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2023年6月1日,《重慶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申報條件(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2023年6月30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三部門印發《重慶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申報條件》,自2023年7月1日施行。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68號)《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進一步深化我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推進藝術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藝術專業人員職稱等級統一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對應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以等級加專業命名。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於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文藝組織、新文藝群體和自由職業者中從事藝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本條件。
第三章 基本條件
第四條 申報藝術專業職稱,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符合國家和重慶市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職稱外語、計算機套用能力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內的。
(二)專業技術人員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間的。
(三)在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第四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演員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演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表演工作滿3年;或從事表演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表演方法。有一定的表演能力,能較好地完成演出任務。
(二)三級演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演員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演員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4年。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要求1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系統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表演技巧。有較高的表演水平,在演出活動中能夠圓滿地完成所承擔的表演任務。取得四級演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公開表演的2部劇目或10個節目中擔任角色。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演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演員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演員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5年。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要求1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和較廣博的文藝知識,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表演藝術上有所建樹,能形成個人表演風格,能總結自己的藝術表演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在演出活動中擔任重要角色且表演出色。表演作品參加過省級以上的大型藝術活動,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演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公開表演的3部大、中型劇目或15個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且在劇(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3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且在劇(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
(四)一級演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二級演員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5年。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要求1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高超的表演技巧,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具有獨特的表演風格,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表演成果。工作業績突出,在演出活動中出色地擔任主要角色,有具備較大影響力的代表性作品。表演作品參加過國際藝術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演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的5部大、中型劇目或25個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在劇(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且在劇(節)目中擔任主角(或主要配角)。
第七條 演奏員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演奏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演奏工作滿3年;或從事演奏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演奏方法。有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較好地完成演奏任務。
(二)三級演奏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演奏員職稱後,從事演奏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演奏員職稱後,從事演奏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系統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演奏技巧。有較高的演奏水平,在公開排演的中、小型劇(節)目中多次擔任領奏或伴奏,並圓滿地完成所擔負的演奏任務。取得四級演奏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公開表演的5部中、小型作品中擔任獨奏、領奏或各聲部演奏。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且在其中擔任獨奏、領奏或各聲部演奏。
(三)二級演奏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演奏員職稱後,從事演奏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演奏員職稱後,從事演奏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和較廣博的文藝知識,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演奏藝術上有所建樹,能形成個人演奏風格,能總結自己的藝術表演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在公開排演的多部大、中型劇(節)目中擔任獨奏、領奏、重奏,演奏出色,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並能舉辦獨奏音樂會。演奏作品參加過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演奏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公開表演的2部大型作品或4部中型作品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且在其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3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且在其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
(四)一級演奏員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演奏員職稱後,從事演奏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高超的演奏技巧,有豐富藝術實踐經驗。具有獨特的演奏風格,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表演成果。工作業績突出,在專業文藝團體多部大型劇(節)目演出中出色地擔任獨奏或領奏,或能舉辦具有自己鮮明藝術特點的獨奏音樂會且個人獨奏占整台音樂會一半以上曲目。演奏作品參加過國際藝術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演奏員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的4部大型作品或8部中型作品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或舉辦過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獨奏音樂會。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在其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且在其中擔任獨奏、領奏(聲部首席)。
第八條 編劇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編劇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編劇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編劇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本專業創作技巧。參加過集體創作,並初步具備獨立創作能力。
(二)三級編劇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編劇職稱後,從事編劇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編劇職稱後,從事編劇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比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能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創作技巧。有獨立的創作能力,且有一定數量的作品公開排演。取得四級編劇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2部劇目或10個節目,有作品公開表演。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獨立或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劇(節)目公開發表;或獨立或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劇(節)目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或獨立或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劇(節)目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編劇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編劇職稱後,從事編劇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編劇職稱後,從事編劇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藝術創作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藝術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藝術創作成果。工作業績較為突出,正式發表或出版過多部作品並公開排演,或有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正確反映生活,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編劇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3部劇目,有1部劇目公開發表、出版並公開表演;或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15節目,有5個節目公開發表、出版並公開表演。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
(四)一級編劇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編劇職稱後,從事編劇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創作風格,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平,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獨立創作排演過多部有較大影響的劇本,或有作品參加國際藝術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編劇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創作3部劇目,且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1部;或獨立創作15個節目,且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5個。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
(3)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個人作品集。
第九條 導演(編導)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導演(編導)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有一定創作能力,能夠協助完成導演(編導)工作任務。
(二)三級導演(編導)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導演(編導)職稱後,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導演(編導)職稱後,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比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導演(編導)技巧。有獨立的導演(編導)能力,獨立完成過一定數量的中、小型劇(節)目導演(編導)任務。取得四級導演(編導)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執行導演(編導)2部中、小型劇(節)目,有作品公開表演。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導演(編導)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導演(編導)職稱後,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導演(編導)職稱後,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藝術創作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藝術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藝術創作成果。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獨立完成多部大、中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導演(編導)工作,或有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具備培養和指導專業人才進行舞台表演的能力,在國內有一定的影響。取得三級導演(編導)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執行導演(編導)2部大、中型劇目,有1部劇目公開表演;或獨立導演(編導)8個節目,有5個節目公開表演。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
(四)一級導演(編導)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導演(編導)職稱後,從事導演(編導)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創作風格,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平,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能獨立完成多部專業文藝團體大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導演(編導)工作,或有作品參加國際藝術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能夠培養指導專業人才,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導演(編導)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導演(編導)2部大型劇目,且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1部;或獨立導演(編導)8個節目,且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5個。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
第十條 指揮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指揮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指揮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指揮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指揮技巧。有一定指揮能力,能擔任一般作品的指揮工作。
(二)三級指揮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指揮職稱後,從事指揮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指揮職稱後,從事指揮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系統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指揮技巧。能獨立指揮並準確地表現作品的藝術風格,能圓滿完成公開排演劇(節)目的指揮工作。取得四級指揮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公開表演的2部中小型作品中擔任指揮。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指揮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指揮職稱後,從事指揮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指揮職稱後,從事指揮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指揮藝術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藝術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指揮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勝任不同風格作品的指揮工作,能較為出色地完成多部專業文藝團體大、中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指揮任務,有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有較強的訓練樂隊的能力,對培養專業人才能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指揮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的2部大型作品或4部中型作品中擔任指揮。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或擔任首席指揮3年以上。
(四)一級指揮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指揮職稱後,從事指揮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指揮技能,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指揮風格,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平,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指揮經驗。工作業績突出,在多個專業文藝團體成功擔任過各種不同風格大型劇(節)目的指揮,有作品參加國際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有很強的訓練樂隊的能力,能夠培養指導專業人才,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指揮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的3部大型作品或6部中型作品中擔任指揮。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擔任首席指揮5年以上。
第十一條 作曲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作曲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作曲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作曲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初步具有獨立創作能力。
(二)三級作曲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作曲職稱後,從事作曲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作曲職稱後,從事作曲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比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能比較熟練地掌握作曲創作技巧。有較高的作曲水平,能獨立創作多首中、小型作品。取得四級作曲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含改編)3件小型作品,有作品公開表演或公開發表。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作曲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作曲職稱後,從事作曲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作曲職稱後,從事作曲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藝術創作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藝術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獨立創作出多首正式發表且有較高水準的作品,並公開排演,有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正確反映生活,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作曲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3部公開發表的中型作品,並公開表演。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
(四)一級作曲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作曲職稱後,從事作曲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風格,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平,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能獨立創作出多首正式發表且有較高水準的作品,並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排演或在網路、電視等專業媒體上播出,有作品參加國際藝術比賽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作曲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3部公開發表的大型作品,並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或在專業媒體上播出。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
(3)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個人作品集。
第十二條 作詞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作詞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作詞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作詞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初步具有獨立創作能力。
(二)三級作詞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作詞職稱後,從事作詞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作詞職稱後,從事作詞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比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能比較熟練地掌握作詞創作技巧。有較高的作詞水平,能獨立創作多部有一定影響力的詞作品。取得四級作詞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創作10件作品,有作品公開表演或公開發表。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獨立創作的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
(三)二級作詞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作詞職稱後,從事作詞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作詞職稱後,從事作詞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藝術創作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藝術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獨立創作出多首正式發表且有較高水準的作品,並公開排演,有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正確反映生活,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取得三級作詞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創作3部公開發表的中型作品,並公開表演。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4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
(四)一級作詞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作詞職稱後,從事作詞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風格,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平,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能獨立創作出多首正式發表且有較高水準的作品,並在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排演,有作品參加過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取得二級作詞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創作(排名第1)3部公開發表的大型作品,並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
(3)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個人作品集。
第十三條 舞台美術設計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舞美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設計創作方法。有一定的創作能力,能夠獨立完成設計創作任務。
(二)三級舞美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舞美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舞美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設計創作技巧。基本功紮實,能獨立創作出一定數量劇(節)目舞美設計作品。取得四級舞美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設計3部作品,有作品公開演出。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美設計工作中排名前2。
(三)二級舞美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舞美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舞美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一定的設計創作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設計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獨立創作出多部大、中型劇(節)目的專業舞美設計作品,並有一定數量的代表性作品。取得三級舞美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設計5部大、中型作品,且公開演出。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且個人在舞美設計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美設計工作中排名第1。
(四)一級舞美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舞美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舞美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藝術設計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具有較高的設計創作研究能力,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設計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能獨立完成專業文藝團體多部大型劇(節)目的專業舞美設計,有獨特的設計創作風格,在業內有重大影響。取得二級舞美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設計5部大、中型作品,且由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個人在舞美設計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美設計工作中排名第1。
第十四條 藝術創意設計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藝術創意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藝術創意設計技巧。有一定的創作能力,能夠獨立完成創意設計任務。
(二)三級藝術創意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創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創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藝術創意設計的專業創作技巧。基本功紮實,能夠圓滿完成創意設計任務,有一定數量的設計作品在藝術機構展覽展示、參加舞台藝術展演或轉化為文創產品上市銷售。取得四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設計完成1個系列或3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聯合(排名前3)設計完成2個系列或5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獨立或聯合(排名前3)完成1項區縣級以上展覽展示的創意設計任務並被主管部門採用。
(2)獨立或聯合(排名前3)創作的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1次入選全市性專業展覽或2次入選區縣級專業展覽。
(三)二級藝術創意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創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藝術創意設計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設計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較出色地完成一定數量大、中型展覽展示或舞台藝術的創意設計任務,能設計創作出多部代表性作品,或創意設計的文創產品在市場中取得良好業績。取得三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設計完成2個系列或6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聯合設計(排名前3)完成4個系列或10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主持完成1項市級以上展覽展示的創意設計任務並被主管部門採用。
(2)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的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獨立創作的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1次入選全國性專業展覽或3次入選全市性專業展覽。
(四)一級藝術創意設計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後,從事藝術創意設計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條件
具備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藝術設計創作水平,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具有較高的設計創作研究能力,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設計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能出色地完成一定數量大型展覽展示、舞台藝術或文創產品的創意設計任務,有獨特的藝術創意設計風格,在業內產生重大影響。取得二級藝術創意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設計完成4個系列或10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聯合設計(排名前3)完成8個系列或20件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參加展覽或投入市場;或主持完成1項國家級或2項市級展覽展示的創意設計任務並被主管部門採用。
(2)獨立創作的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獨立創作的藝術創意設計作品(產品)3次入選全國性專業展覽。
第十五條 動漫遊戲設計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動漫遊戲設計師
1.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受過系統的專業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動漫遊戲設計技巧。有一定的創作能力,能夠獨立完成動漫遊戲設計任務。
(二)三級動漫遊戲設計師
1.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動漫遊戲設計的專業創作技巧。基本功紮實,能夠圓滿完成動漫遊戲設計任務,有一定數量的動漫或遊戲作品參與本專業的相關專業比賽、展覽、展示、播映、公開出版或上市運營等。取得四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作為主創完成動畫短片(2-10分鐘)作品3部,有作品參加比賽、展覽、展示、播映、公開出版或上市運營等;或領銜(排名前3)完成1個遊戲或動漫開發項目中的角色設計與建模、場景設計與建模、分鏡設計、動畫表現與製作、特技特效與合成、遊戲關卡設計等任何一環節並被社會採用;或編繪中篇動畫故事(100頁以上)2部並公開出版。
(2)領銜(排名前3)創作完成的作品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領銜(排名前3)創作完成的作品1次入選國家級作品展或2次入選市級作品展;或領銜(排名前3)創作完成的1個動漫遊戲IP被轉化為產品銷售。
(三)二級動漫遊戲設計師
1.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動漫遊戲設計上有所建樹,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總結自己的設計成果和創作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較出色地完成一定數量的大、中型動漫遊戲作品的設計任務,能設計創作出多部代表性作品,或作品在行業或市場中能取得良好口碑和價值。取得三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執導並承擔角色、分鏡、場景設計創作動畫短片(2-10分鐘)作品5部,並參加比賽、展覽、展示、播映、公開出版或上市運營等;或領銜(排名前2)完成2個遊戲或2個動漫開發項目中的角色設計與建模、場景設計與建模、分鏡設計、動畫表現與製作、特技特效與合成、遊戲關卡設計等任何一環節並被社會採用;或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編繪中篇動畫故事(100頁以上)3部並公開出版。
(2)領銜(排名前2)創作完成的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領銜(排名前2)創作完成的作品1次入選國家級作品展或3次入選市級作品展;或領銜(排名前2)創作完成的2個動漫遊戲IP被轉化為產品銷售。
(四)一級動漫遊戲設計師
1.學歷、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後,從事動漫遊戲設計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備深厚的動漫遊戲設計相關專業理論和廣博的社會科學知識,精通動漫遊戲設計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有很強的理論研究、動漫遊戲設計相關創作能力和豐富的設計創作經驗,主持完成高難度的調研課題或項目。取得二級動漫遊戲設計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執導並承擔角色、分鏡完成10分鐘以上動畫影視作品、小型遊戲1部或創作動畫短片(2-10分鐘)作品8部,並參加比賽、展覽、展示、播映、公開出版或上市運營等;或領銜(排名第1)創作完成動畫長篇作品(動畫電影、動畫連續劇)1部或多關卡遊戲項目設計1個,並參加比賽、展覽、展示、播映、公開出版或上市運營等;或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編繪中篇動畫故事(100頁以上)5部並公開出版。
(2)領銜(排名第1)創作完成的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領銜(排名第1)創作完成的作品2次入選國家級作品展;或領銜(排名第1)創作完成的4個動漫遊戲IP被轉化為產品銷售。
第十六條 演出監督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演出監督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備與舞台劇(節)目組織和監督管理相關的業務知識。初步了解掌握舞台劇(節)目的創作、排練和演出規律。初步具備一定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的組織管理能力。
(二)三級演出監督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演出監督職稱後,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演出監督職稱後,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高的舞台劇(節)目組織和監督管理水平。熟悉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規律。能獨立完成中、小型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的組織管理工作。取得四級演出監督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組織監督10場次中、小型舞台劇(節)目演出,其中,獨立監督5場次。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1部作品參加市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以上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區縣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藝術展演;或監督專業文藝團體演出30場次以上。
(三)二級演出監督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演出監督職稱後,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演出監督職稱後,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高的藝術鑑賞能力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演出的組織和監督管理經驗。熟練掌握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規律,能總結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演出的組織和監督管理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組織過一定數量的大、中型舞台劇(節)目的創作、排練和演出,能及時發現並解決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取得三級演出監督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組織監督20場次大、中型舞台劇(節)目。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3;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有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3;或組織監督A類演出40場次以上,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3。
(四)一級演出監督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演出監督職稱後,從事演出監督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深厚的藝術鑑賞能力和專業理論修養,有豐富的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演出的組織和監督管理經驗。精通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規律,能系統論述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演出的組織和管理監督成果。工作業績突出,組織過大量國內大型舞台劇(節)目的創作、排練、演出或一定數量國際大型舞台劇(節)目的創作、排練、演出,並在組織大型舞台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過程中做到“零失誤”。取得二級演出監督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組織監督30場次大、中型舞台劇(節)目。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2;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2;或組織監督A類演出50場次以上,且個人在演出監督工作中排名前2。
第十七條 舞台技術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舞台技術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製作(操作)技術(技巧)。熟悉舞台工作基本規律。能配合完成劇(節)目演出的舞台工作任務。
(二)三級舞台技術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舞台技術職稱後,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舞台技術職稱後,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豐富的舞台製作(操作)經驗。比較熟練地掌握舞台工作規律,熟悉本專業製作技術和操作技巧。具有一定的創作設計能力,能在不同的舞台條件下完成工作任務,能發現和解決演出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取得四級舞台技術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承擔過公開演出的1部大型或3部中型舞台劇(節)目的舞台技術工作;或參與30場次專業文藝團體公開演出的舞台技術工作。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3次,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1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2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或5部作品參加區縣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
(三)二級舞台技術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舞台技術職稱後,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舞台技術職稱後,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長期從事舞台技術工作,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較深的實踐功底,有比較豐富的舞台技術經驗。全面掌握舞台操作技術,能統籌協調大、中型劇(節)目舞台設計、製作和實施,能總結自己的舞台創作成果和實踐經驗。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出色地配合演出完成舞台技術工作,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和解決演出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取得三級舞台技術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主持或獨立承擔過3部大型或6部中型舞台劇目的主要舞台技術工作。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2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或4部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
(四)一級舞台技術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舞台技術職稱後,從事舞台技術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有系統、紮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功底,精通舞台工作流程,有豐富的舞台技術經驗。對本專業學術、技術具有深入研究和獨到見解,能作為本專業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技術帶頭人,能夠系統論述自己的舞台創作成果和實踐經驗。工作業績突出,具備獨立承擔大型演出劇(節)目舞台技術的統籌、實施和指導能力,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術,能應急處理演出過程中的突發情況。取得二級舞台技術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主持或獨立承擔過5部大型或10部中型舞台劇目的主要舞台技術工作。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5部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演,且個人在舞台技術本專業工作中排名第1。
第十八條 美術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美術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美術創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美術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有一定創作能力,有作品公開發表、參加過專業美術作品展覽。
(二)三級美術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美術師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美術師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基本功紮實。有較強的創作能力,能創作出具有個人風格的美術作品。有一定數量的美術作品在有影響力的期刊公開發表、參加過有影響力的專業美術作品展覽。取得四級美術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的作品2次入選區縣級以上美術作品展覽;或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的2件作品被運用於城市重要節點空間(廣場、機場、門戶車站、標誌性公共建築或紀念地、主題公園和景區等)或標誌性公共場地(館)。
(2)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的作品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2件獨立或聯合(排名第1)創作的作品公開發表,或有4件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作品公開發表。
(三)二級美術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美術師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有較深的藝術造詣和較高的美術創作技巧,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能形成個人的美術創作風格,對美術專業有較深的研究,能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創作能力較為突出,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美術創作技巧等方面成績較為顯著,有相當數量的美術作品在有較大影響力的期刊公開發表、參加過有較大影響力的專業美術作品展覽。取得三級美術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創作的作品1次入選全國性美術作品展覽或3次入選全市性美術作品展覽;或在市級以上美術館舉辦個人作品展;或獨立創作的2件作品被市級以上美術館、博物館收藏並運用於城市重要節點空間(廣場、機場、門戶車站、標誌性公共建築或紀念地、主題公園和景區等)或標誌性公共場地(館)。
(2)獨立或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獲二等獎2次;或有獨立或聯合(排名前2)創作的作品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
(四)一級美術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美術師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深厚的藝術修養、高深的理論水平和精湛的創作技巧,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風格,對美術專業有系統、深入的研究,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創作能力突出,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本專業藝術技巧方面成就突出,在有重大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美術作品集,作品能入選全國性美術展覽或由權威美術機構收藏,在美術界有很大影響。取得二級美術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創作的作品3次入選全國性美術作品展覽,其中1次入選“全國美術作品展覽”;或在市級以上美術館舉辦個人作品展;或獨立創作的3件作品被市級以上美術館、博物館收藏並運用於城市重要節點空間(廣場、機場、門戶車站、標誌性公共建築或紀念地、主題公園和景區等)或標誌性公共場地(館)。
(2)獨立創作的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有2件獨立創作的作品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或公開出版個人作品集4部。
第十九條 藝術研究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藝術研究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有一定的藝術研究基礎理論知識。初步具備從事藝術研究工作能力。
(二)三級藝術研究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藝術研究職稱後,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藝術研究職稱後,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了解藝術相關專業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能總結自己的藝術研究經驗,發表過藝術專業較高水平論文。在專業科研課題中承擔一定的研究任務。研究成果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學術價值,得到業界的好評。取得四級藝術研究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參與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地(廳)級科研項目2項;或參與完成省(部)級調研項目2項;或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
(2)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文藝評論集(本人撰稿5萬字以上);或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4篇藝術專業論文或文藝評論文章。
(三)二級藝術研究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藝術研究職稱後,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藝術研究職稱後,從事藝術研究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較強的藝術研究能力、較紮實的學術功底和較豐富的學術積累,熟悉藝術相關專業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能設計有較高學術意義或套用價值的藝術研究課題,具有指導和主持藝術相關專業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業務建設的理論與實踐上有創見,能解決本領域、本區域較重大的業務問題,在全市同行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取得三級藝術研究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主研(排名前3)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地(廳)級科研項目2項;或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或獲國家授權實用新型專利2項(排名前3)。
(2)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文藝評論集(本人撰稿10萬字以上);或獨立公開發表4篇藝術專業論文或文藝評論文章,其中2篇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或主持撰寫的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被地(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採納。
(四)一級藝術研究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一般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藝術研究職稱後,從事美術創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深厚的學術造詣,全面掌握藝術相關專業國內外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有很強的藝術研究能力和豐富的專業工作經驗,在藝術相關專業領域有開創性的研究。在重大業務建設的理論與實踐上有創見,能解決本領域、本區域的重大業務問題,在全國藝術研究專業領域具有較高學術威望。取得二級藝術研究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主研(排名前3)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2項;或主持完成的藝術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或主持完成的藝術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作為優秀科研成果推薦或展示;或主研(排名前3)的成果(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獲國家授權實用新型專利4項或授權發明專利1項(均排名前3)。
(2)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文藝評論集(本人撰稿15萬字以上);或獨立公開發表5篇藝術專業論文或文藝評論文章,其中3篇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或主持撰寫的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被國家部委或省級黨委、政府採納1項,或地(市)級黨委、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採納2項。
第二十條 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專業申報條件
(一)四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3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本專業基本理論知識,基本掌握本專業技術及其操作技能和創作技巧。基本能夠完成劇目、節目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任務,可以在聯合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創作)中發揮作用。
(二)三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四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後,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2年;或取得四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後,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4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有較紮實的本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能獨立完成一般性劇目、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任務。有較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處理上有較強的創作能力,能體現劇本、作品的藝術風格,基本符合劇情要求和導演意圖。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獲得業內較好的評價。取得四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擔任2部或5幅(組)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或聯合(排名前2)擔任4部或10幅(組)作品的攝影、錄音、錄製、剪輯。
(2)獲全市性以上文藝評獎1次或區縣級文藝評獎2次;或有作品參加區縣級以上大型藝術活動或區縣級以上藝術展播,或公開播出,或公開發表,且在其中擔任攝影、攝像、錄音、剪輯。
(三)二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三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後,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2年;或取得三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後,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有較豐富的本專業理論知識和較高的實際技能,有較深的藝術造詣和較高創作技巧。能獨立完成難度較大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任務,能解決本專業較複雜的實際問題。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處理上,有一定的創新或建樹,能形成個人的攝影(攝像)創作風格並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獲得業內較高的評價。取得三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擔任3部或10幅(組)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或聯合(排名前2)擔任6部或20幅(組)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1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且個人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2部(幅、組)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播,或有4部(幅、組)作品參加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市級藝術展播,且個人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中排名第1。
(四)一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
1.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二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後,從事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滿5年。
2.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
具有本專業深厚的藝術修養、高深的理論水平和精湛的創作技巧,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指導、完成各種高難度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任務,能解決本專業各種理論和實際問題。能根據劇本主題和劇情要求,通過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創造性的處理,協助導演豐富藝術構思,增強藝術效果。在藝術實踐中能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並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有相當數量的優秀作品,獲得業內很高的評價,在國內享有較高聲譽。取得二級攝影(攝像)師、錄音師、剪輯師職稱以來,還應具備以下業績條件:
(1)獨立擔任5部或10幅(組)大型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或聯合(排名第1)擔任8部或10幅(組)大型作品的攝影、攝像、錄音、剪輯。
(2)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三等獎2次,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且個人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中排名第1;或有3部(幅、組)作品參加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或國家級藝術展播,且個人在攝影、攝像、錄音、剪輯工作中排名第1。
第五章 破格申報條件
第二十一條 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以下相應業績條件者,可破格申報。
(一)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資歷,但能力、業績突出,取得藝術系列相應中級職稱滿2年(具備博士學位可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取得中級職稱以來,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二等獎以上1次(主創主演、個人排名前2),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2次或二等獎3次(均為主創主演、個人排名第1),可破格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
(二)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資歷,但能力、業績突出,取得藝術系列相應副高級職稱滿2年,且取得副高級職稱以來,獲全國性文藝評獎一等獎1次(主創主演、個人排名前2),或全市性文藝評獎一等獎4次(主創主演、個人排名第1),可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有關概念或條款說明
“新文藝組織”,主要是指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路文藝社群等文藝組織和網路虛擬社群,是一種專注於文藝發展的新的社會力量,主要以文藝創作、交流、發布、推廣、銷售等職能為主,在繁榮文藝創作生產傳播中扮演著積極角色。
(一)“新文藝群體”,是相對於在國有文藝院團、藝術館、高校等機構中從事文藝工作的傳統群體而言,主要以網路作家、簽約作家、自由撰稿人、獨立製片人、非遺傳承人、文創藝術設計者、獨立演員歌手、自由美術工作者等為代表,是隨著文化產業、網路新媒體技術以及市場化發展而興盛起來的文藝群體。其特點是自由職業和不依附於體制內機構的“獨立性”,往往以個體形式散落在文化產業各領域,是當下文化產業發展中極其活躍的生力軍。
(二)“專業文藝團體”,是指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文藝表演團體、專業演出機構、部隊專業表演團體,以及藝術專業院校及附中(包括大中專院校所屬的藝術學院、音樂學院、藝術系、藝術學科)。
(三)“A類演出”,包含:1.中宣部、國家文旅部、中國文聯、國家廣電總局、國家文物局直屬演出團體,帶有國家、中國、中央字樣的藝術團體,原屬中央直屬院團改制後的公司的演出。2.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獲文旅部“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獲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重點扶持劇目、以及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優秀舞台藝術佳作的演出。3.主要演員、導演或主創人員曾獲中國文聯“梅花獎”“荷花獎”“曹禺戲劇獎”“牡丹獎”“金菊獎”等全國性藝術比賽大獎的劇(節)目的演出。
(四)“全國性文藝評獎”、“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國家級藝術展演(播)”。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國性文藝評獎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5﹞27號)檔案規定,全國性文藝評獎指在全國範圍內對文藝領域的人物、作品進行的評獎活動,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類文藝評獎活動,冠以“全國”“中國”“中華”等名稱的文藝評獎活動,以及在境內舉辦的冠以“國際”“全球”“華語地區”等名稱的文藝評獎活動。中宣部、文旅部、廣電總局、中國文聯等,可舉辦常設全國性文藝評獎、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和國家級藝術展演(播)。
“全市性文藝評獎”“市級大型藝術活動”“市級藝術展演(播)”。全市性文藝評獎指在重慶市範圍內對文藝領域的人物、作品進行的評獎活動。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委、市文聯等,可舉辦常設全市性文藝評獎、市級大型藝術活動和市級藝術展演(播)。
“區縣級文藝評獎”“區縣級大型藝術活動”“區縣級藝術展演(播)”。區縣級文藝評獎指在重慶市各區縣範圍內對文藝領域的人物、作品進行的評獎活動。重慶市各區縣宣傳部、文化旅遊委、文聯等部門,可舉辦常設區縣級文藝評獎、區縣級大型藝術活動和區縣級藝術展演(播)。
(五)“公開發表”指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或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期刊上發表。
(六)“公開出版”指有ISBN編號的出版物。
(七)“個人作品集”指個人創作或表演的作品組成的集冊。
(八)“學術專著”指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準確,反映研究對象規律,並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凡文章彙編、資料手冊、編譯作品、普通教材、工具書及創作的作品集,都不視為學術專著。
(九)“論文”指通過邏輯論述,闡明作者的學術觀點,回答學科發展及實際工作問題的文章。它包括論題(研究對象)、論點(觀點)、論據(根據)、結論、參考文獻等。凡對事業或業務工作現象進行一般敘述、介紹(報導)的文章(不含評介、綜述)以及創作的作品,都不能視為論文。
(十)“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定期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所收錄的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學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收錄的期刊,以論文發表時的時間版本為準。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上發表的1500字以上學術理論文章等同於核心期刊論文。
(十一)本條件中的科研項目和調研項目均須結項,須提供立項批文、計畫任務書、契約和結項通知書、鑑定證書、結項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科研項目、調研項目的級別以下達或立項時確定的級別為準。
國家級科研項目包括國家級項目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省(部)級科研項目主要包括重慶市社科規劃項目、重慶市技術預見與制度創新項目、重慶市技術創新與套用發展項目、重慶市科技傳播與普及專項、重慶市重大決策諮詢研究項目以及省(部)級單位或機構發布或委託的科研項目。
地(廳)級科研項目包括區(縣)黨委、政府和市級部門發布或委託的科研項目。
(十二)“主持”指經某部門認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決定作用的,一般為項目(課題)第一申報人或集體項目(課題)第一負責人。
(十三)“主角”指劇目的領銜主演者或處於中心地位的人物角色。
(十四)“主要配角”指劇目中僅次於主角的次要角色。
(十五)“首席”指是在一個交響樂團的同一專業人員中地位最高,藝術水平也最高的人,在演出中起帶領作用。
(十六)“領奏”指在樂團的演出中,持主奏樂器的演奏者。
(十七)“代表性作品”指最能顯示作者的思想水平或藝術風格的作品。
(十八)“大型作品(劇、節目)”:舞台演出指演出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戲劇作品、1小時30分鐘以上的舞劇作品、30分鐘以上的多樂章音樂作品,以及1小時30分鐘以上的專題文藝演出作品;影視播映指6級以上的電視劇、廣播劇,90分鐘以上的音視頻作品。1部大型作品可折抵2部中型作品。
“中型作品(劇、節目)”:舞台演出指演出時間在1小時左右的舞台劇(節)目、20分鐘以上的音樂作品;影視播映指30-90分鐘的音視頻作品。
“小型作品(劇、節目)”:舞台演出指演出時間在20分鐘左右的舞台劇(節)目、10分鐘左右的音樂作品;影視播映指30分鐘以內的音視頻作品。
(十九)本條件中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級。
(二十)本條件規定的作品、獎項等業績成果,申報人在其中擔任的專業技術任務必須與申報專業一致。
(二十一)外省業績成果與本條件中業績成果對應關係為:省對應市,地市對應區縣。
(二十二)本條件中“公開表演”含公開演出、公開播出、公開放映。公開播出、公開放映須取得相關部門許可。
(二十三)本條件規定的著作、文集、論文等,不論出於何專業學術期刊、何出版社,其學術水平價值均由評審會評定。
第二十三條 技工院校畢業生及高技能人才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 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55號)有關規定申報。
第二十四條 本條件所指藝術專業領域包括:
藝術系列職稱設定4個專業類別,18個專業。具體為: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4個專業類別。藝術表演類專業2個,分別為演員、演奏員;藝術創作類專業12個,分別為編劇、導演(編導)、指揮、作曲、作詞、舞台美術設計(含燈光、服裝、人物造型、音響、視頻等設計)、藝術創意設計、動漫遊戲設計、美術(含繪畫、雕塑、書法、篆刻等)、攝影(攝像)、藝術研究(含文藝評論);藝術管理類專業1個,為演出監督(含舞台監督、作品製作、監製等);技術保障類專業3個,分別為舞台技術(含舞台裝置、化妝、道具、燈光、音響等)、錄音、剪輯。
以上專業設定可根據文學藝術、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新型職業領域發展和職業分類要求,適時動態調整。
第二十五條 文聯作為新文藝組織、新文藝群體從業人員職稱評審主渠道,按程式組建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面向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條件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重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條件自2023年7月1日施行。《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於印發〈重慶市藝術專業高級、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09〕16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