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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20〕13號)精神,堅持把做實做強做優實體經濟作為主攻方向,聚焦市場主體關切,破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落實“六穩”“六保”要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在加快建設美好淮南上取得新的更大進展,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
(一)最佳化再造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
1.從辦成項目前期“一件事”出發,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把項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預審、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等有關審批事項所需申報材料整合為一套綜合性申報材料,實行項目單位編報一套材料,各相關審批部門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審批、統一反饋,加快項目落地。依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審批流程,實現批覆檔案等線上列印。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數據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合併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合併,統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3.已設立的開發區需要開展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評估工作。新設立及範圍調整的特定開發區域,應在批准前完成調查評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4.最佳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階段審批流程,嚴格執行此類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限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的要求。推廣“正負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政府發布清單、企業作出承諾、發放相關證書制度體系,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對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發布統一的企業開工條件,企業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後作出相關承諾,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資源局、各縣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2020年12月底前,依託“皖事通辦”平台,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各部門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實現項目信息、審批結果實時共享。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全面實行施工許可電子證照。(市城鄉建設局、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全面梳理並嚴格執行已制定的“一張表單”和各階段審批事項,建立全市統一的“一張表單”;2020年12月底前,公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行政許可、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的辦理標準和費用。(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推進“多規合一”。
7.積極推進市級以及縣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配合省梳理統一全省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標準和規則。2020年12月底前,在用地、規劃、施工、不動產登記等各階段,實現對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事項由一家測繪單位承擔、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標,全流程實現測繪成果共享互認,避免重複測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各縣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
(四)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8.配合省有關單位完成2020年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修訂工作,進一步縮減清單事項、減少管理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實施社會力量辦學負面清單制度,按照非禁即準原則,放寬辦學市場準入。(市教育體育局負責)
10.建立《營業性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在批准時間內增加演出地備案事項清單》,最佳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精簡辦事材料,實現跨地區巡迴演出線上審批。(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
11.對醫療機構準入簡化審批程式、降低準入門檻,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投資醫療服務業,優先支持社會力量在市域內舉辦獨立設定的醫療機構,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對中醫診所設定登記實施備案管理。(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五)精簡最佳化工業產品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
12.深化產品準入改革,做好國家、省審批許可權下放承接工作,依託全省網上審批系統,編制實施清單和服務指南。取消對二手車經銷企業登記註冊地設定的不合理規定,嚴禁違法設定限制或禁止登記註冊區域,嚴禁要求申請人提供不必要證明檔案。(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選擇在具備條件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工作站,整合二手車交易和轉移登記流程,簡化手續,推行“一站式”辦理服務。(市公安局負責)
14.依託網際網路等技術手段,逐步提升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與汽車維修企業對接覆蓋面,2020年12月底前實現覆蓋全市一類維修企業80%以上。(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15.持續推動保險數據與公安交管信息數據資源共享,推進電子化保單等便利化措施。(淮南銀保監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數據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
16.推行企業分支機構登記全程網上辦理,將登記註冊材料從5份壓減至2份,實行“一日辦結”。允許“一照多址”登記,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進一步擴大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試點區域。嚴厲打擊網際網路平台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高價服務費行為。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涉企收費實施重點監管。(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民政局、淮南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在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領域,加快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工作。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工程擔保公司、保險機構作為工程擔保保證人開展工程擔保業務,2020年12月底前,建築業企業採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證保險等替代現金形式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比例不低於40%;2020年12月底前,採購人、代理機構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險、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保證金。(市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淮南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廣使用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台,著力紓解中小微企業資金困難和問題,擴大線上融資規模,2020年撮合融資25億元以上;支持企業以應收賬款、倉單和存貨質押等方式融資,全年實現民營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40億元以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
(七)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
19.在關區全面推廣“兩步申報”改革,2020年12月底前貨物海關通關時間比2017年全面壓縮50%以上。收發貨人在收到海關貨物查驗通知後,可選擇委託存放貨物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或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關,由海關在收發貨人不到場情況下實施查驗。(淮南海關(籌)負責)
20.推動建立“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船舶聯合登臨檢查工作常態化機制,減少船舶在港期間接受檢查頻次。(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八)拓展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
21.推進“單一視窗”功能由口岸通關執法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覆蓋企業資質、稅費支付、加貿保稅、銀行金融、信用保險等,“單一視窗”主要申報業務套用率100%。實現港口、船代、報關代理、理貨等收費標準線上公開、線上查詢。除涉密等特殊情況外,進出口環節涉及的監管證件通過“單一視窗”一口受理,由相關部門在後台分別辦理並實施監管,推動實現企業線上繳費、自主列印證件。(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淮南海關(籌)、市稅務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減少外資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
22.搭建外貿產品出口轉內銷平台,支持有意願的外貿企業,遴選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在商業綜合體、商超等商貿流通企業和步行街等商業街區內,設立外貿產品轉內銷專區或開設專櫃、專賣店,拓寬出口轉內銷商品線下銷售渠道,鼓勵零售終端提供免場地費等優惠服務。推動外貿企業與國內大型電商平台及電商企業合作,以自營或代運營方式開展線上銷售,促進產銷對接,鼓勵電商平台提供零佣金、快速入駐審批、流量扶持和保證金減免等優惠措施。(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區申報外資企業註冊登記授權。全面推行外資企業屬地登記管轄,穩步推進外資企業標準化、規範化、智慧型化註冊登記。規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和審查程式,對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登記註冊。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允許企業作出相關書面承諾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方式進行銷售。對涉及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交的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免辦申請,予以優先辦理,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免費向外貿企業提供標準信息查詢。(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十)最佳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
24.按國家、省統一部署和要求,推動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並將相關考試培訓內容納入相應等級機動車駕駛證培訓,駕駛員憑培訓結業證書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5.簡化獸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手續,實施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個人承諾制,以誠信承諾書替代相關學歷和從業證明等報名材料。加快推進勞動者入職體檢結果互認,減輕求職者負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人才流動和靈活就業。
26.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服務管理系統建設,積極推進職稱互認,建立專技人才數據互通、互享、互認機制。對開展“共享用工”等用工餘缺調劑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給予就業補助資金補貼。簡化失業保險申領程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支持各縣區進一步拓寬“地攤經濟”場所和時間,實施審慎包容監管。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和“智慧型審批”。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等符合法定條件、從事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記。(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
28.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加快評估已出台的新業態準入和監管政策,堅決清理各類不合理管理措施。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重點圍繞線上新零售、智慧型製造、服務型製造、網際網路醫療、智慧物流等領域,鼓勵相關市場主體先行先試。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支持基於快換技術的車電分離商業模式快速發展。按照國家降低導航電子地圖製作測繪資質申請條件要求,壓減資質延續和信息變更的辦理時間。(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全面提升“網際網路+監管”效能,將網約車經營監管納入部門聯合抽查清單,減少對新業態企業檢查頻次;梳理交通運輸行政檢查事項,編制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0.在保證醫療安全和質量前提下,積極支持各類醫療機構及社會力量建設網際網路醫院,進一步放寬網際網路診療範圍。(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31.落實國家“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醫保支付政策,對納入定點協定管理的“網際網路+”醫療機構提供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範圍。落實線上實名制就醫,建立線上處方審核制度、醫療服務行為監管機制。(市醫保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配合)
(十三)增加新業態套用場景等供給。
32.加快發展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養老、智慧文化、智慧廣電,積極推進新技術、新產品示範套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電台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3.支持傳統市政設施數位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級,構建互聯感知、智慧型高效、創新引領、安全可靠的新型市政設施建設體系。(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充分利用省路政管理綜合信息平台,加強路域環境、路政執法和路政巡查等相關數據運用。(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5.協調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醫療服務與健康管理信息數據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管理部門聯通共享和業務協同。(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36.加快“皖事通辦”平台建設,構建企業民眾統一辦事平台,實現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按照省部署,圍繞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社區、家政、旅遊、體育等領域,在“皖事通辦”平台上線500項社會服務並不斷最佳化。開展數據歸集匯聚攻堅行動,持續保持政務數據100%歸集,2020年11月底前完成60%經濟數據和社會數據歸集。在全省率先探索實施“退休一件事”等跨部門事項聯辦。(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
(十四)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
37.最佳化提升企業開辦“一日辦結”平台,打通部門間信息共享通道,重點推進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平台與稅務系統數據實時交換共享。嚴厲打擊代辦公司免費刻章、免費提供稅控盤等虛假宣傳行為。進一步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慧型化水平,完善企業名稱糾紛快速處置機制。加大電子營業執照在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等政務服務環境下套用,拓展在招投標、銀行開戶、電子商務等商務活動場景下套用。全面落實市場主體“申報承諾+清單管理”登記。推動電子印章套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8.依託“皖事通辦”平台,在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積金、商業銀行等服務領域加快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套用,推進企業開辦類事項“一網通辦、全程網辦”,推動更多涉企事項“跨省通辦”。(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淮南銀保監分局牽頭,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
39.簡化增值稅稅收優惠申報程式,原則上申報享受代替備案審批,在申報過程中選擇對應優惠減免代碼即可享受優惠。2020年12月底前,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96%涉稅服務事項實現網上辦理。持續實行稅控盤政府買單,免費向新開辦企業發放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身份認證及信息加密設備(稅務Ukey)。(市稅務局負責)
(十六)進一步提高商標註冊服務水平。
40.大力提升商標註冊服務能力,深入推廣商標註冊電子申請,提升自助申報比例。(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七)最佳化動產擔保融資服務。
41.大力支持產融合作,推動全產業鏈金融服務,鼓勵發展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負責)
42.2020年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市財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制度。
43.以政策效果評估為重點,探索建立對重大政策開展事前、事後評估的長效機制,加快推進政策評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使政策更加科學精準、健全完善、務實管用、可持續有質量。(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4.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已出台的招標投標有關規定進行全面清理。持續對出台3年以上的檔案實施後評估,及時廢止或修訂與上位法相牴觸的檔案或條文,建立規範性檔案清理長效機制,不定期開展清理和評估工作。(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司法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5.組織第三方機構按年度對“四送一服”雙千工程、營商環境滿意度開展評估和調查。(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十九)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繫機制。
46.依託省“四送一服”雙千工程綜合服務平台,拓寬企業反映問題渠道,持續提昇平台使用效率。(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47.依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找得著、用得起”的普惠服務。(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48.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熱線整合,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熱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建立“智慧型+人工”服務機制,及時回應企業民眾訴求。(市政府辦公室、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兌現。
49.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出台惠企措施要公布相關負責人及聯繫方式,實行政策兌現“落實到人”。(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負責)
50.積極申報省2020年度“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及新能源汽車、現代醫療醫藥、生物基新材料、人工智慧等專項新興產業政策;申報省2020年度製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支持力度。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51.積極申報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52.動態調整涉企收費清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縣兩級涉企收費清單動態調整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3.最佳化失業保險費返還經辦服務流程,免除企業書面確認程式,實施全程網辦。對中小微企業實施“免申即享”,免除企業申報程式,返還資金按失業保險繳費渠道直接撥付企業。依託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推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免申即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54.梳理完善更新惠企政策及網上辦事服務事項,推進金融、運輸、人才、民生、市場等服務上線政務服務網“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服務專欄”,做到政策易於知曉、服務一站辦理。(市數據資源局牽頭,淮南銀保監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5.深入實施“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將續建、新開工、儲備461個省重點項目納入綜合服務平台協調調度並動態調整。組織各縣區、園區將2020年因汛情受災企業納入聯繫包保企業名單重點幫扶。對重點聯繫包保企業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實施“特惠性”幫扶,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注重“普惠性”支持,幫助企業解決產業鏈供應鏈斷供、租金稅費、用工社保等方面實際困難。(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各縣區園區、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園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對標國內一流標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發揮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導作用,依靠改革破除發展瓶頸、匯集發展優勢、增強發展動力、改善營商環境。要進一步夯實創新基礎,加快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特別是要對標國內先進,圍繞服務市場主體加大創新探索力度,努力推出更多務實管用的改革舉措。市政府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督促檢查各項任務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各單位要認真梳理匯總工作開展情況,於2020年12月3日前書面報市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