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思政廳〔200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近年來我部先後印發了《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廳〔2005〕4號),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認真落實檔案精神,加強領導,建章立制,進一步規範了學生住宿管理工作。但是,目前仍有高校未按檔案要求安排學生在宿舍和公寓內按班集體住宿。現就有關問題強調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 時間:2007
  • 部委:教育部
  • 屬性:管理條例
檔案原文

  
1.認真落實按班級住宿的工作要求。學生班級是學校工作的最基層,是學生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主要組織載體。組織學生按班級住宿,有助於加強班級集體建設,有助於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助於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實踐證明,組織學生按班級住宿,是當前開展學生教育和管理的有效方式。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高度重視學生按班級住宿工作。要結合學校實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充分利用畢業生離校和新生入學的時機,做好學生宿舍調整工作。2007級及以後的新生要保證按班級住宿。其他年級在校生,沒有按班級住宿的,要制訂計畫,在三年內逐步實現按班級住宿。
2.杜絕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目前仍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宿的學校,要儘快按班級調整學生住宿。同時,要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積極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3.嚴格校外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履行相關備案手續,加強信息溝通,嚴格教育管理。
4.繼續推進思想政治教育進公寓。學生宿舍和公寓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要以按班級調整學生住宿為契機,深入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進公寓。要充分發揮現有學生工作體系的作用,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宿舍和公寓為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為學生成長成才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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