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對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指導精神所做的具體工作部署。《通知》著眼於持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著力抓好大學生創新創業精準推送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抓緊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切實加強困難幫扶;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做好思想教育和宣傳引導工作等七個方面的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關乎社會安定穩定,一定要高度重視。要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工作,支持幫助學生們邁好走向社會的第一步。5月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就業工作座談會並作重要講話,5月2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目前,正值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關鍵期,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會議要求,確保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不降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地各高校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面向民營經濟、小微企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動“走出去,請進來”,採取網上網下相結合,多渠道收集發布就業信息,辦好各類招聘活動,確保校園招聘活動熱度不減、數量提高。繼續做好“特崗計畫” “三支一扶” “西部計畫” “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組織招募、政策落實、後續服務等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啟動實施社區服務、健康養老等新項目。尚未制定鼓勵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辦法的省份,要在畢業生離校前出台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著力抓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各地各高校要將就業創業結合起來,釋放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要把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突破口,融入人才培養體系,健全課程體系,促進專業教育、實習實踐等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要抓緊制定鼓勵學生創新創業的學分轉換、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具體政策措施。要根據學生創新創業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不斷提高指導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高校要加大在科技成果轉化、場地建設、資金投入等方面的幫扶,開闢專門場地用於學生創新創業。做好“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培育建設。要在明晰科研成果產權前提下,支持在校學生帶著科研成果創業,並提供實驗室、實驗設備等各類資源。要充分發揮校友等社會資源作用,多渠道為創新創業學生提供資金支持。要積極引導鼓勵學生返鄉創業,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為返鄉創業的學生提供土地、資金、技術指導等方面的支持。要組織舉辦好第二屆中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和2016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通過各類大賽激發學生創新創業熱情。要做好全國高校創新創業總結宣傳工作,提供各類學校可借鑑的典型經驗。
三、精準推送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準確掌握就業信息,完善畢業生求職意願信息資料庫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資料庫,搭建精準對接服務平台。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就業”新模式,根據畢業生自身條件、個性特點進行智慧型化供需匹配,減少畢業生求職盲目性。要廣泛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開展個性化訂製服務,為畢業生送政策、送指導、送信息。要加強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和學科建設,按要求配備專兼職就業指導教師,加強對就業指導教師的培訓,不斷提高就業指導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視心理健康輔導,及時疏導畢業生求職焦慮等心理問題,幫助畢業生調整就業預期,科學規劃職業生涯,積極主動就業創業。
四、抓緊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的通知》(軍動〔2016〕41號),建立健全徵兵工作定期會商機制,以更大力度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細化分解徵集任務,實時掌握學生應徵報名、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預定兵工作進展情況,確保放暑假前完成在校生和畢業生的預定兵工作。要進一步提高宣傳動員精準化水平,按照學生徵兵工作階段要求,針對畢業生、在校生、新生三個群體不同特點,開展點對點、面對面宣傳發動。要進一步加強政策落實,鼓勵因地制宜出台新措施,今年要重點落實好高考錄取通知書中寄送徵兵宣傳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畫、復學升學、轉專業、就業創業等政策,努力實現學生徵兵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五、切實加強困難幫扶。各地各高校要抓緊建立健全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以精準統計為基礎,重點摸清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狀況。要帶著深厚的感情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做就業幫扶工作,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就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女性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要建立台賬,通過發放求職創業補貼、舉辦專場招聘活動、開展個性化輔導、推薦崗位信息等多種方式,幫助他們儘快實現就業。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高校領導要親自過問、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千方百計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要積極主動和人社部門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持續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努力使他們都能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六、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畢業生權益保護,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提高維權意識,堅決制止就業欺詐行為,幫助畢業生識別虛假或欺詐就業信息,防範招聘陷阱,保護自身權益。要進一步加強校園招聘活動監管,校園招聘活動嚴禁發布含限定院校、性別、戶籍、民族等歧視性條款的就業信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各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定或勞動契約,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鈎,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定,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七、做好思想教育和宣傳引導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不斷創新思想教育方式方法,採取青年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組織畢業生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青年人成長成才和就業創業重要講話及指示精神,引導廣大畢業生積極主動就業,自覺到國家需要的地方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要密切關注畢業生就業形勢變化,加強形勢研判和輿情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畢業生就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和問題。要大力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宣傳學生愛崗敬業艱苦創業典型事跡。堅決防止不利於畢業生就業創業,不利於社會安全穩定的新聞炒作。要積極舉辦主題班會、畢業典禮等,組織開展形式豐富的文明離校活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教育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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