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實財稅政策
1.嚴格執行國家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已實施製造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基礎上,按要求在新擴圍的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財政局)
2.加快退稅辦理進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積極落實存量留抵退稅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確保上半年留抵稅額大頭落地。根據分行業、分存量增量留抵退稅動態情況,分級次、科學合理制定退稅預期目標和分月退稅工作計畫,按要求加快推進退稅政策落實。(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財政局)
3.加強退稅風險防範。對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動態監控,全面規範退稅流程和相關制度,嚴格監管執法,依法查處偷稅、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州公安局)
4.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強預算執行進度,積極爭取轉移支付資金,儘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儘快做好資金分配撥付。強化庫款監測,結合留抵退稅、項目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和庫款保障等工作。(責任單位:州財政局)
5.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及時收回部門基本支出、結轉一年以上的項目支出等財政撥款及沉澱閒置的單位資金,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和重點民生保障。(責任單位:州財政局)
6.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爭取和使用。建立專項債券項目台賬,按照今年專項債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的要求,加快專項債支出進度,已發行的專項債券項目6月底前力爭全部開工。密切跟進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政策,圍繞新型基礎設施、綜合交通樞紐、能源、城鄉冷鏈物流、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生態環保、應急物資倉儲等領域,加快謀劃儲備一批專項債券項目,及時做好項目儲備申報工作,爭取我州更多項目獲得支持。建立專項債項目政銀企定期對接機制,鼓勵引導商業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直相關部門)
7.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提供融資擔保支持,並及時履行代償義務。進一步擴大融資擔保公司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培育企業提供擔保服務,降低貸款擔保費率,免收貸款保證金。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落實省財政繼續對符合條件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保費給予階段性補貼。(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政府金融辦、州工信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融資擔保公司)
8.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落實國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政府採購工程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落實國省要求,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州直相關部門)
9.加強各級預算單位政府採購項目評估。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採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小額採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應預留給中小企業。(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州直相關部門)
二、落實金融政策
10.落實還本付息政策。加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遊等接觸型服務業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行業的差異化金融服務。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對計程車司機、貨車司機等靈活就業主體,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加大經營性貸款支持力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責任單位:湘西銀保監分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政府金融辦)
1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落實國家將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優惠政策,更好的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責任單位: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銀保監分局、州政府金融辦)
12.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作用,推動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降息、延期。結合企業需求、經營情況、風險狀況等因素,延長貸款期限,適當拉長周期。加快開展製造業企業應收賬款和供應鏈存貨、倉單、訂單等動產抵質押貸款改革試點工作,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對接全州十大產業鏈核心企業,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推動圍繞保民生、就業、科技創新、交通運輸、文化旅遊、餐飲、住宿等領域建立企業融資“白名單”制度。(責任單位: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政府金融辦、湘西銀保監分局)
13.推動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進一步加大金融機構讓利力度,做到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在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水利、交通、管網、市政基礎設施、生態環保、老舊小區改造等領域,以及重大產業項目、重點民生項目建設、5G、工業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政府金融辦、湘西銀保監分局、州發改委、州水利局、州交通運輸局、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工信局等州直相關部門)
14.提升企業園區融資便利度。鼓勵在省級產業園區設立融資擔保平台,落實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批量擔保業務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善擔貸”“共享貸”等批量擔保業務合作產品,推動融擔業務拓展。做實園區實體金融超市,在園區政務服務視窗設立金融超市並代理擔保服務,加強湘西州信易貸平台推廣運用,探索設立產業發展基金、風險緩釋和補償基金。(責任單位:州發改委、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政府金融辦)
15.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實施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搶抓國家即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等政策機遇,進一步加強對擬上市、擬掛牌企業的挖掘、培育和服務力度,暢通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加大企業上市融資獎補力度,促進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積極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責任單位:州政府金融辦、州發改委、州工信局)
三、落實穩投資促消費政策
16.加快推進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大興寨水庫工程項目建設前期工作,確保今年內實現實質性開工。加快推進鳳凰縣烏巢河水庫、花垣縣五龍沖水庫、保靖縣茶園河巴科水庫等續建水庫工程,6個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以及鳳凰縣龍塘河等34座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建設。進一步梳理今年及後續重大水利工程清單,積極謀劃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爭取國省支持。(責任單位:州水利局、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7.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以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建設為契機,全力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有效投資。加快推進湘西機場及配套工程、張吉懷高鐵吉首東站配套基礎設施、桑植-龍山高速公路等重大項目建設,確保項目按期完工。抓好G209高新區至鳳凰縣城(吉鳳融城大道)、銅仁—吉首高鐵客運專線、湘西航運建設二期工程等項目前期,確保應開盡開、能開盡開。加快通用機場前期工作,爭取今年底前新開工建設吉首、古丈、永順、龍山等4個通用機場。積極搶抓編制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機遇,加大匯報銜接和項目謀劃、項目包裝力度,推進辰溪至鳳凰高速、福州湄洲灣至重慶高速(湘西段)、張家界至貴州梵淨山高速(湘西段)等項目納入國省規劃“籠子”。落實省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規劃內國省幹線公路建設補助參照國家西部地區標準。(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
18.啟動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和改造。推進實施高質量建設“四好農村路”,確保今年完成180公里農村公路提質改造、300公里農村公路安防設施工程、400個新建村組停車場,加快張吉懷鐵路湘西段建設施工過程中受損公路修復。(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農業農村局)
19.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綜合道路、供水、供氣、防洪排澇、公共衛生等方面,積極謀劃實施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加快實施105個老舊小區改造和416戶棚戶區改造,今年內開工建設49個重點民生實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溝建設,積極爭取專項債券、中央財政資金、發行企業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加快推進永順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湘西州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發改委)
20.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持續做好向社會資本推介項目相關工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深入推進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改革,爭取符合條件的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信託基金試點,爭取中央、省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項目。(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科技局、州交通運輸局)
21.大力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搶占新型基礎設施新一輪發展先機,謀劃包裝一批5G基站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工業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項目,以及信息、科技、物流等產業升級基礎設施項目。有力有序推動39個列入省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清單儘快實施。(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科技局等州直相關部門)
22.加大精準招商力度。創新招商方式,通過“雲招商”“雲簽約”等方式推進招商活動蓬勃開展。深入開展“引老鄉回家鄉建家鄉”活動,聚焦10大產業鏈建設,吸引更多湘商回歸。加快推進招商項目落地,提升項目履約率、資金到位率和竣工投產率。(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發改委等州直相關部門)
23.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落實國家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半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及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的政策檔案。落實國家關於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的政策,落實關於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的要求。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研究出台刺激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專項激勵政策,加大對綠色智慧型家電、消費電子產品和新能源汽車的讓利力度,組織開展多層次惠民讓利促銷活動。(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公安局等州直相關部門)
24.搶抓國家新能源汽車下鄉政策機遇。加快推進國省幹線、高速公路、住宅小區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支持和引導更多專業第三方充電運營機構加大在我州投資建設力度。新配車輛和老車換新單位從州內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力爭達到50%;鼓勵網路預約車、郵政快遞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環衛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20%。(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工信局、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25.促進文旅等行業消費。繼續實施推進文化旅遊產業復甦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州縣政策專項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再新增1000萬元用於支持文旅行業復甦發展。深入開展“湘西人游湘西”活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工會、團建、研學等活動,持續為景區注入客源。落實有序放開跨省旅行政策,結合暑假、國慶等節假日旅遊高峰,組織開展“文旅消費”專項活動,激發社會文旅消費熱情。依託省、州旅發大會,積極開拓長株潭、周邊地區等客源市場推介,引來客源、引燃消費。(責任單位:州文旅廣電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
26.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落實國省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平台企業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作用和穩就業作用,引導平台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重要商品物資保供工作。支持傳統產業企業與平台企業合作等方式,加快數位化轉型。(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州工信局)
四、落實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
27.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落實2022年中央財政再次向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農資補貼政策,按照省要求力爭在6月中旬之前發放到位。落實國家2022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確保將州儲備糧合格率由80%以上提高到100%。(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發改委)
28.加快下達農業補貼資金。大力推進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糧油規模種植補貼、訂單糧食收購獎勵、規模種糧主體貸款貼息等政策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
29.抓緊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紮實推進以水、風、光、生物質為主的新能源發電產業,加大項目建設規模爭取和新能源裝機總量提升,力爭年內新開工50億元能源投資項目,重點推動鳳凰兩林禾庫、古丈大面山、永順大青山、龍山大靈山、瀘溪鉤頭山、吉首丹青等風力發電項目。鼓勵規範發展屋頂分散式光伏項目,在新建廠房和公共建築積極推進光伏建築一體化開發,鼓勵工業園區、大型生產企業開展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範。加快推進永順鳳灘、保靖碗米坡、花垣十八洞等抽水蓄能項目前期,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啟動瀘溪縣天然氣長輸管線、永順、古丈支線管網和重點鎮“天然氣下鄉”工程建設,加快實現全州天然氣“一張網”。(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國網湘西供電公司)
五、落實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
30.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全面清理城鎮供水供電供氣等不合理收費,嚴禁對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實施階段性優惠電價政策。(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工信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財政局、國網湘西供電公司、中國電信湘西分公司、中國移動湘西分公司、中國聯通湘西分公司)
31.推動落實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州內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6個月租金,鼓勵引導私人業主房東對租金進行優惠減免。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給予減免。(責任單位: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州發改委)
32.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紓困支持力度。摸排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交通運輸、文化旅遊等服務業企業名單,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展期、續貸,及給予用人、用電補貼等多種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促進企業正常經營。(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旅廣電局、州商務局、州工信局、州發改委、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政府金融辦)
33.最佳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建立完善運行保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連續生產運行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重點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加強煤電油氣運及用工、資金等生產要素保障。引導企業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原則上不要求停產。(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人社局、州衛健委)
34.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全面落實國務院物流保通保暢工作機制要求,全面取消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落實“即采即走即追”+“人員閉環管理”舉措。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客貨運司機、快遞員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當地政府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範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衛健委、州財政局)
35.加大對物流行業的支持力度。爭取省在我州布局建設一批區域性冷鏈物流集配中心和田頭小型冷藏保鮮設施。加快推進湘西州物流倉儲冷鏈工程建設、湘鄂渝黔現代農業產業園武陵緣現代農產品大市場、吉首市武陵山區食藥倉儲冷鏈配送中心、鳳凰現代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配送產業扶貧、永順縣特色農產品物流冷鏈基地等重大項目建設,確保早日建成投產。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司機之家”運營企業等積極爭取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
六、落實保基本民生政策
36.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徵信記錄。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主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為州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提升15萬元;主借款人夫妻雙方僅有一方(含單身職工)為州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提升10萬元。降低購房稅賦,年內對個人購買第一、第二套住房90㎡及以下的減按1%徵收契稅,超過90㎡的分別減按1.5%、2%徵收契稅。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毛坯房按照3000元/平方米執行,精裝修房按照4500元/平方米執行,對使用預售資金用於繳納其它地塊出讓金的可按照20%比例進行下調。積極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逾期交房排查處置工作。(責任單位: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州發改委、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稅務局)
37.最佳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到90%。全州工傷保險行業費率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在全省統一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降20%。落實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於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實施期限至今年底。(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教體局、州財政局)
38.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今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遊、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12月底。其他特困行業的範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另行規定。(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州文旅廣電局、州交通運輸局)
39.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加強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區域、行業的財政和金融支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範圍。完善農民工培訓補貼政策和激勵機制,重點針對建築業、製造業、服務業等吸納就業能力強、市場容量大的行業開展農民工培訓。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者積極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
40.加快促進農村人口進城。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重大工程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發改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公安局)
41.促進重點人群穩就業。突出抓好脫貧人口、易地搬遷民眾、農民工、城鄉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確保今年全州城鎮新增就業2.3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穩定在7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省定任務以內。(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發改委、州教體局)
42.落實保供穩價政策。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同步推進疫情防控和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做好米麵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衛健委、州財政局)
43.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全力爭取中央財政下撥的救助補助資金,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扶救助的民眾手中。執行好低保邊緣家庭重病重殘“單人戶保”、低保“漸退期”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補助或救助,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今年提高標準增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推動醫保按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支付方式(DIP支付方式)改革。(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衛健委、州發改委、州醫保局、州財政局)
44.辦好重點民生實事。積極推進落實省政府下達我州9件21小項重點民生實事和州政府15件民生實事,加快推進特殊群體健康保障、老年人服務保障、中國小安防設施建設、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城鄉低保和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等民生實事項目建設,確保今年全州所有縣市城鄉低保標準達到600元/月、4600元/年;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達到9360元/年、5980元/年以上。(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等州直相關部門)
45.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強化監督幫扶機制完善和落實,精準確定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納入監測範圍,及時開展精準幫扶。用好防返貧致貧風險專項救助保障基金,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責任單位:州鄉村振興局、州財政局等州直相關部門)
46.統籌發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深入開展安全大檢查,嚴防交通、建築、非煤礦山、燃氣等方面安全事故,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堅決防止“一刀切”和層層加碼現象,堅決做到“九不準”。(責任單位:州應急管理局、州衛健委、州市場監管局、州交通運輸局、州住建局<州人防辦>、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農業農村局)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47.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湘西州貫徹落實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工作領導小組,由州人民政府州長任組長,常務副州長任常務副組長,各縣市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和州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州發改委),由州政府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州發改委主任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任務分解、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等工作。各分管副州長為分管行業和部門政策落實的責任領導,負責抓好分管行業和部門政策落實統籌和督導工作。(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政府辦等州直相關部門)
48.建立高效推進機制。發揮副州長分管行業和部門政策落實的統籌督導作用,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發揮州直部門政策落實主體責任,方案中排第一的為牽頭單位,負責牽頭落實本條政策,其他單位為配合單位,負責落實涉及本單位分管行業領域的政策。發揮各縣市政府和湘西高新區管委會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實施方案政策在本轄區落地見效,儘快形成對穩住經濟和助企紓困等政策效應。發揮配套政策效應,各縣市(區)及州直責任單位要對照國務院和省專項政策以及州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具體落實細則,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兌現政策。建立多元資金投入機制,大力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金融機構優惠貸款等支持。加強政銀企擔保合作,引導金融機構設定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州、縣財政要拿出專項配套資金,用於支持相關政策和項目落實。(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政府辦、州財政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等州直相關部門)
49.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園區、企業、項目單位,向企業宣傳政策,及時讓企業和項目單位知曉;通過“放管服”改革將更多政策兌現事項納入“一件事一次辦”和“一網通辦”內容,推動政策快捷精準落地,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政府辦等州直相關部門)
50.加強跟蹤督導督辦。將貫徹落實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州發改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度督辦,實行“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一年一考核評估”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對真抓實幹、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和縣市(區),給予及時鼓勵;對落實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及時提醒、通報、約談,必要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