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海南省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
瓊府辦〔2023〕20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17日
檔案全文
海南省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最佳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就業的工作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積極支持企業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
(一)支持企業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各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每年公布的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目錄,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進一步摸查本地區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的企業清單,用好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就業驛站,配備專人為上述企業提供用工對接、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條件的前提下,運用“直補快辦”等模式,一攬子兌現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實施重點產業園區高質量就業“燈塔工程”,加大培育引進高新技術潛力企業力度,精準對接行業龍頭企業,推動優勢產業、優質企業進園區。培育壯大數字經濟領域“電商直播”等新就業形態,培育更多新的就業增長點。各市縣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在符合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全力支持本地吸納就業能力強、吸納就業人數多的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對企業穩崗擴崗金融政策支持。通過就業數據賦能普惠金融,引導金融機構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吸納就業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範的小微企業穩崗擴崗貸款扶持力度,並重點向實體經濟企業傾斜。完善我省創業孵化政策,通過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大賽等載體,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辦的“小、特、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免除反擔保要求,建立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海南銀保監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勞動力技能培訓。全年支持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受訓人員不少於10萬人次;遴選實施省級重點培訓示範項目,受訓人員不少於8000人次。動態發布全省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培訓工種以及評價機構目錄,實施培訓項目目錄清單管理,供企業和勞動者選擇。各市縣、重點園區根據企業用工情況發布急需緊缺工種目錄,完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加大培訓項目供給。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2023年每人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分類施策抓實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四)穩定擴大政策性崗位規模。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穩定“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2023年招募規模,並修訂服務期滿相關優惠政策。充分挖掘科技部門崗位資源,統籌推進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工作,開發科研助理崗位不少於500個。鼓勵各高校、科研機構和重點園區因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政策。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黨群服務中心(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工站等機構作用,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發揮國有企業吸納青年就業作用,確保2023年底前招用高校畢業生不少於1000名。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民政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積極拓寬市場化就業渠道。持續推進全省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發揮好高校青年人才服務站作用,實施“海南學子·‘就’在海南”行動,在全省高校和中職學校持續開展招聘對接活動。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履行契約滿6個月的,按每招用1人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2000元,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商聯、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就業見習力度。廣泛動員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全省募集不少於10000個青年見習崗位,對吸納就業見習人員的給予見習補貼,用於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按每名見習人員每月100元的標準,向見習單位發放見習人員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契約的,各市縣可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農村勞動力及就業困難群體幫扶
(七)加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務工工作。完善區域勞務協作機制,加強與外省區域性勞務協作交流,推動跨區域勞務協作更加緊密高效。在省內提高瓊南九市縣勞務合作平台和海口經濟圈勞務合作成效,深化省內東西部、城鄉之間勞務協作,促進供需有效對接。強化勞務品牌建設,切實抓好“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勞務品牌建設,培強做優“文昌雞師傅”等現有勞務品牌,重點培育“熱帶新農人”“瓊築勞務”“椰嫂”“海南粽師”等4個示範性勞務品牌。開展“尋找最能勞務帶頭人”活動,挖掘勞務帶頭人、鄉村匠人、致富能人“三支隊伍”,確保2023年底前市縣登記造冊“三支隊伍”不少於4000人,帶動就業不少於10萬人次,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組織化程度進一步提升。(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精準幫扶就業困難人員。提升幫扶精準度,開展“晴天行動”“就業敲門”行動,採取“一人一檔,一人一策”方式,重點幫扶低收入家庭、大齡失業人員等七類群體,確保年度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不低於1萬人,到8月底困難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高於全省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進行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就業。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民眾足額發放物價補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及時落地見效
(九)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形成全省各級政府負總責,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就業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按分工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各市縣政府要緊盯年度就業指標,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定期調度,確保各項指標按期完成。(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數字賦能最佳化服務。要持續最佳化經辦流程,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編制好各項政策資金審核發放流程和辦事指南。加快推進網上辦理,加強大數據比對識別,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提升就業政策獲得感和滿意度。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規範資金管理使用,嚴格履行程式規定,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安全運行。(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各市縣、各高校要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分類梳理面向高校畢業生、困難人員等不同群體和經營主體的政策舉措,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創新政策宣傳方式,及時開展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穩定各方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