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清單

平涼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6月16日印發平涼市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清單.本《政策措施清單》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清單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6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16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落實落細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和甘肅省實施方案,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著力保市場主體以保就業保民生,著力穩增長穩預期,確保全市經濟在二季度企穩發力、全年穩中有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清單。
一、全面落實助企紓困財稅政策
1.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全面落實已有6個行業和新增7個行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設立留抵退稅辦理“綠色通道”“幫辦視窗”,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積極幫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高效、快捷辦理留抵退稅,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退稅風險防範,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對列入年度預算的資金,每月支出進度不得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對明確到項目的資金,督促項目單位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結算進度,其中設備、材料採購項目,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可提前安排資金進行採購,實現能支盡支、應支快支;對直達資金,按管理辦法規定,第一時間內撥付,確保直達資金及時發揮效益。加強資金調度和庫款保障,確保減稅降費和項目建設等重點需求。
3.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國庫集中支付結餘不再按權責發生制列支,除中省專項資金及政策規定具有專項用途可以結轉使用的資金外,凡年底未形成實際支出的財政資金全部收回,統籌或調整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強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管理,嚴格按規定將存量資金清理上繳財政。
4.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使用進度。加快推進今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建設進度和第二批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所有已發行專項債券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研究提出需要信貸資金支持的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清單,引導商業銀行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通過“債貸結合”等途徑,做好專項債券項目後續配套融資,確保項目儘快建成投用。繼續爭取交通基礎設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項目專項債支持,積極做好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謀劃儲備工作,跟蹤爭取國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相關政策。
5.用好政府性金融擔保政策。出台《平涼市國有及國有控股融資擔保機構盡職免責暫行辦法》,鼓勵市縣國有及國有控股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力爭將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範圍。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5%。
6.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嚴格落實支持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政策,規範資格條件設定,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免費提供電子採購檔案,及時支付採購資金。貨物服務採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在政府採購工程領域,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7.落實擴大社保費緩繳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一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餐飲等5個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費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至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
8.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對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返還標準從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返還標準從60%提高至90%。實施穩崗返還的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9.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範圍,對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代訓。上述補助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10.落實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協調市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用好中央汽車企業商用貨車消費貸款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支持政策。
1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持續擴大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包括通過延期還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貸款),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將提供資金支持的比例由1%提高至2%。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落實“兩增”目標。繼續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貸動隴原·惠企利民”專項行動,引導金融機構在資源配置、績效考核、盡職免責、科技手段賦能等方面向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傾斜,鼓勵發放更多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等貸款模式。
12.擴大再貸款支持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爭取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限額,充分運用再貸款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現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再貸款使用全覆蓋。再貸款餘額和累放額力爭高於上年同期水平。指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認真落實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由1年縮短至6個月的政策措施,規範商業承兌匯票使用,並加大再貼現力度,以供應鏈融資和銀企合作等方式,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推廣存貨、倉單、應收賬款、智慧財產權等動產和權利質押融資業務。
13.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發揮LPR的指導性作用,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加強存款利率監管,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製作用,維護存款市場良性競爭秩序。
14.強化企業掛牌上市培育。建立縣(市、區)“三農”、小微企業、綠色企業掛牌上市包抓機制,加強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建設和培育輔導。指導中小企業在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展示。落實政策扶持和資金獎補政策,建立企業上市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合力解決企業土地權證、項目核准等問題,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進入資本市場融資。
15.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利用好“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落實好國家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政策。支持中小企業通過企業債、公司債、融資租賃、股權融資、PPP模式等方式,提升直接融資比重。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壯大資產規模,增強債券融資能力。利用“財政+”平台,加強與省級綠色產業發展、鄉村振興投資等基金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溝通對接,爭取優質金融資源向我市傾斜,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重點產業鏈、海綿城市等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力度,支持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16.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政銀企”對接頻次和力度,按季度向金融機構提供項目清單。銜接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項目貸款投放規模、延長貸款期限,積極創新金融工具,全力支持省市列重大項目和市域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持續加大對新基建、新能源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慧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建立保險資金投資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風險分擔機制,為保險資金參與交通、水利、物流、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建設創造良好條件。對9大重點產業鏈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重大民生工程支持力度較大的金融單位,優先授予“市長金融獎”。
17.建立落實金融支持政策清單台賬。對全市有貸款的市場主體列出清單、建立工作檯賬,逐一對應落實金融支持政策,做到金融支持政策戶知戶曉、應享盡享。推動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金融服務市場主體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適當簡化評審評議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全面落實金融機構貸款風險盡職免責制度。
18.放大融資信用服務平台效應。依託省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路(甘肅信易貸),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業務需求為導向,做好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水電氣、不動產等信息歸集共享。持續加大“甘肅信易貸”平台的宣傳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不斷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和便利度。鼓勵企業通過“自願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補充完善自身信用信息,擴大市場主體覆蓋面。
三、保持工業經濟穩增勢頭
19.推動企業加大馬力生產。深入實施“強工業”行動,推動煤炭企業積極落實地方煤炭產量責任和中長期供應契約,在保證安全生產前提下穩產增產,發揮壓艙石和主力軍作用。全力保障火電企業電煤供應,實現電煤庫存穩定、火電多發。鼓勵有訂單、有市場的企業增加排產計畫,擴大生產規模。
20.保障生產要素供需平衡。梳理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目錄和問題清單,密切關注和監測大宗原材料價格波動和市場供需情況,定期發布重大項目建設和工業企業產品供需目錄。按照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聯合協調機制,推進落實《電力電煤保供方案》《電煤保障應急預案》等工業要素應急保供配套方案。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通過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21.強化工業調度和服務機制。做好原料及資金、勞動力等生產經營要素的調度保障,確保骨幹滿負荷生產。落實“助企聯絡員”機制,強化部門協調會商機制,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促進上中下、大中小、產供銷協同發展。加強對屬地企業疫情防控指導,強化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工業生產平穩運行。
22.加大工業企業支持力度。對今年全市產品產量均衡增長12%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年末每戶獎勵資金20萬元,市、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對今年培育新入庫規上工業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20萬元資金獎勵。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提升行動計畫,落實《平涼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在人才引進、產品行銷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年末每戶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年末每戶獎勵20萬元。
四、更好發揮投資關鍵作用
23.全力做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謀劃實施。深入研究國家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導向、投資方向,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立足長遠、適度超前謀劃網路型基礎設施、產業升級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國家安全基礎設施5個方面9個重點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建立上下對應、數量充足的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力爭更多的項目納入國省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
24.嚴格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最佳化資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數據、市政、人才、重大協調服務等要素配置,全力保障重大基礎設施、9大重點產業鏈項目。各類財政性建設資金及債券資金重點保障在建項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開工項目。用好省級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用地保障政策。積極承接省上“授權委託市級政府審批城鎮批次建設用地”事權,提升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效率。
25.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銜接推進鐵路、機場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加快陳家溝煤礦專用線建設,啟動郭家河至長慶橋鐵路前期工作。加快推進彭大高速彭陽至四十里舖段、靈華高速一期、G312線三四期3個續建項目進度,壓茬推進靈華高速二期及東延線、朝那至梁原、段家官莊至崆峒3個新開工項目,加快機場專用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市縣聯動推進平涼(白水)至千陽、涇川至靈台、靜寧至秦安、莊浪至隆德等地方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工作。積極配合省上加快推進G244長慶橋至羅漢洞段、G344大橋村至北陽窪段、G566閻家廟至靜寧段3條普通國道改造項目,力爭年內開工建設。積極配合省上推進G22青蘭高速西峰至鎮原至沿川子段分設和G70福銀高速分設(平涼段)2個國家高速擴容改造項目,力爭儘早落地實施。積極爭取國家新增1000億元農村公路新改建項目投資,在完成既定520公里自然村(組)通硬化路、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2座、實施村道安防工程213公里基礎上,適時再啟動實施一批農村公路項目。實施高速公路“開口子”拓展工程等九大行動,提升公路運輸增值服務,推動形成路衍經濟產業鏈和產業集群。
26.加快實施一批水利項目。積極配合做好白龍江引水前期工作,全力協調推進崆峒水庫改擴建前期手續辦理。加快莊浪應急供水和靈台縣新集、涇川縣劉李河、崆峒區白楊林等項目建設進度,儘快完成崆峒區麻武水庫、崇信縣崖子水庫、莊浪縣上峽口水庫等項目前期工作,力爭年內開工建設。統籌實施涇河流域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小流域綜合治理、淤地壩建設、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水利工程。
27.加速推進能源項目建設。加快煤炭分質轉化利用產業鏈項目建設,跟蹤推進唐家河煤礦各項前期工作,爭取年內獲得核准。完成6處煤炭資源公開出讓工作,啟動安家莊等煤礦前期工作。加快靈台百里、崇信周寨南煤炭資源勘探開發步伐。積極跟進隴東至山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加快靈台電廠建設進度。加快靈台縣、崆峒區、華亭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確保9月底全面建成併網。加快推動華亭工業園區石堡子化工產業園區評估認定,積極推進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聚丙烯改性增值、低階煤高效低碳清潔化綜合利用等項目。
28.推進實施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統籌城鎮化和強縣域行動銜接融合,加快實施以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產業配套等領域為重點的補短板項目。全域一體推進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示範工程,按計畫推進9大類258個項目落地實施。積極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暨城市更新行動,做好市政管網、城鎮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和城中村改造等項目謀劃儲備和資金爭取工作,統籌推進公園綠地、便民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國省資金,支持園區“七通一平”、公共服務平台、標準化廠房、污水處理和檢驗檢測設施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29.加快推進生態環保項目。落實落細“黃河戰略”,積極推進涇河平涼境內全流域綜合治理、國土資源開發及生態修復整治、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統治理、全域垃圾閉環處理等生態項目,加快涇河幹流綜合治理一期、崇信縣汭河水源涵養及生態保護、隴中地區生態保護和修復等項目建設進度。加快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建設,開工建設莊浪海創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實現全域垃圾閉環處理。統籌實施華亭市採煤沉陷區避險搬遷安置及生態恢復治理和崇信縣獨立工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等項目,積極爭取資金實施歷史遺留廢棄礦山修復示範項目。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創新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用好國省避險搬遷、拆舊復墾政策,完成7縣(市、區)地質災害威脅區、河湖管理範圍、生態敏感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範圍內民眾搬遷,優先搬遷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民眾。落實“一戶一宅、建新騰舊”政策,爭取遷出區土地整治和生態修復治理項目,推進遷出區宅基地復墾復綠。開通綠色審批通道,對安置用地實行應保盡保。
30.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用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資金,持續改善安置區農村公路、農村供水、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條件。繼續實施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提升行動,全面落實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計畫,紮實推進國家級現代生態循環農業整市建設試點。推進數字鄉村建設,加快農村光纖寬頻、移動網際網路、數位電視網等發展。落實鄉村建設示範行動,以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農村廁所改造、村莊清潔等為重點,全面完成示範任務,打造宜居宜業美麗鄉村。
31.加強重點項目調度管理。充分運用甘肅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將重點項目全部納入調度範圍,運用“技術+”調度監督、綜合分析,實行周調度、旬督查、月通報工作機制,隨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進度,2021年及以前年度下達的資金,8月底前必須全部支付;今年下達的資金,6月底前至少支付50%以上。
32.加大盤活存量資產力度。落實“增存掛鈎”機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引導新上項目優先使用存量土地。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及供水、燃氣供應、供熱設施等項目,除可按照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外,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探索推動市縣用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項目,土地收益留成部分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管理。鼓勵將基礎設施項目周邊的砂石料資源及其他礦產資源等,依法依規以公開方式出讓給社會投資人或項目建設外的其他社會投資人,出讓收益分成部分按照有關規定用於該項目建設。
五、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
33.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簡化註銷登記程式,深入推進區域評估、標準地出讓、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等改革,進一步提升水電氣報裝服務質量,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流程。加強行政許可事項管理,統籌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推進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運行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創新依法監管方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治理,規範和精簡證明材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推廣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保障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34.持續擴大民間投資。積極爭取國省科技攻關項目,培育更多民營企業成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資產收購、購買政府債券等多種方式,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利用和處理、公園配套服務、公共運輸、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優先支持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存量項目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培育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允許中小微和民營企業用地採取長期租賃、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土地,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35.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心組織開展產業鏈招商引資“百日集中突破”行動,持續加強與專業招商機構、異地甘肅(平涼)商協會及重點企業的聯繫,加大線上對接洽談頻次和力度,適時邀請來平考察、尋求合作。全力籌備參加第28屆蘭洽會、甘肅2022全球招商大會、浙商(投融資)大會、全省綠色生態產業項目對接洽談會等系列活動。圍繞9大重點產業鏈圖譜,建立全市產業鏈招商目標企業名錄,完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市縣聯動組團式招商、市場化招商,引進一批延鏈補鏈項目落地實施。
六、推動消費市場迅速回升
36.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落實腳踏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新能源乘用車購置補貼政策。支持舉辦大型汽車展銷活動,鼓勵汽車銷售企業對消費者讓利銷售。編制“十四五”充電樁專項規劃,統籌推進居住小區、經營性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探索建立適合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商業模式和市場服務體系,加強車聯網互動平台建設、推廣試點“光儲充放”一體化套用。組織開展“樂享消費·美好生活”大宗商品促消費活動,市級財政列支200萬元,縣(市、區)財政按不低於100萬元配套,支持商貿流通企業舉辦大型汽車展銷活動,同時發放家電、住宿、餐飲、日用百貨等普惠消費券。
37.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加快培育發展平台企業和新業態,對符合條件的平台企業,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股權激勵、創新創業、小微企業等稅費支持政策。引導平台企業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台佣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質小微商戶一定流量支持。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台企業、用工合作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認定標準。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加強網約配送員、駕駛員等平台從業者勞動權益保障。完善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監管模式,嚴厲打擊網路經營違法行為,整治網路黑灰產業鏈條。
38.促進旅遊市場消費。在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今年6月1日—9月30日,對全市所有國家A級旅遊景區門票原則執行不低於5折的票價優惠,鼓勵各旅遊景點開展形式多樣的門票優惠活動,免費開放所有景區停車場。開通“環西部火車游·崆峒號”旅遊專列,統籌做好引客流、擴市場、促消費工作。持續加大旅遊精品線路品牌、知名景區景點推介力度,通過重大節會平台、旅遊發展聯盟、行業協會等,推動跨省旅遊,與周邊旅遊景區資源共享、線路互認、遊客互動。大力挖掘商務會展、生態康養、休閒度假、戶外運動、紅色勵志、研學旅行、非遺體驗等旅遊新業態,繼續實施鄉村旅遊提升行動,確保旅遊人數、旅遊消費穩步增長。
39.加快消費提檔升級。組織開展第三屆“那山那水我為平涼代言”直播推介會、2022年採購商大會等各類促銷活動,深化東西協作消費幫扶,開展貫穿全年、連通全國的“應時優質甘味農產品大品嘗”線上線下融合促銷活動。對重點商貿街區、夜間消費聚集區,公安交警部門牽頭研究制定車輛臨時停放管理措施,支持餐飲、零售業恢復發展、擴大消費。允許具備條件的商業街、商業綜合體在夜間規定時間段外擺經營,開展形式多樣的購物、餐飲、文化、健身、休閒等夜間酬賓促銷活動。鼓勵門店延長夜間營業時間,促進文旅商體跨界融合,提升夜間經濟活力。對今年新培育入庫的限上商貿企業,市級財政每戶獎勵資金3萬元。
40.推動外貿進出口恢復增長。落實國家推動外貿保穩提質政策和甘肅省內外貿一體化實施意見。支持企業培育外貿競爭優勢,推進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布局海外倉等境外銷售網點。培育和引進一批有實力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利用跨境電商平台獲取更多訂單。深化融入“一帶一路”經貿合作,積極拓展東南亞市場。
七、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
41.實行統一的外防輸入政策。嚴格執行省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於外防輸入的相關規定,堅決防止層層加碼和“一刀切”。不準隨意擴大採取隔離、管控措施的風險人員範圍;不準隨意延長風險人員的隔離和健康監測時間;不準隨意設定防疫檢查點,限制符合條件的客、貨車司乘人員通行;不準隨意關閉低風險地區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的場所;不準對省內市州人員設定出行限制。
42.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措施。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規定和收費。全面取消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對場所碼、行程卡正常、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的貨運司機有序通行;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和信息登記制度。在貨車司機較為集中的區域場所建立貨車司機健康碼申訴綠色通道,在符合通行要求的情況下,立即解除健康碼異常狀態。對市內客貨運司機、公車駕駛員、計程車駕駛員、快遞員納入“應檢盡檢”範圍。
43.落實省外返平高校學生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對省外有疫情的地區,高校內如果沒有疫情,實施7天以上封閉管理結束後,學生可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所在高校開具的相關證明離校返鄉,從學校到目的地實施“點對點”閉環方式返鄉回家,不再集中隔離,到家後實施7天健康監測。對有其他情況確需集中隔離的,集中隔離費用由返入地的縣(市、區)承擔。允許高校學生由同住人自駕接站,需乘坐接駁轉運車輛返家的高校學生,由返鄉地統一安排接駁轉運。
八、全力保糧食能源安全
44.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力保障糧食收割入庫,做好收割機械交通保暢工作。及時足額發放農資補貼,對沖農資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增長因素,做好夏種秋播所需化肥、種子等農資保供儲備。加強農資價格動態監測,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持續做好撂荒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重點項目建設,全力保障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穩定。加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和耕地輪作試點等扶持政策,調動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種糧積極性。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多措並舉組織好市場化收購,牢牢守住農民“種糧賣得出”的底線。
45.有序釋放煤炭優質產能。在確保全全清潔高效利用的前提下,積極銜接將五舉、邵寨、新安煤礦列入國家保供煤礦名單。加快推進新周煤礦礦證辦理,力爭儘快恢復生產。加快推動實施硯北等煤礦安全設施改造工程,提升安全清潔高效利用水平。認真落實煤炭增產保供任務,積極推進煤炭、天然氣中長期契約簽訂履約工作。
46.提高儲煤能力和水平。認真落實國、省煤炭儲備相關措施,充分發揮煤炭企業及專營市場儲備功能,確保煤炭儲備在合理區間內。督促城燃企業落實國家要求的儲氣任務。
九、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47.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經行業主管部門及供水、供氣、供電企業認定後,簽訂緩交協定,實行緩交或分批繳費,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鼓勵縣(市、區)財政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費用進行補貼,市級財政對補貼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一定資金獎勵。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開展治理涉企違規收費“紓困減負”專項行動,加強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價格監管,規範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價格收費行為,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落實國家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政策。減輕中小微企業招投標負擔,完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採購等領域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函功能,推廣運用電子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推廣信用+招投標,探索試行招標人對信用良好的投標企業免除保證制度。
48.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6個月租金,確保減免租金惠及最終承租人;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並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其減免房租行為計入企業信用評價報告。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房租,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企業或個人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發揮園區企業孵化器、創新就業基地、標準化廠房等孵化平台作用,適當降低中小微企業入孵門檻,放寬孵化期限,政府投資運營和國有企業運營的各類孵化平台全面落實租金減免政策,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49.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落實已出台支持服務業紓困扶持政策。從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對餐飲零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費用按屬地原則分級承擔。繼續執行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暫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2022年4月12日後新取得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退或暫緩繳納保證金,補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按照地接人數,對旅行社給予相應補助。鼓勵零售、餐飲等商貿企業舉辦購物節、美食節以及線上線下大型促銷讓利等活動。
50.分級分類引導企業達產穩產。建立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庫,按照屬地原則,強化與“白名單”企業對接幫扶,協調解決卡點堵點問題,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積極推進市內企業開展互采互購、供需對接等活動,擴大產品銷售。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應對預案和演練,提升企業應對疫情能力。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聯繫“四上”企業制度,開展中小企業大調研、大走訪活動,收集梳理企業困難問題,建立《企業反映問題調度台賬》,按省市縣及部門職責分層分級辦理銷號。利用企業投訴電話和信箱,拓寬企業反映問題的信息渠道。指導企業運用甘肅省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服務系統,讓更多惠企政策精準推送、直達直享。
51.持續加大對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國省資金支持,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推進崆峒區冷鏈物流基地、華亭市冷鏈物流園等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新建中央城市廚房項目,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現代商貿物流企業。新建改造10個便民市場,加強農超、農企對接,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擴大農產品網銷規模。用好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業融資。
52.全力保障重點產業鏈用工和技術需求。建立重點產業鏈用工保障機制,設立平涼市9大重點產業鏈用工需求服務中心,發揮勞務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搭建線上線下服務平台,動態匯集更新鏈主企業用工需求,有針對性制定招聘計畫,開展定向專場招聘。精準掌握求職者基礎信息,引導符合條件求職人員深入企業現場對接。通過抖音、微信、快手等新媒體平台開展直播帶崗,發布崗位信息,促進企業與求職者高效精準對接,有效保障企業用工。常態化徵集9大產業鏈發展中的短板技術,推行市級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度。積極引導科技人才深入一線服務產業企業項目。
53.積極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開展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清理專項行動,健全工作機制,壓實拖欠主體單位清償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快拖欠的中小企業賬款清償進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500萬元以下的無分歧欠款6月底清零,確有支付困難的無分歧欠款6月底前制定還款計畫,明確資金來源,10月底前力爭清零。
十、保基本民生兜牢底線
54.大力支持來平返平高校畢業生就業。擴大政策性就業規模,通過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輔助性崗位,實施“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基層就業服務項目,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積極開發城鎮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特殊困難群體。對今年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中小微企業,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中小微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以上兩項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55.加大創業扶持力度。支持創業帶動就業,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合夥創業可申請最高額度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3年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額度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吸納帶動就業達到一定條件的初創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可按規定給予3—15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項目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就業孵化示範基地,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加大多層次、差別化創業培訓力度,舉辦創業大賽,開展創業訓練營活動,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56.促進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積極爭取國家、省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持續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縣(市、區)支持力度。落實教育、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就業專項等補助資金隨人口流動可攜帶政策,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深化省內東西部勞務協作機制,引導更多務工人員在省內就業。建立返鄉回流人員“一對一”就業幫扶機制,促進回流人員就近就地就業。統籌用好各類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弱勞力、半勞力和無法外出、無業可就的脫貧人口。加快實施2022年12個以工代賑項目,確保吸納當地勞動力不少於1100人,發放勞務報酬不低於1200萬元。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廣泛吸納當地農村低收入群體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建立省市列重大項目用工保障機制,確保項目建設本地用工人數不低於用工總量的50%。推動鄉村就業工廠(幫扶車間)轉型升級,為脫貧勞動力提供更多優質就業崗位。對鄉村就業工廠(幫扶車間)每年就地就近吸納甘肅籍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標準給予獎補。
57.切實增強職業技能培訓實效。深入推進重點產業鏈和新業態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加強培訓項目與規上限上企業有效銜接,做實“專業需求”和“崗位需求”兩張清單,開展企業緊缺工種補貼性培訓,實現培訓就業一體化。建立培訓機構“紅黑榜”制度,加強培訓人員實名制管理,通過現場跟班評估、閉環問效考核、開展滿意度調查,提升培訓質量。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優先對產業發展帶頭人、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場主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和技術骨幹進行系統化、規範化、專業化培訓。擴大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範圍,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規定標準給予補貼。支持各縣(市、區)建立統一的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為務工人員免費提供職業介紹。
58.實施住房階段性支持政策。研究出台房地產行業紓困扶持政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預售資金交存使用規範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跨節點撥付預售資金。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全面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到期後進行補繳;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為2022年12月31日。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既可按月提取也可一次性提取,每人每年限定為2萬元以內。調整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高職工家庭最高申請貸款額度。異地購房貸款與本地貸款繳存人享有同等權益。取消戶籍條件,取消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工資證明、6個月工資流水賬單原件等資料,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時間期限由一年內調整至三年內。最佳化住房領域金融服務,嚴格落實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鼓勵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確定按揭標準,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
59.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組織開展困難民眾基本生活狀況大排查行動,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或家庭全部納入相應救助範圍。結合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情況,適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按照標準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對疫情期間發生災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民眾,給予應急期和過渡期精準生活救助,按規定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並將當年受災民眾納入冬春救助範圍。持續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測預警,確保市場供應充足、價格平穩。
60.做好安全風險防範。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做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築施工、城鎮燃氣、特種設備行業、民眾經營性自建房等領域安全生產,積極開展專項治理,排除安全隱患,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本《政策措施清單》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省有關政策措施,一併遵照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