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福州市
【發布文號】榕政綜〔2010〕4號
【發布日期】2010-01-12
【生效日期】2010-01-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榕政綜〔2010〕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0年一月十二日
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產業調整與振興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建設海峽西岸先進制造業基地,促進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制定如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國家支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機遇,進一步發揮省會中心城市綜合優勢,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工業結構最佳化。加快國家級開發區、省級工業園區載體建設,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園,整合提升城區工業,大力發展都市型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南北兩翼產業集聚,大力發展臨港工業。以國家產業政策為導向,認真對接國家、省產業調整振興規劃,推進榕台產業深度交流和合作,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促進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推動工業投資,培育一批大企業大集團,促進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拓展,打造在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海峽西岸先進制造業基地和閩江口榕台產業對接集中區。
二、發展目標
1、工業總量迅速提升。2012年,我市全部工業總產值達6000億元,工業增加值達1500億元;2015年,我市全部工業總產值達10000億元,工業增加值達2500億元,工業經濟成為國民經濟成長的重要支撐。
2、產業結構加快升級。2012年,電子信息、機械製造、紡織服裝、輕工食品等4個產業產值超千億元;2015年力爭10家以上企業產值超百億元。
3、產業布局更加最佳化。中心城區都市型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總部經濟迅速發展,海西高新技術產業園、福州生物醫藥產業園和機電產業園初具規模,福興經濟開發區等城區工業園區整合提升上新水平,南北兩翼工業園區載體作用凸顯,港區聯動、臨港工業集聚加快。
4、發展方式明顯轉變。工業經濟加快向創新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方式轉變,冶金、紡織、化工、塑膠、建材等高耗能行業的節能降耗成效明顯,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2.5%以上。
5、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堅持創新驅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和產學研相結合的研發機制。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擁有一批支撐產業持續發展的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
三、產業調整與振興
1、機械製造產業。裝備製造業要著力發展基礎裝備、基礎部件和基礎工藝,重點發展高速、精密、複合數控工具機和紡織、輕工、建材、冶金機械,積極承接台灣先進裝備製造業轉移,加快建設閩侯南嶼機電產業園和福清洪寬機械和數控工具機產業園,推進江陰、羅源灣大型裝備製造基地建設。整合提升內燃機、發電機傳統產品,加強輸變電設備技術改造升級,壯大輸變電設備及配件產業。汽車產業要加快建設青口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以東南汽車、戴姆勒汽車為龍頭,加快技術改造,發展核心技術,增強汽車零部件的設計、製造和配套能力,引進發動機總成、變速箱總成及汽車電子等關鍵零部件項目,培育自主品牌,迅速擴大整車產量和市場占有率。船舶產業要加快技術改造步伐,推進冠海造船二期、華東船廠30萬噸造船等重點項目建設,引導支持馬尾造船、東南造船等企業研發製造高新技術新型船舶,推進船舶產業改造提升,積極發展船用電器、船用泵閥及甲板機械等船舶配套產品生產企業,形成閩江口百億船舶產業集群。2012年,產值達1200億元;2015年,產值達2000億元。
2、紡織服裝產業。化纖行業要大力扶持金綸高纖、力恆錦綸、錦江科技等龍頭企業發展,加快原料項目實施,增加新型化纖原料供給;引進先進紡絲、高效卷繞頭以及差別化後加工等關鍵裝置,使化纖產品差別化率提升到60%以上;實施新溶劑法纖維素纖維和炭纖維項目產業化。棉紡行業要推廣套用清梳聯、高速並條、噴氣紡紗機、渦流紡紗機、氣流紡紗機、自動絡筒機等新型紡紗機械,發展新型紡紗技術,帶動織造業迅速擴張,促進服裝、家紡、產業用面料的發展,培育新增長點。服裝行業要引進時尚創意設計模式,做強做大具有我市特色的時尚女裝、休閒裝、童裝及嬰幼兒裝,打造國內外知名服裝品牌。加快推進長樂紡織基地建設,完善產業鏈上下游的配套,發揮龍頭企業集聚效應,建設現代紡織城。2012年,產值達1100億元;2015年,產值達2000億元。
3、電子信息產業。以做強做大信息產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為重點,以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為契機,以促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為要求,加強榕台合作,最佳化產業結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產業由加工製造業為主向集研發、生產、服務、套用為一體的轉變。發展壯大平板顯示、積體電路、計算機外設、通信及網路終端、光電、套用軟體及動漫創意等產業集群,引導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培育壯大國家(福州)顯示器件產業園、國家(福清)顯示器產業園、福州軟體園、海峽動漫產業基地,促進海西高新技術產業園、東南IC製造業基地的建成發展,形成數個產值超百億元的園區。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領先的企業。2012年,產值達1000億元;2015年達1500億元。
4、輕工食品產業。重點發展食品、塑膠等傳統特色優勢行業。按照安全、營養、方便、多樣的要求,大力發展綠色及精深加工為特色的水產品、糧油食品、方便休閒食品和果蔬飲料,推進海西(連江)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加快食品工業配套產業發展。提升福清塑膠產業集群,開發功能化、複合化、環保型新產品,大力拓展高分子材料套用,研發以塑代鋼的新節能製品,發展醫用塑膠製品。培育發展綠色照明、鐘錶、新型高檔家具和新型包裝材料產業,加大名優特輕工產品推介力度。2012年,產值達1000億元;2015年,產值1500億元。
5、冶金建材產業。調整最佳化鋼鐵產業結構,引導企業聯合重組,積極引進央企和國內外大型企業入股或控股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大力發展建築用高強鋼筋、金屬加工用高線、塗鍍層優特鋼板、不鏽鋼板及其製品。加快以德盛鎳業、中鋁瑞閩等企業為龍頭的不鏽鋼產業園、鋁深加工產業園建設,延伸和完善下游產業鏈。支持高精銅(鋁)板、帶、箔、管材及型材技術開發與套用,提高銅、鎳、鎂、鉬等行業深加工水平。推動閩清陶瓷結構調整產業最佳化升級,加快引進拋光磚生產建設,提高產品附加值。2012年,產值達500億元;2015年,產值達1000億元。
6、石油化工產業。加快建設江陰石化基地,推進中國化工CPP(重油催化熱裂解)項目和東南電化、耀隆化工異地搬遷項目,鼓勵台灣等境內外石化企業在我市沿海具備條件的區域布局建設大型石化項目。充分利用臨港發達的交通運輸條件和物流供應網路,進口有機化工原料和單體,採用先進技術生產市場缺口較大的高附加值產品,發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工產品,形成完整的石化產業鏈。2012年,產值達300億元;2015年,產值達1000億元。
7、生物醫藥產業。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生物醫藥產業園,培育發展基因工程藥物、現代中藥、現代醫療器械和化學原料藥等產品,重點開發基因工程、細胞工程、發酵工程和酶工程、海洋藥物等現代醫藥生物技術,提高生物醫藥的研發及產業化水平。加強榕台生物醫藥和中藥產業對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產業創新體系。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使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一、二類新藥進入臨床試驗階段和實現產業化。鼓勵骨幹企業研仿到期專利藥,積極爭取首仿藥先機,推廣套用一批生物醫藥領域新品種、新技術。加快發展生物醫學分析儀器、可快速診斷的家庭用醫療保健儀器、物理治療及康復設備,建設全國最大的口腔牙科醫療器械研發和生產基地。2012年,產值達300億元;2015年,產值達500億元。
8、新材料及能源產業。重點推廣低能耗化學建材,發展特種功能、納米、高性能金屬、光伏、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產品。火電行業以華能長樂電廠、華電可門電廠、國電江陰電廠為重點,加快華能、華電、國電、魯能集團等央企投資我市大型能源項目建設步伐,形成海西能源發展基地。新能源行業以福清核電基地為龍頭,加快中核集團福清核電公司1-6#機組建設,改善能源結構。開發利用平潭、福清、連江等地風能產業,加強潮汐能的開發研究,培育發展新能源裝備業。2012年,產值達500億元;2015年,產值達700億元。
四、工作舉措
實現上述工業發展目標,必須採取強有力措施,加強規劃指導,加大政策扶持,強化協調服務。2010年至2012年逐步加大市財政扶持工業發展投入,2010年安排的各類工業扶持資金從1.5億元增加到3億元,主要用於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及工業用地開發投資、技改項目貼息、培育高成長性企業、鼓勵工業企業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補助,以及扶持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設、企業上規模、自主創新、產學研、大項目招商引資、農副產品深加工、企業開拓市場等。同時,採取十項舉措,進一步增強工業可持續發展後勁。
1、大力推動工業投資。以國家產業政策為導向,大力實施項目帶動,引導全社會投資。鼓勵企業增資擴股,支持企業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以及能提升產業層次的大、重、高項目。強化工業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強化工業重大項目的謀劃生成、新興產業和專業工業園區的前期規劃。完善招商機制,建立工業項目招商部門責任制,推動榕台產業深度對接,主動承接台灣先進裝備製造業轉移,吸引先進國家和地區以及央屬、省屬大型企業、長三角、珠三角大型企業投資高新技術產業、臨港重化工業。根據我市產業發展重點,建立工業發展招商項目庫,不斷更新、滾動、充實。對招商引進項目落地作出貢獻的單位,牽頭聯繫人給予適當獎勵。
2、加快工業園區建設。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運作機制,以園區帶動投資,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投資、聯營、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工業園區總體開發。開展省、市、縣三級聯手推動產業園區建設。各縣(市)區在本輪土地規劃修編中,要預留一定數量的工業用地用於承載工業項目。對成片工業用地開發的,可從市工業發展資金中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貼息補助。工業園區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開發,嚴格準入標準,實行差別優惠地價,確保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用地。對鼓勵類工業項目且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可按國家頒布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作為招拍掛出讓底價;對限制類工業項目,其土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提高20%;對利用符合規劃的國有未利用地的工業項目用地,按國家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50%執行。加快推進南嶼生物醫藥產業園和機電產業園、羅源灣不鏽鋼產業園、鋁深加工產業園、東南IC製造基地等專業園區建設。
3、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產業集群技術提升及行業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開發,推動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研發中心,創新產學研合作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瞄準國際前沿,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搶占科技和產業制高點,培育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精密儀器、生物醫藥及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工業設計、創意等新興產業。在電子信息、光電、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領域,培育發展一批高成長性、高效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示範企業。
4、大力培育高成長性企業。重點培育壯大一批具有龍頭和示範作用的支柱企業。從2010年起至2012年連續三年年銷售收入比上年增長50%及以上的工業製造業企業(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列入福州市高成長性企業培育計畫。當年銷售收入比上年增長50%及以上的企業,其當年繳納的各項稅收市、縣(市)區兩級地方留成部分,按銷售收入增長同比例(最高不超過100%)給予企業獎勵。對符合條件高成長性企業的具體獎勵辦法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培育高成長性企業的意見的通知》(榕政綜〔2009〕215號)辦理。對省百家重點企業、省市新增長點企業實現產值、稅收增長目標的,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5、引導企業集聚發展。以龍頭企業帶動產業集聚發展、集約發展;合理規劃產業集群,大力實施以港興市戰略,加快江陰、羅源灣兩翼臨港工業集聚發展。加快形成生物醫藥、不鏽鋼深加工、鋁深加工、石化、紡織服裝、汽車零部件、機械製造和光電、發電機部件等一批產業鏈延伸配套的產業園。
6、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培育總部經濟使之成為福州新的經濟成長點,變平面發展為立體發展,向空間求發展,向樓宇要效益,不斷培育壯大中心城區的稅源,促進產業融合與升級,提升福州作為海峽西岸中心城市的輻射力和帶動力。在福興經濟開發區和海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可規劃一定面積用地建設工業企業總部大樓,重點吸引大中型民營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和國內大企業集團區域性總部,知名企業的行銷總部、研發總部、財務總部等入駐。形成面向海峽西岸的區域性總部的聚集形態,釋放總部企業“產業乘數效應、消費帶動效應、勞動就業效應、社會資本效應”,拉動城區經濟成長。
7、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加快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加大融資擔保服務力度,幫助發展前景好、市場競爭力強、效益好、信譽高的重點企業、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協調銀行貸款,加強對融資擔保、再擔保、風險投資、小額貸款公司等業務的指導和監管。鼓勵中小企業圍繞大企業上下游產業鏈提供協作配套,建立穩定的產、供、銷和技術開發等協作關係。扶持具有我市特色的糧油食品、水產品、農副產品深加工企業,促其做大做強。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積極應對反傾銷、反補貼、技術壁壘問題。開展中小企業創業培訓、精細管理培訓、高級管理人才培訓,為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8、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強化地產品行銷,完善政府建設項目使用地產材料、政府採購優先採用福州名優地產品制度。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首購、轉購本市設備材料,支持我市生產企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改市外配套為市內配套。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訂購制度,大力扶持我市首次投放市場的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運營,支持工業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利用省行銷聯盟機制,加強政府的組織引導,密切與其它地區企業的行銷合作關係,促進企業產品銷售。
9、全面推進節能降耗。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積極開發推廣資源節約、替代和循環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大力發展低碳經濟和綠色經濟。組織實施重點節能工程,突出抓好高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對新上項目嚴把產業政策關、資源消耗關、環境保護關。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範項目,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節約型增長方式。
10、建立風險投資機制。設立市級風險投資基金,由市經委、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基金管理工作小組,市投資管理公司具體運作,專項用於對我市各類高成長性企業的風險投資。鼓勵有實力的創投機構在我市設立公司開展業務,積極引導各類風險投資公司加大對科技型創業企業的風險投資,提供各種增值服務。建立健全以政府風險投資補助為引導、民營風險投資為主體、風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風險投資進入與退出良性循環的運行機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強協調服務。建立工業重大項目協調服務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解決工業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重點企業聯繫制度,對重點骨幹企業實行處級以上領導掛點聯繫服務,及時為企業發展排憂解難。
2、營造良好環境。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式,企業設立所涉及的前置審批部門一律實行即到即審、即到即驗、即到即辦。對重大項目實行整體規劃、分期環評、分期核准,總體審批時限控制在1個月內。及時兌現已出台的各項扶持工業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3、實施人才集聚。建立企業為主導、政府支持的人才引進機制,積極吸引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裝備製造等行業急需的高端人才。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機構的人才優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整合現有職業教育資源,建立與工業發展相適應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快建設高素質、高技能型職工隊伍。
六、附則
1、工業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細則,由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
2、本意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