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任務,建設美麗中國的重點和難點在於農村。2013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省開展“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批示:“要認真總結浙江省開展‘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經驗並加以推廣。各地開展新農村建設,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規劃先行、完善機制,突出重點、統籌協調,通過長期艱苦努力,全面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李克強總理批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承載了億萬農民的新期待。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願,突出農村特色,弘揚傳統文化,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
2015年,國家出台的《美麗鄉村建設指南》(GB/T32000-2015)在全國範圍內指導美麗鄉村建設。該國標給山西省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提供了巨大借鑑。但對於山西省正在開展的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重點、難點及急需解決的事情在指導上還不夠具體,與山西當前省情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山西省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重點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方面,難點在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方面。要突出文化生態保護開發這一主題,保障農民安居,改善人居環境,實現產業發展;要突出“宜居、宜業”功能定位建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規劃科學、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產業發展與環境承載相適宜,生活改善與生態保護相統一,歷史文化傳承與現代文明相融合,實現“四美兩宜”(生活美、生態美、家園美、田園美宜居、宜業)、可持續發展的鄉村(行政村或自然村)。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
編制進程
2016年12月30日,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7年2月28日,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山西省農村經濟研究所、山西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起草人:岳繼和、岳磊、李固、牛旭斌、苗慧麗、謝治宇、董艷敏、段曉康、劉亞萍。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準規定了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的總則、村莊規劃、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村莊建設、經濟發展、鄉風文明、基層組織及長效管理。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適用於以行政村為單位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引用檔案
GB/T 156 標準電壓 GB 3095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4285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GB 7959 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 GB/T 8321 (所有部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GB/T 16453 (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範 GB 18596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9379 農村戶廁衛生規範 GB/T 2774 病媒生物應急監測與控制―通則 | GB/T 29315 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 GB/T 30600 高標準農田建―設通 GB 50039 農村防火規範 GB 50445 村莊整治技術規範 GB 50201 防洪標準 GB 50288 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範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 DL 493 農村低壓安全用電規程 DL/T 5118 農村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 HJ 25.4 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 HJ 588 農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導則 SC/T 9101 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 DB14/T 868 古樹名木保護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的實施,有助於促進山西省美麗宜居鄉村高質量建設、高效率管理、可持續維護、規範化服務、科學化評價。可以有效規避創建經驗的不足和人、財、物浪費等問題,進一步提升美麗宜居鄉村的品味和檔次,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對於山西省美麗宜居鄉村創建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