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

《關於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發布的通知。

2022年5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魯政辦發〔2022〕8號
  • 印發時間:2022年5月24日
  • 印發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制定經過,通知內容,

制定經過

2022年5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

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企穩崗保障用工
(一)最大化實施社會保險穩崗紓困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在具備實施條件前提下,最大化實施社會保險“降、緩、返、補”政策: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給予企業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延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全額補貼企業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頻次按年度發放的調整為按季度或按月發放。(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扶持自主創業和鼓勵靈活就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針對小微企業,開展復工復產創業擔保貸款專項行動。將靈活就業人員、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不高於1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適時啟用就業風險儲備金。視情啟動規模性失業風險應急預案,按規定使用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有組織的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性崗位開發等應急性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五)實行普惠化就業創業政策。省內外普通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出國留學人員在山東就業創業,均可同等享受屬地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政策清單由設區的市統一公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擴大企業就業規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全額補貼企業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且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促進技術改造要素供需對接、產融合作等方面優先安排。2022年度省屬國有企業力爭拿出60%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的規模。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範便捷招錄機制。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拓寬基層就業渠道。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聘崗計畫,充分挖掘基層鄉村振興、綜合服務、基層治理、環境保護、衛生防疫、勞動就業、統計調查等領域就業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加大“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招募力度。實施十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畫,有條件的地方或用人單位可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畫”,廣泛開展各級政務實習、企業實習和職業體驗活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計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委編辦、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對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個人10萬元及以下的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對創業失敗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困難幫扶。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2022年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本金可申請延期一年償還,不計複利;畢業生因疫情影響2022年未及時還款的,不影響徵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民政廳、團省委、省殘聯、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取消就業報到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高校及時向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或教育部門備案。與就業報到證相關的畢業生招聘考錄、檔案轉遞、落戶等有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就業指導和權益維護。高校按1∶500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聘。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服務,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推進基本健康體檢項目結果互認,高校可不再組織畢業體檢。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殘疾等就業歧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
(十三)促進職業技能提升。大力實施山東手造、魯菜師傅、齊魯建築工匠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和現代農業、家政服務業等特色產業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和自主評價。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評定,待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後再發放相應證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發展特色勞務品牌。挖掘設施農業的用工潛力,推行黨建+村級勞務合作社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模式,一體化開展技能培訓、勞務合作,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針對特色農業、新型建築工業化、智慧型製造、現代家政等領域的急需緊缺工種,建設一批特色實訓基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統籌促進殘疾人等群體就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開展促進殘疾人就業專項行動,大力扶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就業。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支持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全員開展適應性培訓,做好高職擴招退役軍人畢業生就業工作。強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業支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殘聯、省退役軍人廳、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就業市場環境
(十六)加密線上線下招聘服務。持續推動公共就業服務進學校、進企業、進園區、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多形式舉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小型化、精準化現場招聘。擴大“就選山東”“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青鳥計畫”等招聘平台和活動影響力。加大線上招聘力度,鼓勵直播帶崗模式,推行視頻招聘、雲探店、遠程面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鼓勵引導人力資源社會組織(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受疫情影響嚴重、存在經營困難的行業企業提供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省級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適當獎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持續開展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組織領導
(十九)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強化督促檢查,壓實工作責任。各高校要強化“一把手”責任,大力開展書記校長訪企拓崗、百日衝刺促就業等活動,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畢業去向落實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正確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大系列穩就業政策措施落實力度,組織開展“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等典型推廣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群體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穩定就業預期,促進充分就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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