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

《臨滄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是2020年12月10日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40號)精神,進一步管理好、養護好農村公路,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符合農村特點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臨滄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一)市級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市人民政府作為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領導主體,充分發揮承上啟下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完善支持政策和養護資金補助機制,及時足額籌集市級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能力建設,督促和支持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考核各縣(區)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市交通運輸局作為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有關制度,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審核、上報、下達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養護計畫和資金預算,會同市財政局開展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績效評價,做好對縣(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業務技術指導和工作考核。市財政局負責籌集農村公路市級養護補助資金,指導和監督縣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用地、砂石料供應等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等部門負責制定有關配套政策,引導、支持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要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縣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指導監督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履職盡責。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各級路長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
  (三)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機會。
  三、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一)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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