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精神,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落實到位,確保各項穩增長政策儘快產生更大效應,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落實財政政策
(一)落實好留抵退稅、稅收優惠及緩繳稅費政策。全面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輔導,確保各項稅費優惠直達快享市場主體。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退稅額。加強政府、財政、稅務、人行溝通協調和聯繫會商機制,確保留抵退稅資金及時、合理調配,加強退稅風險防範。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1%的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
(二)支持融資擔保增量降費。2022年全市國有融資擔保機構新增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擔保金額同比增長30%以上,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新增融資擔保業務規模不低於3.7億元。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住宿餐飲、旅遊等行業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貸款並降低擔保費。引導並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2022年6月1日起,普洱市融資擔保公司對小微企業、支農貸款擔保實行“零費率”。
(三)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執行好省級專門支持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政策。深入開展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專項整治,及時兌現政府採購中小企業賬款。對前期欠賬的,列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目錄,限時兌現。
二、落實金融政策
(四)保持信貸合理增長。充分發揮信貸供給主渠道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合理擴大信貸投放,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提高市場主體貸款獲得率。
(五)落實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貸款。2022年底前,落實好本輪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應延盡延。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觀察、受疫情影響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等,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積極爭取人民銀行再貸款支持。對相關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獎勵資金支持比例提高至2%,對借用支農再貸款加大鄉村振興領域信貸投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鼓勵縣區財政按再貸款金額的1%給予財政貼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六)加大金融機構對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力度。加強做好信貸資金與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內資金的有效銜接,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銀行更多更長期限貸款投放,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綜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礎設施、產業園區等重大項目支持力度,合理安排公路項目債務本息還款寬限期,原則上不超過建設期加1年。鼓勵金融機構全過程參與重大項目謀劃、融資,支持金融機構組建重大項目融資顧問團,建立重大項目“需求摸排—融資對接—專家輔導—問題反饋”全鏈條支持機制,最佳化項目融資結構,做實項目前期。
三、全力以赴擴大有效投資
(七)加強重大項目謀劃。聚焦國家、省政策導向,加快謀劃儲備一批標誌性、牽引性、支撐性的大項目好項目,紮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提高年度投資支撐率。
(八)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率。組織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工作。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支付使用進度,依法依規對長期趴賬的項目作出調整並通報,並在申報專項債券資金中給予調減額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專項債券項目建設,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
(九)加快重點領域投資。大抓產業投資。緊盯按季開工的重大產業項目建設進度,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困難,及時入庫納統。紮實推進思茅區大地和營盤山、墨江縣阿墨江漁水光儲、景東縣江邊等光伏項目建設,積極推進40萬立方米超強輕質刨花板、安琪酵母、醫用低氨無氨天然乳膠加工廠、景邁山古茶林4A級景區等在建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產業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儘快實施思茅生物醫藥產業園、思茅雲茯苓加工倉儲產業園、孟連縣芒信芒井進出口商品加工產業園等項目建設。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綜合交通重大項目建設,穩步推進臨滄至普洱鐵路前期工作。加快縣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聯互通”工程建設,加快推進瑞麗至孟連(普洱段)、勐醒至江城至綠春(普洱段)、孟連至勐海(普洱段)、景谷至寧洱等高速公路建設,積極推進墨江至江城、雙江至瀾滄等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啟動新一輪農村公路改造,新改建農村公路1500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710公里,農村危橋改造35座,爭取提前啟動2023年農村公路建設計畫項目。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深入實施普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爭取年內開工29件重點水利工程,加快推進景谷民樂河、墨江小勐連、景東三合等28個項目建設。力爭將黃草壩大型水庫、景鎮大型灌區納入“國家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或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實施計畫,儘快開工建設。圍繞“市場有需求、投資有主體、融資有途徑、水價有保障、項目有效益”的原則,實施河河、河庫、河湖、湖湖連通工程,積極謀劃一批“十五五”重大水利工程項目。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功能提升。以“美麗縣城”建設為抓手,加強城市防洪排澇、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新開工改造62個城市老舊小區,擴大棚戶區改造規模,加快謀劃實施一批城市老化管網升級改造項目。加快思茅區污水處理綜合治理和中心城區垃圾焚燒廠項目建設,推進思茅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提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新建5G基站3000個,持續推進城市大腦建設,推進數字經濟產業園前期工作,推動交通、物流、能源、景區、市政、產業園區等基礎設施智慧化改造。
(十)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制度,建立企業反映投資核准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提高項目立項便利度。充分發揮招商引資成效,常態化、制度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鼓勵和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落實市縣領導掛鈎聯繫2戶以上重點民營企業,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探索建立市級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貸款增信分險。對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正常、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簡單抽貸、壓貸、斷貸。設立市級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做優做強發展項目、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風險補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範項目等進行重點支持。
(十一)抓實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堅持市級領導掛鈎聯繫重點項目和縣(區)政府統籌協調、項目業主組件、責任單位配合、要素保障部門牽頭跑批機制。出台《普洱市要素保障市級常態化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問題、責任、時限、銷號清單。做好項目選址規劃引導,促進項目合理選址,優先安排重大項目、重點園區的土地、林地、能耗、環評等要素指標。提高要素保障審批效率,做到提前介入、指導組卷,明確專人在事前、事中、事後跟蹤服務。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時限壓縮至7個工作日,成片開發方案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轉報,農用地征轉報件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臨時用地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環評報告書辦結時限壓縮至30個工作日,報告表壓縮至15個工作日;8個工作日內作出使用林地報件許可決定或審核轉報。
四、促進消費加快復甦
(十二)實施消費促進活動。繼續開展好“普洱購”消費券投放,圍繞普洱茶、普洱咖啡、成品油、汽車、摩托、家電等重點商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對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型促消費活動給予經費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以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市主要停車場建設830個充換電設施,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除不能滿足特定要求外,原則上使用新能源汽車。積極推進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創建,促進茶旅、咖旅等文旅產品新業態線上線下消費,支持“最普洱”評選、節假日文旅消費活動。策劃推出一批本地游、周邊游精品路線,激活旅遊消費市場。鼓勵企業建設完善住宿、餐飲等旅遊配套服務設施,發展高品質農家樂、鄉村客棧、精品民宿等業態,打造網紅打卡點。
(十三)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出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完善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鼓勵和引導房地產企業開展住房團購優惠、以老帶新等促銷活動,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消化部分現房,支持有條件的商住用房改為社區公用設施。出台《普洱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引導和鼓勵市場主體投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全力保障不同群體和層次外來人員的住房需求;購買或長期租賃市場房源、盤活國有存量住房,用於引進人才住房保障。抓緊完成“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
五、全力做好糧食能源安全保障
(十四)保障糧食能源安全。兜牢糧食安全底線,加快通過“一卡通”兌現種糧一次性補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強化農資供應保障,穩妥推進糧食生產。加快推進16.6萬畝高標準農田和小型水利建設,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生產性投資。全年完成糧食播種面積514.1萬畝以上、糧食產量120.5萬噸以上。開展政策性糧油庫存大檢查,確保數量真實、質量可靠、儲存安全。加快煤礦整治兼併整合,積極幫助煤礦企業解決恢復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促進煤礦復工復產。鼓勵用煤企業與市內外煤炭生產企業簽訂中長期契約,保障煤炭供應穩定。做好電力保障各項工作,精細化開展有序用電,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電,避免發生拉閘限電。加強石油儲備,儘快落實地方成品油儲備任務。
六、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十五)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市級安排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專項資金,對困難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水電、擔保費、防疫支出等補助,並給予房租、貸款貼息、社保補貼。落實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實行費用6個月緩繳,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整頓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和收費行為,對特殊困難行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落實招投標領域保函(保險)替代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標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招標擔保。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為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減免期間免徵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十六)最佳化企業復工達產。聚焦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加快推進停產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嚴格落實省級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動態調整“白名單”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總結推廣“點對點”運輸、不見面交接、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十七)暢通交通物流。爭取省級民航發展基金支持普洱思茅機場、瀾滄景邁機場運行,力爭恢復普洱至昆明每日1至2班次。積極爭取省級中老鐵路貨運補貼專項資金支持,用好市級中老鐵路貨運補貼專項資金,助力企業降低物流成本。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嚴禁通行管控政策層層加碼,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員封閉管理模式。客貨運司機、快遞員等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各縣(區)政府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範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各縣(區)財政予以保障。協調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出台差異化收費方案,針對疫情期間貨運車輛通行費用給予減免優惠。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全面提升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
(十八)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省級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加快推進寧洱、江城(勐康)、瀾滄、鎮沅、墨江等冷鏈物流項目建設。加強城鄉供應鏈體系建設,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建設一批產銷冷鏈集配中心,加快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業融資。
(十九)支持高原特色農業加快發展。支持綠色、有機茶園(咖啡園)基地建設,採取“領證後補”的方式,對年內獲得國內外具有認證資質的機構綠色認證、有機認證的茶園和咖啡園給予獎勵。加快肉牛產業發展,落實支持肉牛產業發展十條措施。對全年銷售收入達5000萬元、1億元以上,且年度增速達15%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獎補。
(二十)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認真落實領導幹部掛鈎聯繫企業制度,著力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引導企業用足用好各項優惠政策。支持企業提質增效,擴銷促產,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按產值增量給予獎勵。推進“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程,對通過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成長”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一)著力幫助文旅企業渡過難關。積極爭取省級旅遊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激發旅遊市場恢復活力,落實支持旅遊高質量發展、文化旅遊行業紓困幫扶、旅遊業恢復發展獎補政策,對2022年文旅企業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實際獲得貸款利率(不超過5%)給予50%貼息。執行政府指導價的A級旅遊景區開展門票降價促銷活動的,按減免額度的50%給予補貼。宣傳、推廣好文旅消費券、自駕游電子油券等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委託旅行社開展公務、工會、會展等活動,支持基層工會購買市內演出、景區門票等文體旅遊產品和服務。
七、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和招商引資政策
(二十二)加大送政策進企業力度。著力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落實紓困主管制、政策專員制,一對一服務重點企業,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困難。紮實開展政策宣傳、政策服務、政策兌現“三進市場主體”活動,梳理各業務部門惠企政策,編制惠企政策指南、口袋書,免費向企業發放。梳理停減產企業和重點企業名單,開展“一企一策”聯繫服務,根據企業需求定製穩增長政策清單,主動送政策到企業、到園區、到各類政策發力點,推動政策落實到“零公里”。在市、縣、鄉三級政務服務大廳(場所)設定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務視窗,向市場主體提供政策發布、創業培訓、用工對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領等服務。
(二十三)促進市場主體倍增。著力推進市場主體倍增計畫,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深入實施“個轉企”、“企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程,重點培育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聚焦重點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培育,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務平台和融資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個轉企”,支持批零住餐個體大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鼓勵個體經營戶通過聯合經營的方式轉型升級為企業,對成功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按規定給予獎勵。積極推進“小升規”,充分利用國資平台優勢,加快整合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養老院及企事業單位等資源,組建轄區內統一配送平台。加快推進“四上企業”培育,財政安排3000萬元,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首次納規且連續在庫的“小升規”工業企業,分3年給予45萬元獎勵;對月度升限的批零住餐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年度升限的企業(個體),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升規的文化體育娛樂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重點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達到5000萬元以上新註冊的工貿企業,給予實際銷售額0.1%的獎勵;對年銷售達到5000萬元以上新註冊的農貿企業,給予實際銷售額1%的獎勵,以上每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國際國內知名企業,將行銷中心或交易結算中心遷至普洱或在普洱註冊新升限的商貿企業給予獎勵。以上企業(個體)當年掉庫的不予獎勵。確保年內完成升規達限商貿服務業100戶、重點服務業企業10戶,新增達規升規工業企業25戶。
(二十四)完善招商引資機制。成立全市招商引資指揮部,統籌謀劃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研究延鏈補鏈的重點方向,編制招商規劃,建立招商引資專班制度,明確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清單。強化“一把手”招商,深入推進全產業鏈招商,加快推進一批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充分落實招商引資項目主管制、服務專員制,協調解決重要事項和突出困難,全方位跟蹤服務。
八、著力穩企穩崗穩就業
(二十五)加大投入保就業。統籌安排中央就業補助資金1.92億元、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補助資金0.45億元,開展職業培訓3萬人次;安排失業保險基金1.02億元;市級以上財政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2.11億元以上。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76萬人,確保就業形勢整體穩定。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失業保險停保時間在2022年1月1日之後,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後,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範圍,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按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遊、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物流運輸等行業群體和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範圍,按照個人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小微企業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個人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十六)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力度。積極推進“創業之城”建設工作,舉辦“創贏普洱”系列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按規定給予獎補。實施“優秀創新創業項目庫”制度,對高校畢業生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對申請入駐創業孵化園區創業的,優先提供創業場地支持。對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按規定免除反擔保。給予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普洱市創業的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鼓勵見習基地積極開發見習崗位,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就業見習補貼。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每人不超過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併購買社會保險的,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得重複享受。對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一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繳納部分)。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雲南省高校畢業生畢業後3年內到普洱市4個邊境縣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就業、自願服務滿3年的,按照本、專科生不超8000元、研究生不超12000元的標準由財政代償助學貸款。將“三支一扶”計畫擴大到鄉(鎮)所有事業崗位,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5萬元生活補助,實行鄉(鎮)招募村級使用,2年後考核合格的,可安排到相應鄉(鎮)事業崗位轉聘入職。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實名制信息管理,主動開展“1311”全面服務(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介、1次職業培訓、1次就業見習)。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實際繳費額2/3的標準給予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十七)加大企業穩崗返還力度。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由60%提至90%。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免申即享”。
(二十八)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對跨省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脫貧人口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對有就業意願無法離鄉的脫貧人口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年內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5.37萬個以上。組織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技能水平。加大就業幫扶車間扶持力度,對吸納脫貧勞動力5人以上,並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的,按照支付脫貧勞動力月工資總額的15%給予獎補。
(二十九)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快發展。積極協調解決個體工商戶租金、稅費、社保、融資、用工等方面突出問題,提高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能力。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相應稅費;企業招用其就業的,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相應稅費。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相應稅費;企業招用其就業的,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相應稅費。
(三十)支持創業帶就業。積極推動市、縣兩級創業孵化平台建設,重點推進瀾滄縣、墨江縣、景東縣鄉村振興創業孵化園建設,對認定為市級創業園、眾創空間、校園創業平台的,按規定給予補助。鼓勵市域內創業孵化園區申報國家、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園項目。打造“普洱咖啡工”、“普洱生態茶葉”勞務品牌,創新創業孵化服務模式,打造創業品牌。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全年開展培訓3萬人次。
九、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三十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支持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市場主體實施聯農帶農富農產業項目,帶動脫貧人口增收。面向農民擴大以工代賑,全面實施資產收益分工等賑濟模式。實施人均收入1萬元以下脫貧家庭“一戶一策”增收計畫,力爭全市脫貧人口收入增速達16%左右。
(三十二)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做好糧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開設平價蔬菜專櫃,實現“米袋子”、“菜籃子”產品保供穩價。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救助補助資金,精準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難群體幫扶工作,對臨時基本生活困難民眾給予有針對性幫扶。
(三十三)堅守安全生產底線。做好防災減災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聚焦危險化學品、民航、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礦山、金屬冶煉、水電站、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強化監管執法、隱患排查、問題整改,全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十、加強機制保障
(三十四)實行“三辦一銷號”制度。各縣(區)各部門要主動發現穩增長政策措施落實中存在的問題、主動研究問題、主動解決問題,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交辦、承辦、督辦和銷號制度,對企業提出的困難,要充分發揮政策資源,限期解決;對沒有政策支撐的,依法依規以改革創新的舉措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創新政策,全力為企業紓困解難。
(三十五)及時兌付財政獎補資金。堅持黨政機關過緊日子,按5%的比例壓縮年初預算公用經費,用於支持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加強穩增長政策實施管理,按照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敏捷辦理的原則,加快加強穩增長政策兌現力度,及時兌付獎補資金。
(三十六)建立健全效果評估制度。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對政策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的部門和縣(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問責,對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成效顯著的部門和縣(區)予以通報表揚。
對國家、雲南省出台的相關支持政策,普洱市全面貫徹落實,市級穩增長政策措施(普政發〔2022〕1號)繼續執行。各縣(區)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複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本文有刪減)
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實落細全國、全省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著力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推動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結合普洱市實際情況,制定出台《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落實財政政策、落實金融政策、全力以赴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消費加快復甦、全力做好糧食能源安全保障、穩定產業鏈供應鏈、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和招商引資政策、著力穩企穩崗穩就業、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強機制保障10個方面36條政策措施。
(一)落實財政政策
1.落實好留抵退稅、稅收優惠及緩繳稅費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輔導,確保各項稅費優惠直達快享市場主體。
2.支持融資擔保增量降費。國有融資擔保機構新增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擔保金額同比增長30%以上,新增融資擔保業務規模不低於3.7億元。今年6月1日起,普洱市融資擔保公司對小微企業、支農貸款擔保實行“零費率”。
3.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執行好專門支持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政策。深入開展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專項整治。
(二)落實金融政策
1.保持信貸合理增長。引導金融機構合理擴大信貸投放,提高市場主體貸款獲得率。
2.落實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貸款。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觀察、受疫情影響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貸款,靈活採取合理方式調整還款計畫。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獎勵資金支持比例提高至2%;對借用支農再貸款加大鄉村振興領域信貸投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鼓勵縣(區)財政按再貸款金額的1%給予財政貼息。
3.加大金融機構對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力度。做好信貸資金與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內資金的有效銜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綜合交通、水利、產業園區等重大項目支持力度,鼓勵全過程參與重大項目謀劃、融資,建立重大項目“需求摸排—融資對接—專家輔導—問題反饋”全鏈條支持機制。
(三)全力以赴擴大有效投資
1.加強重大項目謀劃。聚焦國家、省政策導向,加快謀劃儲備一批標誌性、牽引性、支撐性的大項目好項目。
2.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率。組織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工作,依法依規對長期趴賬的項目作出調整,並在申報專項債券資金中給予調減額度。
3.加快重點領域投資。大抓產業投資,紮實推進光伏項目建設,積極推進40萬立方米超強輕質刨花板、安琪酵母、醫用低氨無氨天然乳膠加工廠、景邁山古茶林4A級景區等項目建設。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瑞麗至孟連、勐醒至江城至綠春、孟連至勐海、景谷至寧洱等高速公路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1500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710公里,農村危橋改造35座。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加快推進景谷民樂河、墨江小勐連、景東三合等28個項目建設,爭取年內開工29件重點水利工程。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功能提升,新開工改造62個城市老舊小區,擴大棚戶區改造規模,加快思茅區污水處理綜合治理和中心城區垃圾焚燒廠項目建設。提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新建5G基站3000個,持續推進城市大腦建設,加快推動公共基礎設施智慧化改造。
4.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制度,建立企業反映投資核准問題辦理和反饋機制。鼓勵和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通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探索建立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不簡單抽貸、壓貸、斷貸。
5.抓實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堅持市級領導掛鈎聯繫重點項目和縣(區)政府統籌協調、項目業主組件、責任單位配合、要素保障部門牽頭跑批機制。進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審批效率。
(四)促進消費加快復甦
1.實施消費促進活動。繼續開展好“普洱購”消費券投放,對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型促消費活動給予經費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以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創建。策劃推出一批本地游、周邊游精品路線,激活旅遊消費市場。
2.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出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完善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鼓勵和引導房地產企業開展促銷活動,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消化部分現房。出台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引導和鼓勵投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購買或長期租賃市場房源、盤活國有存量住房。抓緊完成“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
(五)全力做好糧食能源安全保障
保障糧食能源安全。加快兌現種糧一次性補貼,強化農資供應保障,推進16.6萬畝高標準農田和小型水利建設,確保全年完成糧食播種面積514.1萬畝以上、糧食產量120.5萬噸以上。加快推進煤礦復工復產。做好電力保障工作,避免發生拉閘限電。儘快落實地方成品油儲備任務。
(六)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1.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安排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專項資金,對困難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水電、擔保費、防疫支出等補助,並給予房租、貸款貼息、社保補貼。落實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費用6個月緩繳。
2.最佳化企業復工達產。嚴格落實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總結推廣“點對點”運輸、不見面交接、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加強服務,力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3.暢通交通物流。使用好省市“兩級”中老鐵路貨運補貼專項資金,助力企業降低物流成本。嚴禁通行管控政策層層加碼,落實好針對客貨車司機、快遞員等人群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爭取出台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案,對疫情期間貨運車輛通行費用給予減免優惠。
4.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寧洱、江城(勐康)、瀾滄、鎮沅、墨江等冷鏈物流項目建設。加強鄉供應鏈體系建設,建設一批產銷冷鏈集配中心。
5.支持高原特色農業加快發展。對年內獲得具有認證資質的機構綠色認證、有機認證的茶園和咖啡園給予獎勵。落實支持肉牛產業發展十條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給予獎補。
6.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認真落實領導幹部掛鈎聯繫企業制度,支持企業提質增效,擴銷促產,對通過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成長”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7.著力幫助文旅企業渡過難關。對2022年文旅企業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實際獲得貸款利率(不超過5%)給予50%貼息。支持旅遊景區開展門票降價等促銷活動。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委託旅行社開展公務、工會、會展等活動。
(七)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和招商引資政策
1.加大送政策進企業力度。落實紓困主管制、政策專員制,一對一服務重點企業。紮實開展政策宣傳、政策服務、政策兌現“三進市場主體”活動。梳理停減產企業和重點企業名單,開展“一企一策”聯繫服務。設定市、縣、鄉三級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務視窗。
2.促進市場主體倍增。支持批零住餐個體大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加快整合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養老院及企事業單位等資源,組建轄區內統一配送平台。安排3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新增“四上”企業、工貿企業、農貿企業、商貿企業分別給予獎勵。確保年內完成升規達限商貿服務業100戶、重點服務業企業10戶,新增達規升規工業企業25戶。
3.完善招商引資機制。成立招商引資指揮部,建立招商引資專班制度,強化“一把手”招商,落實招商引資項目主管制、服務專員制,加快推進招商引資項目落地。
(八)著力穩企穩崗穩就業
1.加大投入保就業。統籌安排中央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補助資2.37億元,開展職業培訓3萬人次;安排失業保險基金1.02億元;市級以上財政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2.11億元以上,確保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76萬人。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按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範圍,按照個人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小微企業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
2.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力度。對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按規定免除反擔保。給予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普洱市創業的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鼓勵見習基地開發見習崗位,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就業見習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照每人不超過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或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雲南省高校畢業生畢業後3年內到普洱市4個邊境縣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就業,自願服務滿3年的,按照本、專科生不超8000元、研究生不超12000元的標準由財政代償助學貸款。“三支一扶”計畫擴大到鄉(鎮)所有事業崗位,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5萬元生活補助,2年後考核合格的,可安排到相應鄉(鎮)事業崗位轉聘入職。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實名制信息管理,開展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介、1次職業培訓、1次就業見習服務。
3.加大企業穩崗返還力度。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提至50%,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等提至90%。
4.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年內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5.37萬個以上,組織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加大就業幫扶車間扶持力度。
5.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快發展。積極協調解決個體工商戶租金、稅費、社保、融資等方面突出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按照規定給予依次扣減相應稅費。
6.支持創業帶就業。重點推進瀾滄縣、墨江縣、景東縣鄉村振興創業孵化園建設。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全年開展培訓3萬人次。
(九)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1.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支持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實施聯農帶農富農產業項目,面向農民擴大以工代賑,實施人均收入1萬元以下脫貧家庭“一戶一策”增收計畫,力爭全市脫貧人口收入增速達16%左右。
2.強化社會民生兜底保障。做好糧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精準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難群體幫扶工作。
3.堅守安全生產底線。做好防災減災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全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十)加強機制保障
1.實行“三辦一銷號”制度。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交辦、承辦、督辦和銷號制度,充分發揮政策資源,限期解決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
2.及時兌付財政獎補資金。按5%的比例壓縮年初預算公用經費,用於支持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加快加強穩增長政策兌現力度,及時兌付獎補資金。
3.建立健全效果評估制度。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從嚴兌現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