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31日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省穩增長部署,努力做好全市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工作,全力以赴穩住經濟基本盤,確保全市經濟保持合理增速,根據國省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等檔案精神,在全面落實我市“1+6”穩增長措施的基礎上,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財稅政策落地
(一)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按國省部署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進一步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確保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6月底前基本完成。繼續加強退稅風險防範,嚴厲打擊騙稅行為。(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二)加快財政支出執行進度。儘快下達上級轉移支付,及時做好資金撥付工作,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強化直達資金支出監管,確保財政資金儘快落實到位。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實施財政資金“三項清理”和績效監控,提升資金周轉使用效率。加快項目執行進度。結合民生支出、留抵退稅和重點項目建設需要等統籌做好資金調度,加強庫款調度和保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推進。(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三)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2022年發行的專項債券資金力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建立債券組合融資落實機制,實行年度專項債券組合融資項目清單管理,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配套融資支持。統籌調度資金使用,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抓緊儲備一批符合支持領域的專項債券項目,特別是債券組合融資項目,加快項目前期準備,積極對接爭取獲得更多支持。(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省再擔保公司開展“總對總”業務合作,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能力。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餐飲、住宿等生產生活服務行業中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建立政府、銀行、擔保公司之間合理的分險機制,擔保機構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落實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所有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率不超過1.5%,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以及涉農和生活服務類主體擔保費率不超過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創業再就業融資擔保業務的主體免收擔保費。市、縣(區)財政要安排紓困資金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降費及代償損失給予獎補。(市財政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政府採購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採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支持具備資質的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競爭,鼓勵支持總承包人依法將非主體非關鍵建設內容向中小企業進行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今年階段性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契約規模。(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六)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進一步發揮好市場利率自律機製作用,引導全市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力爭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低於上年水平,推動金融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推動全市金融機構進一步最佳化信貸審批流程,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環節,落實好服務價格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規範融資收費。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對小微企業降低融資綜合費率、緩收或減免利息。(市金融工作局牽頭,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重大項目融資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市、縣(區)重大項目融資,進一步落實重點項目融資服務信息雙向通報機制,定期開展市級“金融顧問”專家團隊進縣(區)、進園區、進企業活動,提升送金融政策、產品和服務質效。積極爭取農發行、國開行更多傾斜性金融政策,投放更多中長期貸款,加大對全市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重點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重點企業到天府股交中心、“新三板”掛牌融資,為企業在境內創業板上市奠定基礎。推動實施債券優先戰略,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鄉村振興等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逐步拓寬融資渠道。鼓勵保險機構針對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具體情況,加強保險保障支持。(市金融工作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持續深化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推動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擴面、降價,用好用活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傾斜力度,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加強小微企業納稅、用電、交易流水等信用信息挖掘運用,著重提高信用貸款發放力度。落實對地方法人銀行使用支小再貸款發放的低利率貸款政策。充分發揮“天府信用通”平台融資對接功能,組織企業通過平台發布融資信息,積極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銀企對接模式,大力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信貸模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積極引導金融機構根據企業融資需求特點,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稅務局、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落實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支持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受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暫時償還貸款困難的,合理給予貸款續貸、展期,落實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對延期還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牽頭,市金融工作局、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穩投資促消費
(十)全面加強新一輪基礎設施建設。用好市“新一輪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進聯席會議機制,全面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產業升級、城市、農業農村、安全、民生和社會事業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儲備爭取。開工建設漢巴南鐵路巴中東站及恩陽站片區、鎮廣高速公路川陝界至王坪段及通江至廣安段、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一期)、智慧城市建設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111個省、市新開工重點項目6月底前確保實質性開工;加快推進漢巴南鐵路巴南段、蒼巴高速、米倉大道、紅魚洞水庫灌區工程、黃石盤水庫、江家口水庫、青峪口水庫等省、市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全年基礎設施領域完成投資不低於200億元;建成普通國省道102公里、農村公路1105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882公里、平安渡運工程37個,北環線東段、諾水大道通江至涪陽段、G542坦溪至金寶大道等16個基礎設施項目力爭年內竣工投用。加快實施城鄉垃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計畫項目。開展城鎮易澇點排查整治、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安全排查,加快推進排水管網、燃氣老舊管網等“城市更新”項目。統籌推進城市綜合管廊建設,城市新(改)建市政道路原則上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指導管廊運營主體合理制定入廊收費標準。(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對納入縣(區)及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政府投資項目,可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對改擴建項目和建設內容單一、技術方案簡單且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合併編制、審核(評估)、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及總投資概算。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緊急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可在合併編制報批檔案、依法簡化審批程式的基礎上,通過綠色通道、部門集中會商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建設依據充分的市級及以上重點項目,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時建立“綠色通道”,實行網上申報、容缺審查、即報即審,審批時限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的指導,推行重點項目環評專家預審服務,精簡環評編制內容,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大力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備案制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工作,在評估有效期內,區域內單體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結果,不再單獨編報評估評審。(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項目要素保障。對列入國家相關規劃的重大項目以及納入省重點項目清單的能源、交通、水利、產業等單獨選址項目,積極爭取國省加大建設用地保障力度,其他市級重點項目用地指標由各縣(區)在市級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中優先保障。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等價值)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不開展能耗等量減量替代;對符合產業政策、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際或國內行業先進水平的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項目,能耗等量減量替代比例由30%調整為10%。持續推動生態環境項目貸款貼息工作。採取投資補貼、股權激勵、研發補助、培訓資助等方式,對重大招商引資產業項目進行支持。(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投促局、市林業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規模。全面貫徹落實民間投資“非禁即入”原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城市建設、公用事業等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抓緊儲備一批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項目,納入省向社會推介項目清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關鍵基礎產品和技術攻關,加強“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培育,力爭培育一批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支持民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與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和限制準入以外的各類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盤活國有存量資產。鼓勵國有企業採取混合所有制、項目合作、產業聯盟等形式引入非國有資本。(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促進消費恢復發展。支持面向餐飲、零售業發放消費券,支持汽車、家電等行業開展促銷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餐飲企業應交水電氣費給予補貼。支持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激發平台企業活力。加強新能源公共運輸運輸車輛投放。落實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徵車輛購置稅政策,落實在全省範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政策。持續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建設,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運營模式,逐步實現所有新建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樁全覆蓋,年底前建成客運站充電樁50個,公交首末站和停車場充電樁169個。(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公用事業集團、國網巴中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動文旅消費回暖。實施景區優惠促銷行動計畫,鼓勵和引導全市A級旅遊景區因時因地制定差異化優惠促銷政策。積極貫徹落實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等5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支持文化旅遊企業紓困的若干措施》(川文旅發〔2022〕29號),對獲得省級紓困補助的文化旅遊企業,市、縣(區)財政分別再按省級補助額度的10%給予補助。持續推動《巴中市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扶持獎勵措施》《巴中市文旅康養首位產業發展補充扶持措施》等政策落實。(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結合“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加快出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各地可結合實際,對農民工、回(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巴新就業大學生、引進人才、二孩三孩家庭等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適當支持。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各地可對購買商業用房及地下車位的給予適當支持。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督促銀行機構嚴格執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調至20%;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下調至30%。鼓勵金融機構有效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企業合理信貸需求,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可酌情辦理展期或續貸業務。加大租賃市場培育,支持租房消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十七)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開展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不合理收費,推動符合改造條件的轉供電主體“轉改直”工作,動態調整供水供氣終端價格。推動落實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政策。2022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6個月租金,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引導國有銀行對出租人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國有檢驗檢測機構計量器具檢定校準、產品質量檢驗收費減按50%收取。疫情防控期間,免費為企業提供特種設備作業技術指導服務,對委託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和車用CNG氣瓶電子標籤貼上減半收費,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免收考核費用,依法開展公用管道(DD2)檢驗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通信發展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有序推進企業保產保供。進一步發揮主導產業鏈長製作用,抓好食品飲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產業上下游對接、物流運輸、產銷銜接等工作,保障重點企業用工、資金、用能、用地、原材料等要素供給,落實好企業合理合法訴求動態清零工作,“一企一策”幫助企業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加大產業鏈供應鏈穩鏈固鏈跨區域協調,落實企業“白名單”省內互認和信息共享,建立“白名單”園區、企業困難問題台賬,幫助企業解決關鍵原輔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應、員工到崗生產和物資運輸等問題。建立多元化採購渠道,鼓勵企業就近就地採購,支持企業常態化運用線上供需對接平台,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對保產保供作出特別貢獻的企業給予獎勵資金支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促進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實施進出風險地區貨車司機白名單管理,保障貨車司機安全暢行。落實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制度,為農資和農產品運輸車輛及司機辦理“綠色通行證”。落實來(返)川貨車實行“一檢通認”管理,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推進全市2處“暖心之家”、5處“司機之家”建設,加強對貨車司機的服務保障。對“入川即檢”的客貨車司機、快遞員來(返)巴期間首次核酸檢測免費,所需費用由市、縣(區)財政予以保障。(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支持物流設施建設和物流企業發展。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對納入省、市重點培育且無貸款的現代物流業項目、新建物流信息平台給予支持。鼓勵物流企業提質升級、做大做強,對首次被評為國家5A、4A、3A、2A級的物流企業進行一次性激勵。落實普通貨車網上年度審驗措施,依法依規解決貨車司機勞資糾紛、維護貨車司機權益。推動金融機構給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物流運輸等行業企業提供金融支持,推動保險公司適當減免疫情期間停運的營運車輛、船舶保險費用,所需費用由縣(區)財政予以保障。(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巴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穩住外資外貿基本盤。加大外資項目招引力度,嚴格落實鼓勵類外資項目減免關稅、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支持政策。建立市級外資工作協調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在用地、能耗、環保等要素和指標方面開闢“綠色通道”支持,對需省級層面審批的事項,加大向上匯報爭取力度。對招引外資企業規模大、成效顯著的縣(區),市級財政按規定加大獎勵支持力度。紮實推進《巴中市促進外貿發展九條措施》落地落實,進一步壯大外貿主體隊伍,加快培育外貿產業集聚區,支持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國際性展會及經貿洽談會,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市投促局、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擴大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範圍。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允許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執行到2022年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緩繳期限執行到2023年3月。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費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著力援企穩崗擴就業。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90%,最佳化穩崗返還流程,推行“免申即享”。若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執行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政策,受益範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政策執行至2022年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後,經核實不做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納入徵信記錄。借款人應於2022年12月31日前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該政策執行前已產生的逾期不在政策支持範圍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在巴中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響存在困難的,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當年已支付的房租,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0元且不超過夫妻雙方繳存餘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牽頭,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建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加強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區域、行業的財政和金融支持,用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納入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範圍,簡化業務審批流程,提高貸款便利度,促進其分渠道創業興業。拓展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重大工程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勞動力,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比例不低於以工代賑資金的1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紮實開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行動,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新就業形態就業的失業人員,按規定兌現失業保險待遇。繼續執行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代繳費政策,由地方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為其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適時啟動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民眾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合理調整城鄉低保、特困供養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標準。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對暫時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等,由急難發生地給予臨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未參加失業保險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籌集調度,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確保各類救助補助資金按時足額到戶到人。(市民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統籌發展和安全
(二十七)織密疫情防控防線。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從嚴從實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加強社會化管控,嚴格落實“三項排查”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檢”工作,持續查堵漏洞。統籌做好疫情應對準備,加快推進公共衛生能力補短,按照國省標準,全面提升核酸檢測、流調溯源、排查管控、集中隔離、醫療救治、後勤保障等應對處置能力。全力防範大規模疫情發生,對社區管控人員、來(返)巴人員不遵守有關疫情防控措施的實行舉報獎勵,堅決防止疫情規模性反彈。(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十八)強化糧食安全保障。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統籌抓好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購,堅決守住農民“種糧賣得出”底線。紮實做好2022年夏季、秋季糧油收購工作,創新服務方式,提升為農服務水平。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種糧大戶補貼等惠農政策,在全市實施三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提升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地方政府儲備糧能力建設,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地方儲備糧儲備規模、品種結構以及相應的管理費用標準等動態調整機制。密切跟蹤糧食市場形勢,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品種、重點時段的監測力度,適時發布糧油供求等信息,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合理安排購銷活動。(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確保能源安全供應。加快推進風光水氣生物質項目前期工作,力爭年內開工風電、天然氣發電項目,持續推進天然氣(頁岩氣)勘探開發。強化煤電油氣運調度,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推動市內煤礦穩產達產。竣工投運110千伏變電站1座,新增變電容量5萬千伏安。提高天然氣儲備能力,有序推進華油中藍LNG儲氣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堅守安全生產底線。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年“收官之戰”,聚焦危險化學品、民航、礦山、道路交通、工貿、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廢物、民用爆炸品、校園、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抓好城鎮自建房、城鎮燃氣、小水電、病險水庫安全風險防範專項整治。紮實開展“護安2022”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督促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系統治理地災、城市內澇、森林防滅火安全隱患,築牢安全底線,全力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市應急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解讀

現對《巴中市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認真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內涵,認真學習李克強總理講話精神,學習《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檔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市級相關部門起草了《措施》,紮實落實省委、省政府系列決策部署,結合巴中實際,全力以赴穩住全市經濟成長。
二、起草過程及徵求意見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成立工作專班,會同相關部門會議研究,形成徵求意見稿,並兩次徵求市級相關部門意見,收到意見建議14條,均予以吸收採納。《措施》先後經過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按審查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措施》包括六個方面30項政策舉措。一是加快財稅政策落地。包括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加快財政支出執行進度、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等5項。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重大項目融資支持、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落實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等4項。三是著力穩投資促消費。包括全面加強新一輪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強化項目要素保障、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規模、促進消費恢復發展、推動文旅消費回暖、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等7項。四是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包括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有序推進企業保產保供、促進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支持物流設施建設和物流企業發展、穩住外資外貿基本盤等5項。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擴大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範圍、著力援企穩崗擴就業、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等5項。六是統籌發展和安全。包括織密疫情防控防線、強化糧食安全保障、確保能源安全供應、堅守安全生產底線等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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