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

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

2023年1月1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家、省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積極應對我市工業企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全力推進工業企業穩訂單、擴產能、提質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
  • 發布單位:鄭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4日
  • 發文字號:鄭政文〔2022〕155號
  • 發布日期:2023-01-11
  • 索引號:747445745/2023-00005
通知,內容,內容解讀,

通知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鄭政文〔2022〕155號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12月24日

內容

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
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積極應對我市工業企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全力推進工業企業穩訂單、擴產能、提質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力奪開門紅
1.抓好雙節期間企業生產組織。支持訂單充足、效益較好企業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採取錯避峰放假、調休、以崗以薪留工等方式,保障雙節期間連續生產。對2023年第一季度用電量不低於去年同期且月均用電量達到去年月均用電量峰值80%以上的滿負荷生產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引導企業放假期間做好原材料採購、設備維護等準備工作,加強企業職工返崗、用工招聘、用能用素、資金賬款、產品庫存、供應鏈等情況監測,推動企業節後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2.支持工業企業增產增效。加大工業企業生產指導服務力度,推動企業增資擴產、提質增效。對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營業收入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2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3.支持企業入庫加快發展。引導工業企業加快升規入統,及時形成新增長點,支撐全市工業穩增長。對新增納入2022年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報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3年一季度新投產入庫企業,在原有獎勵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2年以來新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庫且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營業收入增速每再增加1個百分點,給予2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4.支持工業項目加快投資。加強對工業投資項目的精準服務,加快建設進度,推動項目早竣工、早投產、早達產。對在固定資產投資庫的工業項目,2023年第一季度累計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的獎勵30萬元;對2023年新增入庫且一季度累計投資達到10億元的獎勵100萬元,投資額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3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
5.支持招商項目履約開工。加大對招商項目的跟蹤服務,推動意向項目儘快簽約落地,提高招商項目履約率。對2023年一季度正式簽約且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契約投資額達到5億元、10億元、30億元和50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開工獎勵。
二、支持企業搶訂單拓市場
6.支持工業企業拓展國內國際市場。支持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各級展銷會、博覽會,按照有關政策給予補貼;支持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舉辦新品發布會、宣傳推介會、訂貨會和經銷商大會等活動,按照實際場地租賃費及會場搭建費用給予50%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我市工業企業積極“走出去”,參加國際知名行業展會或經貿洽談會,主動搶訂單、拓市場,對2022年度出口額超1億元且2023年出口額同比增長超2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增加1個百分點,獎勵5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7.鼓勵工業企業擴大產銷規模。精準開展產銷對接活動,幫助企業增訂單、拓市場、穩產能。對2023年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加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對其營業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給予1%的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推動上半年工業經濟“半年紅”;對2023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加1億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對其營業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給予0.5%的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三、加快項目推進,擴大工業投資
8.加大招商項目和投資項目推進力度。緊盯國內外500強、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對接國家有關部委和省有關單位,大力蒐集新興產業項目信息和招商信息,形成招商信息月報,根據各區縣(市)產業定位,精準推送。實行重點工業投資項目台賬管理,建立責任清單,細化任務分工,對涉及土地手續、資金保障、引進項目、落實政策等方面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明確專人盯辦,限期幫助企業解決困難,確保項目快速推進。
四、提高產業鏈協同發展水平
9.鼓勵“鏈主”企業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制定產業鏈“鏈主”企業評價體系,每年評選一批“鏈主”企業,引導中小企業融入產業鏈供應體系,推動構建“鏈主”帶動、鏈條協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產業生態。對“鏈主”企業採購或委託加工現有供應鏈內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採購或委託加工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採購或委託加工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採購或委託加工現有供應鏈體系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額度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按照採購或委託加工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著力培育樓宇經濟
10.拓展工業發展空間,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樓宇經營。鼓勵全國知名商業地產開發企業、有工業園區開發和招商運營經驗的企業、有存量工業用地的企業,按照工業樓宇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投資開發建設,符合條件的,享受相關用地支持。對通過租賃方式入駐工業樓宇3年以上的工業企業,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通過購買工業樓宇產權,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的企業,在屬地經營並產生經濟貢獻後,給予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六、加快數位化轉型
11.支持套用場景建設。圍繞產業發展重點領域,打造、發布一批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可推廣性強的典型套用場景,加快人工智慧、5G、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生命科學、新材料等新技術、新產品實驗驗證、推廣套用、疊代升級。
12.持續實施“萬企上雲上平台”行動。根據上雲企業“星級”評定結果和產品類別實施差異化的上雲上平台鼓勵策略。每年安排不超過3000萬元“上雲上平台”服務券,上雲企業根據“星級”評定結果和產品類別申領,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申領100萬元。
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13.降低工業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列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的企業和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庫的項目,用足用好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專項結構化貨幣政策工具,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4.持續實施涉企收費減免。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行動,按照“誰設立、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相關部門和地區核實處理亂收費、亂攤派及其他相關違規涉企收費問題,堅決制止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違規行為,保障市場主體健康前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停徵、免徵、降低標準等政策,繼續鞏固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成果。
15.紮實做好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和省、市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有關工作部署,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台賬,動態管理,依靠法治化、市場化方法,並適當運用行政手段,強化督促指導,集中化解存量欠款,提高清償率,嚴防新增拖欠。
八、強化要素保障
16.強化要素供給,解決企業“急難愁”問題。落實落細國家、省、市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用足用好製造業留抵退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製造業專項貸款財稅金融政策;最佳化金融服務,用好“鄭好融”平台,積極幫助工業企業(項目)解決融資難問題;創新工作機制,推行“容缺辦理、並聯辦理”,加快土地審批手續辦理,確保重點工業項目用地需求;加快引進產業發展急需的創新型、複合型人才,通過定向培養、聯合培訓等方式培育技能人才,滿足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
九、強化企業服務
17.加快政策資金兌付。對預算安排的用於工業企業、工業項目的各類獎補資金,加快下達支付進度,2023年3月31日前按程式應撥盡撥。進一步擴大“免申即享”政策範圍,簡化撥付程式,確保符合一項、撥付一項,提高企業政策獲得感。
18.精準開展“四項對接”活動。創新活動形式,開展線上、線下產銷、用工、銀企、產學研對接活動,幫助企業拓市場、搶訂單,紓難解困、提質增效,全年開展“四項對接”活動200場以上。
19.強化企業家隊伍建設。深入實施優秀企業家領航計畫,組織領航計畫企業家赴長三角、珠三角等地開展專業性、專題性學習考察,遴選優秀青年企業家到中國500強企業參觀考察;每年組織100名領航計畫企業家到國外知名高校和知名企業培訓考察,給予培訓經費(除交通費外)補助,幫助企業家拓寬國際視野;積極與國內企業家開展互動交流、遊學活動,開闊思路,不斷提升我市企業家整體素質和水平。
20.常態化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加大各級幹部走訪調研服務力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用好“親清線上——企業問題直報平台”,實現企業訴求線上閉環辦理,線下多渠道解決,切實做到有訴即辦、有訴必辦。依託國家、省、市各類媒體,加大對我市優勢企業、優秀企業家、優質產品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擴大我市企業、企業家和本地產品的影響力。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根據執行情況及時修訂完善。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與國家、省、市其他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獎補資金由市級和區縣(市)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

內容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意義
疫情對全市工業生產帶來較大衝擊,為積極應對我市工業企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貫徹落實國家、省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全力推進工業企業穩訂單、擴產能、提質效,在充分借鑑寧波、杭州、福建、東莞等地穩定工業增長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市直單位、區縣(市)、企業、專家的意見建議,研究制定了《鄭州市促進工業經濟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有九部分,20條政策措施。其中,在支持企業力奪開門紅方面,對2023年第一季度用電量不低於去年同期且月均用電量達到去年月均用電量峰值80%以上的滿負荷生產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營業收入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2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對第一季度投資額達到條件的工業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在支持企業搶訂單拓市場方面,支持工業企業拓展國內國際市場,支持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各級展銷會、博覽會,按照有關政策給予補貼;支持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舉辦新品發布會、宣傳推介會、訂貨會和經銷商大會等活動,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支持我市工業企業積極“走出去”,參加國際知名行業展會或經貿洽談會,符合政策的每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在提高產業鏈協同發展水平方面,每年評選一批“鏈主”企業,“鏈主”企業採購或委託加工現有供應鏈內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採購或委託加工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採購或委託加工額的1%給予獎勵,對“鏈主”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符合政策新增配套的最高獎勵200萬元。
在培育樓宇經濟方面,對租賃入駐工業樓宇的工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購買工業樓宇產權,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在加快數位化轉型方面,每年安排不超過3000萬元“上雲上平台”服務券,上雲企業根據“星級”評定結果和產品類別申領,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申領100萬元。
在強化企業服務方面,常態化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全年組織產銷、用工、銀企、產學研“四項對接”活動200場以上;對預算安排的用於工業企業、工業項目的各類獎補資金,於3月31日前按程式應撥盡撥。
三、注意事項
一是按季度兌現政策,對涉及一季度、半年、全年資金獎勵政策時,均在季度月次月組織申報,確保企業及時享受。
二是對同一企業基於同一指標(比如:營業收入)進行獎勵時,按“就高不重複”原則進行,企業在申報政策時,要根據企業實際選擇申報項目。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 讀 人:胡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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