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是天津市出台的措施,於2023年11月9日出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9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
措施發布,內容解讀,

措施發布

2023年11月9日,《天津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發布。

內容解讀

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最佳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今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推動民營經濟發展作出新的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在深入實施“民營經濟19條”“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26條”“支持民營經濟發展17條措施”等政策措施的同時,為構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民營經濟發展壯大29條”。
“民營經濟發展壯大29條”提出7方面共29條具體落實舉措,細化分解為138項具體任務,並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形成重點任務台賬。
一是持續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打造高效便捷暖心的政務環境,破除市場準入壁壘,落實公平競爭制度,加強信用體系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最佳化民間投資環境,在要素保障、手續辦理等方面,對民間投資項目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做好服務,支持民營企業投標競標,完善企業市場化重整機制。
二是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延期政策,擴大信用貸款發放規模。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用好各類專項資金,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完善拖欠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加大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清理力度,強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三是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探索建立府院聯動機制下企業信用保全白名單。完善監管執法體系,探索“一業一查”。構建民營企業源頭防範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四是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聯合上下游企業面向重點領域,開展“卡脖子”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加快推動數位化轉型和技術改造。鼓勵民營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投資等國家重大戰略。
五是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建設機制和教育培訓體系,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規範政商交往行為,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發自內心尊重民營企業家,與民營企業家真正交朋友。
六是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加強尊重民營經濟的宣傳引導,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民營經濟人士做發展的實幹家和新時代的奉獻者。
七是加強組織實施。堅持黨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領導,發揮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市區聯動,統籌推進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工作。完善落實激勵約束機制,項目化、清單化抓好落實,對落實成效開展第三方評價,注重總結典型案例,提升民營經濟整體工作水平。
據介紹,“民營經濟發展壯大29條”與現有政策相比,從五個方面充分體現了天津特色和創新亮點。
一是突出更有溫度的涉企服務。與民營企業常態化開展溝通交流,讓民營企業“敢說話、說真話”;定期開展民營經濟運行調度,通過大調研大走訪大服務、政企互通信息化服務平台,線上線下相結合解決民營企業重點難點問題。
二是突出更加豐富的支持政策。鼓勵海河產業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加大對優質民營企業支持力度;紮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便利稅費辦理,落實優惠政策;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發揮平台企業在擴大就業方面的作用等舉措。
三是突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探索“一業一查”,推廣擴大部門聯合抽查覆蓋面,提高監管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杜絕選擇性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創新監管模式,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留足發展空間。
四是突出助力民營企業練好內功和加快“走出去”。引導我市國有企業向民營企業開放共享創新平台、試驗場地、儀器設備等資源;鼓勵民營企業出題,組織海河實驗室等科研機構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加大“北京研發、天津製造”項目落地支持力度,多舉措支持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
五是突出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榮譽感。總結推廣富有中國特色、順應時代潮流的企業家成長經驗,加大對優秀企業家宣傳和表彰力度;引導民營企業家增強愛國情懷,擔當社會責任,拓展國際視野,不斷激發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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