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號:

717823004/2014-00038

分 類:

高校畢業生就業 ; 部函

發布單位:

就業促進司

發文日期:

2014年02月26日

名 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
  • 發布日期:2014年2月26日
檔案內容
人社部函﹝2014﹞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壓力進一步加大,工作任務更加繁重。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作出了新的部署。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堅持市場導向,著力改革創新,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實現今年(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有新提高,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落實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抓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完善,確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能得到相應的政策支持。會同有關部門全面落實和完善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稅收、金融、社保補貼等政策,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會同財政、教育部門將求職補貼在離校前全部發放給城鄉低保家庭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對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時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進一步暢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享受政策的渠道。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在結合產業升級開發就業崗位、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健全高校畢業生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等方面進行探索和創新,完善相關政策,逐步形成有利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生產服務一線就業創業的政策導向。
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
就業促進計畫是確保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儘快實現就業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及早部署,精心組織,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都能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要積極聯合教育部門和高校共同實施就業促進計畫,面向高校廣泛發布就業促進計畫內容、參加渠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信息等,動員高校將就業促進計畫宣傳到每一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工作,力爭在離校前獲得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離校前後的跟蹤管理,切實保證服務不斷線。要全面落實實名制就業服務,對部里分解下發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要主動聯繫,準確掌握個人基本信息、求職意願和就業需求。要結合本地實際拓展一批優質見習企業,擴大就業見習規模,確保有見習需求的畢業生都能得到見習機會。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對有培訓意願的畢業生組織開展適合產業發展需求和畢業生自身特點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並按規定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要將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農村貧困戶、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對象,實施重點幫扶,促進其儘快就業。
啟動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
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將於今年(2014年)啟動實施。各地要創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逐步提高大學生創業比例。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切實提升創業能力。進一步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扶持。加強創業指導和服務,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積極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場地支持和孵化服務。
改進和加強公共就業人才服務
各地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和求職需求,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在服務內容上更加突出就業信息服務,在服務對象上更加突出二三本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方式上更加突出信息技術的套用,在服務態度上多一些主動、多一分熱情、多一分關懷。同一城市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之間要實現業務互通,數據共享,標準統一,讓畢業生享受同等服務。要組織好全國性系列專項服務活動,切實提高服務質量。積極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組織人社廳(局)長、企業人力資源經理、職業指導師校園行,為高校畢業生送政策、送指導、送信息;精心組織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部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專場活動和每季度的全國高校畢業生網路招聘月活動,搭建供需信息平台,積極促進對接。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我部正在開展的視窗單位改進作風專項行動有關要求,落實首問負責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辦事程式公開、辦事依據公開、辦事時限公開、辦事結果公開,不斷提升服務能力,提高就業服務的滿意度。
進一步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宣傳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工作,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主動宣傳、正面宣傳。在宣傳內容上,重點宣傳各地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重點宣傳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中小企業就業創業的先進典型,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重點宣傳就業形勢,引導社會理性看待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在宣傳形式上,既要依託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還要積極套用微博、微信、手機報等青年人喜愛的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提高宣傳效果。在宣傳風格上,要注重實用性,使用高校畢業生熟悉的語言宣講形勢、解讀政策、宣傳典型,擴大影響力。在宣傳組織上,要動員相關部門、高校、媒體等積極參與,抓住高校畢業生就業尖峰時間節點集中開展宣傳。同時,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了解和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導權。
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視和支持,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政治任務,力爭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內容,進一步健全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制度。要切實發揮牽頭部門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就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和工作要求,加強督促檢查和分類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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