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3]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引導他們及時參加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以下簡稱就業促進計畫),儘快實現就業創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相關檔案:人社廳發[2013]112號
  • 相關內容: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
做好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後續跟蹤管理,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加強政策宣傳,讓高校畢業生知曉、用好政策,

做好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後續跟蹤管理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要密切溝通,加強協作,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後跟蹤管理,切實保證服務不斷線。各高校要與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繼續保持聯繫,了解其就業狀況,提供必要的就業幫扶,並指導和推薦其參加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省(區、市)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要在徵得高校畢業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時將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分高校、分專業的個人實名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名信息應含有身份證號碼、有效聯繫方式、家庭住址等重要內容,以便相關公共人才就業服務能夠及時有效地接續。同時,地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就業服務平台要向高校畢業生免費開放,通過開展實名登記,摸清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意願和服務需求。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次年1月底前將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情況提供給同級教育部門。

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全面實施就業促進計畫,按要求落實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九項具體措施。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發布本地就業促進計畫內容、參加渠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信息等,方便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申請參加計畫。教育部門和高校要繼續關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積極向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宣傳就業促進計畫內容,引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與。同時,要充分利用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各地各高校就業網等,繼續收集和發布用人單位招聘信息,持續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充分發揮院系、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幹部的作用,通過網路、電話、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通知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相關校園招聘活動和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活動。充分發揮校友會的作用,搭建相互聯繫交流的平台,為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和就業的機會。對家庭經濟困難、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要本著“重點關注、重點推薦、跟蹤服務”的原則,積極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崗位信息和求職技巧的指導。

加強政策宣傳,讓高校畢業生知曉、用好政策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就業服務平台的作用,向高校畢業生詳細講明國家促進就業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幫助高校畢業生知曉政策、理解政策和運用政策。教育部門和高校要進一步創新政策宣傳方式,在形式上要體現多樣性,將傳統的就業指導課程、電子顯示屏、宣傳彩頁等與學生社團活動、網路論壇、微博、微信等貼近學生個體的新興媒介相結合,適時舉辦就業創業知識競賽等活動;在內容上要體現豐富性,既要廣泛宣傳國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又要對高校畢業生關心的巨觀經濟環境、就業形勢和企業用人需求等問題開展正面講解,提升高校畢業生的就業信心;在組織上要體現全員性,各地教育部門、高校、院系、班級相互聯動,形成龐大的政策宣傳網路,為畢業生提供不間斷的政策信息。各高校可到全國公共招聘網、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下載2013版國家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片《路在腳下》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百問》,並放在校園網站上供學生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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