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清遠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20日印發.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3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號),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公路,建立健全管理養護可持續長效機制,全面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服務和支撐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融合發展,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著力補齊短板,加強農村公路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協調,形成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保障,進一步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市級督導、縣為主體、分級管理、鎮村盡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農村公路“路長制”高效運行,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信息化管理體系基本完善。農村公路“路長制”實現縣、鄉、村三級100%全覆蓋。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達100%。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80%。
到2025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取得長足成效,管理養護體制運行順暢,農村公路安全隱患基本消除,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與農業、物流、文化、旅遊等產業融合發展,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資金得到有效保障,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全面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1.市級政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市人民政府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情況納入對縣級政府績效考核管理,指導、督促縣級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市級相關部門要發揮好承上啟下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會同有關單位在確定的市、縣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基礎上,加強動態調整,形成邊界清晰、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職能體系。市交通運輸局按照上級有關農村公路政策及農村公路發展指導意見,加強政策引導和業務指導。市財政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拓寬養護資金籌集渠道,逐步建立補助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市公安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治理,推進農村公路聯合執法。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等部門通過制定和實施相關政策,支持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
2.縣級政府履行好主體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主體,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要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鄉村振興統籌謀劃,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清單。按照省有關規定,明確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分工,實行農村公路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績效管理,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和各鄉級政府履職盡責。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全面推行“路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辦函〔2020〕69號),全面建立農村公路“路長制”,縣、鄉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分別為縣、鄉、村三級(總)路長,負責相應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建立健全“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路長制度體系。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鄉村振興和“三農”工作統籌安排,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強化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治理,定期組織實施農村公路淨化、美化、綠化“三化”工程,實現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積極開展“四好農村路”示範縣和“美麗農村路”創建工作。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縣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明確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確定1名鄉鎮分管領導和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管養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鄉鎮至少2名工作人員),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公路專業知識,主動接受縣級交通公路部門的行業指導和技術培訓,負責鄉村道管理養護工作。任務較重的鄉鎮可招募專職協管員,在鄉村道的日常巡查工作發揮應有作用。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做好村道的日常管理養護等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積極引導、激發農民民眾愛路護路熱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鼓勵在農村公路建設、養護中,優先聘用具有勞動能力的沿線農民民眾承擔工程建設勞務、日常養護保潔等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沿線農民民眾提供就業機會。推行養護公示制度,充分保障農民民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1.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完善落實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統籌用好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包括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替代性返還+增長性補助”,以下稱“替代養路費部分”)切塊到市縣部分、省級交通專項資金、涉農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多種補助資金,做好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其中,“替代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資金不得低於“替代養路費部分”的15%,實際高於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同時,“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普通公路(普通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比例一般不得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工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安排應結合里程、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根據省的調整進行動態調整。2022年起,“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普通公路養護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市、縣級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需要保障養護工程資金投入,足額落實養護工程配套資金,保障養護工程及時實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2.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農村公路養護實行“以縣為主、省市支持”的籌資模式,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屬於縣級事權,由縣級政府承擔資金籌措主體責任,並確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各縣(市、區)政府要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將相關稅收返還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確保所承擔的支出責任落實到位。2021年起,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不得低於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省、市、縣三級財政原則上按3∶3∶4比例籌集,實際資金標準和籌資比例高於上述規定的縣(市、區)不得降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與養護成本變化、農村公路里程增加、地方財政增長等因素相關聯的日常養護資金補助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加大管理養護力度,適當提高本級標準,保障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時到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3.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結合我省鄉村振興考核機制,對各級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績效管理,並將績效考核結果與相關資金安排掛鈎。全市各級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應當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全市各級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各級審計應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的審計,定期開展各級財政資金的專項審計,並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全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內部審計力度,提升監督合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審計局〕
4.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購買服務、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公路項目納入一般債券支持範圍。鼓勵探索養護新模式,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四好農村路”建設,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增強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保障能力。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大力推行“農村公路+”發展模式,鼓勵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促進農村公路與地方經濟、社會、生態、文明融合發展。支持利用農村公路(公交站點)冠名權、綠化經營權、廣告經營權、路域資源開發經營權等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出台相關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路養護,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金融局〕
(三)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1.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因地制宜、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縣級人民政府要出台促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的實施意見,拓展農村公路養護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積極探索各種綜合養護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推行養護市場準入制度。深化農村公路建設養護一體化項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簡化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審批程式,實行統一計畫,統一檢測、統一設計管理。積極推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電子化招投標,鼓勵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採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專業施工隊伍實施,鼓勵將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推進將農村公路客運候車亭(招呼站)納入農村公路養護範疇一併養護,全面實現日常養護常態化、養護工程專業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2.創新多元養護模式。按照“縣為主體、行業指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養護工作機制,根據公路等級、邊遠程度等差異,因地制宜推行養護公司制、個人承包制、道班養護制等適合本地區農村公路專業養護和鄉村養護相結合的新模式。培育縣域養護中心,強化養護能力,負責農村公路的小修、預防養護以及應急養護。鼓勵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結合鄉村人居環境治理、美麗鄉村建設等由鄉鎮人民政府採用專業化養護或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分區域,分路段聘請沿線民眾養護,也可委託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參與農村公路市場競爭。推廣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鼓勵農民投工投勞,鼓勵將區域相近的鄉村兩級養護員、護林員、護河員等整合,讓農民更多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高綜合養護質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
3.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制度。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縣級政府把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作為目標責任制管理的重要內容,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監督、指導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制定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畫執行和養護質量檢查驗收管理辦法,實行嚴格考核。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組織對各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年終進行全面考核,根據檢查結果獎優罰劣。
4.促進農村公路養護轉型發展。堅持綠色發展,推廣再生利用,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現路與自然和諧共生。大力開展“美麗生態文明農村路”建設,切實提升路域環境,將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體環境美當中。堅持智慧發展,積極推進信息化技術在農村公路養護領域中的套用示範,所需經費在日常養護資金中統籌安排。全面啟用省級數字“四好農村路”管理系統和手機終端套用,全面實現數位化網上審查審批備案管理。利用衛星遙感、大數據、“網際網路+”等現代化手段,不斷提升農村公路管理效能和養護科學決策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5.完善科學化技術體系。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級相關標準規範,積極構建具有粵北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特色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標準體系,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加強病害巡查和應急管理,定期開展路況評定和橋樑、隧道檢測,建立養護決策體系以及以目標為導向的獎罰機制。適時引進具備條件的第三方諮詢單位參與,提升養護科學決策能力。強化預防養護理念,制定科學預防養護方案,開展“微病害處治”工程,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提升農村公路通行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6.加強質量安全和信用管理。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質量監管,延長公路使用壽命。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完善縣級竣(交)工驗收機制,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並邀請同級公安、應急管理等相關單位參加。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制定專項方案,儘快補充完善。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災毀路段修復工作,加強養護應急體系建設,完善物資裝備配備,提升農村公路本質安全、災害防範及處置能力。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加快建立以質量和安全為核心的信用評價體系,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信用水平。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充實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機構工作力量,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
7.強化執法和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規定,完善農村公路路政群管(協管)網路,構建“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實現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蓋。完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本地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人才培養吸引和激勵保障制度,提高管理養護人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縣統一執法、鄉村協助執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機制,做好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執法工作,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執法力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8.提高農村公路運營水平。堅持“城鄉統籌、以城帶鄉、城鄉一體、客貨並舉”的總體思路,加強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推動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策扶持和兜底保障,鞏固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脫貧攻堅成果,實現農村客運“開得起、留得住、坐得起、有效益”。規範農村客運市場,從根本改變農村客運經營機制,實行公司化經營,提升服務質量。健全農村貨運物流網路節點,有序推進鄉鎮運輸服務站建設,不斷推動農村客貨運輸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9.開展示範創建工作。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統籌城鄉綠化、特色田園鄉村、旅遊鄉村、鄉村振興示範村等建設工作,加強農村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推進“四好農村路”示範縣、示範路等示範創建工作,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打造“美麗農村路”經濟帶。推進公路文化建設,深挖彰顯本地特色的公路發展歷程和人文底蘊,推動優秀公路文化傳承和創新。到2022年底,實現每個縣(市、區)均有“美麗農村路”,示範帶動效應充分發揮。〔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重點工作內容,同步部署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和指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照職責完成各項任務,並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壓實責任,認真抓好任務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深入分析本地農村公路發展實際,於2021年6月底前出台本轄區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具體方案或實施細則,明確改革任務落地的時間表、路線圖、權責清單、考核激勵機制等內容,做好具體改革政策措施的推進落實。
(二)強化督導考核。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和重點改革事項,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將績效考核結果與交通投資計畫、項目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和“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掛鈎,採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等方式,督促各責任單位切實履行管理職責,提高管理水平,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三)抓好示範引領。要結合建設交通強國要求,圍繞路長制、創新養護生產模式、信息化管理、美麗農村路等主題,結合本地特色積極開展試點創建工作,並及時總結推廣套用好的經驗做法,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工作。
(四)加大宣傳引導。緊緊圍繞改革重點任務,準確解讀改革政策舉措,大力宣傳改革的新進展、新成效和先進典型、典型經驗,充分調動廣大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為改革順利推進營造濃厚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1〕7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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