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精神,深化我市農村公路(包括縣、鄉、村道,下同)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結合重慶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0年6月30日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再拜殼采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扣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以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為原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著力補齊短板,加強農村公路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協調,形成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廣大農民民眾致富奔小康、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煮判局面完善。
三、重點任務
(一)持續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1.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市政府建立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強化市級統籌和政策引導,對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進行績效管理。市交通局負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制度,加強公路養護機構能力建設,建立以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結享姜趨果為重要指標的評價體系和以“以獎代補”為主的獎懲機制,協助市政府對區縣政府進行績效管理,並將考核結果與相關投資掛鈎;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等市級補助資金,並建立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按規定用好均衡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等相關政策,並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一般債券重點支持範圍;市審計局負責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審計監督;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服務指導工作。
2.區縣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各區縣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主體,要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體系,明確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並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職盡責;大力推廣“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區縣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分別為縣、鄉、村三級路長,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和養護公示制度;按照“有路必養、有路必管、管養到位”的要求,保障落實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等區縣級補助資金,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區縣交通主管部門具體籃企邀盼負責轄區內縣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3.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鄉鎮(街道)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組織實施好鄉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指導村委會組織實施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村委會要堅持“村煉乘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開展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水毀等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
(二)持續加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力度。
1.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市財政局應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轉贈歡轎移支付政策,合理確定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占成品油燃油稅的比例不得低於70%,且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得低於80%,並不得用於公路新建。市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區縣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謎凳充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其中市級補助資金主要以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形式,根據區域性質差別補助區縣農村公路修復養護、預防養護等養護工程。各區縣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不得低於市級補助資金總額,保障養護工程及時實施。
2.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市、區縣要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將相關稅收返還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市財政將繼續安排車購稅資金支持農村公路升級改造、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和危橋危隧改造等。從2021年起,市、區縣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不低於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市級補助資金根據市財政資金狀況確定承擔比例,2022年後市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補助資金不低於日常養護費用標準的50%。市、區縣公共財政對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投入,補助里程以上一年度公路養護年報里程為依據,補助標準應根據養護成本變化、里程變化等因素進行調整,原則上調整周期不得超過5年。
3.建立科學合理的市級資金補助機制。安排成品油燃油稅資金(含國省道和農村公路)的30%,作為養護工程以獎代補資金,按照先建後補的原則,在項目經驗收合格後,按項目補助給區縣。各區縣政府應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渠道,利用“一事一議”、社會捐贈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不斷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保障能力。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引導地方開展示範縣、示範鄉、示範路創建,並根據不同時期的養護髮展目標和工作重點調整獎勵支持方向。
4.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市財政局、市交通局要對各區縣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各區縣財政、交通和審計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和審計,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委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各級審計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5.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市、區縣財政主管部門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鼓勵區縣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打捆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發展。積極探索將農村公路相關附屬設施等有收益的項目與農村公路養護打包運行,創新資金籌措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6.積極探索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制度。市財政局要加強全市統籌,積極協調商業保險機構,引導區縣政府探索建立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制度,建立穩定災毀資金保障;區縣政府應加強農村公路橋樑、隧道的動態監管,加大地質災害易發多發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完善自然災害和各種突發事件情況下的應急搶險預案,做好搶險資金、機具、物資的儲備工作。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後,區縣政府應及時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交通。
(三)著力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1.創新農村公路管養發展機制。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鼓勵探索將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與一定時期的養護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大力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推進農村公路與特色產業、鄉村旅遊等多元融合;推動運用新技術、新手段賦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2.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區縣交通、公安、應急等主管部門應參與通客運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對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採取定期評價和動態評價。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對信用等級高的投標人或者中標人,可以給予增加參與投標的契約段數量,減免投標保證金,減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優惠措施。
3.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推動《重慶市農村公路管理條例》立法調研,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提高農村公路養護技術;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各區縣政府應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體系,加強路產路權保護宣傳,實施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大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力度和路面巡查頻率,及時查處損壞路產、侵害路權的違法行為,保障農村公路設施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重點工作內容,同步部署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和指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照職責完成各項任務,並督促區縣政府壓實責任,認真抓好任務落實。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著力補短板、強弱項、抓重點、求實效,確保改革落到實處。
(二)建立考核機制。全市各級交通、財政主管部門要推動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將工作推進情況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鈎,對工作推進情況良好的,給予獎勵或增量補助;對工作推進情況較差的,實行約談、責令整改、扣減補助等措施。
(三)強化跟蹤督導。全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和評估,跟蹤分析改革進展情況,評估改革推進效果,及時研究解決矛盾問題,適時調整政策措施,抓好改革落實,提升改革實效。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6〕36號)同時廢止。
3.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鄉鎮(街道)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組織實施好鄉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指導村委會組織實施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村委會要堅持“村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開展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水毀等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
(二)持續加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力度。
1.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市財政局應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政策,合理確定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占成品油燃油稅的比例不得低於70%,且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得低於80%,並不得用於公路新建。市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區縣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其中市級補助資金主要以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形式,根據區域性質差別補助區縣農村公路修復養護、預防養護等養護工程。各區縣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不得低於市級補助資金總額,保障養護工程及時實施。
2.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市、區縣要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將相關稅收返還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市財政將繼續安排車購稅資金支持農村公路升級改造、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和危橋危隧改造等。從2021年起,市、區縣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不低於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市級補助資金根據市財政資金狀況確定承擔比例,2022年後市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補助資金不低於日常養護費用標準的50%。市、區縣公共財政對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投入,補助里程以上一年度公路養護年報里程為依據,補助標準應根據養護成本變化、里程變化等因素進行調整,原則上調整周期不得超過5年。
3.建立科學合理的市級資金補助機制。安排成品油燃油稅資金(含國省道和農村公路)的30%,作為養護工程以獎代補資金,按照先建後補的原則,在項目經驗收合格後,按項目補助給區縣。各區縣政府應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渠道,利用“一事一議”、社會捐贈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不斷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保障能力。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引導地方開展示範縣、示範鄉、示範路創建,並根據不同時期的養護髮展目標和工作重點調整獎勵支持方向。
4.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市財政局、市交通局要對各區縣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各區縣財政、交通和審計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和審計,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委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各級審計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5.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市、區縣財政主管部門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鼓勵區縣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打捆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發展。積極探索將農村公路相關附屬設施等有收益的項目與農村公路養護打包運行,創新資金籌措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6.積極探索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制度。市財政局要加強全市統籌,積極協調商業保險機構,引導區縣政府探索建立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制度,建立穩定災毀資金保障;區縣政府應加強農村公路橋樑、隧道的動態監管,加大地質災害易發多發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完善自然災害和各種突發事件情況下的應急搶險預案,做好搶險資金、機具、物資的儲備工作。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後,區縣政府應及時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交通。
(三)著力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1.創新農村公路管養發展機制。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鼓勵探索將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與一定時期的養護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大力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推進農村公路與特色產業、鄉村旅遊等多元融合;推動運用新技術、新手段賦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2.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區縣交通、公安、應急等主管部門應參與通客運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對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採取定期評價和動態評價。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對信用等級高的投標人或者中標人,可以給予增加參與投標的契約段數量,減免投標保證金,減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優惠措施。
3.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推動《重慶市農村公路管理條例》立法調研,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提高農村公路養護技術;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各區縣政府應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體系,加強路產路權保護宣傳,實施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大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力度和路面巡查頻率,及時查處損壞路產、侵害路權的違法行為,保障農村公路設施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重點工作內容,同步部署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和指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照職責完成各項任務,並督促區縣政府壓實責任,認真抓好任務落實。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著力補短板、強弱項、抓重點、求實效,確保改革落到實處。
(二)建立考核機制。全市各級交通、財政主管部門要推動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將工作推進情況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鈎,對工作推進情況良好的,給予獎勵或增量補助;對工作推進情況較差的,實行約談、責令整改、扣減補助等措施。
(三)強化跟蹤督導。全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和評估,跟蹤分析改革進展情況,評估改革推進效果,及時研究解決矛盾問題,適時調整政策措施,抓好改革落實,提升改革實效。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6〕3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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