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是2018年9月3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發布單位: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18年9月3日
制定背景,檔案內容,

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營造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我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檔案內容

一、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服務。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簡化工商登記、刻章、申領發票等辦理手續,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5個工作日內。推進投資審批便利化,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廣州、深圳率先在2018年年底前將工程建設項目平均審批時限壓減至100個工作日內,全省2019年上半年實現這一目標。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加快“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對審批頻次高、審批周期長、企業意見較為集中的許可事項,依法依規予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或者加強準營管理。全面推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對部分產品實施“先證後核”“承諾許可”審批模式並取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生產許可證延續的企業免於實地核查及產品檢驗。
二、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對民營和國有經濟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以規範性檔案、會議紀要等任何形式對民間資本設定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可實行市場化運作的領域,對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重點支持民間資本組建或參股相關產業投資基金參與投資運營。對教育、衛生、養老等社會事業,重點推動民間投資項目在土地使用、用水用電、稅費徵收等方面享受與政府投資項目同等待遇。保障民間資本公平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動民營企業與其他類型企業按同等標準、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不得以不合理的採購條件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確保採購過程公平、公正、公開。鼓勵民營房地產企業轉型發展,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民營房地產企業整合醫療、養老、教育等資源,向城市生活配套服務企業轉型,支持其建設科技孵化器,向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領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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