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制度
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祿最高,掌佐天子,助理萬機。
西漢初期,丞相具有選用官吏之權,有彈劾百官和執行誅罰的權力,有主管郡國
上計和考課之權,有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之權,有
封駁皇帝詔令和諫諍之權,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儲,封贈,賞功,罰罪等事,以及財政,選舉,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託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議,集議的結果由丞相領銜上奏於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決策定議。
丞相府的官員和掌職及俸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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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佐丞相,檢舉不法,秩俸千石 |
| 輔佐丞相,督率諸吏,處理各種政務,秩俸比千石 |
丞相征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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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少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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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進退,秩俸比四百石 |
| 主謀議事 |
| 主評訟事 |
| 主章奏事 |
| 主盜賊事 |
決曹 | 主罪法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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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民戶祭祀農桑事 |
| 主郵驛科程事 |
尉曹 | 主卒徒轉運事 |
倉曹 | 主倉谷事 |
| 主兵事 |
金曹 | 主錢幣鹽鐵事 |
| 主郡國上計事 |
| 省錄眾事 |
| 主通報事 |
太尉
太尉是朝中僅次於丞相的官職,專
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為最高的武官職位,秩俸萬石,
金印紫綬。官吏主要有長史和
主簿。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職權,是丞相的助理,對包括丞相在內的百官
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動進行監察,
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
中二千石,
銀印青綬。
九卿
1、太常
太常原名為
奉常,漢朝景帝時改名為太常。掌宗廟事,一般不參加具體的
行政事務,是九卿之首。
屬官主要有太史,太樂,太祝,
太宰,
太卜,太醫六令丞,
博士祭酒以及諸廟寢陵園,機構複雜,編制龐大。
太常機構的官吏,俸祿,印件及其掌職如下:
官名 | 秩俸 | 印件 | 掌職 |
太常卿 | | 銀印青綬 | 掌宗廟禮儀 |
太常丞 | 秩俸千石 | | 掌凡祭祀及行禮之事,總署曹事,典諸陵邑 |
| | | 掌贊天子 |
| | 散職無印 | |
太常掾 | | | 助太常丞 |
掌故 | | | 主政事 |
| | | 主山陵上槁輸入 |
都水長丞 | | | 主宗廟陵園治水堤 |
| | | 主典台殿事 |
太史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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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掌天時,星曆 |
太史丞 | | | |
侍詔 | | | |
治歷 | | | 主曆法 |
| | | 助太常丞 |
掌故 | | | 主故事,掌歷史上國家祭祀,喪娶事 |
大典星 | | | 掌星曆 |
望氣佐 | | | 主望氣 |
明堂丞 | | | 掌守明堂 |
| | 銅印黃綬 | 掌守靈台 |
靈台侍詔 | | | |
太樂屬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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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樂丞 | | | |
員吏 | 秩俸百石 | | 太樂丞手下的具體辦事者 |
| | | 凡祭祀時為之樂舞 |
太祝屬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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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祝丞 | | | 掌祝小神事 |
員吏 | 秩俸百石至斗食 | | 協助令,丞 |
祝人 | | | 祭祀時司告鬼神的人 |
宰人 | | | 主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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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銅印黑綬 | 掌宰工鼎俎饌具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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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吏 | 百石至斗食 | | |
| | | 主廚 |
| | | 主屠牲 |
衛士 | | | 主警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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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國有大事時主卜問 |
太卜丞 | | | 助佐太卜令 |
員吏 | | | 具體辦事者 |
太醫屬官 |
| | | 掌醫藥 |
太醫丞 | | | 掌醫藥 |
| | | 掌醫藥 |
諸宗廟寢屬官 |
令 | | | 守宗廟,掌案行掃除 |
| | | 主食官令號 |
丞 | | | 助令守廟 |
| | 銅印黑綬 | |
| | | 食監助手 |
| | | 食監助手 |
寢陵園食官屬官 |
廟郎 | | | 主宗廟 |
寢郎 | | | 主守寢 |
園郎 | | | 主守園 |
員吏 | | | |
| | | 主諸廟陵園警衛 |
博士屬官 |
| | | 主教育 |
| | | 掌教育弟子,國有疑問,掌承問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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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祿勛,由秦
郎中令演化而來,主管宮廷內的警衛事務,但是實際的權力不止於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這裡,同時這裡又是候補官員集中訓練的地方。
光祿勛官吏:
光祿丞, 秩俸千石,
車郎將, 秩俸比千石,
戶郎將, 秩俸比千石,
騎郎將,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郎中三將,主宿衛護從。
右中郎將,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中郎將,主宿衛護從。
羽林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將統稱為虎賁羽林,主宿衛護從。
諫議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問應對,為皇帝謀事。
都內令,
都內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鹽市令,
鹽市丞;
大司農史,
稻田使者,
郡國農官,
榷沽官。
少府主管皇室的財錢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項事務以及山海池澤之稅。
少府機構官吏:
官名 俸祿 職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掌山
河池澤之稅,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輔佐少府卿治事。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領殿中蘭台,掌圖書秘籍,受
公卿奏事,糾舉不法。
尚書屬官:
太醫令, 秩俸六百石, 掌諸醫。
供皇帝服御諸令丞屬官:
尚方令, 主作器物。
采珍寶金玉令, 主才珠寶金玉。
湯官令, 主餅餌。
門下掾, 雜務人員。
門下史, 雜務人員。
門下小吏, 雜務人員。
民政官員:
水曹掾史, 郡國水利人員。
時曹掾史, 主時節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內財物,尾數之檢核。
財政官員:
金曹掾史, 主貨幣鹽鐵事。
計曹掾史, 主上計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員:
政法官員:
賊捕掾, 主捕盜賊。
辭曹掾史, 主辟訟事。
交通官員:
漕曹掾史, 主漕運糧草事。
教育衛生官員:
學官掾史, 主郡學校事。
學經師, 主教育。
文學史, 主教育。
醫曹掾史, 主醫藥事。
西域都護府與郡國同級,掌管西域各國。
西域都護府官吏:
西域都護丞,
西域都護司馬,
西域都護候,
西域都護千人。
漢朝在郡以下設縣,大縣(萬戶以上)設縣令,小縣(萬戶以下)設縣長,都是一縣的最高長官。與縣同一個級別的地方行政機構還有道,國,邑。國是侯國;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內有少數民族居住的稱為道。
縣官員:
縣令, 秩俸為一千石至
六百石,管轄縣內的所有政務。
縣長, 秩俸五百石至
三百石, 管轄縣內的所有政務。
廷掾, 督鄉事。
主記室, 管文書。
門下游繳,
門下掾史,
縣史, 秩俸百石以下。
行政區劃
西漢既繼承了秦代的
郡縣制,又在部分地域恢復
封建制:一部分郡縣直屬朝廷,另一部分屬諸侯王國。
高帝五年(前202)有異姓
七國分領二十餘郡。十二年(前195)有同姓九國、異姓一國;其時
天子獨有十五郡,此外三十餘郡悉屬諸侯,一國領有數郡,少或二三,多至六七。至景帝三年(前154)平定
吳楚七國之亂後,悉收諸侯王支郡,自後一國但有一郡,郡、國仍處於同等地位。
武帝頒行
推恩令後,王國的領土又因分封諸子為侯改屬漢郡而逐漸縮小。《漢書·地理志》以平帝(公元2)版籍為據,其時共有103郡國(83郡、20國),領1587縣、道、侯國各種縣級單位。大郡領縣多至三五十,王國小者但領三、四縣。
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設
部刺史,除近畿七郡外,分全國一百多個郡國為十三部,每部設一
刺史,掌
刺察部
內官與強宗豪右,定為常制。
西漢十四部分察郡國表
司 隸 部 | |
兗州刺史部 | 東、陳留、山陽、泰山四郡,淮陽、東平、 定陶、城陽四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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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濟南、千乘、平原、北海、東萊六郡,菑川、膠東、高密三國 |
徐州刺史部 | 東海、琅琊、臨淮三郡,楚、泗水、廣陵三國 |
| 太原、上黨、雲中、定襄、雁門、代六郡 |
| 魏、清河、巨鹿、廣平、信都、 常山六郡,趙、真定、中山、河間四國 |
幽州刺史部 | |
| 南、南陽、江夏、武陵、 桂陽、零陵六郡,長沙一國菟、樂浪九郡,廣陽一國 |
| 九江、廬江、豫章、丹陽、會稽五郡,六安一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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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定、天水、隴西、金城、武威、 張掖、 酒泉、敦煌八郡 |
| 北地、上、西河、朔方、五原五郡 |
交阯刺史部 | 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七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