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

《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是為了適應重慶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和選拔風景園林專業技術人才,加強風景園林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範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制定的辦法。

2024年1月10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印發《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0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關於印發《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渝人社發〔2024〕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局,兩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城市管理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城市管理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局,市級部門人事(幹部)處,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人事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現將《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和選拔風景園林專業技術人才,加強風景園林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規範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標準、統一證書,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三條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考試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並會同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確定考試合格標準。重慶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擬定考試大綱、組織命審題和繼續教育等工作,並協助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考試考務工作。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重慶市城市管理局共同委託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第四條 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分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考試。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或認定;高級工程師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考試成績合格並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職稱。
第五條 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各級別均設風景園林規劃設計、風景園林工程2個專業方向,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本人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方向選擇其一。風景園林規劃設計專業方向考試科目為《風景園林基礎》《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風景園林工程專業方向考試科目為《風景園林基礎》《風景園林工程與技術》。
第六條 凡在我市從事風景園林工作,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助理工程師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
1.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工程師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工程師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2.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
3.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符合《重慶市工程技術風景園林專業職稱申報條件》(渝人社發〔2022〕59號)中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職稱考試,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為合格。報考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考試合格者,由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統一頒發《重慶市職稱證書》;報考高級工程師考試合格者,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印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重慶市範圍5年內有效,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備條件。高級職稱評審由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八條 堅持迴避原則和考培分離原則。凡參與考試命題、審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及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加當次相關科目的考試,不得參與或舉辦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培訓。
第九條 參與考試組織的考試實施機構、專家及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人事考試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考試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於印發〈重慶市風景園林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的通知》(渝職改辦〔2010〕61號)、《關於印發〈重慶市園林工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11〕78號)同時廢止。本辦法施行之前取得的園林工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證書、成績合格通知單(有效期為3年)和風景園林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證書效用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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