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銅川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銅川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月27日印發.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27日
  • 發布單位: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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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陝政辦發〔2020〕29號),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建養並重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農村公路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區縣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市、縣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建立對區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績效考核機制。深入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優良和中等以上路況占比不低於75%。
  到2035年,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1. 強化市級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行業指導監督工作, 強化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能力建設指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對縣級人民政府進行績效考核。市財政局加大財政投入,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市級補助資金和市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人員、辦公和業務經費(含檢測費)納入財政預算,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等部門通過制定和實施相關政策,引導、支持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2. 落實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推動縣域“四好農村路”建設,負責縣道、鄉道管理養護工作,指導監督鄉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開展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健全縣級農村公路質量監督體系。將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和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人員、辦公和業務經費(含檢測費)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3. 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級人民政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組織村民委員會做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完善村道養護議事機制,鼓勵採用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村道管養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完善愛路護路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民眾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鼓勵在農村公路建設、養護中,優先聘用具有勞動能力的沿線農民民眾承擔工程建設勞務、日常養護保潔等工作,鼓勵縣鄉政府建立將農村公路養管人員與路域走廊內護林員、電力巡視員、路政監督員、環衛保潔員、安全勸導員等“一長多員”融合設崗的工作機制,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沿線農民民眾提供就業機會。(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二)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4. 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有關政策和要求,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政策,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其中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一般不得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不再列支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5.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的資金保障機制,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按照每年每公里縣道10000元、鄉道6000元、村道3000元的標準,市財政與區縣(市新區管委會)按照2︰8比例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自然村通瀝青(水泥)路的,由各區縣政府和市新區管委會按照不低於每年每公里2000元標準足額自行落實,並建立與里程、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相關聯的動態調整和逐年增長機制。同時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陝政辦發〔2016〕73號)要求,省、市、縣三級財政按3︰3︰4的比例,分擔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資金。(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6. 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各級財政、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各級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要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市、縣級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格防控債務風險,嚴禁以各種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不斷提升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審計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7. 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鼓勵利用農村公路冠名權、綠化經營權、廣告經營權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重點支持範圍,積極發揮農業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對鄉村振興農村公路項目的支持力度。按規定用好均衡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等相關政策,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積極探索將農村公路相關附屬設施等有收益的項目與農村公路養護打包運行。(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8. 完善農村公路“路長制”。在全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已全面推行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各級路長責任,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縣域農村公路總路長,縣級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負責人、鄉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本區域縣級、鄉級和村級路長。總路長全面負責縣域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推進縣域“四好農村路”和美麗農村路建設,推動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各級路長分別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和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各級路長對總路長負責、下級路長對上級路長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
  9. 加強管理養護能力建設。落實市、縣、鄉級專職機構人員編制,完善人才培養吸引和激勵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好村民委員會在組織村道管理養護工作中的作用。完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制度辦法,加強養護管理人員培訓,促進養護管理規範化、養護作業標準化,全面提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水平。(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委編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0. 建立管理養護考核激勵機制。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績效考核機制,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將管理養護工作的責任、資金和質量落實保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相關投資補助資金掛鈎。對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推進情況較好的,給予獎勵或增量補助;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情況較差的,實行約談、責令整改,並核減市級補助資金,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1. 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對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專業化養護模式,採用公開招標、契約管理;對農村公路小修和日常保養,推行分段承包、民眾性養護等模式,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專群結合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2. 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建立農村公路應急管理體系,提高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能力。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組織公安、應急等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大力開展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已經建成但安全設施不完善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落實農村公路安全保障“雙路長制”責任,做好極端天氣應對工作,確保公路安全運行。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辦法,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記錄。(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3. 強化路產路權保護和綠色發展。加強路產路權保護,完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或專管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及時發現、制止、糾正並依法查處各類涉路違法和超限超載行為。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路域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推進“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整治路側“三堆六亂”,完善和規範公路標誌標牌設定,依法整治公路建築控制區,推進農村公路沿線潔化、綠化、美化,促進農村公路與農村環境自然和諧。堅持綠色發展,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大力推廣瀝青路面再生利用、水泥路面就地利用等綠色養護技術,推動農村公路可持續發展。(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深入分析本地農村公路發展實際,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具體方案,細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指導鄉、村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制度,確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落地見效。
  (二)開展改革試點。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按照重點改革任務,結合本地特色有針對性的選取主題開展試點創建工作,並遴選部分工作成效明顯、典型示範帶動性強的試點成果進行全市推廣,加快推進改革工作。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定期開展督導和評估,跟蹤分析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傳改革的新進展、新成效,準確解讀改革政策舉措,積極宣傳改革中的先進典型,充分調動廣大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加強宣傳輿論引導,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銅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銅川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銅政發〔2007〕7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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