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平涼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2月28日印發平涼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請結合各自工作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28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進一步穩定預期、提振信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全市經濟穩中向好、進中提質,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3〕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實財稅支持政策(5項)
1.落實“六稅兩費”稅費支持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涼工業園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涼工業園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負責)
3.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且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4.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支持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組織推薦申報省級科技計畫項目15戶以上,市列科技計畫項目中科技型中小企業占比達到40%以上。(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
5.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進行“總對總”批量業務合作,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業務模式,加快擔保貸款發放。對單戶1000萬元(含)以下的融資擔保費率不高於1%,單戶1000萬元以上的融資擔保費率不高於1.5%。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新開展的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由政府、擔保機構、銀行等共同建立多元化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較高,在保餘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負責)
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6項)
6.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支持銀行機構將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調傳導至貸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支持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措施,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產業鏈企業中長期信貸支持,有序發展上下游企業信用融資和應收賬款、存貨、倉單等動產質押融資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鏈主企業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貼現。推動開展防止返貧保險,為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提供綜合性風險保障。開發金融新模式新產品,支持建立首貸、續貸中心,為市場主體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務。(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平涼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7.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鼓勵製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積極支持幫助其申請貼息貸款(貼息2.5個百分點),期限2年。支持市內銀行機構以更優惠的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平涼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負責)
8.增強信貸支持重點行業力度。用足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工具,推動普惠小微貸款階段性減息政策實施,指導金融機構健全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落實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要求,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畫,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適當給予激勵資金。落實好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貸款和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範圍,將中小微物流倉儲企業納入交通物流再貸款支持範圍,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發展、交通物流等重點領域信貸投放。鼓勵交通物流、餐飲、零售、文化旅遊(含電影)、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主動與金融機構共享信息,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契約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最佳化貸款審批流程,發放更多信用貸款。加大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投放力度,2023年全市涉農貸款增速力爭達到8%以上。(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9.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對接私募股權基金在平投資,為中小企業融資和資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務。大力推進企業上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獎補力度,對市內“新三板”掛牌企業,一次性扶持100萬元;對“中小板”“主機板”上市企業,一次性扶持500萬元和1000萬元。運用好產業鏈發展基金支持全市重點產業發展。(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平涼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10.落實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以物抵債稅收支持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債權,對2022年8
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符合條件的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稅收支持政策。(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平涼銀保監分局負責)
11.持續最佳化政銀企溝通對接機制。健全金融顧問制度,圍繞九大重點產業鏈鏈上企業以及各類市場主體融資意願,完善融資對接項目清單和信貸產品目錄,加強信息溝通共享,常態化摸排、梳理企業融資需求,依託“甘肅信易貸”等對接平台,精準對接全市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融資需求,分層次、分領域開展融資對接活動,形成融資需求—精準對接—優質服務的閉環運行模式。(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平涼銀保監分局、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負責)
三、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7項)
12.提升城市消費能級。最佳化提升城市商圈布局,推動連鎖化、品牌化商業資源下沉社區,完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聚焦文旅、餐飲、娛樂等重點領域,結合縣(市、區)實際研究實施發放定向消費券等惠民措施,打造常態化消費活動品牌,助力實體門店引流。加強企業制度建設和品牌創新,積極申報“甘肅老字號”。組織華亭市、靈台縣、莊浪縣實施第二批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加大縣城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和供應鏈縣域前置倉以及農產品上行商品化處理設施的以獎代補支持力度。(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3.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且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加快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替代,完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結合全省“度假日車油惠購季”,舉辦崆峒區第四屆汽車博覽會,多部門、多企業聯動開展“你買車我加油”等汽車促銷活動。支持銷售企業開展家電下鄉巡展,不斷擴大汽車、家電銷售規模。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最佳化重點商貿街區、夜間消費聚集區交通限行舉措,放寬外地小型車輛在平管理措施。(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平涼供電公司、市公安局負責)
14.持續提升優質品牌效應。大力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適時組織企業赴天津市開展東西協作消費幫扶促銷活動。及時組織企業參加第29屆“蘭洽會”等節會展會,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利用“6·18”“雙11”“雙12”網購節組織企業開展打折讓利、發放優惠券、電商直播促銷等活動,促進我市特色農產品銷售。開展農業精品培育示範區創建,組織實施“平涼紅牛”“靜寧蘋果”品牌精品培育計畫;積極申報第四批“甘味”農產品,爭取年內創建“甘味”企業商標品牌15個以上。加快培育開發一批特色文創企業和文旅產品,舉辦平涼文旅康養商品大賽,評選“平涼必購”特色產品。建成平涼市非遺展示“總館”,擴建非遺一條街,新入駐展館10家以上,支持旅行社與博物館開發文博研學旅行產品,打響“平涼禮物”品牌知名度。(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獸醫局負責)
15.激發文旅消費市場活力。嚴格落實公休假制度。加快文旅康養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加大運動康養、森林康養、溫泉康養、中醫康養、旅居康養、美食康養產品供給,推進“一縣一品”旅遊休閒街區建設,培育“夜遊”“夜購”“夜演”“夜宴”文旅消費新業態。推出景區“門票+交通+消費產品”優惠套餐,2023年全市A級收費景區門票全年執行不低於5折的票價優惠。修訂“引客入平”旅行社獎勵政策,做好“環西部火車游·崆峒號”旅遊專列市場化運營,開展鄉村康養、紅色研學游等“平涼人游平涼”活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委託市內旅行社承接。組織景區和企業開展各類文旅節會、鄉村旅遊和促銷體驗活動,加大千場文化惠民演出、非遺體驗、公共文化普惠活動進景區、進鄉村、進社區,以“文化活動+旅遊消費”放大經濟效應。(市文旅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負責)
16.著力培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加快推動消費向“網際網路+”轉型升級,創建夜間經濟示範街,發展路衍經濟,擴大“甘味”消費,培育社群行銷、中央廚房、直播帶貨等消費業態,支持線上文娛、遠程醫療、智慧旅遊、智慧型體育等領域消費,支持企業加快智慧商店建設改造,創新拓展體驗式、互動式消費場景,加大中醫針灸按摩、中草藥食療領域消費推廣力度,多向發力促進消費增長。(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17.加大交通運輸領域配套政策扶持。擴大貨車通行收費公路差異化收費降費路段,對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車實施差異化收費,繼續執行ETC車輛通行費優惠5%政策。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開口子”和提質升級等工程,支持國省幹線公路沿線貨車停車場建設,在公路服務區增設新能源充電樁等設施。著眼乘客多元化、高品質化出行需求,持續推動客運班線定製化等新業態發展,嚴格落實逐步放寬定製客運經營主體和車型限制政策。(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平涼高速公路處負責)
18.推進外貿提質增量。組織企業參加進博會、廣交會、東協博覽會、香港果蔬展等境內外展會,舉辦宣傳推介會、經貿洽談對接會。壯大國家外貿轉型升級蘋果基地和靜寧縣紅牛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穩住蘋果、活牛出口基本盤。擴大智慧型光電、機械零部件出口量。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引進和培育經營主體,擴大貿易規模。培育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外貿企業提供便利服務。(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畜牧獸醫局、平涼海關負責)
四、更好發揮有效投資關鍵作用(8項)
19.著力夯實投資增長基礎。深入開展“項目攻堅突破年”活動,全面落實市級領導包抓、“五張清單”運行、“三個一”服務和“4+2”管理機制,全周期抓好項目服務,全方位保障項目開工建設,212項續建清單項目3月底前全部復工;410項新開工清單項目一季度開工率達到50%以上、上半年達到80%以上,三季度全部開工建設,投資進度達到計畫要求。(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20.不斷加大項目資金爭取力度。圍繞國家102項重大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中長期貸款、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貼息等重要支持領域和資金投向,分級分領域做好動態謀劃儲備,分類分批次做好篩選申報,積極爭取國家、省上新一輪政策支持。加強和規範市重大項目前期費管理,積極爭取省重大項目前期費支持,及時將前期成熟項目納入年度項目清單。(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21.加快下達投資項目實施進度。加快國省資金支出進度,2022年金融工具、貼息貸款、中長期貸款已投放資金以及2023年提前批專項債券,6月底前基本支付完畢。2023年上半年下達中省預算內資金的項目,6月底前全部開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22.支持民間投資發展。不斷最佳化支持民間投資政策體系,鼓勵民間投資更多進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環保以及文化、旅遊、教育、衛生、體育、養老、農業農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定期向甘肅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梳理推送民間資本參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後,其融資貸款需求直接通過甘肅“信易貸”推送至金融機構。(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有關部門負責)
23.盤活存量資產拓寬籌資渠道。盤活公路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建立盤活存量資產項目儲備庫,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等項目,支持縣(市、區)政府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項目。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加大清理盤活力度,對結餘資金和連續2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2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部門單位當年預算中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會議費、培訓費、業務費、專項工作經費未形成支出的以及暫不執行的項目資金,除另有政策規定的外,一律清理收回。(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24.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聯合省屬國有地勘單位,大力爭取基礎地質調查和省地勘基金項目資金,支持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新一輪找礦突破行動,推動礦業權公開出讓常態化。多途徑、差別化保障採礦用地合理需求,保障能源資源供應安全。支持市屬企業對石灰石等礦產資源通過礦業權作價出資或股權合作等形式共同開發,將資源優勢轉化為資本優勢。(市自然資源局、市政府國資委負責)
25.強化重大項目前置要素保障。發揮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製作用,按照“一項目一方案”要求,實行台賬式管理、清單化調度。適度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諾”,按照分級審批的原則,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根據職責許可權作出承諾,依法依規加快辦理項目用地、環評、能耗等手續。用好“政銀企”常態化對接交流機制,按季度向銀行提供“項目清單”。(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製成員單位負責)
26.促進“飛地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建立規劃、建設、管理和利益分成等共建共享合作機制,支持各縣(市、區)根據全市工業園區(集中區)產業規劃及發展布局發展飛地經濟,聯合開展招商引資,推動大規模、集群式承接產業轉移和分工協作,保障重大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負責)
五、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2項)
27.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不必要的住房需求限制,鼓勵商品房團購,進一步降低商品房商業貸款利率。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穩定開發貸款和建築企業信貸投放,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對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加快建設交付,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採取保函置換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用於項目工程建設。(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平涼市中心支行、平涼銀保監分局負責)
28.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持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按照國省要求,調整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健全完善相關制度,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市公積金中心負責)
六、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5項)
29.降低市場主體水電氣成本。對經認定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繼續執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積極引導新能源電力參與省內中長期交易,提高中長期契約簽約比例,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鼓勵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要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堅持低價電量(含偏差電費)優先匹配居民、農業用電。全市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業低壓接入並延伸投資界面至企業建築紅線外,實現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國資委、平涼供電公司會同有關單位負責)
30.進一步降低相關收費標準。對中國小、託兒所、幼稚園及養老院、殘疾人社會福利性事業單位(企業)、特困企業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用,繼續執行按規定標準50%收取的政策。2023年6月30日前,市市場監管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對小微企業委託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費用減半收取,對市內個體工商戶委託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和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減半收取,對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減半收取。繼續實行水資源費緩繳政策,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的水資源費,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負責)
31.繼續階段性降低社保醫保費。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至2023年12月31日前進行補繳。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在現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個人醫保待遇不降低,先行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醫保局負責)
32.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房屋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於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後及時補繳。補繳時可採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金融辦、平涼銀保監分局負責)
33.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集中清理政府採購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定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進一步加大“政采貸”支持力度,嚴格落實中小微企業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惠企政策。貨物、服務類政府採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提高至10%—20%,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市財政局、市公管辦負責)
七、全力以赴招商引資(2項)
34.聚焦產業精準招商引資。開展“引大引強引頭部”行動,落實招商引資項目評估機制,完善趨熟項目調度、招商信息共享、獎懲激勵等辦法,高端策劃開展招商活動,全面提升招商引資質效。聚焦“三類500強”企業,在產業轉移重點地區設立招商聯絡服務站,充分發揮第三方平台、招商中介、商協會作用,精準開展產業鏈招商、以商招商、“填空招商”,大力推動央地合作,加快招引一批支撐帶動作用強的“鏈主”企業、“鏈上”項目。(市招商局負責)
35.強化開放平台支撐。以蘋果產業為主導,打造跨境電商產業聚集區,建成平涼市對外貿易綜合服務中心,力爭跨境電商出口達到千萬元。藉助我省綜合保稅區、航空口岸、國際通訊專用通道立體開放平台和西北最大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支持企業開展糧食、肉類、水果、木材等進出口業務。搶抓“關中平原城市群”“蘭西城市群”等機遇,加強與蘭州、武威、天水等市州合作對接,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拓展外向型產業。(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平涼海關負責)
八、深入開展產業賦能行動(5項)
36.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深入實施產業鏈鏈長制,利用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延鏈補鏈強鏈重點項目。發揮好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數據信息發展資金作用,加大力度支持傳統產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實施“三化”改造重點項目40項以上。打造煤炭清潔利用首位產業,積極推進煤電一體化建設,拓展延伸煤化工產業鏈,推動煤炭開發利用向燃料原料並重、多元低碳轉型,實現煤炭資源分級分質梯級利用。加快推進環保節能、電工電氣、礦用設備、智慧型光電等裝備製造產業加快升級,積極推動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強化能源生產和供應能力建設,加快建設隴東綜合能源基地。(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7.大力培育新興產業。積極培育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堅持集中式和分散式並舉,穩步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持續擴大光伏發電規模,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加快智慧型終端光電產業園、智慧型機器人集成園建設,培育壯大人工智慧、光學電子及智慧型家居家電等領域成長性企業,打造終端、零部件、電池材料及封裝產業集群,實現光電產業上下游配套、全產業鏈協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8.發揮優勢壯大特色產業。遵循全市現代絲路寒旱農業總體定位,圍繞“牛擴量、果增效、菜突破”,推動重點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打好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收官仗,加快牛果2個百億級產業集群建設。大力實施文化旅遊康養項目。結合中藥材產業發展專項行動,穩定中藥材種植規模,推進中藥材生產加工企業擴能增效,打通倉儲、加工、商貿、流通等關鍵環節,引導中醫藥產業聚集發展。(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9.大力推動服務業發展。大力實施“服務業提升計畫”,推動金融服務、現代物流、電子商務、信息服務、研發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進健康、養老、育幼、家政、物業等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加快物流配套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物流綜合信息平台,提升物流企業信息化水平,構建城鄉雙向暢通的物流配送網路。加快涇川溫泉小鎮、海寨溝旅遊度假區、文旅康養小鎮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崆峒山大景區擴容提質,推進全域旅遊、健康養生、文化體育等產業協同發展,全力打造文旅康養基地,積極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市。(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負責)
40.持續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統籌運用各類財政性資金,加大對工業園區(集中區)基礎設施項目支持,加大工業園區(集中區)考核激勵力度。開展工業網際網路一體進園區“百城千園行”活動,平涼工業園區積極創建國家級高新區,華亭、靈台工業園區打造新型煤化工產業園。大力創建靜寧蘋果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年內新認定2個以上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爭取崆峒蔬菜、崇信蔬菜、莊浪馬鈴薯3個產業園進入省級產業園創建序列。(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九、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4項)
41.深入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活動。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6月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數據共享,年內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至60個工作日內,簡易低風險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內。鼓勵支持各縣(市、區)、平涼工業園區(高新區)分類推進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擴大信用承諾制審批範圍。全面推行“非接觸式”稅費服務,實現退稅全流程電子化,年納稅繳費時間壓減至60個小時以內。(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負責)
42.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提質增效。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建設,全面提升“一網通辦”水平,高效推進政務數據匯聚共享,推動更多高頻事項“集成辦”“異地辦”“掌上辦”,鞏固提升“一件事一次辦”集成服務質效。更大範圍推行告知承諾制,著力解決手續繁、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強化部門間數據共享,最大限度便企利民。(責任單位:市公管辦、市大數據中心負責)
43.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包聯企業工作機制。建立常態化的聯繫服務機制,健全領導幹部包聯企業制度,落實“白名單”和“六必訪”制度,做好“全天侯”“全周期”“全鏈條”服務,協調保障煤電油氣等生產要素和供需平衡,真心實意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工商聯負責)
44.最佳化監管方式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優服務。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打造“誠信平涼”,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商貿流通、生態環境、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文化旅遊、養老托育等領域開展信用評價,根據信用等級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按照國家、省上有關規定,及時服務、指導失信主體規範有序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和異議申訴信息處理工作。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制定涉企輕罰免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十、千方百計穩就業擴就業(5項)
45.全力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深化東西部人力資源協作機制,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台,加大就業崗位開發力度,拓寬信息收集發布渠道。持續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募集就業見習崗位1000個,加強就業見習(示範)基地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等與高校簽訂見習崗位協定,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見習補貼,對留用率達到50% —60%(不含 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補貼標準分別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負責)
46.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縱深推動“百千萬”創業引領工程,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鼓勵各類產業園區、企業和經營主體利用已有的商業樓宇、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對孵化效果好、帶動就業成效明顯,認定為省級、市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的,給予一定資金補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業者和創業主體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及時落實貸款貼息政策。(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47.持續最佳化農民工就業環境。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有組織輸轉脫貧勞動力到企業實現穩定就業,簽訂並實際履行6個月以上勞動契約的,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跨省就業的脫貧勞動力按每人不超過600元的標準分檔給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對省內就近就業的脫貧勞動力按每人不超過300元的標準分檔給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對於認定的鄉村就業工廠就地就近吸納甘肅籍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進行獎補。對認定為省級勞務品牌的創建承辦單位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認定為國家級勞務品牌的創建承辦單位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認定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縣(市、區)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認定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基地的給予20 萬元一次性補助。深入實施“個十百千萬就業促進工程”,在全市建成7個規範化零工市場,及時為用工主體和零工人員搭建便捷的對接平台,解決零工人員就業“最後一公里”難題。(市人社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負責)
48.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力度。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在年度培訓計畫中的占比。支持企業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並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政策。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或參加社會化評價,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可按規定申領每人1000—2000元技能提升補貼。支持各類職業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企業需求和勞動者意願,大力開展訂單式、嵌入式和項目制等培訓,提供培訓、評價、輸轉一體化服務,符合條件的可預撥20%的培訓補貼資金。鼓勵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技能評價,符合條件的給予不超過300元的技能評價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49.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民眾就業。擴大以工代賑投資規模,積極向上爭取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實施一批重點工程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利用中央、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方向)支持符合政策規定和條件的農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工代賑示範工程的勞務報酬發放占中央資金比例由20%提高至3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人社局負責)
十一、保障糧食能源安全(3項)
50.落實落細強農惠農政策。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大力開展耕地輪作試點,每畝補助150元。推動涉農整合資金、銜接補助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和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益等優先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適當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標準。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重點支持與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相關的機械,2023年購置補貼各類農業機械達5900台(套)。(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51.全面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加強種業育種創新體系建設,充分整合育種資源,提高品種選育效率和創新能力,培育引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落戶我市,探索創建企業創新聯合體,以小麥、玉米、馬鈴薯、大豆、油菜為重點開展良種聯合攻關,力爭每個作物選育出1—2個突破性品種;加快平涼紅牛育種進度,以平涼紅牛入選國家64個重要特色物種聯合攻關計畫為契機,統籌抓好相關資料庫建設、養殖補貼、疫病淨化和技術培訓等重點任務。強化種業科研創新基地建設,重點抓好小麥、馬鈴薯基地建設,力爭建設小麥良種繁育基地和馬鈴薯脫毒種薯基地各1萬畝;加強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化種業市場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全面淨化種子市場環境。(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畜牧獸醫局負責)
52.持續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加大能源生產供應,加快新安、邵寨煤礦產能核增,推動五舉煤礦聯合試運轉,赤城、新周煤礦達產達標,力爭安家莊煤礦核准開建,唐家河煤礦具備核准條件。推進“十四五”第一批在建的3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第二批風光項目建成併網。切實做好電煤運輸保障和天然氣保供工作,積極推動新能源消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平涼供電公司、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別註明時限的,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國家和省上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政策措施按照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市政府將適時開展評估督導和跟蹤問效。

政策解讀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為進一步穩定預期、提振信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全市經濟穩中向好、進中提質,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了《平涼市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為便於領會和貫徹執行,現就《政策措施》解讀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2月3日,省政府出台了《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甘政發〔2023〕12號),從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質效、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等10個方面提出47條措施,這是省上繼2022年6月出台53條穩經濟一攬子政策、2022年9月出台24條穩經濟接續政策措施後,密集釋放的又一政策紅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持續鞏固經濟回升向好勢頭,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直相關部門,在細化落實省上47條措施的基礎上,結合平涼工作實際,制定形成了《政策措施》,書面徵求了各縣(市、區)、相關市直部門和中省駐平有關單位意見建議,對徵求到的意見建議全部採納吸收,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印發實施。
二、《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包括全面落實財稅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更好發揮有效投資關鍵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全力以赴招商引資、深入開展產業賦能行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千方百計穩就業擴就業、保障糧食能源安全等11個方面共52項舉措。
在全面落實財稅支持政策方面推出5項舉措。通過落實“六稅兩費”稅費支持政策、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措施、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支持政策、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等措施,進一步最佳化稅費支持政策組合,同時,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推動解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持續助力市場主體穩預期、減負擔。
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方面推出6項舉措。通過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增強信貸支持重點行業力度、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落實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以物抵債稅收支持政策、持續最佳化政銀企溝通對接機制等措施,進一步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提升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增強市場主體血液供給,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
在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方面推出7項舉措。通過提升城市消費能級、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持續提升優質品牌效應、激發文旅消費市場活力、著力培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加大交通運輸領域配套政策扶持、推進外貿提質增量等措施,進一步改善消費條件,創新消費場景,充分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推動消費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經濟發展韌性。
在更好發揮有效投資關鍵作用方面推出8項舉措。通過著力夯實投資增長基礎、不斷加大項目資金爭取力度、加快下達投資項目實施進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盤活存量資產拓寬籌資渠道、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強化重大項目前置要素保障、促進“飛地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措施,創新、激活投資政策,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發揮投資對推動經濟成長的重要作用。
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方面推出2項舉措。通過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等措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最佳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調整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方面推出5項舉措。通過降低市場主體水電氣成本、進一步降低相關收費標準、繼續階段性降低社保醫保費、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等措施,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幫助市場主體解難題、渡難關、復元氣、增活力,加力鞏固經濟恢復發展基礎。
在全力以赴招商引資方面推出2項舉措。通過聚焦產業精準招商引資、強化開放平台支撐等措施,進一步加強產業布局、載體建設、要素保障、產業配套、市場拓展,全面提升招商引資質效,增強經濟發展後勁。
在深入開展產業賦能行動方面推出5項舉措。通過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培育新興產業、發揮優勢壯大特色產業、大力推動服務業發展、持續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等措施,推進產業轉型、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壯大優勢產業,為經濟發展賦能。
在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推出4項舉措。通過深入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活動、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提質增效、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包聯企業工作機制、最佳化監管方式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優服務等措施,持續加強各類要素保障,為企業做好全方位服務支持,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進一步放開競爭準入門檻,持續打造開放包容的市場環境,有力釋放經濟發展活力。
在千方百計穩就業擴就業方面推出5項舉措。通過全力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持續最佳化農民工就業環境、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力度、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民眾就業等措施,突出重點群體,穩住就業基本盤,從培訓、就業、創業等各環節入手,系統發力、綜合施策,持續釋放多重政策紅利,穩重點、挖潛力、兜底線、防風險,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就業工作。
在保障糧食能源安全方面推出3項舉措。通過落實落細強農惠農政策、全面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持續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等措施,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線,助力經濟大盤本固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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