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搶先機穩經濟促發展的若干措施

《廣州南沙搶先機穩經濟促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管委會、區政府同意,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2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南沙搶先機穩經濟促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2日
  • 發布單位: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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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夯實企業穩崗穩產主體責任,大力提振市場信心,加快各行業領域恢復和發展,推動經濟運行進一步回穩向上,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企業穩崗用工
  1.支持企業留工生產。春節期間(2023年1月21日至27日,下同),對正常生產的、註冊登記地在南沙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2023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含,下同)、同比增速10%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標準給予實際上崗的員工留工補貼;對註冊登記地在南沙區的電商平台或電商服務企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標準給予實際上崗的員工留工補貼;對當日實際上崗人數達到80人及以上的納入廣州市建設領域管理套用信息平台的建設施工項目,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標準給予實際上崗的建築工人留工補貼。(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財政局)
  2.支持企業穩崗復產。對2023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同比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2023年新入職且3月31日前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上的員工,分別按每人1000元、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崗復產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本區重點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每成功介紹1人(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社會保險1個月以上)按每人400元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每家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累計申領金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3.支持外來務工人員節後加快返崗復工。對企業批量有組織接回非本市出發的在職員工或新招員工實行“點對點”專車專列補貼,按每人500元的標準補貼交通費,補貼政策實施至2023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4.積極開展外來務工人員穩崗送溫暖活動。鼓勵各級工會組織採取發放新春禮包等多種形式關心關愛就地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積極開展文旅惠民活動,落實公共文化場館開放,鼓勵本區文旅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向就地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免費發放電影票、景區門票等,豐富員工節日文化生活。(責任單位: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區總工會)
  二、進一步減稅降費
  5.落實稅收減免支持政策。深入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持續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南沙區稅務局)
  6.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沙區稅務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金融工作局)
  8.加大對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設立最高1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資金池,對合作機構向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投放的經營性貸款所產生的不良貸款,給予最高損失本金25%的補償。(責任單位:金融工作局)
  四、促進工業穩增長
  9.鼓勵工業企業擴大生產。對2023年第一季度產值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6%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基礎補貼30萬元,並按每億元產值增量10萬元的標準給予增量補貼。兩項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局)
  10.鼓勵企業擴大投資。對2023年工業投資項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納入統計的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0億元(含)以上,50億元(含)-100億元、30億元(含)-50億元、10億元(含)-30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億元(含)-5億元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促進商貿服務業穩增長
  11.鼓勵商貿企業發展壯大。
  (1)在2023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限額以上批發業和零售業企業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0億元(含)以上、5億元(含)-10億元、2億元(含)-5億元、5000萬元(含)-2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商務局)
  (2)在2023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限額以上住宿業和餐飲業企業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3億元(含)以上、1億元(含)-3億元、5000萬元(含)-1億元、1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商務局)
  12.支持會議會展業發展。安排500萬元資金用於支持通過線上及線下形式推廣宣傳南沙區內重點商務酒店及會展場所,推動會議、會展業態復甦。(責任單位:商務局)
  六、支持企業拓展海外市場
  13.支持外貿企業赴海外開拓市場。對2023年參加“粵貿全球”境外線下展的企業,按企業參加每個展會實際展位費用不超過50%予以最高3萬元補助。企業參加同一展會獲得的中央、省、市、區資金不超過其實際展位費用的100%,每家企業全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商務局)
  七、全力提振消費需求
  14.發放消費券。結合數字人民幣試點,通過第三方平台等向市民發放2000萬元消費券,用於支持住宿餐飲、零售商戶復甦,提振消費信心。安排1000萬元資金用於支持南沙品牌企業線上銷售。(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向市民發放1000萬元文旅體消費券,鼓勵市民憑領到的消費券到區內各類文旅體等經營場所進行消費,依據消費券的使用情況進行補貼。(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15.鼓勵舉辦促消費主題活動。支持聯合區內品牌餐飲企業、商圈舉辦美食節等促消費活動。鼓勵商圈藉助節假日氣氛,對在節假日期間開展促消費主題活動的商圈運營主體,按其單場活動實際支出的20%予以獎勵支持,單個商圈運營主體累計申請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商務局)
  16.鼓勵旅遊業發展。區內旅行社組織開展旅遊團隊(20人及以上)到區內旅遊的,給予每人每次40元補貼,每家旅行社累計補貼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八、加強政府服務
  17.加強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在確保全全生產的前提下,主動協調化解企業連續生產中遇到的人員緊缺、水、電、煤、蒸汽、油、氣、通信、運輸等困難問題,確保企業各類生產要素平穩有序供給。建立完善企業訴求服務機制,利用“政企面對面”、諮詢專線、服務專員等多種渠道全方位受理企業訴求,切實解決企業訴求問題。(責任單位:區各行業主管部門)
  18.確保政策措施及時落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抓緊牽頭制訂申報指南,積極實行精準推送、網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推動各項政策高效直達市場主體,確保政策措施第一時間落地。(責任單位:區各行業主管部門)
  本措施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文中涉及國家和省、市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省、市出台相關支持政策的,本區遵照執行。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支持政策(含上級要求區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享受本措施扶持的企業可疊加享受區內其他政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3年2月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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