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由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於2024年5月28日聯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4年5月28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
《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由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於2024年5月28日聯合印發。
《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經國務院同...
2024年5月28日,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推出減負擔、穩崗位、提技能等一攬子階段性、組合式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舉措,助力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延續實施3項惠企利民政策舉措。在減負擔方面,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
《關於落實援企穩崗有關政策的通知》於2022年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聯合出台。內容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延續至明年4月底 根據通知,安徽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延續實施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允許特困企業...
是為了規範廣東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的...
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企穩崗保障用工 (一)最大化實施社會保險穩崗紓困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在具備實施條件前提下,最大化實施社會保險“降、緩、返、補”政策: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
提出,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2024年7月23日,人社部舉行2024年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介紹2024年上半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上半年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企業減少成本859億元。
《通知》從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兜住困難民眾生活底線三個方面提出了9條措施。內容介紹 “降”“緩”“返”“補”助力企業穩定崗位 “降”就是延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續實施。“緩”就是允許相關參保企業緩繳社保費。就是根據人社部令第13號(《實...
一、落實落細援企穩崗政策 (一)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計算,大型企業返還50%,中小微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
紮實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工作,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確保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措施》。具體內容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一)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 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4 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5 號)(以下簡稱兩個《若干政策》)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穩崗位提技能保...
2019年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徵收所屬期至2021年度)。加大援企穩崗政策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援企穩崗...
二、落實援企穩崗政策 7.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8.2022年對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
推動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不斷提高融資便利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八)就業優先政策要繼續強化、聚力增效 9.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市人社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延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範圍,...
8. 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持續實施失業保險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9. 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落實以工代訓補貼政策,根據以工代訓人數,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給予600元/人/月的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責任...
19、組織各縣市區統計小微企業清單和用電量,打包參與新能源市場化交易,爭取省級成交電價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鹹陽高新區管委會、鹹陽經開區管委會) 六、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崗擴崗 20、持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按國家規定提高返還比例,推行穩崗返還“...
六、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崗擴崗 (十七)持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按國家規定提高返還比例,推行穩崗返還“免申即享”政策。對中小微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發放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一、全力援企穩崗保就業 (一)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下調50%。(二)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實施封閉管理的市(州)、縣(市)...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穩就業保就業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中省援企減負穩崗擴就業重要精神,紮實推進市委“增量提質、高點開局”決策部署,促進全體勞動者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現梳理制定如下進一步穩就業、保居民就業的政策措施。一、堅持減負穩崗擴就業多措並舉 1. 援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
待滿足發放條件後及時實施穩崗返還政策,即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返還比例不超過3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緩繳適用於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困難行業企業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企...
4.延續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比例返還上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中大型企業返還50%,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提高至90%。(辦理方式:免申即享。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二、加大退稅減稅力度 5.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6個行業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全額...
六、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崗擴崗 (二十一)持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按國家規定提高返還比例,推行穩崗返還“免申即享”政策。對中小微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發放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30號),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農民工就業。落實企業減負穩崗措施,穩定一批農民工就業。加強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促進一批農民工在城鎮再就業。強化政策扶持和引導,支持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和投身新農村建設。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工作,...
49.認真落實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中小微企業以參保增長率按80%或90%返還。參保企業需符合裁員率控制在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目標的5.5%以內,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參保人數的20%。(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對就業工作的影響,紮實推動全市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一、援企穩崗穩定就業 (一)加大社會保險政策支持力度。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
(七)加力穩崗就業支持。以單位形式參加失業保險的個體工商戶按照90%返還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將已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鼓勵個體...
(七)繼續執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優惠政策。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費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全額補貼企業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八)實施穩崗擴崗...
最大限度用好減稅降費、金融支持、援企穩崗等穩就業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繳費企業,按照政策給予穩崗返還。對吸納新增就業且符合規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規定享受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將以工代賑發放勞務報酬的...
16.全面落實穩崗補貼政策。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拓寬失業保險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範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
(六)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2021年底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當前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緩繳期間視為正常繳費狀態);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