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區服務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二十條措施

《增城區服務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二十條措施》已經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3月30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城區服務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二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30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穩定工業經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關於鞏固回升向好趨勢加力振作工業經濟的通知》(工信部聯運行〔2022〕160號)、《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行動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2〕41號)、《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2〕270號)、《關於印發廣州市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穗府辦函〔2022〕45號)等檔案要求,為強化政策扶持,最佳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鞏固工業經濟成長勢頭,確保工業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結合增城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鼓勵企業提質增效
  (一)鼓勵企業升規發展。加大對工業企業培育力度,推動升規入統。對當年實現月度新增的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二)鼓勵企業規模提升。鼓勵工業企業擴大生產,充分釋放產能。(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1.對年產值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年產值連續兩年超過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保持正增長且兩年平均增速達到10%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滾動獎勵。
  3.鼓勵採取委託區外企業加工方式實現規模提升,對當年產值達到1億元且保持正增長的,或當年實現月度新增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當年委託加工產生的產值折算成增加值的1%給予獎勵。
  (三)助推小微企業成長。加大對列入小微企業培育庫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的紓困幫扶力度,助推小微企業平穩發展。(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1.對向小微企業提供訂單支持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雙方當年交易額的5%給予獎勵,每帶動1家小微企業獲得該項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對保持正增長的小微企業,按不超過當年新增營業收入的1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獲得該項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小微企業帶動鄉村發展,按不超過當年新增營業收入的3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獲得該項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四)做好大宗商品保供。支持大宗商品生產企業提高市場運行效率,使生產、分配、流通各環節銜接更加暢通。對當年產值超過300億元的大宗商品生產企業,按最高不超過當年產值的0.15%給予獎勵。(區科工商信局負責)
  二、鼓勵企業技術升級
  (五)培育專精特新企業。鼓勵工業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六)引導企業數位化轉型。鼓勵工業企業提升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水平。對規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當年購買工業軟體或工業智慧型化套用(含信息化服務和配套軟硬體投入)的,按不超過投資額的2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獲得該項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七)鼓勵企業綠色轉型。支持工業企業實施綠色清潔生產、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減污降碳等。對首次實施清潔生產並當年通過市級審核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通過市級簡易流程清潔生產審核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區科工商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
  三、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八)最佳化企業用工服務。加強線上線下用工招聘服務,支持工業企業擴崗穩產,緩解企業用工難問題。對當年產值超過1億元且保持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當年新招錄員工且辦理就業登記、當年開始繳納社會保險費並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招用工補貼,單個企業獲得補貼人數每年最多不超過200人;對當年產值超過20億元且保持正增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工業企業,單個企業獲得補貼人數每年最多可放寬至1000人。(區人社局,各鎮街負責)
  (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降低工業企業融資成本,對規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當年獲得銀行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按3個月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獲得該項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十)最佳化員工子女入學。切實做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資源均等化服務質量。對區內做出較大貢獻的重點工業企業,對其來穗管理及技術人才、重要員工隨遷子女等,統籌安排就近入讀公辦學校。(開發區企業服務局、區教育局,各鎮街負責)
  (十一)鼓勵人才引領發展。進一步建立健全高級管理人員激勵機制,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為加快工業經濟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對當年產值超過5億元且同比增長30%以上、超過10億元且同比增長20%以上、超過20億元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按不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的4%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個人貢獻獎勵,每家企業獲得補貼人數每年最多不超過5人。(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十二)推動產品供需對接。整合全區工業企業產品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宣傳,助其進入區內工業、商業、房地產、工程建設、旅遊等主要產業鏈供應鏈,滿足區內產業鏈供應鏈延鏈補鏈和穩定發展需要。(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十三)提供優質產業用房。按照各產業專業化生產需求,加快推進標準廠房規劃建設;發揮區屬國企作用,搭建產業園區建設運營綜合平台,以“準成本”模式供應工業空間,為工業企業提供拎包入駐和全鏈條創新創業服務,並納入政府性產業用房進行管理,制定租期租金參考價格體系和管理辦法。(區國資局負責)加強對工業廠房租賃市場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租賃行為,有效規範市場秩序。(區住建局,各鎮街負責)
  (十四)支持電力保供穩定。支持電力保供企業持續穩定保障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用電,對當年發電量超過1億千瓦時且同比保持正增長的電力保供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5萬元/億千瓦時的標準給予獎勵。(區發改局、區科工商信局,增城供電局負責)
四、提升服務企業質效
  (十五)掛點聯繫服務企業。由區領導擔任年產值5億元以上工業企業的服務專員,屬地鎮街領導擔任年產值1-5億元工業企業的服務專員,及時協調解決重點工業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助推企業做大做強。(區科工商信局、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執法局、開發區園區發展局、開發區企業服務局、開發區科技創新局,增城供電局,各鎮街負責)
  (十六)常態化解決企業訴求。依託粵商通、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平台建立“紓困解難”工作機制,及時受理企業諮詢和訴求,保障企業訴求事項實時流轉,形成快速反應、處置、反饋、評估的運行機制,做到事事有回覆,件件有回音。(區政數局、區科工商信局、區發改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人社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務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開發區企業服務局、開發區科技創新局等各涉企部門,各鎮街負責)
  (十七)健全運行監測機制。發揮“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平台”作用,鼓勵全區工業企業配合數據採集工作,及時掌握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完善聯繫服務企業機制。對按要求完成數據採集任務的工業企業信息員,按最高不超過100元/家次的標準給予補助。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對轄區內小微企業信息員給予補助。(區科工商信局,各鎮街負責)
  (十八)鼓勵項目加快籌建。對製造業項目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3億元以上的,或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2萬元/個項目的標準給予其項目負責人突出貢獻獎勵。(區科工商信局、開發區企業服務局,各鎮街負責)
  (十九)多措強化柔性執法。各行政執法部門對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依法應當(可以)不予處罰、應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柔性執法事項清單,並實施清單動態管理。(區統計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各鎮街負責)
  (二十)保產業供應鏈穩定。發揮區保供專班常態化統籌協調作用,聚焦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點關注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工、融資等生產要素保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原材料供應受阻等問題,推動產業鏈循環貫通,全力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區保產業鏈供應鏈工作專班成員單位負責)
  五、附則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仍需兌現的支持政策將延續至執行完畢。政策申報將視財力情況進行最佳化調整,並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單個企業(小微企業除外)獲得本辦法獎勵合計不超過該企業相應年產值的1.2%。本辦法與區內其他優惠政策內容類同或投資協定另有約定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或個人按就高不重複原則享受。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一科 2023年3月30日印發

政策解讀

 一、檔案起草背景
  (一)制定依據
  根據《關於鞏固回升向好趨勢加力振作工業經濟的通知》(工信部聯運行〔2022〕160號)、《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行動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2〕41號)、《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2〕270號)、《關於印發廣州市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穗府辦函〔2022〕45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措施。
  (二)目的及意義
  一是為進一步鞏固工業經濟成長勢頭,鼓勵工業企業充分釋放產能,引導企業加大生產。
  二是緊密結合前期走訪和座談會上企業提出的訴求,針對性地提出最佳化子女入學、建立供需對接、提供產業用房、掛點聯繫服務、常態化解決訴求、強化柔性執法等措施,點對點逐條進行解決。
  二、主要內容
  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鼓勵企業提質增效”,鼓勵升規發展,鼓勵企業規模提升,助推小微企業成長,鼓勵大宗商品做好保供。
  第二部分“鼓勵企業技術升級”,通過梯度培育專精特新,引導企業數位化轉型、綠色轉型。
  第三部分“幫助企業紓困解難”,通過最佳化用工服務、加大融資支持、服務員工子女入學、鼓勵人才引領發展、推動產品供需對接、提供優質產業用房等方式,針對性解決企業發展瓶頸。
  第四部分“提升服務企業水平”,通過建立領導掛點聯繫服務機制,依託政務平台常態化解決企業訴求,健全運行監測機制,鼓勵項目加快建設,制定柔性執法事項清單、保產業供應鏈穩定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全方位貼心服務。
  第五部分“附則”,規定單個企業獎勵上限不超過當年產值的1.2%,不重複獎勵,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等。
  三、關鍵字解釋
  年產值:年度實現的統計意義的產值。
  戰略性新興產業:屬於新型顯示、積體電路、新能源汽車、數字經濟、人工智慧、生物醫藥、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區委、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中提出的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以及上述領域上下游的產業領域。
  固定資產投資額:年度實現的統計意義的固定資產投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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