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府發〔2022〕1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紮實穩住經濟成長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8日
全文
一、加快財稅政策落地
(一)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按國家部署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並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6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強退稅風險防範,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二)加快財政支出執行進度。各級要加快轉移支付分配進度,加快本級支出進度。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實施財政資金“三項清理”和績效監控,提升資金周轉使用效率,統籌使用收回資金,優先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結合留抵退稅、項目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加強庫款保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速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加快債券發行使用進度,6月底前完成2022年新增專項債券發行,力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建立債券組合融資落實機制,實行年度專項債券組合融資項目清單管理,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統籌資金使用,適度超前加快項目建設,避免“項目等錢”。對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擴大支持的領域,組織儲備一批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重大項目,爭取獲得更多支持。
(四)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機構開展“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合理分擔貸款風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將上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範圍。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五)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採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今年階段性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契約規模。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六)降低企業資金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組織金融機構加強政策宣傳和項目篩選培育,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到銀行間市場發債融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對小微企業降低融資綜合費率、緩收或減免利息。
(七)強化重大項目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的項目、省重點項目、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項目等融資。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在川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探索採用銀團貸款或聯合授信方式做好融資保障,爭取發行“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等金融債券,引導符合條件的項目業主通過發行股票等方式募集項目資金。鼓勵保險資金髮揮長期資金優勢,加大對水利、水運、公路、環保、物流等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的支持。
(八)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運用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以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房屋租金、水、電、氣、納稅等信息為授信參考依據,開展金融支持紓困專項行動,提供低息資金支持。對地方法人銀行使用支小再貸款發放的低利率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1.5%的貼息支持。引導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擴大普惠小微貸款發放規模,人民銀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擴大一倍。擴大“天府科創貸”“天府文產貸”“園保貸”“服保貸”等財政風險資金池,啟動實施“制惠貸”,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貸款規模。
(九)最佳化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
三、著力穩投資促消費
(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對接國家擬編制的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布局實施一批網路型基礎設施、產業升級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教育文體基礎設施、安全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年內全面開工建設成達萬高鐵等3個鐵路項目、西昌至香格里拉等7個高速公路項目,建成高速公路500公里,新改建國省幹線及港口集疏運公路1500公里、農村公路1.5萬公里,實施村道安防工程9000公里、平安渡運工程50個。開工建設米市水庫、三壩水庫等水利工程,加快“引大濟岷”工程前期工作和安寧河流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開工建設一批風電光伏和天然氣發電調峰電站項目,推進川渝特高壓交流、金上至湖北特高壓直流工程和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著力補齊城鎮生活污水、城鄉生活垃圾、排水防澇等基礎設施短板弱項,開展城市更新及老舊管網改造,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指導管廊運營主體合理制定入廊收費標準。
(十一)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對納入本級及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政府投資項目,可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對因突發事件需緊急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可合併編制報批檔案,開展部門集中會商,提高審批效率。對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建設用地報批,實行遠程申報、容缺審查、即報即審、全程輔導,審批時限在承諾時限基礎上再壓減30%。完善環評服務機制,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的指導,精簡環評編制內容,全面推行重大規劃和重點項目環評預審服務,建立完善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符合國、省重大布局的能源動力、交通運輸、信息通訊等基礎設施項目進行節能審查時,不開展能耗減量等量替代。大力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備案制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
(十二)強化項目要素保障。對納入國家相關規劃的重大項目,爭取國家加大用地、用能、資金保障力度。對單獨選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省重點項目,用地計畫指標由省級統籌協調,應保盡保。支持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發行不動產信託基金(REITs)。對年內新確定投資人、新開工、新建成的公路、水運項目及完成投資較好的地方政府、項目業主,給予省級財政交通專項資金激勵。繼續開展生態環保項目貸款貼息,適當放寬貼息支持範圍。
(十三)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鼓勵和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6月向社會推介一批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投資規模適度、回報機制明確的項目。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積極盤活自身存量資產,將回收資金用於再投資。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關鍵基礎產品和技術攻關,支持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企業。
(十四)促進消費恢復發展。省級財政安排資金6.6億元,支持各地面向餐飲、零售等行業發放消費券,鼓勵開展汽車、家電及綜合型主題促銷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餐飲企業應交水電氣費用給予補貼。支持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激發平台企業活力。落實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徵車輛購置稅政策,在全省範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最佳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運營模式,逐步實現所有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全覆蓋,力爭年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覆蓋率達80%。
(十五)推動文旅消費回暖。全省統一文旅行業防疫要求,從嚴從緊、科學精準,各地不得層層加碼,為文旅消費恢復創造條件。根據綜合考評結果,對符合條件的骨幹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20萬元,對排名前30位的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20萬-50萬元,對排名前40位的3A級及以上民營旅遊景區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10萬-40萬元。對2021年度被命名為天府旅遊名宿的,每家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10萬元。
(十六)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支持“一城一策”出台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可結合實際,對引進人才、二孩三孩家庭、農民工等購買商品住房給予適當支持。因城施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支持力度,滿足企業合理信貸需求,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可酌情予以展期或續貸。加大租賃市場培育,支持租房消費。
四、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十七)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開展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專項檢查,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費,動態調整供水供氣終端價格。推動落實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政策。2022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6個月租金,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引導國有銀行對出租人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國有檢驗檢測機構計量器具檢定校準、產品質量檢驗收費減按50%收取。
(十八)有序推進企業保產保供。發揮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省級工作專班作用,抓好產業上下游對接、物流保障、產銷對接等工作,全力保障用工、資金、原材料等要素,幫助企業解決堵點卡點問題。動態調整發布省級重點園區、企業“白名單”,推動各地企業“白名單”省內互認和信息共享。“白名單”園區和企業“一園一策”“一企一策”制定緊急條件下閉環運行、設立“防疫泡泡”應急預案。加強汽車零部件替代配套支持,共建川渝汽車產業供應鏈。加大穩鏈固鏈跨省區協調,常態化運用線上供需對接平台,建立多元化採購渠道。
(十九)促進交通物流保通保暢。落實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制度,為農資和農產品運輸車輛及司機辦理“綠色通行證”。對來返(川)貨車實行省內“一檢通認”管理,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客貨運司機、快遞員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當地政府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範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市縣財政予以保障。繼續實施國際標準貨櫃車輛、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車輛和綠色通道(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到2023年12月31日前執行ETC貨車通行費優惠再提高1個百分點政策,提標的減免費用由省級財政給予補貼。
(二十)支持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發展。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加快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業融資。在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建設一批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支持各地對轄區內應急物資運輸中轉站、重點物流園區等的防疫費用給予補貼。加大外貿貨櫃增量激勵,對瀘州港、宜賓港等港口較上年新增的外貿貨櫃量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十一)穩住外資外貿基本盤。推動一批重大外資項目加快實施,落實鼓勵類外資項目減免關稅、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等政策。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境外發債。建立省級外資工作協調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項目在用地、能耗、環保等要素和指標方面開闢“綠色通道”給予支持。對招引外資企業規模大、成效顯著的市(州),省級財政按規定加大獎勵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在川設立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幫助重點外貿企業穩定產業鏈供應鏈,鼓勵企業通過線上展會、境外展“代參展”等創新形式,深度開發國際市場。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擴大實施社保階段性緩繳政策。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2022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底。
(二十三)著力穩企穩崗穩就業。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政策執行至2023年4月。最佳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範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政策執行至2022年底。
(二十四)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徵信記錄。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更好滿足實際需要。上述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執行至2022年底。
(二十五)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建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加強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區域、行業的財政和金融支持,用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實施力度,簡化業務審批流程,提高貸款便利度,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範圍。拓展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重大工程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勞動力。
(二十六)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督促指導平台企業規範用工。指導市縣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加強低收入人口救助監測預警,及時對遇困群體給予必要救助。用好各級財政安排的困難民眾救助資金,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按時足額發放到困難民眾手中。
六、統籌發展和安全
(二十七)織密疫情防控防線。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從嚴從實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檢”,持續查堵漏洞。統籌做好疫情應對準備,全面提升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療救治、流調溯源等各項應對處置能力,全力防範大規模疫情發生,堅決防止疫情規模性反彈。
(二十八)強化糧食安全保障。認真執行國家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啟動收購。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種糧大戶補貼等惠農政策,在全省產糧大縣實施三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提升農民種糧積極性。建立政府糧食儲備管理費用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市場監測預警,充分發揮政府糧食儲備吞吐調節作用,確保糧油市場平穩運行。加快推進“三州”等地區糧食倉儲基礎設施提升改造。
(二十九)確保能源安全供應。加快在建風光水電項目投產發電,持續推進天然氣(頁岩氣)開發,繼續執行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上浮由不超過10%擴大至20%政策,提高燃煤發電企業購煤保供積極性,強化煤電油氣運調度,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電力保供。推動省內煤礦穩產達產,加快廣安高興、達州河市、達州萬源等政府煤炭儲備基地建設。提高天然氣儲備能力,加快實施遂寧LNG儲氣調峰項目,有序推進牟家坪、老翁場地下儲氣庫項目建設。
(三十)堅守安全生產底線。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聚焦危險化學品、燃氣、民航、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礦山、金屬冶煉、民爆、水電站、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強化監管執法、隱患排查、問題整改,全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加快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深入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大力推動城市內澇治理攻堅,深入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常態化治理。
內容解讀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六個方面、30條具體政策措施,主要是——
加快財稅政策落地。包括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加快財政支出執行進度、加速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5條政策措施。比如,政府採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今年階段性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降低企業資金成本、強化重大項目金融服務、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最佳化實施延期還本付息4條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
著力穩投資促銷費。包括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強化項目要素保障、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促進消費恢復發展、推動文旅消費回暖、支持合理住房消費7條政策措施。成達萬高鐵等3個鐵路項目、西昌至香格里拉等7個高速公路項目都將於年內全面開工建設。
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包括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有序推進企業保產保供、促進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支持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發展、穩住外資外貿基本盤5條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要發揮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省級工作專班作用,抓好產業上下游對接、物流保障、產銷對接等工作,全力保障用工、資金、原材料等要素,幫助企業解決堵點卡點問題。
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擴大實施社保階段性緩繳政策、著力穩企穩崗穩就業、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5條政策措施。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若干政策措施》還提出,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底。此外,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企業,還可能領到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擴崗補助。
統籌發展和安全。包括織密疫情防控防線、強化糧食安全保障、確保能源安全供應、堅守安全生產底線4條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三州”等地區糧食倉儲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加快廣安高興、達州河市、達州萬源等政府煤炭儲備基地建設等,均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