在、韌性所在,是穩住經濟基本盤的關鍵力量。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關係全市發展大局,為經濟平穩運行提供重要基礎支撐,對於穩定市場預期、實現“全年紅”具有重要意義。下大力氣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就是抓住了穩經濟穩增長的基礎和關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是應對當前嚴峻複雜形勢、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動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需要。
三、舉措及要求
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包括準入、準營、發展、擴張、退市等多個環節,涉及政策、法規、資金、用地、用工、用房等多個方面,鄭州市為切實推進政策落地,提出涉及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暢通融資渠道、最佳化營商環境六個方面,25條舉措,4條保障措施。建立一體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按照“能出盡出”原則不斷豐富政策措施,打通培育工作落實“最後一公里”。各有關部門依據方案要求,主動履職盡責,完善配套政策,宣傳推廣,合力推進政策精準直達,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
四、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 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認識“穩市場主體就是穩增長、保市場主體就是保就業保民生”的重大意義,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作為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需要。
第二部分 工作目標: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穩經濟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工作重點,將穩市場主體與穩經濟穩增長有機結合,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紓困幫扶減負力度,充分激發我市市場主體活力。
第三部分 措施及要求:
一是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二是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三是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四是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
五是暢通融資渠道;
六是最佳化營商環境。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鄭州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
二是落實屬地責任;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建立工作機制、建立旬報通報制度、建立月調度制度、建立簡報制度、建立聯絡員制度、建立督導督查制度。
五、涉及範圍
鄭州市域。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 讀 人:張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