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由國家發改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於2022年2月18日公布。

通知提出,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儘快開工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印發部門:國家發改委等12部門
發展歷程,檔案全文,

發展歷程

2022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檔案全文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困難和挑戰明顯增多。在各地方和有關部門共同努力下,2021年四季度以來工業經濟主要指標逐步改善,振作工業經濟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鞏固工業經濟成長勢頭,抓緊做好預調微調和跨周期調節,確保全年工業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關於財政稅費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範圍: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築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2.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
3.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範圍,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
4.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二、關於金融信貸政策
5.2022年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加強對銀行支持製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2022年推動大型國有銀行最佳化經濟資本分配,向製造業企業傾斜,推動製造業中長期貸款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6.2022年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
7.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信貸投放進度,支持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
三、關於保供穩價政策
8.堅持綠色發展,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於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
9.做好鐵礦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級產品保供穩價,進一步強化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監管,加強大宗商品價格監測預警;支持企業投資開發鐵礦、銅礦等國內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礦產開發項目;推動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礦山”對資源的保障能力。
四、關於投資和外貿外資政策
10.組織實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行動,實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鼓勵中東部地區發展分散式光伏,推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海上風電發展,帶動太陽能電池、風電裝備產業鏈投資。
11.推進供電煤耗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在西北、東北、華北等地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熱機組改造;對納入規劃的跨省區輸電線路和具備條件的支撐性保障電源,要加快核准開工、建設投產,帶動裝備製造業投資。
12.啟動實施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重點領域企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工程;加快實施製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五年行動計畫和製造業領域國家專項規劃重大工程,啟動一批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推進制造業強鏈補鏈,推動重點地區沿海、內河老舊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培育一批先進制造業集群,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
13.加快新型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引導電信運營商加快5G建設進度,支持工業企業加快數位化改造升級,推進制造業數位化轉型;啟動實施北斗產業化重大工程,推動重大戰略區域北斗規模化套用;加快實施大數據中心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東數西算”工程,加快長三角、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等8個國家級數據中心樞紐節點建設。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健康發展,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
14.鼓勵具備跨境金融服務能力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建設和使用海外倉的金融支持。進一步暢通國際運輸,加強對海運市場相關主體收費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鼓勵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簽訂長期協定,引導各地方、進出口商協會組織中小微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進行直客對接;增加中歐班列車次,引導企業通過中歐班列擴大向西出口。
15.多措並舉支持製造業引進外資,加大對製造業重大外資項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員及其家屬來華,推動早簽約、早投產、早達產;加快修訂《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更多投向高端製造領域;出台支持外資研發中心創新發展政策舉措,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和創新效能。全面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保障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同等適用各級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五、關於用地、用能和環境政策
16.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鼓勵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
17.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最佳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加快確定並組織實施“十四五”期間符合重大項目能耗單列要求的產業項目。
18.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儘快開工建設。
六、保障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重點工業大省以及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運行情況調度監測;加大協調推動有關政策出台、執行落實工作力度,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配合,積極推出有利於振作工業經濟的舉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儘早顯現政策效果。
各省級地方政府要設立由省政府領導牽頭的協調機制,制定實施本地區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行動方案。各級地方政府要結合本地產業發展特點,在保護市場主體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出台更為有力有效的改革舉措;要總結推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穩定工業運行的有效做法和經驗,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發疫情情況下保障重點產業園區、重點工業企業正常有序運行;針對國內疫情點狀散發可能帶來的人員返程受限、產業鏈供應鏈受阻等風險提前制定應對預案,盡最大努力保障企業穩定生產;加大對企業在重要節假日開復工情況的監測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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