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

《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更好促進就業與經濟社會發展良性互動,助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就實施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制定的方案。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4月4日印發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4月4日
  • 發文字號:魯政辦發〔2023〕3號
  •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23〕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4日

方案全文

山東省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方案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的基礎支撐。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更好促進就業與經濟社會發展良性互動,助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現就實施穩定和擴大就業促增收促消費促增長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新就業增長點培育行動
(一)實施綠色低碳就業工程。服務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在綠色低碳領域大力挖掘就業崗位、扶持創業項目、開展職業培訓,對綠色低碳領域的企業或項目優先給予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支持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允許以個人身份或平台集體申領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高於100元。開展“一縣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場標準化建設,免費向靈活就業人員提供零工信息登記發布和“即時快招”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二、重點產業就業支撐行動
(三)最佳化工業企業用工保障。完善工業企業用工服務保障制度,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定期調查發布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建立勞動力需求清單,開展多層次供需對接活動,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開展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支持工業企業行動,支持企業和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加強合作,共建公共實訓基地、共設專業、合辦訂單班和委培班,培養急需緊缺人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等)
(四)培育壯大建築行業從業隊伍。圍繞建築強市強縣強鎮,科學布局新型建築工業化產業集聚區,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新型建築業,最佳化建築業從業人員結構。打造建築之鄉、建築特色小鎮,培育“魯班用工”等勞務品牌,幫助建築工人就近務工實現就業增收。實施“齊魯建築工匠”職業技能培訓計畫,每年培訓3萬人次以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穩定擴大服務業就業規模。加大接觸性聚集性服務業用工保障,定期舉辦行業性專場招聘活動,及時補充行業所需用工。實施服務業就業擴容行動,開展生產性服務業百企升級引領工程,認定一批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培優塑強一批家庭服務職業培訓示範基地,示範帶動服務業吸納就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等)
三、助企紓困穩崗擴崗行動
(六)常態化開展返崗復工服務。對集中來魯務工人員,支持企業全年時段提供點對點返崗復工服務。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全面擴展至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促進重點項目用工和民眾就近務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七)繼續執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優惠政策。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費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全額補貼企業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八)實施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政策。對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用工規範的小微企業,實行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按規定給予原則上不超過4%的優惠貸款利率。(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九)延續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延續實施社保降費、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四、困難群體就業增收行動
(十)兜底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增收。加大就業困難人員兜底安置力度,滾動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2023年新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60萬個。將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16—24歲失業青年等納入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範圍。允許從事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同時從事其他靈活就業。開展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行動,提供多崗位供給、多渠道保障,加強專項公益崗位管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廳)
(十一)幫扶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殘疾人就業增收。優先開展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就業幫扶,加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就業幫扶,實施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把符合條件的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按規定享受就業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省殘聯)
五、城鄉就業擴量提質行動
(十二)提高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的就業參與度。各級各部門儘早安排高校升學考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國企等公共部門崗位招考及各類職業資格考試。2023年度省屬國有企業拿出不低於50%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開展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實施“青鳥計畫·就業服務季”,全年舉辦招聘活動200場以上,結對幫扶5000名以上困難家庭畢業生。實施高校畢業生“築基行動”,建立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支持激勵體系。繼續實施十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畫,見習崗位規模保持在10萬人以上。(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工資收入水平。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按照產業、家業“兩業驅動”的模式,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崗位。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選培計畫,支持鄉村好青年做大做強鄉村產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與當地勞動者同等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進一步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完善誠信等級評價,做好欠薪線索督辦,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實施懲戒。(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團省委)
六、大眾創業扶持助力行動
(十四)加大創業貸款扶持力度。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用,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範圍。開展創業齊魯政銀合作項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商業銀行,為優秀創業者和初創企業提供信貸綠色通道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
(十五)加強創業載體服務和創業風險救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不低於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創業者提供。支持有條件的市引入社會資金,探索設立創業風險救助金機制,對創業失敗人員進行社會化資金救助,同步提供項目診斷、經營分析、能力培訓等救助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七、人力資源要素升級行動
(十六)高質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圍繞製造業強省建設急需工種、市場緊缺職業和新業態新模式行業等發展需求,推進職業技能培訓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促進重點群體高質量充分就業。大力實施山東手造、魯菜師傅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和現代農業、家政服務業等特色產業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和自主評價。(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十七)最佳化工資指導調控。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市場工資價位,發揮指導調控作用。推動企業開展集體協商,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工商聯)
(十八)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持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最佳化參保結構,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鼓勵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在就業創業地或戶籍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就業環境全面最佳化行動
(十九)全面激發就業市場活力。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線上線下輪動舉辦就業專題服務活動,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每周至少舉辦1次專業性招聘活動,每月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招聘活動。重點組織開展50場“就選山東”校園招聘會、150場“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集中招聘和人才招引活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四進”專項行動,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專業化服務,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按規定給予獎補。加強形勢監測預警,全面淨化就業市場,消除殘疾、性別、戶籍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全域建設就業環境友好型城市。圍繞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全域建設就業環境友好型城市。完善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對就業影響評估機制,最佳化就業法治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文化環境,建設高質量充分就業省份。(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或國家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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