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

《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是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郵政管理局關於印發《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
渝人社發〔2023〕1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組織人事部、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市級部門人事(幹部)處,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人事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現將《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郵政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檔案全文

重慶市工程技術快遞工程專業職稱申報條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職稱改革,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和選拔我市快遞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造就一批思想高尚、作風過硬、學術精湛、技藝高超、充滿活力、業績突出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按照國家郵政局關於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戰略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工程技術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三條本條件適用於全市郵政快遞行業中從事設備工程、網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領域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從事郵政快遞行業監管工作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本條件。
第三章基本條件
第四條申報快遞工程專業職稱,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符合國家和重慶市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職稱外語、計算機套用能力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二)專業技術人才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三)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第四章技術員申報條件
第六條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
第七條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完成一般性工程、研發或技術服務輔助工作的實際能力。
第五章助理工程師申報條件
第八條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第九條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範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第六章工程師申報條件
第十條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取得快遞員、快件處理員二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從事快遞專業工作滿3年。
第十一條申報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一)專業能力。
熟練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解決生產、建設中的技術問題;掌握和運用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快遞暫行條例》《快遞服務》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關注國內外的行業技術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能指導助理工程師的業務學習和技術工作。
1.快遞設備工程領域:熟悉快遞各類通用設施設備功能和運行,掌握快遞專用設施設備原理和製造,熟悉快遞主要專用設備的開發程式、設計規程、製造方法和相關技術要求;具備承擔一般性課題的科研工作的能力。
2.快遞網路工程領域:熟悉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區域和全國陸運及航空集散中心運行,掌握快遞網路建設、組織、最佳化等工作,熟悉快遞網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備完成一般網路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方案或項目的科研、設計或建設工作的能力。
3.快遞信息工程領域:熟悉主要快遞信息系統功能和運行,掌握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相關知識和理論,熟悉快遞末端服務、分撥處理、指揮調度等環節的信息系統研發建設、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要求和規範;具備完成一般快遞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方案或項目的科研、設計或建設工作的能力。
(二)業績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1項以上快遞工程項目或科研項目,
2.參與完成1項以上已被實踐證明在本單位中起重要作用的改革措施。
3.撰寫技術報告、技術方案、工程規劃、總結等,不少於3000字。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助理工程師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評審工程師。
1.獲得地(市)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
2.獲得省(部)級快遞行業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
3.獲得省部級快遞物流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
4.作為發明人,獲得快遞工程技術相關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以上。
5.作為主要參與人(個人排名前5)完成1項以上快遞工程項目或科研項目,並採納實施。
第七章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第十二條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第十三條申報高級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一)專業能力。
具備堅實的快遞相關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掌握快遞相關專業技術水平、技術信息和產業發展趨勢;具有承擔重要課題研究、重大工程項目或重要技術開發的能力,能解決生產建設、管理和技術開發套用中關鍵性技術難題;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與管理能力,具有獨立制定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撰寫專業理論與技術報告、專題報告的能力;能夠指導工程師的業務學習和技術工作。
1.快遞設備工程領域:熟練掌握快遞各類通用設施設備功能和運行,精通快遞專用設施設備原理和製造,具備編寫設備發展規劃和較重大設備設施研發建設方案的能力;具備完成複雜的,技術難度高的專用設備開發或推廣運用,解決複雜技術難題的能力。
2.快遞網路工程領域:熟悉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區域陸運及航空集散中心運行,精通快遞網路建設、組織、最佳化等工作,精通快遞網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備完成重大網路規劃和建設,解決複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能採取有效技術,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網路運行可靠性,保證快遞網路優質、安全、經濟。
3.快遞信息工程領域:熟練掌握主要快遞信息系統功能和運行,精通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相關知識和理論,精通快遞末端服務、分撥處理、指揮調度等環節的信息系統研發建設、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要求和規範;具備主持複雜的、技術難度高的重要快遞信息系統研發、建設、調試、維護及解決複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
(二)業績條件。
取得工程師職稱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1項以上大型、或主持完成1項小型以上快遞工程、科技、技術創新(包括制定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等)項目。
2.作為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以上。
3.參與編寫已頒布實施的1項以上地方、行業標準(規程)。
4.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學術會議論文集或公開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公開出版(獨著或合著)專著、譯著、教材1本以上。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者(具備博士學位者可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取得工程師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1.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
2.獲得或指導參賽者獲得全國快遞行業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或者省(部)級快遞行業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
3.獲得或者指導參賽者獲得中國快遞物流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
4.主持完成1項以上大型或2項以上中型快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經相關主管部門鑑定認可。
5.作為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
6.參與編寫已頒布實施的1項以上國家標準(規程)。
第八章正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第十四條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第十五條申報高級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一)專業能力。
具備全面的快遞相關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全面掌握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全面掌握快遞相關專業技術水平、技術信息和產業發展趨勢。具備獨立承擔重要課題研究、重大工程項目或重要技術開發的能力,能解決生產建設、管理和技術開發套用中關鍵性技術難題。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示範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的業務學習和技術工作。
1.快遞設備工程領域:全面掌握快遞各類通用設施設備功能和運行,全面掌握快遞專用設施設備原理和製造,精通主持編寫設備發展規劃和較重大設備設施研發建設方案的能力;精通主持完成複雜的,技術難度高的專用設備開發或推廣運用,解決複雜技術難題的能力。
2.快遞網路工程領域:全面掌握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區域和全國陸運及航空集散中心運行,全面掌握快遞網路建設、組織、最佳化等工作,全面掌握快遞網路管理和控制要求;精通主持完成重大網路規劃和建設,解決複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能採取有效技術,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網路運行可靠性,保證快遞網路優質、安全、經濟。
3.快遞信息工程領域:全面掌握主要快遞信息系統功能和運行,全面掌握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相關知識和理論,精通快遞末端服務、分撥處理、指揮調度等環節的信息系統研發建設、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要求和規範;精通主持複雜的、技術難度高的重要快遞信息系統研發、建設、調試、維護及解決複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
(二)業績條件。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3),完成1項以上大型、或2項以上中型快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或驗收,或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主持開發、研製“新產品、新方法、新技術、新工藝”,經相關科研機構或經相關主管部門鑑定認可。
3.作為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1項以上,並已轉化實施;獲得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
4.參與完成2項以上省(部)級科研項目,或主持1項以上(市)級科研項目。
5.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制已頒布實施的國家級快遞工程專業標準(規程)1項以上,或編制已頒布實施的3項以上地方、行業標準(規程)。
6.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訊作者身份在論文集或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4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公開出版專著、譯著、教材(獨著或合著,個人獨立撰寫不少於8萬字)。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者,且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
1.獲得國家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
2.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或省(部)級三等獎以上(個人排名前3)。
3.作為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其中1項已轉化實施;或獲得授權發明專利3項以上。
4.主持完成2項以上大型快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六條有關條款說明:
(一)本條件中,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級。
(二)本條件中所獲獎勵、表彰均以獲獎證書或相關檔案為準。
(三)本條件中所有業績成果均指與申報專業相近或相關的業績成果
(四)本條件中的大、中、小型項目劃分:大型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的項目;中型指省(部)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的項目;小型指地(市)級郵政管理部門認定或驗收的項目。
(五)本條件中所稱“論文”,若非特別註明,均指獨立公開發表在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學術期刊或國際標準刊號ISSN(包括高校公開發行的學報,出版社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等)上的本專業學術論文。
(六)本條件中所稱“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學術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CD)來源期刊。
(七)本條件中所稱的著作是指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並公開出版的著作。
(八)本條件中所稱的字數,除註明的外,均指個人獨立完成的字數。
第十七條技工院校畢業生、技能人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人社部發〔2018〕74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於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32號)有關規定申報。
第十八條獲得工程類專業研究生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第十九條本條件所指快遞工程專業領域包括:快遞設備工程、快遞網路工程和快遞信息工程三個專業。
(一)快遞設備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通用設施設備和專用設施設備的開發與推廣運用,包括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工業工程、硬體結構研發、硬體測試、無人機設計、包裝工程等技術崗位。
(二)快遞網路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以工程化的思想、方式、方法,設計、研發和解決網路系統問題的工程,包括快遞網路規劃、物流工程和倉庫規劃設計、航空運力規劃、地理信息工程等技術崗位。
(三)快遞信息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通過現代計算機及網際網路技術套用,實現寄遞生產處理、業務管理、經營決策等信息化,包括快遞信息系統及軟體、網路工程的套用、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大數據技術與套用、區塊鏈技術與套用、物聯網技術與套用、雲技術研發、智慧地圖研發、機房規劃與運維等技術崗位。
第二十條本條件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條件自2023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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