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長史

丞相長史

丞相長史是古代官名,設立時代是秦、漢。丞相長史的作用是協助丞相管理文書等事物的高級官吏,秩級為千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丞相長史
  • 秩級:千石
  • 設立時代:秦、漢
  • 類型:古代官名
長史,丞相,

長史

秦時為丞相屬官,如李斯曾任長史,相當於丞相的秘書長。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出師表》:“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長史”指張裔。《赤壁之戰》:“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亂江東,為孫權長史。”

丞相

是中國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無所不統。丞相制度起源於戰國。秦從武王開始,設左、右丞相,但有時也設相邦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此職。秦統一後只設左、右丞相。西漢初蕭何為丞相,後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繼任。惠帝、呂后到文帝初年,設左、右丞相,以後只設一丞相。漢初各王國擬制中央,也在其封國中各設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稱為相
長史  官名。戰國末年秦已置,李斯至秦,曾任此官,職責不詳。
漢之相國、丞相、太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以及建三公後的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皆置,為掾屬之長,秩皆千石,丞相長史職權尤重。邊郡太守也有長史,掌兵馬,亦助太守掌兵,西域長史後代都護成為護理西域之長。漢末州珠算也有長史。魏、晉與兩漢略同。南北朝帶將軍號開府刺史,屬官也有長史,且多兼任首郡(即刺史駐地)太守。王府也有長史,諸王幼年出就藩國,州府之事即由長史代行。隋以後,三師、三公無幕僚,三省長官的屬員亦無長史。至唐代州刺史下亦設立長史官,名為刺史佐官,卻無實職。亦稱為別駕。但大都督府的長史則地位較高,甚至會充任節度使。唐親王府、都護府都督府、將帥(諸衛與出征將帥,不包括節度使)、州府(限於上、中州)設長史。品級高下視所屬機構而異,從三品至七品不等。宋州府無長史,僅親王府、都督府有此官。後各代王府也設長史,總管府內事務,其他政府機構,僅元儲政院設。
丞相作為中國古代中央官制三公”中的一個重要官職,其地位可稱之為“一人在下,萬人之上”。學術界對丞相的研究尤為重視,可以說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然而對丞相300多的眾多屬官中,位列前茅的丞相長史的研究卻相對比較缺乏。就筆者蒐集的材料來看,對丞相長史職能做專題研究的學術論文還沒有見到,只是在中國古代官制研究的專著中有提及,相對於其他方面的研究,可以說對長史職能的探討是少之又少,而且相對簡單。如王育民在《秦漢政治制度》中說到:“長史:2人,秩千石,為諸吏之長,故名。其職無所不監,主管相府的各類事務,相當於今之秘書長。”[1]白綱在《中國政治制度史》,對長史的認識與王育民的相似,但又相對簡單,他認為“丞相的重要官屬有司直、長史以及諸曹掾屬的丞相微事、丞相史、丞相少史、東曹、西曹、奏曹集曹議曹侍曹主簿、大車屬等。這些官吏分職司事,管理著全國從中央到地方的各項事務[。2]而鄧德龍在《中國歷代官制》(上冊)中除了對長史的只能有提及,還對其源流及發展做了論述,他認為“漢初沒有長史,僅置相國史,秩五百石。文帝時置兩長史,秩千石。武帝時分為長史為左右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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