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

《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穩步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制定的方案。

該方案由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3月3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
  • 印發機關: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印發日期:2023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贛農字[2023]18號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的通知
贛農字[2023]18號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3月31日

方案全文

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的通知》(農辦社〔2022〕11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農辦社〔2023〕1號)精神,穩步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以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為載體,以點帶面推進鄉村建設,持續改善人居環境、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礎設施、強化公共服務、培育文明鄉風,為開創江西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新局面貢獻力量。
二、總體目標
堅持“示範引領、分級創建,尊重規律、注重實效,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村民主體、政府引導”基本原則,按照“儲備一批、創建一批、認定一批”機制梯次推進創建示範工作。“十四五”期間,全省聚焦100個行政村,以高標準創建49個全國美麗宜居村莊為引領(詳見附屬檔案1),帶動各級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創建示範活動,打造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樣板。
三、創建示範標準
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對象為涉農縣(市、區)的行政村,通過創建示範達到環境優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詳見附屬檔案2),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要求相適應。
同等條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支持創建:一是村或村“兩委”班子成員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二是具備連片創建示範條件的核心村;三是有穩定建管資金和機制保障的行政村;四是列入傳統村落名錄的行政村。
近3年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支持創建:一是村“兩委”班子成員嚴重違紀違法;二是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三是發生群體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四是發生其他受到市級以上通報或處罰的事項。
四、創建示範程式
按照“成熟一批、核實一批、申報一批”的方式,自下而上開展新創建申報工作。
(一)組織創建
各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動員組織轄區內行政村對照創建標準,組織引導村民積極參與創建示範工作。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於4月3日前建立設區市美麗宜居村莊儲備名單(按先後排序),之後每年3月底前核實成效、更新名單。申報推薦的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從儲備名單中選取產生。
(二)縣級申報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符合條件村莊的申報材料,提交至設區市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報材料包括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表(附屬檔案3)、創建示範說明材料PPT以及縣級農業農村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依據附屬檔案2進行評分的自評表(加蓋公章),不超過3分鐘的視頻資料。
(三)市級核查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組織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擇優推薦申報對象,聯合向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交推薦報告,並附申報材料。
(四)省級推薦
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材料審查,適時組織實地複查,並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報推薦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2023年設區市向省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7日,2024年及以後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2018年以前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附屬檔案4),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對照創建標準組織覆核,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對已撤併的村莊,按照併入村莊進行覆核。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思想認識。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是建設美麗宜居和美鄉村的重要載體,是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認清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的重要意義,高標準推進相關工作。
(二)強化工作協作。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時間緊、要求嚴、標準高,各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創建申報標準、程式和覆核備案要求,精心組織、密切協作,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育引導,確保各項創建示範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調查研究。各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中央關於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要求,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民眾調查了解情況,真正把基礎條件好、創建意願強、工作措施實、示範帶動強的村莊推薦上來。對於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創建資格。
(四)強化宣傳推廣。及時總結創建示範工作,積極利用工作簡報、網路媒體等方式,大力宣傳經驗做法和成效,擴大我省美麗宜居村莊影響力。對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國家和省級層面都將在項目安排、政策試點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適當傾斜,市縣也要結合實際制定相關激勵措施。
聯繫人:省農業農村廳新農村建設處顏小明,參考連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陳善游,參考連結。

內容解讀

政策解讀:《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的通知》
3月31日,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江西省開展全國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省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進行了部署,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的通知》(農辦社〔2022〕11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農辦社〔2023〕1號)精神,穩步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目標
堅持“示範引領、分級創建,尊重規律、注重實效,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村民主體、政府引導”基本原則,按照“儲備一批、創建一批、認定一批”機制梯次推進創建示範工作。“十四五”期間,全省聚焦100個左右行政村,以高標準創建49個全國美麗宜居村莊為引領,帶動各級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創建示範活動,打造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樣板。
三、工作程式
按照“成熟一批、核實一批、申報一批”的方式,自下而上開展新創建申報工作,主要程式為組織創建、縣級申報、市級核查、省級推薦。同時明確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對照創建標準組織覆核,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四、保障措施
從強化思想認識、工作協作、調查研究、宣傳推廣等四個方面,明確了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範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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