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廷尉
- 類型:官職
- 設定:秦朝
- 用途:掌刑獄
主要職能,職責變遷,
主要職能
廷尉的職掌是管理天下刑獄。每年天下斷獄總數最後要匯總到廷尉﹔郡國疑難案件要報請廷尉判處﹔廷尉也常派員為地方處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還可駁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決意見。廷尉根據詔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審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禮儀﹑律令皆藏於廷尉﹐並主管修訂律令的有關事宜。屬於分﹑寸﹑尺﹑丈等度量標準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職責變遷
廷尉秩為中二千石﹐屬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監各一人。漢宣帝劉詢鑒於廷尉派往地方鞫獄的廷尉史任重而祿薄﹐於是增設秩為六百石的廷尉平四人﹐以加強對地方司法機構的控制。 其屬官綜上有:廷尉正,主決疑獄;左右監,管逮捕;左右平,掌平詔獄;廷尉史、奏讞(審判案件)掾、奏曹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