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貴安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

2022年5月,《貴陽貴安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全文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貴安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時間:2022年5月
具體內容
貴陽貴安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
恢復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 政府決策部署,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形成穩增長有力支撐,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 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 改財金〔2022〕271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 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函 【2022】4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服務業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落實國家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 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2、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3、落實“六稅兩費”減征政策。2022年至2024年對小規模 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施“六稅兩費”(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 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50%稅額減征,已依法享受“六稅兩費”其他優惠政策的, 可疊加享受。(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 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4、落實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政策。2022年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3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納稅人自用的房產、土地,在2022年度免徵3個月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 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5、落實企業所得稅減征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對服務業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 業所得稅,在此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服務業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服務業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6、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對符合留抵退稅政策條件的 服務業小微企業,可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在2022年底前可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對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服務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並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7、落實對重點群體稅費扣減政策。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自簽訂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定額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8、落實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政策。2022年度內中小微企業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
9、落實國家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22年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爭取省級政策和資金支持,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實施階段性失業保險費緩繳政策,經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各區〔市、 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0、實施房屋租金減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 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 戶,以及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各區 (市、縣、開發區)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 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鼓勵各區(市、縣、開發區)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直機關事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貴安新區稅務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1、加強金融支持服務。充分發揮貴陽市政策性信用貸款資金池作用,引導合作銀行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領域的支持力度。繼續做好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資金池管理工作,鼓勵支 持在築金融機構積極幫助企業化解資金鍊斷裂風險,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餐飲、零售、住宿等服務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引導在築金融機構對 符合續貸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優先支持服務業困難企業;加強在築金融機構與餐飲、零售、旅遊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旅遊景區、旅遊酒店 (含星級酒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客棧)、旅行社、文化娛樂企業、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企業等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數據等信息,提升風險定價能力,給予信用貸款支持;引導在築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外貿企業提供更便利的外匯收支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餐飲、零售、旅遊、住宿企業,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根據餐飲、零售、旅遊、住宿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酌情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零售、旅遊、住宿、交通運輸業等服務業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 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
12、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繼續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協調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等,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13、最佳化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結合餐飲、零售、住宿、旅行社、交通、物流等服務業企業和市場主體實際,開發新的保險服務,擴大因疫情導致企業和市場主體營業中斷損 失保險的覆蓋面,提高理賠效率,提升對企業的保障程度。鼓勵保險機構針對因疫情影響被管控、隔離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就業群體提供保險服務,開發投保簡便、保障期短、保費低廉的專屬保險產品,滿足其基本生活需求。(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商 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交委、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 會〕)
14、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繳存比例。支持困難企業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實施住房公積金彈性繳存比例,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降低繳存比例。繳存單位確有困難的,可根據《貴陽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5%以下、2%〈含〉以上)或緩繳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5、鼓勵供水供氣企業對徵信良好的小微企業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可在月度緩繳,但須在每季度末結清累計欠繳的費用,緩繳期間免收當期違約金。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享受。(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6、嚴格落實國務院印發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紮實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查排查專項行動。堅決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研究實施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檢查,組織部署全市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針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涉企亂收費進行整治。強化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嚴厲打擊串通漲價、資本炒作、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服務業行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貴安新區市場監管局、貴安新區營商辦,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7、 加強企業信用修復,存在失信行為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的,可通過“信用中國”信用修複流程修復。申請資料齊全並符合修復條件的,市級層面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進行修復處理,幫助企業修覆信用,消除不良影響,規避失信風險。(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
18、落實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 人群重點場所重點行業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黔疫防辦發電〔2022〕24號)要求,對餐飲、零售、住宿、旅遊、交通場站、郵政快遞等行業重點人員開展定期核酸抽樣檢測,按100%比例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交委、市財政局、市郵政管理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各區 〔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9、 加強防疫物資保障,積極組織我市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在各區(市、縣、開發區)設立防疫物資直銷供應點,對餐飲、 零售、住宿、旅行社、交通、物流等服務業企業防疫、消殺等所需物資開展低價、微利活動,切實降低企業防疫成本。(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 委會〕)
20、爭取省服務業企業上規(上限)入統獎勵支持政策,對新增上規(上限)入統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和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給予每戶10萬元一次性獎勵,並及時撥付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 旅遊局、市財政局、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貴安新區財政金融工作局)
21、 聚焦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支持文化旅遊、“一老一小”康養計畫等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並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支持服務業企業穩定崗位、吸納就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2、引導餐飲外賣、商超團購、旅遊服務、交通出行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下調技術服務費和佣金,對經營困難的中小商戶實行技術服務費和佣金封頂優惠,降低商戶經營成本。鼓勵網際網路平台對線上經營能力不足的中小商戶提供上門服務指導,提升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貴安新區市場監管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
二、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
23、強化餐飲產品品質提升、品牌打造,支持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餐廳;對獲評國家鑽級酒家的企業進行獎勵,進一步培育知名餐飲品牌;對本市國家鑽級酒家以及市外知名餐飲品牌在築新開門店進行獎勵;在全市重點商圈、特色商業街區內設立的餐飲老字號店,符合條件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 委會〕)
24、鼓勵有條件的團餐企業在社區開展老年人助餐服務,由其生產經營所在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給予適當支持。不得強制餐飲企業給予配套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各區〔市、縣、開發區〕 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25、 積極支持促銷活動。支持商貿企業利用自身紅線範圍內的停車場、前坪廣場、空地、步行街區、征而未用土地等進行戶外促銷活動;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在節假日、消費旺季,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可臨時占用城市人行道路開展促銷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6、深挖消費潛力,聚焦汽車、家電等重點商品,按照全市 “四季”消費促進活動總體安排,組織大型商場、超市、購物中心、餐飲企業等商貿主體,開展消費促進系列活動,打造“爽 購”消費品牌。鼓勵基層工會採購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和職工民眾生活必需的“貴字號”特色商品作為工會會員節日慰問 品發放。(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總工會、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
27、積極探索貴陽縣域商業建設標準和路徑,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落實“一個上行(農產品上行)”和“三個下沉(供應鏈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務下沉)”;對重點連鎖企業、電商企業等以直營或加盟方式改造提升農村便利店的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各區 〔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8、加快建設15分鐘便民生活圈,促進社區商業發展,對新建社區品牌連鎖便利店、惠民生鮮超市、農貿市場新建改造等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貴安新區投資促進局, 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
29、申報一批國家、省評定的A級旅行社、示範農家樂、民宿項目,爭取省級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責任單位: 市文化和旅遊局)
30、落實《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遊服 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保證金退還政策,享受暫退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 例提高至100% ,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探索建立以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
31、結合疫情防控實際,穩妥開展好“貴州人游貴州、貴州人游貴陽”活動,積極鼓勵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教育機構、各級基層工會等與旅遊企業加強合作,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黨建、公務、參觀學習、紅色教育、研學實踐及以紅色、生態等為主題的省內春秋遊活動和本市工會系統命名的勞模(職工)療休養等活動,委託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會務接待用餐等相關事項。政府採購交通、住宿、會務接待用餐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各單位可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並提供與契約內容一致的費用清單作為費用報銷依據。(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市總工會)
32、實施文旅惠民消費行動,積極鼓勵市內文旅服務行業開展促銷,並給予補貼,對貴陽市城鄉居民及外地赴築遊客在演出、閱讀、文娛、文創、酒店(民宿客棧)、旅行、景區等文化、旅遊消費活動給予惠民支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
33、支持我市旅遊企業申報省旅遊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專項債,幫助旅遊行業紓困,擴大企業流動資金,助推企業招商引資,提升企業恢復生產、研發能力,推進企業規範化、標準化、 品牌化發展。紮實開展閒置低效旅遊資產盤活專項行動,對部分 符合基金投資條件、有市場前景、只需少量資金即可盤活的閒置低效旅遊項目,通過爭取基金支持,引導金融及社會資本注入等方式進行盤活。(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
34、對參加市級層面組織的各類市場宣傳推廣、旅遊商品展銷、非遺展演等活動的我市文旅企業工作人員,按照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補貼標準給予全額交通住宿費用補貼。(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
五、交通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35、落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省暫停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政策。對納稅人提供的輪客渡、公交客運、捷運、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運輸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交 委、貴安新區稅務局)
36、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最佳化運輸結構提升烏江運力實施方案》《最佳化運輸結構提升烏江運能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暫行)》《最佳化運輸結構提升烏江運能專項補助資金申報與核發實施細則(暫行)》,幫助企業爭取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交 委、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7. 按照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印發的《關於調整農村客運、 計程車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 2022〕1號),建立企業 “白名單”制度,積極爭取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 勵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村客運、旅遊包車客運、公車、計程車及水路客運等企業。2022年對符合中央財政既定標準的新能源公車,支持生產企業申報中央購置補貼,並及時撥付。(責任單 位:市交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市、縣、 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8、積極爭取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我市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力度,支持公路、水運和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體系建設等。(責任單位:市交委、市財政局)
39、引導在築金融機構創新符合道路水路運輸企業特點的動產質押類貸款產品,盤活車輛、船舶等資產。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企業清單向金融機構推介。(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交委)
40. 落實2022年暫停航空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政策。落實好中央財政民航發展基金對符合條件的航空航線、安全能力建設等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交委、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六、 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41、認真落實嚴格、科學、精準的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和避免“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按照建立精準監測機制、提升精準識別能力、強化精準管控隔離、推廣精準防護理念的要求,有效恢復和保持服務業發展正常秩序。(責任單位:市疫情防控辦公室,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 〔管委會〕)
42、在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防疫政策“五個不得”要求的基礎上,落實進一步對服務業行業提出精準防疫 的“三個不得”要求。統籌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總體要求,針對服務業行業特點,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層層加碼問題反映、核實、 糾正專項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疫情防控辦公室,各區 〔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 保障措施
43、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此項工作,建立協調議事機制,明確落實國家、省和市紓困助企政策工作檯賬。各牽頭單位、責任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要對照責任分工,抓緊制定操作性、時效性強的兌現細則及操作流程,並可以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責任分工指 導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紓困助企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各領域政策宣傳推廣力度,拓展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及時跟進解讀,讓企業知曉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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